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書新注卷十 成帝紀第十》古文翻譯成現代文

漢書新注卷十 成帝紀第十

  【說明】本卷敘述漢成帝劉驁在位二十六年的史事。漢成帝善修容儀,但無實權。外戚王氏輔政,逐漸專權。關東屢次河決,災情嚴重。然當權者沉醉於「承平」之夢,「耽於酒色」,趙飛燕、趙合德姊妹專寵後宮。營建昌陵,耗費巨億,百姓流離,野有餓莩,故社會動亂。更可注意者,南山傰宗、穎川鐵官徒申屠聖、山陽鐵官徒蘇令等,先後起義。卷末之「贊」,所謂「臣」仍是班彪,所謂「臣之姑」為婕妤者乃班婕妤。故此贊語乃班彪所寫,正文也可能是其手筆。班彪所論「建始以來,王氏始執國命,哀、平短祚,莽遂篡位,蓋其威福所由來者漸矣!」確是抓住了西漢衰亡的線索之一。  
  孝成皇帝(1),元帝太子也。母曰王皇后,元帝在太子宮生甲觀畫堂(2),為世嫡皇孫。宣帝愛之,字曰太孫,常置左右。年三歲而宣帝崩,元帝即位,帝為太子。壯好經書,寬博謹慎。初居桂宮(3),上嘗急召,太子出龍樓門(4),不敢絕馳道(5),西至直城門(6),得絕乃度(渡),還入作室門(7)。上遲之(8),問其故,以狀對。上大說(悅),乃著令,令太子得絕馳道雲。其後幸酒(9),樂燕樂(10),上不以為能。而定陶恭王有材藝,母傅昭儀又愛幸,上以故常有意欲以恭王為嗣。賴侍中史丹護太子家,輔助有力,上亦以先帝尤愛太子,故得無廢。
  (1)孝成皇帝:漢成帝劉驁,字太孫,自前32年至前7年在位(2)。甲觀,畫堂:皆在太子宮,畫堂是有彩畫的堂室。(3)桂宮:在長安城中,近北宮,不是太子宮。(4)龍門樓:門樓上有銅龍,故名。(5)絕:橫行穿過。馳道:天子所行之道。(6)直城門:長安西出南頭第二門。(7)作室門:尚方(掌管製作與供應皇帝所用器物之官)工作之所。(8)遲之:責其遲到。(9)幸酒:好酒。(10)樂燕樂:喜歡燕私之樂。
  竟寧元年五月,元帝崩。六月己未,太子即皇帝位,謁高廟。尊皇太后曰太皇太后(1),皇后曰皇太后(2)。以元舅侍中衛尉陽平侯王鳳為大司馬大將軍,領尚書事。
  (1)太皇太后:邛成王皇后。(2)皇太后:王皇后。
  乙未,有司言:「乘輿車、牛馬、禽獸皆非禮,不宜以葬。」奏可。
  七月,大赦天下。
  建始元年春正月乙丑(1),皇曾祖悼考廟災(2)。
  (1)建始元年:即前32年(2)悼考廟:宣帝父史皇孫廟。
  立故河間王弟上郡庫令良為王(1)。
  (1)庫令:官名。掌管倉庫。北邊郡庫藏有兵器。
  有星孛於營室(1)。
  (1)營室:星名。即室宿,二十八宿之一。
  罷上林詔獄。
  二月,右將軍長史姚尹等使匈奴還,去塞百餘里,暴風火發,燒殺尹等七人。
  賜諸侯王、丞相、將軍、列侯、王太后、公主、王主、吏二千石黃金(1),宗室諸官吏千石以下至二百石及宗室子有屬籍者、三老、孝弟(悌)力田、鰥寡孤獨錢帛,名有差,吏民五十戶牛酒。
  (1)王主:諸侯王之女。
  詔曰:「乃者火災降於祖廟,有星孛於東方,始正而虧,咎孰大焉!《書》云:『惟先假王正厥事。』(1)群公孜孜(2),帥(率)先百寮,輔朕不逮。崇寬大,長和睦,凡事恕己,毋行苛刻。其大赦天下,使得自新。」
  (1)《書》雲等句:引文見《尚書·商書·高宗肜日》。言先古至道之君遭遇災變,則正其行事,修德以應之。(2)孜孜:不懈怠之意。
