感虛篇第十九
【題解】
王充想在本篇中說明「精誠」至極能感動天地鬼神是虛妄的說法,故篇名稱為「感虛」。
漢代解釋儒家經典的人,在傳書裡講了諸如商湯遭大旱,以身為牲,自責禱雨,於是上天便為他降雨;杞梁妻因失夫向城痛哭,感動了城,城為此崩塌;山崩堵塞黃河三日不流,晉景公穿著喪服對河哭泣,河水便流通了等等故事,來說明「精誠」能感動天地鬼神,天人感應能相通。王充則不以為然,在本篇列舉了十五個典型事例,逐一加以駁斥。他認為「天道自然無為」,自然界是無目的、無意識的。但又有著自身運動的規律:「日月行有常度」,「寒溫自有時」,「雨雪皆由雲氣發於丘山」。而這種運動規律不因人的主觀感情的「精誠」而改變:「天地之有水旱,猶人之有疾病也,疾病不可以自責除,水旱不可以禱謝去」;「城土也」,「安能為悲哭感慟而崩?使至誠之聲能動城土,則其對林木哭,能折草破木乎?向水火而泣,能湧水滅火乎」?他明確指出,即使傳書上說的事情是真的,頂多不過是人們的行動與自然變化偶然巧合而已,跟人的至誠毫不相干,決不是人們的「精誠」感動天地鬼神所造成。
【原文】
19·1儒者傳書言:「堯之時,十日並出,萬物燋枯。堯上射十日,九日去,一日常出。」此言虛也。夫人之射也,不過百步矢力盡矣。日之行也,行天星度(1)。天之去人,以萬里數,堯上射之,安能得日?使堯之時,天地相近,不過百步,則堯射日,矢能及之;過百步,不能得也。假使堯時天地相近,堯射得之,猶不能傷日,傷日何肯去(2)?何則?日,火也。使在地之火附一把炬(3),人從旁射之,雖中,安能滅之?地火不為見射而滅,天火何為見射而去?此欲言堯以精誠射之,精誠所加,金石為虧(4),蓋誠無堅,則亦無遠矣。夫水與火,各一性也,能射火而滅之,則當射水而除之。洪水之時,流濫中國(5),為民大害,堯何不推精誠射而除之?堯能射日,使火不為害,不能射河,使水不為害。夫射水不能卻水,則知射日之語虛非實也。
【註釋】
(1)行:運行。
(2)傷:疑衍文,是上句「傷日」之衍誤。
(3)附一把炬:附著在一個火把上,意思是點著一個火把。
(4)虧:毀壞。
(5)流:遞修本作「泛」,可從。
【譯文】
儒者的傳書上說:「堯的時候,十個太陽同時升起,萬物焦爛枯死。堯就舉箭射十個太陽,九個太陽被除掉,一個太陽永久升起。」這話是假的。人射箭,不超過一百步箭的力量就完了。太陽運行,是按天上星宿一定的度數轉動的。天離人,要用萬里來計算,堯舉箭向上射,怎麼能夠射著太陽呢?假使堯的時候,天地相隔很近,不超過一百步,那堯射太陽,箭就能射到太陽;超過一百步,就不能射到。假使堯的時候天地相隔很近,堯射著太陽,尚且不能傷害太陽,太陽怎麼肯離開呢?為什麼呢?因為太陽是火。假使在地上的火點著一個火把,人從一旁用箭射它,雖然射中,怎麼能使它熄滅呢?地上的火不是被射中而熄滅,天上火(太陽)怎麼是被射中而去掉呢?這是想說堯是用真心誠意去射太陽,凡是真心誠意達到的地方,金屬和石頭都會被毀壞,似乎在「精誠」面前沒有堅硬的東西,那麼也就沒有遠得達不到的地方了。水與火,分別具有同是物質實體的特性,能射中火而使它熄滅,那就應該能射中水而使它消除。洪水成災的時候,氾濫中原各國,成為老百姓的大禍害,堯為什麼不拿出真心誠意來射洪水而使它消除呢?堯能夠射太陽,使火不成為災害,卻不能射河,使水不成為災害。射水不能使水退卻,那就知道堯能射太陽的話,是虛假不真實的。
【原文】
19·2或曰:「日,氣也,射雖不及,精誠滅之」。夫天亦遠,使其為氣,則與日月同;使其為體,則與金石等。以堯之精誠滅日虧金石,上射日則能穿天乎(1)?世稱桀、紂之惡,射天而毆地;譽高宗之德,政消桑穀。今堯不能以德滅十日,而必射之,是德不若高宗,惡與桀、紂同也,安能以精誠獲天之應也?
【註釋】
(1)日:根據文意,疑為「天」之誤。
【譯文】
有人說:「太陽是氣,用箭射雖然達不到,但真心誠意能去掉它。」天特別遠,如果它是氣,那跟日月相同;如果它是物體,那跟金屬、石頭一樣。用堯的真心誠意能去掉太陽毀壞金屬、石頭,那他舉箭向上射天就能射穿天嗎?社會上聲稱夏桀、商紂的罪惡,射天而打地;稱讚殷高宗的德操,能用善政消除桑樹穀樹生於朝廷的凶象。如今堯不能用良好的德操來除掉十個太陽,而一定要射掉它,這是他的德操不如殷高宗,罪惡則與夏桀、商紂相同,如此,怎麼能用精誠的心獲得上天去掉九個太陽的報應呢?
【原文】
19·3傳書言:「武王伐紂(1),渡孟津(2),陽侯之波(3),逆流而擊,疾風晦冥(4),人馬不見。於是武王左操黃鉞,右執白旄,瞋目而麾之曰(5):『余在,天下誰敢害吾意者(6)!』於是風霽波罷(7)。」此言虛也。武王渡孟津時,士眾喜樂,前歌後舞,天人同應,人喜天怒(8),非實宜也。前歌後舞,未必其實;麾風而止之,跡近為虛。夫風者,氣也,論者以為天地之號令也。武王誅紂是乎,天當安靜以祐之;如誅紂非乎,而天風者,怒也。武王奉天令,求索己過(9),瞋目言曰:「余在,天下誰敢害吾者(10)?」重天怒,增己之惡也,風何肯止?父母怒,子不改過,瞋目大言,父母肯貰之乎(11)?如風天所為,禍氣自然,是亦無知,不為瞋目麾之故止。夫風猶雨也,使武王瞋目以旄麾雨而止之乎?武王不能止雨,則亦不能止風。或時武王適麾之,風偶自止,世褒武王之德,則謂武王能止風矣。
【註釋】
(1)武王伐紂:周武王十一年,武王以戎車三百乘,虎賁三千人,甲士四萬五千人,與庸(地望在今湖北竹山)、蜀(地望在今川西、陝南)、羌(地望在今甘肅)、髳(地望在今山西平陸)、微(地望在今陝西眉縣)、盧(地望在今湖北襄樊西南)、彭(地望在今湖北房縣)、濮(地望在今川東、鄂西)等族聯合討伐商紂,戰於牧野(在今河南淇縣西南)。由於商奴隸陣前反戈,紂兵敗自焚,商滅。
(2)孟津:古渡口,在今河南省孟津縣東。
(3)陽侯:傳說是古代陵陽國的諸侯,被水淹死後其神成為波濤之神。參見《淮南子·覽冥訓》高誘注。
(4)晦冥(hu@m0ng會明):昏暗。
(5)麾(hu9輝):通「揮」。
(6)害:妨礙。
(7)引文參見《淮南子·覽冥訓》。
(8)參見《淮南子·天文訓》、《後漢書·郎f傳》。
(9)求索:尋找。
(10)根據上文原話,「者」前奪一「意」字。
(11)貰(sh@世):赦免。
【譯文】
傳書上說:「周武王討伐商紂,過孟津,碰到驚濤駭浪,逆流而上,大風刮得天昏地暗,人馬都看不清楚。於是周武王左手拿著黃鉞,右手握著白旄,瞪大眼睛揮動著它們,喊道:『我在這裡,天下有誰敢違反我意志的!』於是風停了波浪也平息了。」這個說法不真實。周武王過孟津的時候,將士們都歡喜快樂,前邊的歌唱後邊的舞蹈。照傳書的說法,天和人是互相感應的,人歡喜而天發怒,這實在不合情理。前邊的歌唱後邊的舞蹈,未必有其事;手揮動風就停止,事情近乎是虛構,風是氣,議論的人認為它是天地發出的號令。周武王討伐商紂是對的,天就應當用安靜的環境來保祐他;如果討伐商紂是不對的,那麼天颳風就是發怒。周武王沒有遵奉天的命令,檢查自己的罪過,卻瞪著眼睛喊道;「我在這裡,天下有誰敢違反我意志的!」這就加重了天的憤怒,增加了自己的罪惡,風怎麼肯停止刮呢?就像父母親發怒,兒子不肯改正過錯,反而瞪著眼睛大喊,父母親肯饒恕他嗎?如果風是天自然而然刮的,那麼水波逆流,疾風晦冥這些禍氣就是自然形成的,可見這些也是無意識的,不會因為周武王瞪眼、揮旄的緣故而停止。風同雨一樣,即使周武王瞪眼用旄揮動雨就會停止下嗎?武王不能使雨停下,那麼也不能使風停刮。或許是周武王正好揮動白旄,風碰巧自然停止,世人為了讚揚武王的聖德,就說武王能制止颳風。
【原文】
