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水彭郡裴氏子,鹹通中,於東閬學孤林法。淫其親表婦女,事發系獄。每日供其飲食,悉是孤林法神為致之。獄吏怪而謂其神曰:"神既靈異,何不為免此刑?"神曰:"受吾法者,只可全身遠害,方便濟人。既違戒誓,豈但王法,神亦不容也。今之慇勤,以酬香火之功。"竟笞殺之。(出《錄異記》。)
【譯文】
天水彭郡有個姓裴的人,在東寺學孤林法術。此人竟姦淫了親戚中的婦女,事情被揭發後下了大獄。然而每天孤林法神都給裴某送飯吃。管監獄的官感到奇怪,就問孤林法神說,"您這麼靈通,何不乾脆想法讓他免去刑罰呢?"神說,"學我的法術的人,只能用法術來防身避害,救助他人。現在裴某既然犯了禁忌別,別說是人間王法不容,神也不能容他。給他送飯,僅僅是回報他給神燒香上供的功而已。"後來裴某竟被鞭子抽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