  封舅諸吏光祿大夫關內侯王崇為安成侯。賜舅王譚、商、立、根、逢時爵關內侯。
  夏四月,黃霧四塞(1),博問公卿大夫,無有所諱。六月,有青蠅無萬數集未央宮殿中朝者坐(2)。
  (1)黃霧:大風時黃土瀰漫滿天,似黃色之霧。(2)無萬數:無法以萬數計,言其極多。朝者坐:群臣朝見天子之座。
  秋,罷上林宮館希御幸者二十五所。
  八月,有兩月相承(1),晨見(現)東方。
  (1)兩月相承:兩月重見。此種特異現象,不明其故。
  九月戊子,流星光燭地,長四五丈,委曲蛇形,貫紫宮(1)。
  (1)紫宮:星座名。
  十二月,作長安南北郊(1),罷甘泉、汾陰祠。是日大風,拔甘泉畤中大木十韋(圍)以上。郡國被災什四以上(2),毋收田租。
  (1)郊:指祭天地之所。(2)什四:指收成損失十分之四。
  二年春正月,罷雍五畤。辛巳,上始郊祀長安南郊。詔曰:「乃者徒泰畤、后土於南郊、北郊,朕親飭躬,郊祀上帝。皇天報應,神光並見(現)。三輔長無共(供)張繇(徭)役之勞(1),赦奉郊縣長安、長陵及中都官耐罪徒(2),減天下賦錢,算四十(3)。」
  (1)供張:供具張設。(2)長安、長陵:皆縣名。長陵在漢長安北。(3)減天下賦錢:算賦本百二十錢,今減四十。
  閏月,以渭城延陵亭部為初陵(1)。
  (1)渭城:縣名。在今陝西咸陽市東北。初陵:指初為成帝作陵。
  二月,詔三輔內郡舉賢良方正各一人(1)。
  (1)內郡:中原之郡,非邊郡。
  三月,北宮井水溢出。
  辛丑,上始祠后土於北郊。
  丙午,立皇后許氏(1)。
  (1)許氏:許嘉之女。
  罷六廄、技巧官(1)。
  (1)六廄、技巧官:皆官名。屬水衡都尉。
  夏,大旱。
  東平王宇有罪,削樊、亢父縣(1)。
  (1)樊、亢父縣:二縣名。皆在東平王國。樊縣在今山東濟寧市東。亢父縣在今山東濟寧市南。
  秋,罷太子博望苑(1),以賜宗室朝請者。減乘輿廄馬。
  (1)博望苑:武帝為衛太子所作之苑。
  三年春三月,赦天下徒。賜孝弟(悌)力田爵二級。諸逋租賦所振(賑)貸勿收。
  秋,關內大水。七月,上小女陳持弓聞大水至(1),走入橫城門,闌入尚方掖門(2),至未央宮鉤盾中、吏民驚上城。九月,詔曰:「乃者郡國被水災,流殺人民,多至千數。京師無故訛言大水至,吏民驚恐。奔走乘城(3)。殆苛暴深刻之吏不息,元元冤失職者眾(4)。遣諫大夫林等循行天下。」
  (1)(sī)上:地名。在渭河邊。(2)闌:無符籍妄入宮曰「闌」。尚方掖門:尚方署的邊門(非正門)。(3)乘城:登城。(4)失職:失業。
  冬十二月戊申朔,日有蝕之。夜,地震未央宮殿中。詔曰:「蓋聞天生眾民,不能相治,為之立君以統理之。君道得,則草木昆蟲鹹得其所;人君不德,謫見(現)天地,災異婁(屢)發,以告不治。朕涉道日寡,舉錯(措)不中(1),乃戊申日蝕地震。朕甚懼焉。公卿其各思朕過失,明白陳之。『女(汝)無面從,退有後言(2)。』丞相、御史與將軍、列侯、中二千石及內郡國舉賢良方正能直言極諫之士,詣公車,朕將覽焉。
  (1)不中:不當,失當。(2)女無面從,退有後言:引文見《尚書·虞
  書·益稷》,意為你不要當面阿順,退後造謠。
  越嶲山崩(1)。
  (1)越嶲:郡名。治邛都(今四川西昌縣東)。