19·4傳書言:「魯襄公與韓戰(1),戰酣日暮,公援戈而麾之(2),日為之反三捨(3)。」此言虛也。凡人能以精誠感動天(4),專心一意,委務積神(5),精通於天(6),天為變動,然尚未可謂然。襄公志在戰,為日暮一麾,安能令日反?使聖人麾日,日終不反,襄公何人,而使日反乎?《鴻範》曰(7):「星有好風(8),星有好雨(9)。日月之行,則有冬有夏。月之從星,則有風雨。」夫星與日月同精,日月不從星,星輒復變,明日月行有常度,不得從星之好惡也,安得從襄公之所欲(10)?星之在天也,為日月捨,猶地有郵亭(11),為長吏廨也(12)。二十八捨有分度(13),一捨十度,或增或減。言日反三捨,乃三十度也。日,日行一度。一麾之間,反三十日時所在度也。如謂捨為度,三度亦三日行也。一麾之間,今日卻三日也。宋景公推誠,出三善言,熒惑徙三捨。實論者猶謂之虛。襄公爭鬥,惡日之暮,以此一戈麾,無誠心善言,日為之反,殆非其意哉(14)!且日,火也。聖人麾火,終不能卻;襄公麾日,安能使反?或時戰時日正卯(15),戰迷,謂日之暮,麾之轉左(16),曲道日若卻(17)。世好神怪,因謂之反,不道所謂也。
【註釋】
(1)襄:疑「陽」之誤。本書《對作篇》有:「魯陽戰而日暮」,可一證。《太平御覽》卷四引《論衡》文作「陽」,可二證。以下「魯襄公」皆為「魯陽公」。魯陽公:春秋時楚國魯縣(在今河南省魯山)縣公,即魯陽文子,楚平王孫司馬子期之子。楚君自封為王,其守縣的大夫都稱公,故又稱魯陽公。韓:韓國。其地望在今山西省東南角和河南省中部。
(2)援:執,持。
(3)反:同「返」。
(4)《太平御覽》卷四引《論衡》文,「天」下有「者」字,可從。
(5)積神:積蓄精神。
(6)精通:感應的意思。
(7)《鴻範》:即《洪範》,《尚書》中的一篇。
(8)星有好風:古代有人認為,二十八宿中的箕星(東方蒼龍七宿的未宿)好颳風。月亮靠近它就要起風。
(9)星有好雨:古代有人認為,二十八宿中的畢宿(白虎七宿的第五宿)好下雨。月亮靠近畢宿就要下雨。
(10)據上文,疑「襄」上脫一「魯」字。下文亦同。
(11)郵亭:古代供出巡官吏或傳送文件的人途中食宿和休息的館舍。
(12)長吏:泛指地方官吏。廨(xi8瀉):官吏辦公的地方。
(13)分度:我國古代天文學家把一周天分為365度多,二十八宿中,各佔的度數有多有少,據《淮南子·天文訓》載:「星分度;角十二,亢九,氐十五,房五,心五,尾十八,箕十一四分一;斗二十六。牽牛八,須女十二,虛十,危十七,營室十六,東壁九;奎十六,婁十二,胃十四,昴十一,畢十六,觜巂二,參九;東井三十二,輿鬼四,柳十五,星七,張翼各十八,軫十七。」
(14)意:疑「實」之誤。「殆非其實」,本書常用語,可一證。與上文「猶謂之虛」相應為文,可二證。
(15)卯:古人用十二地支表方位,卯表正東。
(16)左:這裡指東方。
(17)曲:這裡指歪曲,錯誤的意思。
【譯文】
傳書上說:「魯陽公跟韓國打仗,打得正起勁太陽落山了,魯陽公舉戈一揮,太陽因此退了三捨。」這話是假的。凡是人能夠以真心誠意感動上天的,都要專心一意,放棄一切事務,全神貫注,才能感應給天,天才會改變移動,但是還不能說就一定會使它如此。魯陽公心思在打仗,因為太陽落山而揮了一下戈,怎麼能使太陽退回呢?即使是聖人對著太陽揮戈,太陽也始終不會退回,魯陽公是什麼人,而能使太陽退回呢?《尚書·洪範》上說:「星宿有好颳風的,星宿有好下雨的。太陽與月亮運行,才有冬有夏。月亮靠近箕宿畢宿,就要颳風下雨。」星與太陽月亮同樣是精氣,太陽月亮不靠近星,星總是在反覆變化,同樣要颳風下雨。這表明太陽月亮的運行有一定的度數,不會隨著星的好惡而靠近或離開星的,怎麼會順從魯陽公的慾望而退三捨呢?星在天上,是太陽月亮休息停留的地方,就像地下有郵亭,作為地方官吏辦公的地方。二十八捨劃分得有度數,每捨大致十度,有的多一些,有的少一些,說太陽退回三捨,就是三十度。太陽,每天運行一度。揮戈一下頃刻間,就退回到三十天前所在的地方。如果說一捨為一度,三度也就是太陽三天的行程。揮戈一下的瞬間,竟使太陽退回了三天的行程。宋景公發自誠心說了三句好話,火星就移動了三捨。實事求是的人尚且說這件事是假的。魯陽公正在打仗,討厭的太陽要落山,因此揮了一下戈,沒有誠心,也沒有說好話,太陽就為他退回,這大概不是事實吧!況且太陽是火。聖人向火揮動一下,始終不能使火退卻;魯陽公對著太陽揮動一下戈,怎麼能使太陽返回呢?或許打仗的時候太陽正在東方,打迷糊了,以為太陽要落山,於是揮戈轉向東方,就錯誤地說太陽好像倒退回去了。世人好談神怪,在此就說太陽退回去了,而不講這究竟是怎麼回事。
【原文】
19·5傳書言:「荊軻為燕太子謀刺秦王,白虹貫日(1)。衛先生為秦畫長平之事(2),太白蝕昴(3)。」此言精感天(4),天為變動也。夫言白虹貫日,太白蝕昴,實也。言荊軻之謀,衛先生之畫,感動皇天,故白虹貫日,太白蝕昴者,虛也。夫以箸撞鐘,以筭擊鼓(5),不能鳴者,所用撞擊之者小也。今人之形不過七尺,以七尺形中精神,欲有所為,雖積銳意(6),猶箸撞鐘、筭擊鼓也,安能動天?精非不誠,所用動者小也。且所欲害者人也,人不動,天反動乎?問曰「人之害氣,能相動乎?」曰(7):「不能(8)。」「豫讓欲害趙襄子(9),襄子心動(10);貫高欲篡高祖(11),高祖亦心動(12)。二子懷精,故兩主振感。」曰,禍變且至,身自有怪,非適人所能動也(13)。何以驗之?時或遭狂人於途,以刃加己,狂人未必念害己身也,然而己身先時已有妖怪矣。由此言之,妖怪之至,禍變自凶之象,非欲害己者之所為也。且凶之人,卜得惡兆,筮得凶卦(14),出門不見吉,占危睹禍氣(15),禍氣見於面,猶白虹、太白見於天也。變見於天,妖出於人,上下適然,自相應也。
【註釋】
(1)白虹貫日:古代有人認為,白虹象徵兵器,太陽象徵君主,白色長虹穿日而過象徵君主要遭到兇殺。傳說荊何去秦國時,天上出現過這種現象。
(2)衛先生:戰國時秦國人。畫:謀畫。長平:古城名。故址在今山西省高平縣西北。長平之事:指公元前260年秦、趙長平之戰。秦將白起把四十多萬趙國軍隊在長平圍困46天,結果趙將趙括被箭射死,趙軍全部被俘活埋。衛先生為秦畫長平之事:白起在長平戰勝趙軍後,打算乘勝滅趙。這可能是衛先生出的主意,於是派衛先生向秦請求支援。傳說這時天空出現太白蝕昴的星象。
(3)太白:太白星,即金星。昂(m3o卯):二十八宿之一,白虎七宿的第四宿。有較亮的星7顆,俗稱「七姊妹星團。」太白蝕昴:古代有人認為,太白是天將,在西方,象徵秦。昴宿是趙國的分野。太白星侵蝕昴宿,象徵秦將滅趙。引文參見《史記·魯仲連鄒陽列傳》。
(4)本篇上文言:「精誠感動天」,故疑「精」後奪一「誠」字。
(5)筭(su4n算):計算用的籌。《說文·竹部》:「筭長六寸,計歷數者」。(6)銳意:這裡是精誠的意思。
(7)曰:這裡是王充回答。
(8)下文系責難之詞,故疑此奪一「曰」字。
(9)豫讓:春秋與戰國間晉國人。初為晉卿智瑤的家臣。趙、韓、魏共滅智氏,他改名換姓,躲藏廁所,用漆塗身,吞炭使啞,暗伏橋下,多次謀殺趙襄子,傳說每次都因趙襄子事先心動察覺,未能成功。後被捕自殺。
(10)以上事參見《戰國策·趙策一》、《史記·刺客列傳》。
(11)貫高:西漢初人,趙王張敖的相。漢高祖經過趙,責罵了張敖,貫高不顧六十歲高齡要殺漢高祖為趙王報仇,因家人揭發,被捕。但卻傳說因劉邦事先心動察覺而未能成功。
(12)以上事參見《史記·張耳陳余列傳》。
(13)適(d@敵):通「敵」。
(14)筮(sh@是):用蓍草來算卦,預測吉凶。
