儒家經典《禮儀》02【禮儀士昏禮第二】古文譯文

士昏禮第二
  
【題解】
  《士昏禮》記述士娶妻成婚的禮節儀式。《士昏禮》疏引鄭玄《目錄》說,「士娶妻之禮,以昏為期,因而名焉。」按規定,男子在昏時親迎新婦。以昏為名,所以稱作昏禮。今所謂婚,即本於此。士昏禮有六項內容,也叫作六禮。第一,納采:即男家遣媒向女家提親,女家同意,男家備禮至女家求婚所行的禮儀。第二,問名:男家使人問女子之名,以歸卜其吉凶。第三,納吉:男家卜得吉兆,備禮告知女家,至此,婚姻始定。第四,納徵:徵即成,男家在納吉之後,送聘禮於女家以成婚禮。第五,請期:男家卜得迎娶吉日,備禮告於女家,徵得同意。第六,親迎:至婚期,婿親至女家迎娶新婦完成婚禮。《禮記·中庸》說:「君子之道,造端乎夫婦。」因此,儒家對婚禮非常重視。《禮記·昏義》論婚禮的意義說:「禮之大體,而所以成男女之別,而立夫婦之義也。男女有別而後夫婦有義;夫婦有義而後父子有親;父子有親而後君臣有正。故曰,昏禮者,禮之本也。」從這種血緣倫理道德觀念出發,儒家把婚禮看作整個禮制的基礎。
  昏禮:
  下達(1),納采(2),用雁(3)。主人筵於戶西(4)。西上,右幾。使者(5),玄端至。擯者出請事,入告。主人如賓服,迎於門外,再拜。賓不答拜。揖入。至於廟門,揖入。三揖,至於階,三讓。主人以賓升,西面。賓升西階,當阿(6),東面致命。主人阼階上,北面再拜。
  授於楹間(7),南面。賓降,出。主人降,授老雁(8)。
  擯者出請。賓執雁,請問名(9)。主人許。賓入授,如初禮。
  擯者出請,賓告事畢,入告。出請醴賓(10)。賓禮辭,許。主人徹幾,改筵(11),東上。側尊■醴於房中。主人迎賓於廟門外,揖讓如初,升。主人北面再拜。賓西階上北面答拜。主人拂幾授校(12),拜送。賓以幾辟(13),北面設於坐,左之,西階上答拜。贊者酌醴,加角柶,面葉,出於房。主人受醴,面枋,筵前西北面,賓拜受醴,復位。主人阼階上拜送。贊者薦脯醢。賓即筵坐。左執觶,祭脯醢,以柶祭醴三。西階上北面,坐啐醴。建柶興。坐奠觶,遂拜。主人答拜。賓即筵,奠於薦左。降筵,北面坐取脯。主人辭。賓降,授人脯,出。主人送於門外,再拜。
  納吉(14),用雁,如納采禮。
  納徵(15),玄纁束帛(16)、儷皮,如納吉禮。
  請期(17),用雁。主人辭,賓許,告期,如納徵禮。
  期(18),初昏,陳三鼎於寢門外東方(19),北面北上。其實:特豚,合升,去蹄(20)。舉肺脊二(21)、祭肺二(22)、魚十有四、臘一肫(23)。髀不升(24)。皆飪(25)。設肩鼏。設洗於阼階東南。饌於房中:醯醬二豆(26)、菹醢四豆(27),兼巾之。黍稷四敦(28),皆蓋。大羹湆在爨(29)。尊於室中北墉下,有禁。玄酒在西。綌冪(30),加勺,皆南枋。尊於房戶之東,無玄酒,篚在南,實四爵合巹(31)。
  主人爵弁纁裳緇袘(32)。從者畢玄端。乘墨車(33),從車二乘,執燭前馬。婦車亦如之,有裧(34)。至於門外。主人筵於戶西,西上,右幾。女次(35)。純衣纁■(36),立於房中,南面。姆纚笄宵衣(37),在其右。女從者畢袗玄、纚笄,被■■(38),在其後,主人玄端迎於門外,西面,再拜。賓東面答拜。主人揖入,賓執雁從。至於廟門,揖入,三揖至於階。三讓,主人升,西面。賓升,北面,奠雁,再拜稽首(39)。
  降,出。婦從降自西階。主人不降送。婿御婦車,授綏,姆辭不受(40)。婦乘以幾,姆加景(41),乃驅,御者代。婿乘其東,先。俟於門外。
  婦至,主人揖婦以入。及寢門,揖入,升自西階。媵布席於奧(42)。
  夫入於室即席。婦尊西,南面。媵、御沃盥交(43)。贊者徹尊冪。舉者盥,出,除鼏,舉鼎入(44),陳於阼階南,西面,北上。匕俎從設(45),北面載(46),執而俟。匕者逆退(47),復位於門東,北面,西上。贊者設醬於席前,菹醢在其北,俎入,設於豆東,魚次(48)。臘特於俎北。