  四年春,罷中書宦官(1),初置尚書員五人(2)。
  (1)中書宦官:指中書令。漢武帝時以宦者為之,掌傳宣詔命。(2)尚書:官名。漢武帝以尚書掌管文書章奏。成帝設尚書五人,開始分曹辦事。
  夏四月,雨雪。
  五月,中謁者丞陳臨殺司隸校尉轅豐於殿中(1)。
  (1)中謁者丞:官名,位次於中謁者令。中謁者,即中書謁者。
  秋,桃李實。大水,河決東郡金堤(1)。冬十月,御史大夫尹忠以河決不憂職,自殺。
  (1)東郡:郡名。治濮陽(今河南濮陽縣西南)。金堤:黃河堤名,在東郡境內。
  河平元年春三月,詔曰:「河快東郡,流漂二州(2),校尉王延世堤塞輒平,其改元為河平。賜天下吏民爵,各有差。」
  (1)河平元年:前28年。(2)二州:指兗州、豫州之地。
  夏四月己亥晦,日有蝕之,既(1)。詔曰:「朕獲保宗廟,戰戰慄栗,未能奉稱(2)。傳曰:『男教不修,陽事不得,則日為之蝕。』天著厥異,辜在朕躬。公卿大夫其勉悉心(3),以輔不逮。百各修其職,惇任仁人,退遠殘賊。陳朕過失,無有所諱。」大赦天下。
  (1)既:日全食之後。(2)未能奉稱:未守好先帝之業。(3)悉心:盡心。
  六月,罷典屬國並大鴻臚。
  秋九月,復太上皇寢廟園。
  二年春正月,沛郡鐵官冶鐵飛(1)。語在《五行志》。
  (1)沛郡:郡名。治沛縣(今江蘇沛縣)。鐵官:官名。掌冶鐵及製作鐵器。
  夏六月,封舅譚、商、立、根、逢時皆為列侯(1)。
  (1)譚、商、立、根、逢時:皆外戚王氏。
  三年春二月丙戌,犍為地震山崩(1),雍(壅)江水,水逆流。
  (1)犍為:郡名。治僰道(在今四川宜賓市西南。)
  秋八月乙卯晦,日有蝕之。
  光祿大夫劉向校中秘書(1)。謁者陳農使(2),使求遺書於天下。
  (1)中秘書:宮廷圖書。(2)謁者:官名。為皇帝掌管傳達。使:為使者。
  四年春正月,匈奴單于來朝。
  赦天下徒,賜孝弟(悌)力田爵二級,諸逋租賦所振(賑)貸勿收。
  二月,單于罷歸國。
  三月癸丑朔,日有蝕之。
  遣光祿大夫博士嘉等十一人行舉瀕河之郡,水毀傷困乏不能自存者(1),財(裁)振(賑)貸(2)。其為水所流壓死,不能自葬,令郡國給槥櫝葬埋(3)。已葬者與錢,人二千。避水它郡國,在所冗食之(4),謹遇以文理,無令失職。舉惇厚有行能直言之士。
  (1)嘉:《漢紀》作「孟嘉」。行舉:巡行瞭解情況。瀕河:靠近黃河。(2)裁賑貸:視其受害輕重情況而區別賑貸。(3)槥櫝(weidu):小棺。(4)在所冗食之:流民所到之處,郡國使之分散勞作,而給衣食。
  壬申,長陵臨涇岸崩(1),雍(壅)涇水。
  (1)涇:涇水,流經長陵縣。
  夏六月庚戌,楚王囂薨。
  山陽火生石中(1),改元為陽朔。
  (1)山陽:縣名。在今河南焦作市東。
  陽朔元年(1)。
  (1)陽朔元年:即前24年。
  春二月丁未晦,日有蝕之。
  三月,赦天下徒。
  冬,京兆尹王章有罪,下獄死。
  二年春,寒。詔曰:「昔在帝堯立羲、和之官,(1)命以四時之事,令不失其序。故《書》云『黎民於蕃時雍』(2),明以陰陽為本也。今公卿大夫或不信陰陽,薄而小之,所奏請多違時政(3)。傳以不知,周行天下(4),而慾望陰陽和調,豈不謬哉!其務順四時月令。」