(15)「危」與「侯」形近,「侯」是「候」的異體,故疑「危」系「候」之誤。占候:根據天象變化來預測吉凶,這裡指通過看人臉上的氣色來預測吉凶。
【譯文】
傳書上說:「荊軻為燕太子謀殺秦王時,天空出現白色長虹穿過太陽。
衛先生為秦國謀畫長平之事時,天空出現金星侵蝕昴宿。」這話是說人用真心誠意感動上天,上天才會變化受打動。要說白色長虹穿過太陽,金星侵蝕昴宿,是事實。但說荊軻謀殺秦王,衛先生謀畫長平之事,感動了上天,所以才有「白虹貫日,太白蝕昴」的事,這是假的。我們用筷子敲鐘,用算籌來打鼓,之所以不能發出聲音,是因為用來敲打的東西太小。如今人的形體不過七尺,憑人七尺形體中的精神,想有所作為,即使全神貫注真心誠意,也同用筷子敲鐘、用算籌打鼓一樣,怎麼能感動上天呢?心不是不誠,而是用來感動上天的東西太小了。況且想殺害的是人,人還沒有預感,天反而能預感到嗎?有人問說:「人想謀害別人的氣,能使人預感到嗎?」我以為:「不能」。人又責難道:「那麼豫讓想謀害趙襄子,趙襄子卻事先心動察覺;貫高想弒殺漢高祖,漢高祖也事先心動有所察覺。他二人懷有害人的精氣,所以兩位君主被震動而有感覺。」依我說:「禍害將要來,這人本身就會有作為預兆的奇怪現象出現,而並不是敵人害人的精氣所能震動的。用什麼來證明呢?有時會在路上碰到狂人,用刀砍他自己,狂人未必想傷自己的身體,然而自己身體先的時候卻已經有作為預兆的奇怪現象發生。照這樣說,奇怪現象的出現,是災禍要到來的凶兆,而不是想害自己的人造成的。將要遭到災禍的人,去占卜會得惡兆,去算卦會得凶卦,出門也會見到不吉利的事情,觀天象占卜會見到禍氣,禍氣表現在臉上,就像白虹,金星在天空出現一樣。災變在天空呈現,奇異的預兆在人身上出現,天上地下的怪現象碰巧同時出現,這是自然的相互應和。
【原文】
19·6傳書言:「燕太子丹朝於秦,不得去,從秦王求歸。秦王執留之,與之誓曰:『使日再中,天雨粟(1),令烏白頭,馬生角,廚門木象生肉足,乃得當。』當此之時,天地祐之,日為再中,天雨粟,烏白頭,馬生角,廚門木象生肉足(2)。秦王以為聖,乃歸之。」此言虛也。燕太子丹何人,而能動天?聖人之拘,不能動天;太子丹賢者也,何能致此!夫天能祐太子(3),生諸瑞以免其身,則能和秦王之意,以解其難。見拘一事而易,生瑞五事而難。捨一事之易,為五事之難,何天之不憚勞也?湯困夏台(4),文王拘羑里,孔子厄陳、蔡(5)。三聖之困,天不能祐,使拘之者睹祐知聖,出而尊厚之。或曰:「拘三聖者不與三誓(6),三聖心不願,故祐聖之瑞無因而至(7)。天之祐人,猶借人以物器矣,人不求索,則弗與也。」曰:「太子願天下瑞之時,豈有語言乎?心願而已。然湯閉於夏台、文王拘於羑里時,心亦願出;孔子厄陳、蔡,心願食。天何不令夏台、姜裡關鑰毀敗(8),湯、文涉出(9);雨粟陳、蔡,孔子食飽乎?太史公曰:「世稱太子丹之令天雨粟,馬生角,太抵皆虛言也(10)。」太史公書漢世實事之人,而云「虛言」,近非實也。
【註釋】
(1)粟:谷子,去皮後稱小米。也有解釋為糧食作物通稱的。
(2)以上事參見張華《博物誌·史補》、《風俗通義·正失》。
(3)上言「太子丹」,故疑「子」後脫一「丹」字。下同。
(4)困:疑「囚」形近而誤。本書《命義篇》作「囚」,可證。
(5)厄(8餓):陷於窮困。
(6)三:疑「之」行草書形近而誤。上文「秦王執留之,與之誓」,文正相對,可證。
(7)因:根據。
(8)關:門閂。鑰:鎖。
(9)涉:疑「步」形近而誤。
(10)引文參見《史記·刺客列傳》。
【譯文】
傳書上說:「燕太子丹在秦國朝見,得不到離開,於是向秦王請求回國。秦王堅持要留下他,跟他發誓說『除非偏西的太陽再回到正中來,天上降下谷子,使烏鴉白頭,馬長出角,廚門上的木象生出肉腳來,才能回去』。正當這個時候,天地保祐他,偏西的太陽則又回到正中,天上降下谷子,烏鴉白了頭,馬長出了角,廚門上的木象長出了肉腳。秦王認為他是聖人,就放他回去了。」這個說法是假的。燕太子丹是什麼人,能感動上天?聖人被拘禁,沒有能感動上天;太子丹是賢人,怎麼能做到這樣!上大能保祐燕太子丹,生出諸多吉祥的東西來以避免他的身體被困,那就應該能緩和秦王意圖,以解除他的困境。要解決被拘禁一事很容易,要產生出吉祥的五件事來卻是極困難的。拋開一件容易做的事,而去幹五件困難的事,上天怎麼就不怕辛苦呢?成湯被囚禁在夏台,周文王被拘留在羑里,孔子被困在陳國、蔡國。三個聖人受困,上天不能保祐他們,使拘留者看到上天的保祐而知道他們是聖人,釋放並尊重、厚待他們。有人說:「拘留三聖人的人沒有與他們立誓,三個聖人的心裡就沒有產生求天保祐的願望,所以保祐三聖的吉祥物就無從出現。上天保祐人,就像拿器物借給人一樣,別人不來求取,就不給他。」我的回答是:燕太子丹希望上天降吉祥的時候,那裡會開口說話呢?只是心裡希望罷了。然而成湯被關在夏台,周文王被囚在姜裡的時候,心裡也希望被釋放;孔子被困在陳國、蔡國,心裡是多麼希望有飯吃。上天為什麼不使夏台、羑里的門閂和鎖毀壞,讓成湯、文王走出來;降谷子在陳國和蔡國,讓孔子吃飽呢?太史公說:「世人稱讚燕太子丹能使天降谷,馬生角,大都是假話。」太史公是記載漢代真實情況的人,卻說是「假話」,可見上面的說法近似不真實了。
【原文】
19·7傳書言:「杞梁氏之妻向城而哭(1),城為之崩(2)。」此言杞梁從軍不還,其妻痛之,向城而哭,至誠悲痛,精氣動城,故城為之崩也。夫言向城而哭者,實也;城為之崩者(3),虛也。夫人哭悲莫過雍門子(4)。雍門子哭對孟嘗君,孟嘗君為之於邑(5)。蓋哭之精誠,故對向之者淒愴感慟也(6)。夫雍門子能動孟嘗之心,不能感孟嘗衣者,衣不知惻怛(7),不以人心相關通也。今城,土也。土猶衣也,無心腹之藏(8),安能為悲哭感慟而崩?使至誠之聲能動城土,則其對林木哭(9),能折草破木乎?向水火而泣,能湧水滅火乎?夫草木水火與土無異,然妃梁之妻不能崩城,明矣。或時城適自崩,杞梁妻適哭。下世好虛,不原其實。故崩城之名,至今不滅。
【註釋】
(1)杞(q!起)梁(?~公元前550年):杞一作芑。名殖(一作植),春秋時齊國大夫。杞梁氏之妻:即孟姜。姓姜,字孟。
(2)城為之崩:齊莊公四年(公元前550年)杞梁隨莊公攻莒(j(舉),被俘而死。孟姜到郊外迎喪,莊公使人往郊弔唁,她認為違禮,莊公於是親自往吊其家。《左傳·襄公二十三年》並無哭城之說。至西漢始傳說她哭夫十天,城崩塌,投淄水死。後人更附會把杞梁說成是秦朝人,稱「范杞良」,並編成孟姜女哭長城的故事。事參見《列女傳·貞順》、《說苑·善說》。
(3)根據文意,疑「城」前奪一「言」字。「言城為之崩者,虛也。」與上文相對為文,可證。
(4)雍門子:姓雍門,名周。戰國時齊國人。劉向《說苑·善說》記載他善鼓琴。此說他以善哭著稱。
(5)於(w&烏):同「嗚」。於邑:嗚咽。形容悲哀抽噎的樣子。以上事參見《淮南子·覽冥訓》。
(6)淒愴(chu4ng創):悲傷。感慟(tng痛):極度悲哀。
(7)惻怛(c8d2測達):悲憂。
(8)藏:同「髒」,五臟。
(9)林:疑「草(艸)」形近而誤。下文「折草破木」承此為文,可證。又下文云「向水火而泣」,故疑「哭」前奪一「而」字。
【譯文】
