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廣記06人品各卷_0143.【蔣恆】原文及翻譯

貞觀中,衛州板橋店主張迪妻歸寧。有衛州三衛楊真等三人投宿,五更早發。夜有人取三衛刀殺張迪,其刀卻內鞘中,真等不之知。至明,店人追真等,視乃有血痕,囚禁拷訊。真等苦毒,遂自誣。上疑之,差御史蔣恆覆推。至,總追店人十五已上集。為人不足,且散。惟留一老婆年八十已上,晚放出。令獄典密覘之。曰:"婆出,當有一人與婆語者,即記取姓名,勿令漏洩。"果有一人共語,即記之。明日復爾,其人又問婆:"使人作何推勘。如是者三日,並是此人。恆總追集男女三百餘人。就中喚與老婆語者一人出,余並放散。問之具伏。云:"與迪妻姦殺有實。"奏之,敕賜帛二百段,除侍御史。(出《朝野僉載》)
【譯文】
唐朝貞觀年間。衛州板橋旅店的店主張迪的妻子回娘家了。晚上有衛州城負責警衛工作的楊真等三名衛士前來住宿,五更天又早早出發了。夜裡有人拿他們的刀把店主張迪殺了,然後又把刀放回刀鞘中,楊真等三人一點都沒察覺。天亮以後,旅店裡的人追上楊真三人,檢查他們的刀上有血跡,便把他們三人抓起來拷打審訊。他們三人經受不住嚴酷的折磨,只好誣陷自己殺了人。皇帝對這個案件產生了懷疑,派御史蔣恆重新進行審理。蔣恆到了以後,店內十五個人已經趕集去了,剩下的人不夠,並且已經分散,只留下一個八十多歲的老太太在店裡。蔣恆命令傍晚將老太太放出去,派辦案人員在後面跟蹤觀察。蔣恆說:"老太太一出去,一定有一個人同老太太說話,你要調查記住這個人的姓名,不要走漏消息。"果然有一個人同老太太說話,辦案人員查明並記了他的姓名。第二天老太太出去,這個人又問老太太,朝廷派來的官員怎樣調查這個案件。連續三天,都是這個人,蔣恆召集了男女三百多人,從中把與老太太說話的那個人叫了出來,其餘的人全都遣散。經過審問,這個人全都招供了,承認他與張迪的妻子通姦,所以把張迪殺了。蔣恆將審理結果上報,皇帝賞賜他絲織物二百段,並且提拔他為侍御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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