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乾封縣錄事祁萬壽,性好殺人。縣官每決罰人,皆從索錢,時未得與間,即取粗杖打之。如此死者,不可勝數,囚徒見之,皆失魂魄。有少不稱心,即就獄打之,困苦至垂死。其妻生子,或著肉枷,或有肉杻,或無口鼻,或無手足,生而皆死。
【譯文】
唐乾封縣錄事祁萬壽,天生喜歡殺人。每當縣官判決處罰人的時候,他都跟著要錢,還沒有送到以前,就拿粗木仗打犯人,像這樣死的人,數也數不清。囚徒們看見他,都喪魂落魄。對哪個犯人稍微不稱心的,就立刻到獄中打他,讓他痛苦到就要死的程度。祁萬壽的妻子生孩子,有的脖子上纏繞著肉鏈;有的手腳帶著肉的鐐銬;有的沒有口鼻;有的沒有手腳。孩子生下來就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