傳書上說:「杞梁的妻子對著城痛哭,城為此崩塌。」這是說杞梁隨軍打仗沒有回來,他的妻子很悲哀,對著城痛哭,至誠的悲痛,精氣感動了城,所以城牆為此崩塌。說杞梁妻子對著城痛哭,是事實;但說城為此而崩塌,是假的。人們哭聲的悲哀沒有超過雍門子的。雍門子向孟嘗君哭訴,孟嘗君也為此抽泣,大概哭得真誠,所以面對他的人也感到淒慘悲痛。雍門子能感動孟嘗君的心,但不能感動孟嘗君的衣服,因為衣服不知道憂傷,不與人的心相貫通。如今的城是土的。土就同衣服一樣,沒有五臟,怎麼會為悲哀的哭聲悲痛而崩塌呢?假使至誠的哭聲能感動城的泥土,那她對著草木哭,就能使草折斷使樹裂開嗎?對著水和火哭泣,能使水冒出來滅掉火嗎?草木水火與泥土沒有兩樣,那麼杞梁妻的哭聲,不能使城崩塌,是明明白白的了,或許是城正好要自己崩塌,而杞梁的妻子恰巧這時痛哭。後代喜歡隨便說的人,不追究這事的真實情況,所以杞梁妻使城崩塌的名聲,到今天也沒有消失。
【原文】
19·8傳書言:「鄒衍無罪,見拘於燕,當夏五月,仰天而歎,天為隕霜(1)。」此與杞梁之妻哭而崩城,無以異也。言其無罪見拘,當夏仰天而歎,實也;言天為之雨霜(2),虛也。夫萬人舉口並解吁嗟(3),猶未能感天,鄒衍一人冤而壹歎(4),安能下霜?鄒衍之冤不過曾子、伯奇(5)。曾子見疑而吟,伯奇被逐而歌。疑與拘同(6),吟、歌與歎等。曾子、伯奇不能致寒,鄒衍何人,獨能雨霜(7)?被逐之冤,尚未足言。申生伏劍(8),子胥刎頸,實孝而賜死,誠忠而被誅。且臨死時皆有聲辭(9),聲辭出口,與仰天歎無異。天不為二子感動(10),獨為鄒衍動,豈天痛見拘,不悲流血哉!伯奇冤痛相似而感動不同也(11)?夫熯一炬火爨一鑊水(12),終日不能熱也;倚一尺冰置庖廚中(13),終夜不能寒也。何則?微小之感不能動大巨也。今鄒衍之歎,不過如一炬、尺冰,而皇天巨大,不徒鑊水,庖廚之丑類也(14)。一仰天歎,天為隕霜,何天之易感,霜之易降也?夫哀與樂同,喜與怒均。衍興怨痛,使天下霜,使衍蒙非望之賞,仰天而笑,能以冬時使天熱乎?變復之家曰(15):「人君秋賞則溫,復罰則寒。」寒不累時則霜不降,溫不兼日則冰不釋(16)。一夫冤而一歎,天輒下霜,何氣之易變,時之易轉也?寒溫自有時,不合變復之家。且從變復之說,或時燕王好用刑(17),寒氣應至;而衍囚拘而歎,歎時霜適自下。世見適歎而霜下,則謂鄒衍歎之致也。
【註釋】
(1)以上事參見《後漢書·劉瑜傳》注引《淮南子》。
(2)雨:此複述上文「仰天而歎,天為隕霜」。故疑「雨」是隕(霣)的殘字。又下文「一仰天歎,天為隕霜」,可證。
(3)解:這裡是發出的意思。吁嗟(x&ji5虛接):歎氣的聲音。
(4)壹:同「一」。
(5)曾子:參見2·2注(18)。他以孝著稱,但卻經常受到父母的歧視和虐待。伯奇:參見2·5注(20)。
(6)上文言「曾子見疑」、「伯奇被逐」,故疑本句「疑」字下奪一「逐」字。本句「疑、逐與拘同」和下句「吟、歌與歎等」正好對文,可證。
(7)雨:疑作「隕」。詳見注(2)。
(8)申生:春秋時晉獻公的太子。獻公寵愛驪姬,而驪姬想立她的兒子奚齊,便誣陷申生,申生自殺。參見《史記·晉世家》。
(9)參見《國語·晉語二》、《史記·吳太伯世家》。
(10)動:疑是衍文。本句「不為二子感」,正好與下文「獨為鄒衍動」對文,可證。
(11)伯奇:根據文意,疑「伯」為「何」之形誤,「奇」為「其」之音誤。
(12)熯(h4n汗):焚燒。這裡是點燃的意思,爨(c)an竄):用火煮東西。鑊(hu或):古時指無足的鼎,作用相當於今天的大鍋。
(13)倚:《白孔六帖》卷三引《論衡》文作「持」,可從。
(14)丑:類似。
(15)變復之家:指主張用祭祀祈禱來消除自然災害和異常現象的人。
(16)兼:這裡是連續積累的意思。
(17)燕王:指燕惠王。
【譯文】
傳書上說:「鄒衍沒有罪,卻被燕王囚禁,正當夏天五月,仰天長歎,天因此降霜。」這跟杞梁妻痛哭使城崩塌,沒有什麼不同。說他沒有罪被囚禁,正值夏天而仰天長歎,是事實;說上天為此而降霜,不是事實。萬人張口一齊發出歎氣聲,尚且不能感動上天;鄒衍一個人受冤枉歎一口氣,怎麼就會下霜呢?鄒衍的冤枉不會超過曾子和伯奇。曾子被疑忌就低聲哀吟,伯奇被放逐就高聲悲歌。疑忌、放逐跟囚禁一樣,哀吟、悲歌與歎氣等同。曾子和伯奇不能招致寒冷,鄒衍是什麼人,唯獨他能降霜?被放逐的冤枉,尚且不值得說。申生自殺,伍子胥割頸,一個忠心孝敬被賜死,一個真心效忠被誅殺。臨死的時候他們都有話說,話說出口,與仰天長歎沒有兩樣。上天不被他二人感動,唯獨被鄒衍感動,難道是上天痛心被囚禁,而不哀憐流血嗎!為什麼那冤屈悲痛相似而上天所感動不一樣呢?點一個火把燒一大鍋水,整天不會熱;拿一尺冰放在廚房中,整夜不會冷。為什麼呢?因為微弱的感觸不能觸動巨大的東西。現在鄒衍的歎氣,不過像一個火把、一尺冰,而上天的巨大,不只像一鍋水及廚房一類東西。一仰天長歎,天就會降霜,是什麼天這樣容易感動,是什麼霜這樣容易降下?悲哀跟快樂相同,歡喜與憤怒一樣。鄒衍發出怨痛的聲音,能使天降霜,那麼假使鄒衍受到意外的賞賜,仰天大笑,能在冬天使天變熱嗎?談變復的人說:「人之君子秋天受賞則天氣溫暖,夏天被罰則天氣寒冷。」寒氣不累積多時則霜不會降,暖氣不連續幾天則冰不會化。一個人被冤枉而歎一口氣,天就下霜,是什麼氣候這樣容易改變,是什麼時節這樣容易轉變?氣候的寒冷與溫暖自有一定時節,這與談變復的人的說法是不相合的。姑且聽從變復的說法,或許燕惠王好用刑,寒冷的氣候應該來了;而鄒衍被囚禁長歎,歎氣時霜正好自己降下。世人看見正好在鄒衍歎氣的時候霜下起來了,就說是鄒衍歎氣所導致的。
【原文】
19·9傳書言:「師曠奏《白雪》之曲(1),而神物下降,風雨暴至,平公因之癃病(2),晉國赤地(3)。」或言:「師曠《清角》之曲(4),一奏之,有雲從西北起;再奏之,大風至,大雨隨之,裂帷幕,破俎、豆(5),墮廊瓦(6),坐者散走。平公恐懼,伏乎廊室(7),晉國大旱,赤地三年,平公癃病(8)。」夫《白雪》與《清角》,或同曲而異名,其禍敗同一實也。傳書之家,載以為是,世俗觀見,信以為然。原省其實,殆虛言也。夫《清角》,何音之聲而致此(9)?「《清角》,木音也(10),故致風。而如木為風,雨與風俱。」三尺之木,數弦之聲,感動天地,何其神也!此復一哭崩城,一歎下霜之類也。師曠能鼓《清角》,必有所受,非能質性生出之也。其初受學之時,宿昔習弄(11),非直一再奏也。審如傳書之言,師曠學《清角》時,風雨當至也(12)。
【註釋】
(1)《白雪》:古樂曲名。商調曲,傳說為師曠所作。瑟譜最早見於《神奇秘譜》。解題稱「《白雪》取凜然清潔,雪竹琳琅之音。」
(2)平公:晉平公。名彪,春秋時晉國君主。公元前557~前532年在位。癃(l¥ng隆)病:一種手腳不靈活的病。
(3)以上參見《淮南子·覽冥訓》。
(4)《清角》:古曲調名。
(5)俎((組):古代禮器。祭祀時用來裝牛羊等祭品。豆:古代食器、禮器。祭祀時用來裝肉食。
(6)墮:落。廊:連於正堂兩側的低屋。
(7)乎:《韓非子·十過》和《史記·樂書》均作「於」,可從。
(8)以上事參見《韓非子·十過》。
(9)前文「燕太子丹何人,而能動天」,與此句例同,故疑「而」後奪一「能」字。
(10)「清角」以下十七字是王充回答上文的假設之詞,故疑「清」上奪一「曰」字。《清角》,木音也:陰陽五行家將金木水火土五行,跟宮商角徵羽五音相配,認為角屬木。
(11)宿昔:素常,平素。
(12)當():根據文意,疑是「常」形近而誤。
【譯文】