  (1)羲,和:羲氏、和氏。傳說羲氏、和氏世掌天地之官(2)。《書》雲句:引文見《尚書·虞書·堯典》。意為眾民變得雍和。(3)時政:指月令。(4)傳以不知,周行天下:指公卿遞相因循,以不知為知,瞎指揮,而害遍天下。
  三月,大赦天下。
  夏五月,除吏八百石、五百石秩(1)。
  (1)據李奇說:「除八百就六百,除五百就四百。」就是八百石減為六百石,五百石為四右石。
  秋,關東大水,流民欲入函谷、天井、壺口、五阮關者(1),勿苛留。遣諫大夫博士分行視。
  (1)函谷、天井、壺口、五阮:皆關名。函谷關在今河南新安縣東,天井關在今山西晉城西南壺口關在今山西壺關縣,五阮關在今河北易縣西北。
  八月甲申(1),定陶王康薨。
  (1)甲申:楊樹達疑是「甲辰」之誤。案八月己亥朔,無甲申。
  九月,奉使者不稱(1)。詔曰:「古之立太學,將以先王之業,流化於天下也。儒林之官,四海淵原,宜皆明於古今,溫故知新,通達國體,故謂之博士。否則學者無述焉,為下所輕,非所為尊道德也。『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2)。』丞相、御史其與中二千石、二千石雜舉可充博士位者,使卓然可觀。」
  (1)不稱:不副天子之意。(2)工欲善其事先利其器:引文見《論語·衛靈公篇》。
  是歲,御史大夫張忠卒。
  三年春三月壬戌(1),隕石東郡,八。
  (1)三月:當是「二月」,參考本書卷二十七《五行志》。三月丙寅朔,無壬戌。
  夏六月,穎川鐵官徒申屠聖等百八十人殺長吏(1),盜庫兵,自稱將軍,經歷九郡。遣丞相長史、御史中丞逐捕(2),以軍興從事(3),皆伏辜。
  (1)穎川鐵官:穎川陽城有鐵官。(2)丞相長史:官名。丞相的重要助手。御史中丞:官名。屬御史大夫。(3)軍興:漢制,朝廷徵集財物以供軍用,謂之軍興。這裡言以「軍興」之法辦事。
  秋八月丁巳,大司馬大將軍王鳳薨。
  四年春正月,詔曰:「夫《洪範》八政(1),以食為首,斯誠家給刑錯(措)之本也(2)。先帝;劭農(3),薄其租稅,寵其強力(4),令與孝弟(悌)同科(5)。間者,民彌惰怠,鄉(向)本者少(6),趨末者眾,將何以矯之(7)?方東作時(8),其令二千石勉勸農桑出入阡陌,致勞來之(9)。《書》不雲乎?『服田力嗇,乃亦有秋(10)。』其勖之哉!」
  (1)《洪範》:《尚書》篇名。(2)家給刑錯:家給人足而無所用刑。(3)劭:勸勉。(4)寵其強力:優寵強力之人。(5)同科:同等,同類。(6)本:指農業與務農。下句「末」,指商業與手工業。(7)矯:糾正。(8)東作:指春耕。(9)勞來:勸勉。(10)《書》雲等句:引文見《尚書·商書·盤庚》。意為農夫勤力種田,才會有秋收。
  二月,赦天下。
  秋九月壬申,東平王宇薨。
  閏月壬戌,御史大夫於永卒(1)。
  (1)於永:於定國之子。
  鴻嘉元年春二月(1),詔曰:「朕承天地,獲保宗廟,明有所蔽,德不能綏,刑罰不中,眾冤失職,趨闕告訴者不絕(2)。是以陰陽錯,寒暑失序,日月不光,百姓蒙辜,朕甚閔(憫)焉。《書》不雲乎?『即我御事,罔克耆壽,咎在厥躬(3)。』方春生長時,臨遣諫大夫理等舉三輔、三河、弘農冤獄(4)。公卿大夫、部刺史明申敕守相,稱朕意焉。其賜天下民爵一級,女子百戶牛酒,加賜鰥寡孤獨高年帛。逋貸未入者勿收(5)。」
