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史·趙挺之傳》全文翻譯

宋史·趙挺之傳》
原文
    趙挺之,字正夫,密州諸城人。進士上第。熙寧建學,選教授登、棣二州,通判德州。哲宗即位,賜士卒緡錢,郡守貪耄不時給,卒怒噪,持白梃突入府。守趨避,左右盡走。挺之坐堂上,呼問狀,立發庫錢,而治其為首者,眾即定。
    魏境河屢決,議者欲徙宗城縣。轉運使檄挺之往視,挺之云:「縣距高原千歲矣,水未嘗犯。今所遷不如舊,必為民害。」使者卒徙之,財二年,河果壞新城,漂居民略盡。召試館職,為秘閣校理,遷監察御史。初,挺之在德州,希意行市易法。黃庭堅監德安鎮,謂鎮小民貧,不堪誅求。及召試,蘇軾曰:「挺之聚斂小人,學行無取,豈堪此選?」至是,劾奏軾草麻有云「民亦勞止」,以為誹謗先帝。既而坐不論蔡確,通判徐州,俄知楚州。使遼遼主嘗有疾不親宴使近臣即館享客比歲享乃在客省與諸國等挺之始爭正其禮曾布以使事聯職,知禁中密指,諭使建議紹述,於是挺之排擊元佑諸人不遺力。由吏部尚書拜右丞,時蔡京獨相,帝謀置右輔,京力薦挺之,遂拜尚書右僕射。既相,與京爭雄,屢陳其奸惡,且請去位避之。乞歸青州,將入辭,會彗星見,帝默思咎徵,盡除京諸蠹法,罷京,召見挺之曰:「京所為,一如卿言。」加挺之特進,仍為右僕射。京在崇寧初,首興邊事,用兵連年不息。帝臨朝,語大臣曰:「朝廷不可與四夷生隙,隙一開,禍拿不解,兵民肝腦塗地,豈人主愛民恤物意哉!」挺之退謂同列曰:「上志在息兵,吾曹所宜將順。」未幾卒,年六十八。贈司徒,謚曰清憲。
(節選自《宋史·卷一百一十》)

譯文
    趙挺之,字正夫,是密州諸城人。考中進士,名次在頭榜前幾名。熙寧年間,朝廷興辦學校,趙挺之被選任為登、棣二州教授,同時擔任德州的通判。哲宗即皇位後,賞賜士卒們緡錢,郡守貪婪昏庸,不及時付錢給士卒,士卒們憤怒地叫喊著,拿著大木棍衝進府衙。郡守只是躲避不上前,其他官吏們都紛紛逃走。趙挺之卻坐在大堂上,問明情況,立即拿出府庫錢財分發給眾人,同時懲治了帶頭鬧事的人,士卒們就安寧下來了。
    魏州境內黃河多次決口,有人建議遷移宗城縣址。轉運使讓挺之前去視察,挺之說:「縣城遠離高原一千多年了,河水從未進犯縣境。現在要遷到的地方不如舊址,如果遷徙,一定會禍害百姓。」轉運使最終遷徙舊城,才過兩年,黃河果然沖壞新城,把居民幾乎都淹垂了。朝廷召他試任館職,任秘閣校理,升職為監察御史。
當初,趙挺之在德州時,迎合朝廷的意思,堅決實行市易法。黃庭堅當時主管德安鎮,認為德安鎮面積小,百姓又貧困,無法承受這種變相勒索。到趙挺之面試時,蘇軾說:「趙挺之是個聚斂錢財的小人,學識品行沒有可取之處,怎麼能適合這個職位呢?」到這時,趙挺之上奏,彈劾蘇軾的草書中有句「民亦勞止」的話,他認為這是在誹謗先帝。不久因沒有彈劾蔡確,趙挺之獲罪,降為徐州通判,不長時間又到楚州擔任了知州。
    趙挺之出使遼國時,遼主當時生病,沒有親自宴請他,讓手下的近臣到旅館招待了他。到年終時,在客省(使者的居所)與其他諸國同等待遇宴請了他,這是趙挺之爭論後才使遼國修正了對宋朝的禮制。曾布同時任樞密使和文書起草的職務,知道宮中密旨,勸趙挺之在幾處神宗新法方面提出具體的意見,於是趙挺之開始不遺餘力地排擠打擊元佑黨人。後來由吏部尚書授任右丞之職,當時蔡京獨任宰相,徽宗打算設置右相,蔡京極力推薦趙挺之,於是徽宗任命趙挺之為尚書右僕射。趙挺之任宰相後,與蔡京爭權,多次揭發他的奸惡,並且請求辭去相位避開他的危害。趙挺之請求回青州,準備入宮告辭的時候,正好彗星出現,宋徽宗默默思索出現凶兆的原因,決定全部廢除蔡京定下的各種法律,罷免蔡京,召見趙挺之說:「蔡京所作所為,全部像你說的那樣。」於是加任趙挺之為特進,仍舊任右僕射。
蔡京在崇寧初期,首先興起邊事,戰爭連年不息。皇帝臨朝,對大臣們說:「朝廷不可與四面敵國發生衝突,衝突一起,禍患侵蝕不能消解,士兵百姓肝腦塗地,哪裡是人主愛護百姓恤惜財物的本意啊。」趙挺之退朝後對同僚們說:「皇上志向在於停止戰爭,我們應當順勢促成。」不久去世,終年六十八歲。追贈司徒,謚號為「清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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