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元十六年五月,內出二王真跡及張芝、張昶等書,總一百六十卷,付集賢院。令集字拓兩本進,賜諸王。其書皆是貞觀中,太宗令魏征、虞世南、褚遂良等定其真偽。右軍之跡,凡得真行二百九十紙,裝為七十卷;草書二千紙,裝為(按上自右軍之跡至裝為共二十五字,原缺,據《法書要錄》補)八十卷。小王張芝等跡,各隨多少勒帙。以"貞觀"字為印,印縫及卷之首尾。其草跡,又令褚遂良真書小字,帖紙影之。其中古本,亦有是梁隋官本者。梁則滿騫、徐僧權、沈熾文、朱異,隋則江總、姚察等署記。太宗又令魏褚等,卷下更署名以記之。其《蘭亭》本,相傳雲在昭陵玄宮中。《樂毅論》,長安中太平公主奏借出外拓寫,因此遂失所在。五年,陸元悌、魏哲、劉懷信等檢校換褾。每卷分為兩卷,總見在有八十卷,余並失墜。元悌又割去前代記署,以己之名氏代焉。玄宗自書"開元"二字,為印記之。右軍凡一百三十卷,小王二十八卷,張芝、張昶各一卷。右軍真行書,惟《黃庭》、《告誓》等卷存焉。又得滑州人家所藏右軍《扇上真尚書宣示》,及小王行書《白騎遂》等二卷。其書有"貞觀年"舊摽織成字。(出《譚賓錄》)
【譯文】
唐玄宗開元十六年五月,宮內取出王羲之、王獻之真跡,及張芝、張昶等人的書帖,共一百六十卷,交付集賢院。令集賢院拓兩本進獻,賜給褚王。這些書帖都是貞觀中年,唐太宗命令魏徽、虞世南、褚遂良等大臣審定真偽的。王羲之的真跡。共收集到真書、行書;二百九十紙,裝訂成七十卷,草書二千紙,裝訂成八十卷。王獻之、張芝等人的真跡,各自根據它們數量的多少編纂成卷。用"貞觀"二字治印,印在書卷縫及頭裡。他們的草書真跡,又令褚遂良用真書體寫成小字,帖紙拓影,附在後面。其中的古本,有的是梁、隋官本。梁朝的有滿騫、徐僧權、沈熾文、朱異;隋朝的有江總、姚察等簽署的印記。太宗又讓魏征、褚遂良等,在卷下再簽署姓名。其中的《蘭亭序》,傳說隨太宗陪葬在昭陵中。《樂毅論》,上太平公主上奏借出去拓寫,後來就失去下落了。五年後,玄宗皇帝又敕陸之悌、魏哲、劉懷信等人查核察看,重新改換裝裱。原來的一卷分為兩卷,總計還有八十卷,其餘的都散失了。陸元悌又割去以前朝代的記署,將自己的名字簽署在上面取而代之。玄宗皇帝親自書寫"開元"二字,治印,印在上面作為標誌。總計有王羲之真跡一百三十卷,王獻之十八卷,張芝、張昶各一卷。王羲之的真書、行書,只有《黃庭經》、《告誓文》等卷尚存在。又得到滑州人家收藏的王羲之《扇上真尚書宣示》,及王獻之行書《白騎遂》等卷。這二卷書帖上面都記有貞觀年的舊標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