  (1)鴻嘉元年:即前20年。(2)告訴:告狀而訴冤苦。(3)《書》雲等句:引文見《尚書·文侯之命》,意為我周家用事者,缺少耆老賢者,使國危亡,咎責在我。(4)臨遣:天子親臨敕遣。三河:指河東、河內、河南三郡。(5)逋貸未入:拖欠貸款或物。
  壬午,行境幸初陵,赦作徒(1)。以新豐戲鄉為昌陵縣(2),奉初陵,賜百戶牛酒。
  (1)作徒:在陵服勞役之徒。(2)新豐;縣名,在今陝西臨潼東北。戲鄉:戲水之鄉。
  上始為微行出(1)。
  (1)微行:隱匿而行。
  冬,黃龍見(現)真定(1)。
  (1)真定:縣名。在今河北石家莊市東北。
  二年春,行幸雲陽。
  三月,博士行飲枉禮,有雉蜚(飛)集於庭,歷階升堂而雊,後集諸府(1),又集承明殿(2)。
  (1)諸府:指太常、宗正、丞相、御史大夫等符。(2)承明殿:在未央宮中。
  詔曰:「古之選賢,傅(敷)納以言,明試以功,故官無廢事,下無逸民(1),教化流行,風雨和時,百谷用成,眾庶樂業,鹹以康寧。朕承鴻業十有餘年,數遭水旱疾疫之災,黎民婁(屢)困於饑寒,而望禮義之興,豈不難哉!朕既無以率道(導),帝王之道日以陵夷(2),意乃招賢選士之路郁滯而不通與(歟),將舉者未得其人也?其舉敦厚有行義能直言者,冀聞切言嘉謀,匡朕之不逮。」
  (1)逸:安逸,怠惰之意。(2)陵夷:衰敗,衰落。
  夏,徙郡國家豪傑貲五百萬以上五千戶於昌陵(1)。賜丞相、御史、將軍、列侯、公主、中二千石塚地、第宅(2)。
  (1)昌陵:縣名。在今陝西臨潼東。(2)塚地、第宅:所賜宅與地,皆在昌陵。
  六月,立中山憲王孫雲客為廣德王(1)。
  (1)孫:「孫」字前脫一「第」字。參考本書《諸侯王表》及《景十三傳》。
  三年夏四月,赦天下。令吏民得買爵,賈(價)級千錢(1)。
  (1)價級千錢:每級價千錢。
  大旱。
  秋八月乙卯,孝景廟闕災。
  冬十一月甲寅,皇后許氏廢(1)。
  (1)許氏廢:皇后許氏坐後娣為媚道祝詛廢。
  廣漢男子鄭躬等六十餘人攻官寺(2),篡囚徒(2),盜軍兵,自稱山君。
  (1)廣漢:郡名。治所在今四川金堂縣。官寺:官府,官署。(2)篡:逆取,劫取。
  四年春正月,詔曰:「數敕有司,務行寬大,而禁苛暴,訖今不改。一個有辜,舉宗拘繫,農民失業,怨恨者眾,傷害和氣,水旱為災,關東流冗者眾.(1),青、幽、冀部尤劇(2),朕甚痛焉。未聞在位有惻然者,孰當助朕憂之!已遣使者循行郡國。被災害什四以上(3),民貲不滿三萬,勿出租賦。逋貸未入,皆勿收。流民欲入關,輒籍內(納)(4)。所之郡國,謹遇以理(5),務有以全活之。思稱朕意。」
  (1)流冗:流散而失業。(2)青:青州。在今山東省東北部。幽:幽州。在今遼寧及冀東等地。冀:冀州。在今河北省西南部等地。(3)什四:十分之四。(4)籍納:錄其名籍而納之。(5)理:治理。
  秋,勃海、清河河溢(1),被災者振(賑)貸之。
  (1)勃海:郡名。治浮陽(在今河北滄州市東南)。清河:郡名。治清陽(今河北清河縣東南)。
  冬,廣漢鄭躬等黨與浸廣,犯歷四縣,眾且萬人。拜河東都尉趙護為廣漢太守,發郡中及蜀郡合三萬人擊之。或相捕斬,除罪(1)。旬月平,遷護為執金吾(2),賜黃金百斤。
  (1)或相捕斬,除罪:如有互相捕斬而來降者,赦其本罪。(2)執金吾:官名。漢武帝改中尉為執金吾,為督巡三治安的長官。