  贊設黍於醬東,稷在其東,設湆於醬南。設對醬於東(49),菹醢在其南,北上。設黍於臘北,其西稷。設湆於醬北。御布對席。贊啟會卻於敦南,對敦於北(50)。贊告具。揖婦即對筵,皆坐,皆祭。祭薦黍稷肺。贊爾黍(51),授肺脊。皆食,以湆醬(52)。皆祭舉,食舉也(53)。三飯(54),卒食。贊洗爵,酌酳主人(55)。主人拜受。贊戶內北面答拜。酳婦,亦如之。皆祭。贊以肝從(56)。皆振祭(57),嚌肝,皆實於菹豆。卒爵(58),皆拜。贊答拜,受爵再酳如初。無從(59)。三酳用巹,亦如之。贊洗爵,酌於戶外尊。入戶,西北面奠爵,拜,皆答拜。坐祭。卒爵,拜,皆答拜。興。主人出,婦復位。乃徹於房中(60),如設於室,尊否。主人說服於房,媵受。婦說服於室,御受(61)。姆授巾。御衽於奧,媵衽良席在東(62),皆有枕,北止(63)。主人入,親說婦之纓。燭出。媵餕主人之餘,御餕婦余(64)。贊酌外尊酳之。媵侍於戶外,呼則聞。
  夙興,婦沐浴纚笄宵衣以俟見。質明,贊見婦於舅姑(65)。席於阼,舅即席。席於房外,南面,姑即席。婦執笲棗栗(66),自門入。升自西階,進拜,奠於席。舅坐撫之(67),興,答拜。婦還,又拜。降階,受笲腶脩(68)。升,進,北面拜,奠於席。姑坐舉以興,拜,授人。
  贊醴婦。席於戶牖間,側尊■醴於房中。婦疑立於席西(69)。贊者酌醴,加柶,面枋。出房,席前北面。婦東面拜受,贊西階上北面拜送。婦又拜,薦脯醢。婦升席,左執觶,右祭脯醢。以柶祭醴三。降席東面,坐啐醴。建柶興,拜,贊答拜,婦又拜。奠於薦東,北面坐取脯。降,出,授人於門外。
  舅姑入於室,婦盥饋(70)。特豚,合升,側載(71)。無魚臘,無稷。
  並南上。其他如取女禮。婦贊成祭(72),卒食,一酳,無從。席於北墉下(73)。婦徹,設席前如初,西上。婦餕,舅辭易醬(74)。婦餕姑之饌。御贊祭豆、黍、肺、舉肺脊。乃食。卒,姑酳之,婦拜受,姑拜送。坐祭,卒爵,姑受奠之。婦徹於房中,媵御餕,姑酳之。雖無娣,媵先。
  於是與始飯之錯(75)。
  舅姑共饗婦以一獻之禮(76)。舅洗於南洗,姑洗於北洗(77),奠酬。
  舅姑先降自西階,婦降自阼階。歸婦俎於婦氏人(78)。
  舅饗送者以一獻之禮,酬以束錦(79)。姑饗婦人送者,酬以束錦。
  若異邦,則贈丈夫送者以束錦。
  若舅姑既沒,則婦入三月,乃奠菜(80)。席於廟奧(81),東面,右幾。席於北方(82),南面。祝盥,婦盥。於門外,婦執笲菜,祝帥婦以入(83)。祝告,稱婦之姓曰:「某氏來婦(84),敢奠嘉菜於皇舅某子(85)。」婦拜,扱地(86),坐奠菜於幾東席上。還,又拜如初。婦降堂(87),取笲菜,入。祝曰:「某氏來婦,敢告於皇姑某氏。」奠菜於席,如初禮。婦出,祝闔牖戶。老醴婦於房中(88),南面,如舅姑醴婦之禮。婿饗婦送者丈夫婦人,如舅姑饗禮。
  〔記〕
  士昏禮,凡行事,必用昏昕(89),受諸禰廟,辭無不腆(90),無辱(91)。摯不用死,皮帛必可制(92)。臘必用鮮,魚用鮒,必殽全(93)。
  女子許嫁(94),笄而醴之,稱字(95)。祖廟未毀,教於公宮(96),三月。若祖廟已毀,則教於宗室(97)。
  問名:主人受雁,還,西面對。賓受命乃降。
  祭醴,始扱一祭,又扱再祭(98)。賓右取脯,左奉之;乃歸,執以反命。
  納徵:執皮,攝之,內文(99)。兼執足(100),左首。隨入,西上,三分庭一,在南。賓致命,釋外足,見文(101)。主人受幣,士受皮者自東出於後,自左受,遂坐攝皮。逆退,適東壁。
  父醴女而俟迎者,母南面於房外。女出於母左,父西面戒之,必有正焉,若衣,若笄(102)。母戒諸西階上,不降。
  婦乘以幾(103)。從者二人坐持幾,相對。
  婦入寢門,贊者徹尊冪,酌玄酒,三屬於尊(104),棄余水於堂下階間。加勺。
  笲,緇被纁裡,加於橋(105)。舅答拜,■徹笲。
  婦席薦饌於房。饗婦,姑薦焉,婦洗在北堂,直室東隅;篚在東,北面盥。婦酢舅,更爵,自薦,不敢辭洗(106);舅降,則辟於房,不敢拜洗。凡婦人相饗,無降。
  婦入三月,然後祭行(107)。
  庶婦,則使人醮之(108)。婦不饋。
