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虔州司士劉知元攝判司倉。大酺時,司馬楊舜臣謂之曰:「買肉必須含胎,肥脆可食,余瘦不堪。」知元乃揀取懷孕牛犢及豬羊驢等殺之,其胎仍動,良久乃絕。無何,舜臣一奴,無病而死,心上仍暖。七日而蘇,云:「見一水犢白額,並子隨之,見王訴云:『懷胎五個月,枉殺母子。』須臾,又見豬羊驢等,皆領子來訴。見劉司士答款,引楊司馬處分如此。」居三日而知元卒亡,又五日而舜臣死。(出《朝野僉載》)
【譯文】
唐朝虔州司士劉知元掌管判司倉。有一次聚會飲酒時,司馬楊舜臣對他說:「買肉一定要買帶崽的,這種肉肥脆好吃,其餘的瘦肉不好吃。」知元以後就挑選懷孕的牛犢和豬羊驢等殺吃。它們被殺死後,懷的胎還動,很長時間才能死。不久,舜臣的一個家奴無病而死,但心口還是熱的,七天以後又活了。那家奴說:「在陰間見到一個水牛,白色額頭,有個小牛犢跟隨它,見到閆王告狀說:『我懷胎五個月,那劉知元無緣無故殺了我們母子。』不一會兒,又見豬、羊、驢等都領子來告狀,訴說冤枉。只見劉知元招供,說是楊司馬要我這樣做的。」過了三天劉知元死去。又過了五天,楊舜臣也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