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史·司馬旦傳》全文翻譯

宋史·司馬旦傳》
原文
    司馬旦字伯康。清直敏強,雖小事必審思,度不中不釋。以父任,為秘書省校書郎,歷鄭縣主簿。鄭有婦藺訟奪人田者,家多金錢,市黨買吏,合為奸謾,十年不決。旦取案一閱,情偽立見,黜吏十數輩,冤者以直。又井元慶豪欺鄉里,莫敢誰何,旦擒致於法。時旦年尚少,上下易之,自是驚服。吏捕蝗,因緣搔民。旦言:「蝗,民之仇,宜聽自捕,輸之官。」後著為令。丁內外艱,服除,監饒州永平鑄錢監。知祁縣,天大旱,人乏食,群盜剽敓,富家巨室至以兵自備。旦召富者開以禍福,於是爭出粟,減直以糶,猶不失其贏,饑者獲濟,盜患亦弭。
  舉監在京百萬倉,時祁隸太原,以太原留,不召。通判乾州,未行,舉監在京雜物庫。知宜興縣,其民囂訟,旦每獄必窮根株,痛繩之,校系縣門,民稍以詆冒為恥。市貫大溪,賈昌朝所作長橋,壞廢歲久,旦勸民葺復,不勞而成。
  旦澹薄無慾,奉養苟完,人不見其貴。與弟光尤友愛終始,人無間言。光居洛,旦居夏縣,皆有園沼勝概。光歲一往省旦,旦亦間至洛視光。凡光平時所與論天下事,旦有助焉。及光被門下侍郎召,固辭不拜。旦引大義語之曰:「生平誦堯、舜之道,思致其君,今時可而違,非進退之正也。」光幡然就位。方是時,天下懼光之終不出,及聞此,皆欣然稱旦曰:「長者之言也。」
    英宗即位,例以親屬入賀得官,時旦在梁山,諸孫未仕者皆不遣,惟遣其從兄子稟。旦與人交以信義,喜周其急。嘗有以罪免官貧不能存者,月分俸濟之,其人無以報,願以女為妾。旦驚謝之,亟出妻奩中物使嫁之。旦生於丙午,與文彥博、程公珣、席汝言為同年會,賦詩繪像,世以為盛事,比唐九老。
(選自《宋史·司馬旦傳》,有刪節)

譯文
    司馬旦字伯康。清廉正直,精明強幹,即使是做很小的事也一定仔細考慮,思忖不符合要求就不放下。靠父親恩蔭,任秘書省校書郎,歷任鄭縣主簿。鄭縣有個公開搶奪人田的姓藺的婦人,家中有很多金錢,召集黨徒賄賂官吏,共同為奸,十年不能處理。司馬旦取案卷看了一遍,真假立即顯露,貶退十幾個官吏,受冤枉的人得到公正對待。又有井元慶橫行鄉里,無人敢問,司馬旦把他抓來依法懲處。當時司馬旦還很年輕,大家都不太看得起他,從此驚訝佩服。官吏扑打蝗蟲,乘機擾民。司馬旦說,:「蝗蟲是百姓的仇敵,應該讓他們自己撲殺,然後送到官府來。」後來定為法令。遭父母去世,服喪期滿,任監饒州永平鑄錢監。任祁縣知縣,天大旱,人民缺乏食物,群盜橫行搶劫,富家大族自備武器防衛。司馬旦召集有錢人,用禍福利害來開導他們,於是爭相拿出糧食,減低價格出賣,還能略有盈利,饑民獲得保全,盜賊也平息。
    推舉他為監在京百萬倉,當時祁縣隸屬太原,因太原挽留,沒有召他入京。擔任乾州通判,還未赴任,舉薦他為監在京雜物庫。任宜興縣知縣,當地百姓奸詐而好打官司,司馬旦每次審案一定追究到底,以法嚴懲,把罪犯綁在縣門外,百姓逐漸把犯法當作恥辱的事。有一條大溪流經街市,賈昌朝修建的長橋毀壞已久,司馬旦勸人們修復,沒費多少氣力就完工。
    司馬旦清心寡慾,奉養自己,人們看不出他尊貴。和弟弟司馬光始終友愛,人們沒有閒話。司馬光住在洛陽,司馬旦住在夏縣,都有園林勝景。司馬光每年去探望司馬旦一次,司馬旦有時也到洛陽看望司馬光。司馬光參與討論的天下大事,司馬旦對他都有幫助。等到司馬光被朝廷召任門下侍郎,司馬光堅決推辭。司馬旦引用大義勸他說:「生平學習堯、舜之道,想為君王出力,現在有了機會卻推辭,這不合進退的正途。」司馬光翻然悔悟,就任職位。那時候,天下人恐怕司馬光不肯出山,等到聽了這個消息,都高興的稱許司馬旦說:「這是長者的話。」
    英宗即位,按例大臣派遣親屬入朝祝賀以獲得官位。當時司馬旦在梁山,未獲官職的孫子輩,他一人也沒有派遣,僅派出堂兄的兒子司馬稟,司馬旦與人交往注重信義,願意在危急時周濟對方。曾有一位因罪免官家貧無法生活的官員,司馬旦每月分出薪俸接濟他,那人無法報答,願把女兒送給她為妾。司馬旦大驚拒絕,急命妻子拿出私房錢資助她嫁出女兒。司馬旦出生在丙午年,和文彥博、程公珣、席汝言舉辦同年會,賦詩畫像,世人當作盛事,把他們和唐朝的九老相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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