傳書上說:「師曠演奏《白雪》曲,神物從天而降,風雨突然而來,晉平公因此得了手腳麻痺的病,晉國地上則寸草不生。」有人說:「師曠的《清角》曲,開始演奏,就有雲從西北面升起;再次演奏,大風來,大雨隨之而到,吹裂帷幕,砸壞俎、豆,把廊上的瓦刮了下來,坐著的人紛紛逃散。晉平公感到恐懼,趴在廊室裡,接著晉國大旱,三年地上寸草不生,平公也得了手腳麻痺的病。看來《白雪》和《清角》也許是同曲異名,因為它們災禍的情況相同。解釋儒家經典的人,把它當作對的東西記載下來,社會上一般人看見,相信以為就是如此。要是研究考察一下它的實際情況,大概是句假話。那麼《清角》是什麼聲音能導致它這樣呢?要說「《清角》是木音,所以能招致風產生。如果木能招風,雨就會跟風一起來。」三尺長的一把木琴,幾根弦發出的聲音,就能感動天地,怎麼這樣神奇啊!這還是一哭就使城崩塌,一歎氣就使天下霜之類。師曠能彈奏《清角》,肯定有傳授的人,不可能是本性生就出來的。他開始接受學習的時候,經常練習,不只一次兩次地彈奏過。考察一下,如果確實像傳書所說的,那麼師曠學奏《清角》時,風雨就一定會經常到來。
【原文】
19·10傳書言:「瓠芭鼓瑟(1),淵魚出聽;師曠鼓琴(2),六馬仰秣(3)。」或言:「師曠鼓《清角》(4),一奏之,有玄鶴二八,自南方來,集於廊門之危(5);再奏之而列;三奏之,延頸而鳴,舒翼而舞,音中宮商之聲(6),聲吁於天(7)。平公大悅,坐者皆喜(8)。」《尚書》曰:「擊石拊石(9),百獸率舞。」此雖奇怪,然尚可信。何則?鳥獸好悲聲(10),耳與人耳同也。禽獸見人欲食(11),亦欲食之;聞人之樂,何為不樂?然而魚聽、仰秣,玄鶴延頸,百獸率舞,蓋且其實。風雨之至,晉國大旱,赤地三年,平公癃病,殆虛言也。或時奏《清角》時,天偶風雨,風雨之後,晉國適旱;平公好樂,喜笑過度,偶發癃病。傳書之家信以為然,世人觀見,遂以為實。實者樂聲不能致此。何以驗之?風雨暴至,是陰陽亂也。樂能亂陰陽,則亦能調陰陽也。王者何須修身正行,擴施善政?使鼓調陰陽之曲,和氣自至,太平自立矣。
【註釋】
(1)瓠(h)護)芭:傳說是楚國人,善彈琴。瑟(s8色):古代一種像琴的多絃樂器。
(2)師曠:據《荀子·勸學》、《淮南子·說山訓》等書載,鼓琴使六馬仰秣的是伯牙,非師曠。
(3)六馬:很多馬。秣(m末):這裡是餵馬吃飼料的意思。引文參見《荀子·勸學》、《淮南子·說山訓》。
(4)清角:疑作「清徵」。上文言奏「清角」,雲起,風雨至。此言玄鶴來,與奏「清角」是兩回事。《韓非子·十過》、《風俗通義·聲音》均謂奏「清徵」之曲,有玄鶴來,可證。
(5)危:屋脊。
(6)宮商:這裡以宮商代稱宮、商、角、徵、羽五音。
(7)吁:驚。
(8)引文參見《韓非子·十過》。
(9)石:即石磬(q@ng慶),一種石製的樂器。拊(f〔撫):輕輕地敲擊。
(10)悲聲:動聽的聲音。
(11)欲:根據文意,疑「飲」形近而誤。
【譯文】
傳書上說:「瓠芭彈瑟,深淵裡的魚會冒出水面來聽;伯牙奏琴,正在吃料的馬也抬起頭來聽。」有人說:「師曠彈奏《清徵》,開始演奏,有十六隻黑鶴從南方飛來,在廊門的脊上停留;再演奏黑鶴就排成隊;第三次演奏,黑鶴群便伸長脖子鳴叫,舒展翅膀起舞,樂音中符合五音的聲音,響徹天空。晉平公很高興,在坐的都歡喜。」《尚書·舜典》上說:「敲擊著石磬,使各種獸類一齊起舞。」這雖然使人奇怪,然則尚且可信。為什麼呢?因為鳥獸喜好動聽的聲音,它們的耳朵與人的耳朵一樣。禽獸看見人的食物,也想吃;聽到人的樂曲,為什麼要不快樂呢?雖然魚冒出水面來聽,吃料的馬抬著頭聽,黑鶴伸長脖子鳴叫,各種獸類一齊起舞,這些大概接近其真實。但狂風暴雨的到來,晉國大旱,地上三年寸草不長,晉平公得手腳麻痺的病,大概是假話。也許彈奏《清角》的時候,天正好要颳風下雨,風雨過後,晉國碰巧遭上大旱;晉平公喜歡聽樂曲,喜笑過度,偶然得了手腳麻痺的病。解釋儒家經典的人,相信認為是這樣,世人看了,就更認為是事實了。事實上,樂聲不可能招致這樣。用什麼來證明呢?風雨突然到來,這是陰陽錯亂。樂聲能使陰陽錯亂,那麼也能使陰陽調和。既然如此作君王的又何必要修養身心,端正操行,廣泛施行善政呢?只要讓人彈奏能調和陰陽的曲子,調和之氣自然到來,太平景象自然就會呈現。
【原文】
19·11傳書言:「湯遭七年旱,以身禱於桑林,自責以六過,天乃雨。」或言:「五年。」「禱辭曰:『余一人有罪,無及萬夫。萬夫有罪,在余一人。天以一人之不敏(1),使上帝鬼神傷民之命』。於是剪其發,麗其手(2),自以為牲(3),用祈福於上帝。上帝甚說(4),時雨乃至(5)。」言湯以身禱於桑林自責,若言剪髮麗手,自以為牲,用祈福於帝者;實也。言雨至,為湯自責以身禱之故,殆虛言也。孔子疾病,子路請禱。孔子曰:「有諸(6)?」子路曰:「有之。誄曰(7):『禱爾於上下神祇(8)。』」孔子曰:「丘之禱久矣(9)。」聖人修身正行,素禱之日久,天地鬼神知其無罪,故白「禱久矣」。《易》曰:「大人與天地合其德(10),與日月合其明,與四時合其敘,與鬼神合其吉凶。」此言聖人與天地鬼神同德行也。即須禱以得福,是不同也。湯與孔子俱聖人也,皆素禱之日久。孔子不使子路禱以治病,湯何能以禱得雨?孔子素禱,身猶疾病。湯亦素禱,歲猶大旱。然則天地之有水旱,猶人之有疾病也。疾病不可以自責除,水旱不可以禱謝去,明矣。湯之致旱,以過乎?是不與天地同德也。今不以過致旱乎?自責禱謝,亦無益也。人形長七尺,形中有五常(11),有癉熱之病(12),深自克責,猶不能愈,況以廣大之天,自有水旱之變,湯用七尺之形,形中之誠,自責禱謝,安能得雨邪?人在層台之上(13),人從層台下叩頭,求請台上之物。台上之人聞其言,則憐而與之;如不聞其言,雖至誠區區(14),終無得也。夫天去人,非徒層台之高也,湯雖自責,天安能聞知而與之雨乎?夫旱,火變也;湛(15),水異也。堯遭洪水,可謂湛矣。堯不自責以身禱祈,必舜、禹治之,知水變必須治也。除湛不以禱祈,除旱亦宜如之。由此言之,湯之禱祈不能得雨。或時旱久,時當自雨,湯以旱久,亦適自責,世人見雨之下,隨湯自責而至,則謂湯以禱祈得雨矣。
【註釋】
(1)天:根據文意,疑是「無」形近而誤。
(2)麗:拴,系。
(3)牲:犧牲,古代供祭祀用的牲畜。
(4)說(yu8悅):通「悅」。
(5)以上事參見《呂氏春秋·順民》、《荀子·大略》。
(6)諸:「之乎」的合音。
(7)誄(l7i累):祭文。這裡指向鬼神祈求的禱詞。
(8)祗(h9支):通「祇(q0其)」,地神。
(9)引文參見《論語·述而》。
(10)大人:這裡指聖人。
(11)五常:指五行。這裡指人體的五臟。我國古代醫學把五臟分別配屬於五行:肝屬木,心屬火,脾屬土,肺屬金,腎屬水。
(12)癉(d4n旦):古病名。瘧疾的一種。
(13)層:一層堆一層的意思。
(14)區區:誠摯。
(15)湛(y0n淫):同「霪」。久雨。
【譯文】
傳書上說:「湯遇上七年大旱,用自己做犧牲在桑山的樹林裡禱告,列舉六項過失責備自己,天才下雨。」有人說:「大旱是五年。」「禱告說:『我一個人有罪,不要涉及萬民。萬民有罪,罪在我一個人。不要因為我一個人的昏庸,就讓上帝鬼神傷害萬民的生命。』於是剪自己的頭髮,捆自己的手,把自己作為犧牲,以此向上帝請求降福。上帝很高興,當時就下了雨。」說湯把自己當做犧牲在桑林禱告責備自己,以及說剪頭髮捆手,把自己當作犧牲,以此向上帝請求降福,這是事實。至於說天下雨,是因為湯責備自己,把自己當做犧牲向上帝禱告的緣故,大概是不符合事實的說法。孔子得病,子路請求為他禱告。孔子說:「有這樣的事嗎?」子路說:「有的。禱詞上有:『為你向天上的神和地下的神祈禱。』」孔子說:「我祈禱已經很久了。」聖人修養身心,端正操行,平常禱告的時間已經很久了,天地鬼神都知道他們沒有罪過,所以說「禱告很久了」。《周易·乾卦·文言》上說:「聖人與天地同德行,與日月同光明,與春、夏、秋、冬四時變化同順序,與鬼神同吉凶。」這是說聖人跟天地鬼神同德行。如果聖人一定要祈禱才能得福,這就是說他跟天地鬼神不同德行了。商湯和孔子都是聖人,平素祈禱的時間都很久。