  永始元年春正月癸丑(1),太官凌室火(2)。戊午,戾後園闕火。
  (1)永始元年:前16年。(2)凌室:藏冰之室,猶今之冷軍。
  夏四月,封婕妤趙氏父臨為成陽侯。五月,封舅曼子侍中騎都尉光祿大夫王莽為新都侯(1)。六月丙寅,立皇后趙氏(2)。大赦天下。
  (1)王莽:新朝建立者。本卷九十九是其傳。(2)趙氏:趙飛燕,即趙婕妤。
  秋七月,詔曰:」朕執德不固,謀不盡下(1),過聽將作大匠萬年言昌陵三年可成(2)。作治五年,中陵、司馬殿門內尚未加功(3)。天下虛耗,百姓罷(疲)勞,客土疏惡(4),終不可成。朕惟其難,怛然傷心。夫『過而不改,是謂過矣(5)。』其罷昌陵,及故陵(6),勿徙吏民,令天下毋有動搖之心。「立城陽孝王子俚為王。
  (1)謀不過下:沒有廣泛採納臣下之謀。(2)過聽:誤聽。將作大匠:官名。職掌宮室、宗廟、路寢、陵園的土木營建。萬年:解萬年。(3)中陵:陵中正寢。司馬殿門:陵上的司馬門。加功:動工。(4)客土:它處之土。(5)引文見《論語·衛靈公》。(6)及:當作」反「參考《漢書補注》。反,通返。故陵:指成帝原作的延陵。
  八月丁丑,太皇及後王氏崩(1)。
  (1)太皇太后王氏:宣帝王皇后。
  二年春正月己丑,大司馬車騎將軍王音薨。
  二年癸未夜,星隕如雨。乙酉晦,日有蝕之。詔曰:「乃者,龍見(現)於東萊(1),日有蝕之。天著變異,以顯騰郵(尤)(2),朕甚懼焉。公卿申敕百,深思天試,有可省減便安百姓者,條奏。所振(賑)貸貧民,勿收。」又曰:「關東比歲不登,吏民以義收食(飼)貧民、入穀物助縣官振(賑)贍者(3),已賜直(值)(4),其百萬以上,加賜爵右更(5),欲為吏補三百石,其吏也遷二等(6)。三十萬以上,賜爵五大夫(7),吏亦遷二等,民補郎。十萬以上,家無出租賦三歲。萬錢以上,一年(8)。」
  (1)東萊:郡名。治掖縣(今山東掖縣)。(2)尤:過。(3)收食貧民:收養食民。助縣官振贍:出物協助郡縣官府搞救濟活動。(4)賜直:官賜其所費的價值。(5)右更:爵名。第十四級。(6)遷二等:已為吏者遷二等。(7)五大夫:爵名,第九級。(8)一年:言免除租賦一年。
  冬十一月,行幸雍,祠五畤。
  十二月,詔曰:「前將作大匠萬年知昌陵卑下,不可為萬歲居,奏請營作,建置郭邑,妄為巧詐,積土增高,多賦斂繇(徭)役,興卒(猝)暴之作。卒徒蒙辜,死者連屬,百姓罷(疲)極,天下匱竭。常侍閎前為大司農中丞(1),數奏昌陵不可成。侍中衛尉長數白宜早止(2),徙家反(返)故處。朕以長言下閎章,公卿議者皆合長計,長道建至策,閎典主省大費(3),民以康寧。閎前賜爵關內侯,黃金百斤。其賜長爵關內侯,食邑千戶,閎五百戶,萬年佞邪不忠,,毒流眾庶,海內怨望,至今不息,雖蒙赦令,不宜居京師。其徙萬年敦煌郡。」
  (1)常侍:官名。秦漢常在君主左右者稱中常侍。閎:王閎。大司農中丞:官名。屬大司農。(2)長:淳於長。(3)典主:王閎為司農中丞,主錢谷僱傭,故曰典主。
  是歲,御史大夫王駿卒(1)。
  (1)王駿:王吾之子。
  三年春正月己卯晦,日有蝕之。詔曰:「天災仍重(1),朕甚懼焉。惟民之失職,臨遺大(太)中大夫嘉等循行天下,存問耆老,民所疾苦,。其與部刺史舉惇樸遜讓有行義者各一人。」
  (1)仍:頻。
