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蜀將尹偃,營有卒,晚點後數刻不至,偃將責之。卒被酒,自理聲高,偃怒,杖數十,幾至死。卒弟為營典,性友愛,不平偃。乃以刀剺肌,作殺尹兩字,以墨涅之。偃陰知,乃以他事杖殺典,及大和中,南蠻入寇,偃領眾數萬,保邛偃關。偃膂力絕人,常戲左右,以棘節杖擊其脛,隨擊筋脹擁腫。恃其力,悉眾出關,逐蠻數里。蠻伏發,夾攻之,大敗馬倒,中數十槍而死。初出關時,忽見所殺典,擁黃案,大如轂,在前引,心甚惡之,問左右,鹹無見者,竟死於陣。(出《酉陽雜俎》)
【譯文】
唐朝蜀將尹偃的營中有個兵士,晚上點名過了幾刻鐘也沒有到,尹偃準備責罰他,但他喝了酒,自以為有理說話聲音很高。尹偃很生氣,打了他幾十杖,差點兒打死。這個士兵的弟弟在軍營裡當營典。秉性重兄友弟恭,對尹偃的作法不滿,就用刀劃破肌肉劃了「殺尹」兩個字,用墨染黑。尹偃暗中知道了這件事,就借口別的事殺了營典。等到了大和年間,南蠻入侵。尹偃率領幾萬軍隊保衛邛偃關。尹偃的膂力超人,常常戲弄身邊的人,用棘刺或帶節的木棍打他們的腳脖子,打完立刻就筋脹肉腫。憑借他的力氣,率領全軍出邛偃關追逐蠻兵。追出幾里以後,蠻兵的埋伏突然出現,兩下夾攻,把尹偃打得大敗,馬也倒了,身上中了幾十槍死了。他剛出關時忽然看見了被他殺死的營典,抱著一個象車輪那麼大的黃色案卷,在他前邊引路。尹偃心裡很討厭他,問身邊的人看見沒有,都說沒看見。尹偃最終還是死在陣地上了。
卷第一百二十三 報應二十二(冤報)
胡激 秦匡謀 韋判官 楊收 宋柔 王表 乾寧宰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