孔子不讓子路禱告為他治病,商湯為什麼要用禱告來得到雨水呢?孔子一向祈禱,身體尚且還生病。商湯也一向祈禱,整年還是大旱。既然如此,那麼天地有水災旱災,就像人會生病一樣。生病不可能因為責備自己而消除,水災旱災同樣不可能因為祈禱而自動免除,這是明擺著的。商湯遭到旱災,是因為犯了過錯嗎?這就是他不與天地同德行了。如果不是由於他的過錯招致來的大旱,那麼,責備自己向上天禱告謝罪,也沒有什麼用處。人的形體長七尺,身體中有五臟,會得瘧疾,狠狠地責備自己,尚且不能痊癒。何況廣闊的天,本來就有水災和旱災,湯用七尺長的身體,心中的誠摯,責備自己禱告謝罪,怎麼能得到雨水呢?要是人在高台上,有人從高台下叩頭,請求得到台上的東西。台上的人聽見他的話,就會憐憫給他;如果聽不見他的話,即使他誠懇到極點,最終還是得不到。天離人,不只高台那樣高,商湯即使責備自己,天怎麼能聽見而給他雨水呢?那乾旱,是火氣造成的災害,久雨,是水造成的災異。堯遇到的洪水,可以說是大得很。堯並沒有責備自己,用自己作犧牲來向上天祈禱,而是一定要舜、禹去治理它,因為他知道水災必須靠治理才會消除。消除水患不能靠祈禱,消除旱災也應該像這樣。由此說來,商湯的祈禱不可能得到雨水。也許是乾旱得太久了,該當是下雨的時候,商湯由於久旱,碰巧在責備自己,世人看雨下來,是隨著湯責備自己而來的,就說湯是靠祈禱得到雨水的。
【原文】
19·12傳書言:「倉頡作書,天雨粟、鬼夜哭(1)。」此言文章興而亂漸見(2),故其妖變致天雨粟、鬼夜哭也。夫言天雨粟,鬼夜哭,實也。言其應倉頡作書,虛也。夫河出圖(3),洛出書(4),聖帝明王之瑞應也。圖書文章與倉頡所作字畫何以異(5)?天地為圖書,倉頡作文字,業與天地同,指與鬼神合(6),何非何惡,而致雨粟、神哭之怪(7)?使天地、鬼神惡人有書,則其出圖書,非也;天不惡人有書,作書何非而致此怪?或時倉頡適作書,天適雨粟,鬼偶夜哭。而雨粟,鬼神哭(8),自有所為(9)。世見應書而至(10),則謂作書生亂敗之象,應事而動也。天雨谷,論者謂之從天而下,變而生(11)。如以雲雨論之,雨谷之變,不足怪也。何以驗之?夫雲雨出於丘山(12),降散則為雨矣。人見其從上而墜,則謂之天雨水也。夏日則雨水,冬日天寒則雨凝而為雪,皆由雲氣發於丘山,不從天上降集於地,明矣。夫谷之雨,猶復雲布之亦從地起(13),因與疾風俱飄,參於天(14),集於地。人見其從天落也,則謂之「天雨谷」。建武三十一年中(15),陳留雨谷(16),谷下蔽地。案視谷形,若茨而黑(17),有似於稗實也。此或時夷狄之地,生出此谷。夷狄不粒食(18),此谷生於草野之中,成熟垂委於地(19),遭疾風暴起,吹揚與之俱飛,風衰谷集墜於中國。中國見之,謂之雨谷(20)。何以效之?野火燔山澤,山澤之中,草木皆燒,其葉為灰,疾風暴起,吹揚之,參天而飛,風衰葉下,集於道路,夫天雨谷者,草木葉燒飛而集之類也。而世以為雨谷,作傳書者以變怪(21)。天主施氣,地主產物。有葉實可啄食者,皆地所生,非天所為也。今谷非氣所生,須土以成,雖雲怪變,怪變因類,生地之物,更從天集(22);生天之物,可從地出乎?地之有萬物,猶天之有列星也。星不更生於地,谷何獨生於天乎?
【註釋】
(1)引文參見《淮南子·本經訓》。
(2)文章:文字。見:同「現」。
(3)河出圖:參見16·16注(3)。
(4)洛出書:傳說夏禹治水時,有神龜負文於背在洛水中出現。「河出圖,洛出書」這兩句話始見於《周易·系辭上》。洛水:發源於陝西省,流入河南省西部。以上事參見《漢書·五行志上》。
(5)字:疑衍文。畫(■):疑「書(■)」形近而誤。上文言「傳書言,倉頡作書」,可一證。《太平御覽》卷六一八引《論衡》文作「圖書文章,與書何異」,可二證。
(6)指:通「旨」。意思,意圖。
(7)神:上文言「天雨粟,鬼夜哭」,故疑是「鬼」之誤。《太平御覽》卷七四七引《論衡》文作「鬼哭」可證。又《太平御覽》卷七四七引《論衡》文「怪」下有「哉」字,可從。
(8)神:上文作「天雨粟,鬼夜哭」,故疑是衍文。
(9)所為:這裡表原因。
(10)應:這裡是跟隨的意思。
(11)《太平御覽》卷八三七引《論衡》文,「變」字前有「應」字,可從。
(12)雨:根據文意,疑是衍文。《太平御覽》卷二七、卷八三七引《論衡》文,無「雨」字,可證。
(13)布:上言「如以雲雨論之」,此正其結論,故疑係「雨」之誤。
(14)參:聳立。
(15)建武:東漢光武帝年號。建武三十一年:公元55年。中:《藝文類聚》卷八五、《太平御覽》卷八三七引《論衡》文,均無此字,故疑是衍文。
(16)陳留:郡名。西漢元狩元年(公元前122年)置郡。郡治所在陳留(今河南省開封市東南)。轄境相當今河南省東至民權縣、寧陵縣,西至開封市、尉氏縣,北至延津縣,長垣縣,南至杞縣,睢縣等地。
(17)茨:即蒺藜。這裡指蒺藜子。
(18)粒食:以谷米為食。
(19)垂:落下。委:丟棄,散落。
(20)上文言「則謂之天雨谷」,故疑「之」後奪一「天」字。《太平御覽》卷八三七引《論衡》文,「之」下有「天」字,可證。
(21)以:認為。
(22)從天集:即上文的「從天而下」。
【譯文】
傳書上說:「倉頡創造文字,天上降下谷米,鬼夜晚哭泣。」這是說文字產生而禍亂也隨著出現,所以他創作文字的奇異現象導致了天降谷,鬼夜哭頭。說天降谷,鬼夜哭,是事實,但說那是應驗倉頡創造文字,則是假話。黃河中出現圖,洛水中出現書,是聖帝明王吉兆的應驗。圖書文章跟倉頡創造文字有什麼區別?天地作圖書,倉頡創造文字,所從事的跟天地相同,意圖與鬼神相合,有什麼錯,有什麼罪,卻招來天降谷、鬼夜哭的怪現象呢?如果天地、鬼神憎恨人有文字,那麼黃河中出現圖,洛水中出現書,就不對了;要是天不憎恨人有文字,創造文字又有什麼錯而會導致這樣的怪現象呢?也許倉頡正好創造文字,天碰巧降谷,鬼偶爾夜哭。而天降谷,鬼夜哭,自有它的原因,世人看到它們是隨著文字的出現而到來的,就說創造文字產生禍亂的現象,是跟隨著倉頡的事業而發生的。天降谷,議論的人說它從天而降,是隨著災變而發生。如果用雲雨來解說,降谷的怪現象,不足奇。用什麼來證明呢?因為雲是從山丘中產生,分散落下來就成為雨。人看見它從天上落下來,就說天下雨了。夏天則是雨水,冬天天冷,那雨就凝結成雪花,這都是由於雲氣在山丘中產生,而不是從天上產生降落在地上,道理是明明白白的。那谷雨,好比重複雲雨一樣,也是從地上產生,隨著跟大風一起飄揚,高入雲霄,然後再降集在地上。人們看見它從天上落下來,就說「天降谷米」。建武三十一年,陳留地方降谷米,谷米下來把地都遮蓋了。察看谷米的形態,像蒺藜子但要黑些,有點類似於稗子。這或許是邊遠的夷狄地方,出產這種穀米,夷狄不用谷米作糧食,這谷子生於荒野中,成熟後散落在地上,碰到大風突然來,吹起飄揚跟著一起飛馳,等風勢減弱谷子聚集在中原地區落下。中原地區的人看見,就說天降谷米。以什麼來驗證呢?野火燒山澤,山澤中草木都被燒光,樹葉成了灰,大風突然來,吹起飄揚,高高在天上紛飛,風勢減弱葉灰下落,堆集在路上。天降谷米,就像草木的葉子被燒成灰飛上天,然後降集在地上一樣。而一般人便以為天降谷米,作傳書的人就認為是災變的怪現象。天主管散佈氣,地主管生產物。有葉子、有果實可以啄吃的東西,都是地上長出來的,不是上天所造的。這谷米不是氣生成的。而必須有土才能長成,雖說天降谷是怪現象,但怪現象都源於同類事物。長在地上的東西,變成從天上降下來;那麼產生在天上的東西,可以從地上長出來嗎?地上有萬物,就像天上有群星一樣。群星不會改變從地上長出來,谷米為什麼就能單獨從天上產生呢?