  冬十月庚辰,皇太后詔有司復某泉泰畤、汾陰后土、雍五畤、陳倉陳寶祠(1)。語在《郊祀志》。
  (1)陳倉:縣名。在今陝西寶雞市東。
  十一月,尉氏男子樊並等十三人謀反(1),殺陳留太守(2),劫略吏民,自稱將軍。徒李譚等五人共格殺並等,皆封為列侯。
  (1)尉氏:縣名。今河南尉氏縣。(2)陳留:郡名。治陳留(在今河南開封市東南)。
  十二月,山陽鐵官徒蘇等二百二十八人攻殺長吏(1),盜庫兵,自稱將軍,經歷郡國十九,殺東郡太守、汝南都尉(2)。遣丞相長史、御史中丞持節督趣(促)逐捕。汝南太字嚴訢捕斬令等(3)。遷訢為大司農,賜黃金百斤。
  (1)山陽:縣名。在今河南焦作市東。(2)東郡:郡名。治濮陽(在今河南濮陽縣西南)。汝南:郡名。治上蔡(在今河南上蔡縣西南)。(3)令:即蘇令。
  四年春正月,行幸甘泉,郊泰畤,神光降集紫殿。大赦天下,賜雲陽吏民爵,女子百戶牛酒,鰥寡孤獨高年帛。三月,行幸河東,祠后土,賜吏民如雲陽,行所過無出田租。
  夏四月癸未,長樂臨華殿、未央宮東司馬門皆災(1)。
  (1)東司馬門:未央宮東邊的司馬門。
  六月甲午,霸陵園門闕災(1)。出杜陵諸未嘗御者歸家(2)。詔曰:「乃者,地震京師,火災婁(屢)降,朕甚懼之。有司其悉心明對闕咎,朕將親覽焉。」
  (1)霸陵園:漢文帝的陵園。(2)杜陵:指漢宣帝。未嘗御者:指未被宣帝寵愛過的宮女。
  又曰:「聖王明禮制以序尊卑,異車服以章有德,雖有其財,而無其尊,不得逾制,故民興行,上義而下利。方今世俗奢僭罔極,靡有厭(饜)足。公卿列侯親屬近臣,四方所則(1),未聞修身遵禮,同心憂國者也。或乃奢侈逸豫,務廣第宅,治園池,多畜奴婢,被服綺縠,設鐘鼓,備女樂,車服嫁娶葬埋過制。吏民慕效,浸以成谷,而慾望百姓儉節,家給人足,豈不難哉!《詩》不雲乎?『赫赫師尹。民具爾瞻(2)。』其申敕有司,以漸禁之。青綠民所常服,且勿止(3)。列侯近臣,各自省改(4)。司隸校尉察不變者。」
  (1)則:法。(2)《詩》雲等句:引詩見《詩經·小雅·節南山》。意為高官顯赫,民所瞻仰。赫赫:盛貌。師尹:太師尹氏。(3)止:禁。(4)省改:節省,改變。
  秋七月辛未晦,日有蝕之。
  元延元年春正月己亥朔(1),日有蝕之。
  (1)元延元年:前12年。
  三月,行幸雍,祠五畤。
  夏四月丁酉,無雲有雷,聲光耀耀,四面下至地,昏止。赦天下。
  秋七月,有星勃於東井(1)。詔曰:「乃者,日蝕星隕,謫見(現)於天,大異重仍(2)。在位默然,罕有忠言。今孛星見(現)於東井,朕甚懼焉。公卿大夫、博士、議郎其各悉心,惟思變意。明以經對,無有所諱;與內郡國舉方正能直言極諫者各一人,北邊二十二郡舉勇猛知兵法者各一人。」
  (1)東井:星名。即井宿。(2)仍:頻。
  封蕭相國後喜為酇侯(1)。
  (1)喜:蕭何玄孫之子。
  冬十二月辛亥,大司馬大將軍王商薨。
  是歲,昭議趙氏害後宮皇子(1)。
  (1)昭議趙氏:趙飛燕之妹。
  二年春正月,行幸甘泉,郊泰畤。
  三月幸河東,祠后土。
  夏四月,立廣陵孝王子守為王。
  冬,行幸長楊宮,從(縱)胡客大校獵(1)。宿陽宮,賜從官。
  (1)校獵:猶圍獵。
  三年春正月丙寅,蜀郡岷山崩(1),雍(壅)江三日(2),江水竭。
  (1)蜀郡:郡名。治成都(今四川成都市)。岷山:在今四川和甘肅交界處。(2)江:江水,今岷江。
