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李宏,汴州浚儀人也。凶悖無賴。狠戾不仁。每高鞍壯馬。巡坊歷店,唬庸調租船綱典,動盈數百貫。強貸商人巨萬。竟無一還。商旅驚波,行綱側膽。任正理為汴州刺史,上十(十原作下。據黃本改。)餘日,遣手力捉來,責情決六十。杖下而死。工商客生,酣飲相歡。遠近聞之,莫不稱快。(出《朝野僉載》)
【譯文】
唐朝時,有個叫李宏的,汴州浚儀縣人。此人是個兇惡忤逆的無賴,狠毒而不講仁義。經常騎著高頭大馬,遊蕩於作坊商店,通過偽裝恫嚇的辦法騙取各種稅金,動不動就叫人交他數百貫錢。他強行借買賣人的錢上萬,竟然沒有一份償還的。商人們都很懼怕他,各商行組織更是對他又恨又怕。任正理當了汴州刺史後,上任十幾天,便派手下的小吏把他捉來,問明案情後判杖刑六十。李宏被棍棒打死。工商界的人士,都飲酒歡慶。遠近聞聽,沒有不稱快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