【原文】
19·13傳書又言:「伯益作井,龍登玄雲(1),神棲崑崙(2)。」言龍井有害(3),故龍神為變也(4)。夫言龍登玄雲,實也。言神棲崑崙,又言為作井之故,龍登神去,虛也。夫作井而飲,耕田而食,則一實也。伯益作井,致有變動,始為耕耘者(5),何故無變?神農之橈木為耒(6),教民耕耨(7),民始食谷,谷始播種,耕土以為田,鑿地以為井。井出水以救渴,田出谷以拯饑,天地鬼神所欲為也,龍何故登玄雲?神何故棲崑崙?夫龍之登玄雲,古今有之,非始益作井而乃登也。方今盛夏,雷雨時至,龍多登雲。雲龍相應(8),龍乘雲雨而行,物類相致,非有為也。堯時(9),五十之民擊壤於塗(10)。觀者曰:「大哉,堯之德也!」擊壤者曰:「吾日出而作,日入而息,鑿井而飲,耕田而食,堯何等力?」堯時已有井矣。唐、虞之時,豢龍御龍,龍常在朝。夏末政衰,龍乃隱伏。非益鑿井,龍登雲也。所謂神者,何神也?百神皆是。百神何故惡人為井?使神與人同,則亦宜有飲之欲。有飲之欲,憎井而去,非其實也。夫益殆不鑿井,龍不為鑿井登雲,神不棲於崑崙,傳書意妄(11),造生之也。
【註釋】
(1)玄:深,厚。
(2)引文參見《淮南子·本經訓》。
(3)龍:此言龍、神因作井有害而去,故疑「龍」系「作」之誤。下文云「為作井之故,龍登神去」,可證。
(4)變:害。
(5)耕:種田。耘(y*n雲):除草。
(6)神農:神農氏。傳說中農業和醫藥的發明者。相傳遠古人以採集漁獵為生,神農用木製成耒、耜,教其農業生產。又傳他曾嘗百草,發現藥材,教人治病。一說神農氏即炎帝。橈(n2o撓)木:彎曲的木頭。耒(l7i蕾):古代的一種農具,形狀像木叉。
(7)耨(nu):用耨(古代一種鋤草工具)來鋤草。
(8)《太平御覽》卷二二引《論衡》文作「雲雨與龍相應」,故疑「雲」後奪「雨與」二字。
(9)《昭明文選·七命》注引「堯時」下有「天下大和,百姓無事,有」九字,根據下文文意,可從。
(10)擊壤:相傳堯時的一種遊戲。壤是類似鞋底狀的木板。遊戲時,把一塊壤放在地上,然後在三四十步外的地方,用另一塊木壤去投擲它,投中的算贏。後用「擊壤」為歌頌太平盛世之典。塗:通「途」,道路。
(11)意妄:疑是「妄意」之誤倒。《韓非子·用人》云:「雲規矩而妄意度,」可一證。《莊子·胠篋》有「妄意室中之藏」,可二證。
【譯文】
傳書上又說:「因為伯益鑿井,龍飛昇到高高厚厚的雲端,神隱居於崑崙山中。」這是說鑿井有害,所以龍和神在作怪。要說龍飛昇到高高的厚厚的雲端,是事實。但要說神隱居崑崙山中,又說因為鑿井的緣故,龍飛昇神離開,那是假的。鑿井有水喝,種田有飯吃,同是一種情況。伯益鑿井,導致變化,開始有種田的人,怎麼能說沒有改變呢?神農把木頭弄彎做成耒,教百姓種田鋤草,百姓才開始以五穀為糧食,五穀才開始播種。改耕土成為田,鑿地成為井。井出水能解渴,田產谷能救饑,這是天地鬼神想做的事,龍為什麼要躲入高高的厚厚的雲端去呢?神又為什麼蔽居崑崙山呢?其實,龍升入高高的厚厚的雲端,古今都有,並非始於伯益鑿井才升入雲端。如今盛夏,雷雨的季節到了,龍多數要飛昇雲裡。雲雨與龍相互應和,龍駕雲雨而行,同類之物互相招致,這並非是有意的行為。堯的時候,天下很和睦,老百姓無事,有個五十歲的老人在路上玩擊壤的遊戲。圍觀的人說:「偉大啊,堯的德政!」玩擊壤的人則說「我太陽升起就勞動,太陽下山才休息,鑿井來喝水,種田來吃飯,這裡邊堯出了什麼力呢?」可見,堯的時候已經有井了。唐堯、虞舜的時候,養龍駕龍,龍常在朝廷。夏朝末年政治衰敗,龍才隱藏起來。並非伯益鑿井,龍才飛入高高的厚厚的雲端隱藏。所說的神,是什麼神呢?各種各樣的神都是。各種各樣的神為什麼要憎恨人鑿井呢?假使神跟人一樣,那也應該有喝水的慾望,有喝水的慾望。卻要憎恨井而離開,這就不真實。要是伯益不鑿井,龍就不會因為憎恨鑿井而蔽入雲端,神也不會因此而隱居崑崙,這是作傳書的人胡亂揣測,編造出來的。
【原文】
19·14傳書言:「梁山崩(1),壅河三日不流,晉君憂之(2)。晉伯宗以輦者之言(3),令景公素縞而哭之(4),河水為之流通(5)。」此虛言也。夫山崩壅河,猶人之有癰腫(6),血脈不通也。治癰腫者,可復以素服哭泣之聲治乎?堯之時,洪水滔天,懷山襄陵(7)。帝堯吁嗟,博求賢者。水變甚於河壅,堯憂深於景公,不聞以素縞哭泣之聲能厭勝之(8)。堯無賢人若輦者之術乎?將洪水變大,不可以聲服除也?如素縞而哭,悔過自責也,堯、禹之治水以力役(9),不自責。梁山,堯時山也;所壅之河,堯時河也。山崩河壅,天雨水踴,二者之變無以殊也。堯、禹治洪水以力役,輦者治壅河用自責,變同而治異,人鈞而應殊(10),殆非賢聖變復之實也。凡變復之道,所以能相感動者,以物類也。有寒則復之以溫,溫復解之以寒。故以龍致雨,以刑逐暑,皆緣五行之氣用相感勝之。山崩壅河,素縞哭之,於道何意乎?此或時河壅之時,山初崩,土積聚,水未盛。三日之後,水盛土散,稍壞沮矣(11)。壞沮水流,竟注東去。遭伯宗得輦者之言,因素縞而哭,哭之因流(12),流時謂之河變起此而復(13)。其實非也。何以驗之?使山恆自崩乎,素縞哭無益也。使其天變應之,宜改政治。素縞而哭,何政所改而天變復乎?