  二月,封侍中衛尉淳於長為定陵侯。
  三月,行幸雍,祠五畤。
  四年春正月,行幸甘泉,郊泰畤。
  二月,罷司隸校尉官(1)。
  (1)司隸校尉:官名。漢武帝始置,掌糾察京師百官及所轄附近各郡,相當於州刺史。
  三月,行幸河東,祠后土。
  甘露降京師,賜長安民牛酒。
  綏和元年春正月(1),大赦天下。
  (1)綏和元年:前8年。
  二月癸丑,詔曰:「朕承太祖鴻業,奉宗廟二十五年,德不能綏理宇內,百姓怨望者眾。不蒙天祐,至今未有繼嗣,天下無所繫心。觀於往古近事之戒,禍亂之萌,皆由斯焉。定陶王欣於朕為子,慈仁孝順,可以承天序,繼祭祀。其立欣為皇太子。封中山王舅諫大夫馮參為宜鄉侯,益中山國三萬戶(1),以慰其意。賜諸侯王、列侯金,天下當為父後者爵,三老、孝弟(悌)力田帛,各有差。」
  (1)中山國:漢諸侯三畫名,都盧奴(今河北定縣)。
  又曰:「蓋聞王者必存二王之後,所以通三統也(1)。昔成湯受命,列為三代(2),而祭祀廢絕。考求其後,莫正孔吉(3)。其封吉為殷紹嘉侯。」三月,進爵為公,及周承休侯皆為公,地各百里。
  (1)三統:指天、地、人。二王加己則為三。(2)三代:夏、殷、周。(3)莫正孔吉:孔吉最正。
  行幸雍,祠五畤。
  夏四月,以大司馬票騎將軍為大司馬(1),罷將軍官。御史大夫為大司空,封為列侯。益大司馬、大司空奉(俸)如丞相(2)。
  (1)為大司馬:此指王根。(2)奉如丞相:漢武帝時制,丞相、大司馬大將軍俸錢月六萬,御史大夫俸錢月四萬。
  秋八月庚戌,中山王興薨。
  冬十一月立楚孝王孫景為定陶王(1)。
  (1)景為定陶王:時以定陶王欣為太子,故別立景以承其宗。
  定陵侯淳於長大逆不道(1),下獄死。廷尉孔光使持節賜貴人許氏藥(2),飲藥死。
  (1)大逆不道:坐與許後通書語誖謾。(2)許氏:即前所廢皇后許氏。
  十二月,罷部刺史,更置州牧,秩二千石。
  二年春正月,行幸甘泉,郊泰畤。
  垢年壬子,丞相翟方進薨。
  三月,行幸河東,祠后土。
  丙戌,帝崩於未央宮(1)。皇太后詔有司復長安南北郊。四月己卯(2),葬遷陵(3)。
  (1)帝崩:成帝終年四十五歲。(2)己卯:四月己亥朔,無己卯。楊樹達以為「己未」。(3)延陵:陵名。在今陝西咸陽市西北。
  贊曰(1):「臣之姑充後宮為婕即妤(2),父子昆弟侍帷幄,數為臣言成帝善修容議,升車正立,,不內顧(3),不疾言(4),不親指(5),臨朝淵嘿(6),尊嚴若神,可謂穆穆天子之容者矣(7)!博覽古今,容受直辭。公卿稱職,奏議可述。遭世承平,上下和睦。然湛(耽)於酒色,趙氏亂內,外家擅朝,言之可為於邑(8)。建始以來(9),王氏始執國命,哀、平短祚,莽遂篡位,蓋其威福所由來者漸矣!
  (1)讚:此贊是班彪所作。(2)臣之姑:班彪之姑,即班婕妤。(3)不內顧:不向內四顧。(4)不疾言:不很快地說話。(5)不親指:不用手指著別的地方。(6)淵嘿:深沉不言。(7)穆穆:端莊盛美貌。(8)於邑:短氣貌。(9)建始以來:成帝即位以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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