  昏辭曰:「吾子有惠,貺室某也(109)。某有先人之禮,使某也請納采。」對曰(110):「某之子蠢愚,又弗能教。吾子命之(111),某不敢辭。」致命曰(112):「敢納采。」
  問名,曰:「某既受命(113),將加諸卜,敢請女為誰氏?」對曰:「吾子有命,且以備數而擇之(114),某不敢辭。」
  醴,曰:「子為事故,至於某之室。某有先人之禮,請醴從者(115)。」
  對曰:「某既得將事矣(116),敢辭。」「先人之禮,敢固以請。」「某辭不得命,敢不從也。」
  納吉,曰:「吾子有貺命(117),某加諸卜,占曰:『吉』,使某也敢告。」對曰:「某之子不教,唯恐弗堪。子有吉,我與在(118),某不敢辭。」
  納徵,曰:「吾子有嘉命,貺室某也,某有先人之禮:儷皮束帛,使某也請納徵。」致命,曰:「某敢納徵。」對曰:「吾子順先典(119),貺某重禮。某不敢辭,敢不承命!」
  請期,曰:「吾子有賜命,某既申受命矣(120)。惟是三族之不虞(121),使某也請吉日。」對曰:「某既前受命矣,唯命是聽。」曰:「某命某聽命於吾子。」對曰:「某固惟命是聽。」使者曰:「某使某受命,吾子不許。某敢不告期?」曰某日。對曰:「某敢不敬須(122)?」
  凡使者歸,反命,曰:「某既得將事矣,敢以禮告(123)。」主人曰:「聞命矣。」
  父醮子(124),命之曰:「往迎爾相(125),承我宗事(126)。勖帥以敬(127),先妣之嗣(128)。若則有常(129)。」子曰:「諾。唯恐弗堪,不敢忘命。」
  賓至(130),擯者請。對曰:「吾子命某(131),以茲初昏(132),使某將(133),請承命。」對曰:「某固敬具以須。」
  父送女,命之曰:「戒之敬之,夙夜毋違命(134)!」母施衿結帨(135),曰:「勉之敬之,夙夜無違宮事(136)!」庶母及門內,施鞶(137),申之以父母之命(138)。命之曰:「敬恭聽,宗爾父母之言(139),夙夜無愆(140)。視諸衿鞶(141)!」
  婿授綏,姆辭曰:「未教,不足與為禮也。」
  宗子無父,母命之(142)。親皆沒,己躬命之(143)。支子,則稱其宗(144)。弟,則稱其兄(145)。
  若不親迎,則婦入三月,然後婿見(146)。曰:「某以得為外昏姻,請覿(147)。」主人對曰(148):「某以得為外昏姻之數,某之子未得濯溉於祭祀(149),是以未敢見。今吾子辱,請吾子之就宮,某將走見(150)。」對曰:「某以非他故,不足以辱命(151),請終賜見。」對曰:「某得以為昏姻之故,不敢固辭,敢不從?」主人出門左,西面。婿入門,東面,奠摯,再拜,出。擯者以摯出,請受(152)。婿禮辭,許,受摯,入。主人再拜受。婿再拜送,出。見主婦(153)。主婦闔扉(154),立於其內。婿立於門外,東面。主婦一拜,婿答再拜。主婦又拜,婿出。主人請醴,及揖讓入(155),醴以一獻之禮。主婦薦,奠酬,無幣。婿出,主人送,再拜。
  【註釋】
  (1)從「昏禮下達」至「授老雁」記述婚禮納采之儀。下達:達即通達。男家欲與女家聯姻,遣媒下通其言於女家。
  (2)納采:采即採擇。經男家向女家提親,女家同意後,男家備禮至女家求婚之儀。這是婚禮的第一個步驟。
  (3)用雁:納採用雁作為求婚的禮物。
  (4)主人:此處指女父。
  (5)使者:男家媒氏。一說為男家屬吏,非是。
  (6)當阿:阿即棟。凡士之廟,共五檁,中脊為棟。棟北一檁,下有室戶。棟南一檁,稱作前楣。楣前接簷一檁為庪(guǐ)。此當阿即至中脊(棟)下。
  (7)楹間:東西兩楹之間。堂前部東西各一柱,稱作楹。
  (8)老:家臣之長者。
  (9)此節述問名之儀。問名:詢問女子之名,以歸卜其吉凶。故下文《記》述問名之辭說,「某既受命,將加諸卜,敢請女為誰氏?」
  (10)此節述禮賓之儀。醴賓:即禮賓。
  (11)徹幾改筵:上納采禮設幾筵,乃為神而設,以西為上。此處為禮賓而設筵,改西上為東上,故稱改筵。下文有主人親授幾於賓之儀,故此處言撤幾。
  (12)拂幾授校:校即幾足。謂主人拭幾,然後執幾以幾足授與賓。
  (13)賓以幾辟:