【註釋】
(1)梁山:指呂梁山。在今山西省西部,黃河與汾河之間。
(2)晉君:指晉景公。
(3)伯宗:春秋時晉景公的大夫,賢而好直言。輦(ni3n碾):古代一種用人拉挽的車子。
(4)縞(g3o搞):白絹。素縞:喪服。
(5)引文參見《谷梁傳·成公五年》。
(6)癰(y#ng擁):一種毒瘡,屬急性化濃性疾病,多發於背部和頸部,瘡面有許多膿泡,非常疼痛。
(7)襄:水漲到高處。以上參見《尚書·堯典》。
(8)厭:鎮壓妖邪。
(9)役:勞役,勞力。
(10)鈞:相同。
(11)沮(j(舉):毀壞,敗壞。
(12)因:於是,就。
(13)根據文意,疑「時」系「則」之誤。
【譯文】
傳書上說:「呂梁山崩塌,堵塞了黃河三天沒有流水,晉景公非常發愁。晉伯宗聽從拉車人的話,叫晉景公穿著喪服哭泣,河水就會因此流通。」這是假話。山崩塌堵塞黃河,就像人生瘡長膿,血脈不通。治毒瘡的人,難道可以又重複用穿喪服,通過哭泣的聲音來治病嗎?堯的時候,洪水滔天,包圍了高山,漫上了丘陵。帝堯歎息,廣求賢能的人。洪水成災比黃河堵塞更凶,堯為此發愁比晉景公厲害,但沒有聽見用穿喪服,通過哭泣聲的手段能制服洪水的。這是因為堯的時候沒有賢能的人像拉車人那樣具有法術呢?還是洪水災害太大,不能用哭泣聲和穿喪服的辦法來消除它呢?如果穿著喪服哭泣是在悔過和責備自己,那麼堯和禹治水是用人力,而不靠責備自己。呂梁山,是堯時的山;堵塞的黃河,是堯時的黃河。山崩塌黃河堵塞,天下雨洪水猛漲,二者災害沒有區別。堯和禹治理洪水用人力,拉車人治理黃河堵塞靠責備自己,災害一樣而治理辦法不同,同樣是人而對付水災的辦法卻不同,這大概不是聖賢消除災禍恢復正常狀態的實際情況。但凡能消除災禍恢復正常狀態的道理,是因為能互相感動,是同類事物的緣故。寒冷就用溫暖去消除它,溫暖就用寒冷去解除它。所以用龍招致下雨,用酷刑會帶來嚴寒趕走暑氣,這都是因為五行之氣需要相互感應,相互克制的緣故。山崩塌堵塞黃河,就穿著喪服哭泣,在道理上是什麼意思呢?這事或許是黃河被堵塞的時候,山剛崩塌,泥土聚積,河水沒有興起。三天以後,河水興起泥土失散,逐漸毀壞。積土毀壞了河水開始流動,終於向東流去。碰巧伯宗聽到拉車人的話,於是晉景公穿著喪服哭泣,一哭河水就流了。河水流了,人們就說黃河的災害是由於哭泣才被消除並恢復正常狀態的。事實並不是這樣。用什麼來證明呢?假使山經常自然崩塌,穿著喪服哭泣也沒有用。如果山崩是天應和人事的一種災變,那就應該改變政治才能消除。穿著喪服哭泣,是什麼改革了政治而使天災消除並恢復正常的呢?
【原文】
19·15傳書言:「曾子之孝,與母同氣。曾子出薪於野,有客至而欲去,曾母曰:『願留,參方到。』即以右手扼其左臂。曾子左臂立痛,即馳至問母:『臂何故痛?』母曰:『今者客來欲去,吾扼臂以呼汝耳。』蓋以至孝,與父母同氣,體有疾病,精神輒感。」曰,此虛也。夫「孝悌之至(1),通於神明(2)」。乃謂德化至天地。俗人緣此而說,言孝悌之至,精氣相動。如曾母臂痛,曾子臂亦輒痛。曾母病乎(3),曾子亦病(4)?曾母死,曾子輒死乎(5)?考事,曾母先死。曾子不死矣,此精氣能小相動,不能大相感也。世稱申喜夜聞其母歌(6)。心動,開關問歌者為誰,果其母(7)。蓋聞母聲,聲音相感,心悲意動,開關而問,蓋其實也。今曾母在家,曾子在野,不聞號呼之聲,母小扼臂,安能動子?疑世人頌成(8),聞曾子之孝天下少雙,則為空生母扼臂之說也。
【註釋】
(1)孝:盡心奉養和順從父母。悌(t@替):敬愛兄長。
(2)神明:天神和地神。引文參見《孝經·感應》。
(3)乎:疑衍文。遞修本「病」後無「乎」字,可一證。下文「曾母死,曾子輒死乎?」句法一律,可二證。
(4)遞修本「病」後有「乎」字,根據文意,可從。下文「曾母死,曾子輒死乎?」句法一律,可證。又「亦輒痛」、「亦輒病」、「亦輒死」,語氣相同,故疑「亦」後脫一「輒」字。
(5)「輒」前疑奪一「亦」字。理由見上注。
(6)申喜:春秋戰國之際楚國人。
(7)以上事參見《淮南子·說山訓》、《呂氏春秋·精通》。
(8)成:通:「誠」。
【譯文】
傳書上說:「由於曾子很孝順,所以能跟母親的氣相同。曾子在野外去砍柴,有客人來找,見不在想走,曾母說:『請留步,曾子馬上就到。』立即用右手掐她自己的左臂。曾子的左臂立刻感到疼痛,就飛跑到家問母親:『我的左臂為什麼會疼痛?』母親說:『現在有客人來訪想要回去,我掐臂叫你回來。』就因為曾子非常孝順,所以跟他父母的氣相同,身體有疾病,精神上總是有感應。」我認為這話是假的。所謂「孝順父母,尊重兄長到極點,能與天神地神相通。」是說德行可以感化天地。一般人由此解釋說,孝順父母,尊重兄長到極點,人與人之間精氣就可以互相感動。像曾母左臂痛,曾子的左臂也就跟著痛。那曾母生病,曾子也跟著生病嗎?曾母死,曾子也跟著死嗎?考察事實,曾母先死,曾子沒有死,這樣說來,精氣只能在小事上互相感動,而不能在大事上互相感應了。世人聲稱申喜晚上能聽見他母親唱歌,心有所感動,開門問唱歌的人是誰,果真會是他的母親。這大概是聽見他母親的聲音,聲音相互感應,心裡悲哀神情感動,開門而問,大約是事實。如今曾母在家,曾子在野外,聽不見叫喊的聲音,母親稍微掐一下左臂,怎麼就能感動曾子呢?我懷疑是一般人為宣揚誠心,又聽說曾子孝順父母天下難找第二個,就為此憑空捏造了曾母掐臂的說法。
【原文】
19·16世稱南陽卓公為緱氏令(1),蝗不入界。蓋以賢明至誠,災蟲不入其縣也。此又虛也。夫賢明至誠之化,通於同類,能相知心,然後慕服。蝗蟲,閩虻之類也(2),何知何見而能知卓公之化?使賢者處深野之中,閩虻能不入其捨乎?閩虻不能避賢者之捨,蝗蟲何能不入卓公之縣?如謂蝗蟲變,與閩虻異,夫寒溫亦災變也,使一郡皆寒,賢者長一縣,一縣之界能獨溫乎?夫寒溫不能避賢者之縣,蝗蟲何能不入卓公之界?夫如是,蝗蟲適不入界,卓公賢名稱於世(3),世則謂之能卻蝗蟲矣。何以驗之?夫蝗之集於野,非能普博盡蔽地也,往往積聚多少有處。非所積之地,則盜跖所居;所少之野,則伯夷所處也。集過有多少,則其過縣有留去矣。多少不可以驗善惡,有無安可以明賢不肖也?蓋時蝗自過,不謂賢人界不入,明矣。
【註釋】
(1)南陽:郡名。治所在宛縣(今河南省南陽市)。漢時轄境相當於今河南省熊耳山以南葉縣、內鄉之間和湖北省大洪山以北應山縣、鄖(y*n雲)縣之間。卓公:卓茂(?~公元28年),字子康。西漢末年南陽郡宛縣人。習《詩經》、《周禮》和歷算。為人寬厚仁愛。平帝時為密縣令。善教化,教化大行,道不拾遺。東漢光武帝時官至太傅,封褒德侯。緱(g#u勾)氏:古縣名。治所在今河南省偃師縣東南。南陽卓公為緱氏縣令:《後漢書·卓茂傳》云:「卓茂字子康,南陽宛人也。遷密令」,故疑王充記述有誤,當為「南陽卓公為密縣令」。《後漢·光武紀》云:「以前密令卓茂為太傅」,可一證。《水經注·洧水》有密縣「今縣城東門南側,有漢密令卓茂祠」,可二證。密縣:古縣名。漢置。治所在今河南省密縣東南三十里。令:參見9·15注(3)。
(2)閩(w6n蚊):通「蚊」。虻:昆蟲名。形似蠅較大,雌性食血。
(3)根據文意,疑「名」後奪一「偶」字。「偶稱於世」與上文「適不入界」語氣相同,可一證。本書「偶」與「適」平列甚多,可二證。
【譯文】
社會上稱道南陽卓公做密縣縣令時,蝗蟲不飛入他的縣界。這大概是因為他賢明得極誠心,害蟲不會進入他縣境的緣故。這又不真實了。賢明極誠心使卓公德化,與同類相通,能互相知心,然後對他仰慕,信服。蝗蟲是蚊虻之類,它們何時知道何時看見而能夠曉得卓公德化?如果賢者住在茫茫荒野之中,蚊虻能不飛入他的房子裡嗎?蚊虻尚且不能避免飛進賢者的房舍,蝗蟲怎麼又能不飛入卓公的縣境呢?發果說蝗蟲是一種災變,跟蚊虻不同,那寒冷與溫暖也是一種災變,假使一郡都寒冷,賢者做一縣之長,一縣之內能單獨溫暖嗎?寒冷與溫暖不能避開賢者的縣,蝗蟲又怎麼能不飛入卓公的縣界呢?要麼是這樣,蝗蟲碰巧沒有飛入縣境,而卓公的賢名恰好在社會上被稱頌,於是世人就說他能使蝗蟲不入境。拿什麼證明呢?蝗蟲在野外降落,不可能完全都把地遮蓋住,往往有的地方聚積得多些,有的少些。它們沒有聚積的地方,只有盜跖住的地方;聚積少的野外,只有伯夷隱居的地方。降落和飛過的蝗蟲有多有少,不可能把一個地方完全都遮蓋住。蝗蟲聚集的地方有多有少,它們飛過的縣,有的停留,有的飛走。其降落的多少不可能證明誰善誰惡,那麼有沒有降落怎麼能夠用來說明誰賢誰不賢呢?大概當時蝗蟲自己飛過,並不認為是賢人管理的縣界就不飛進去,這是很清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