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來俊臣羅織人罪,皆先進狀,敕依奏,即籍沒。徐有功出死囚,亦先進狀,某人罪合免,敕依,然後斷雪。有功好出罪,皆先奉進止,非是自專。張湯探人主之情,蓋為此也。(出《談藪》,明抄本作出《朝野僉載》)
【譯文】
周朝(武則天朝)時,來俊臣專幹虛構人家的罪名進行陷害人的事。他都是先寫好文狀上奏皇帝。皇帝下詔准奏後,便去沒收人家的財產。徐有功為人解除死罪,也是先上奏皇帝,說明某人應該免除死罪,皇帝准奏,然後再裁斷為他昭雪洗冤。有功勞的人好免罪,也都是用先上奏皇帝來決定處分的辦法,並不是自己獨斷專行。張湯去探望感謝天子恩情,就是因為這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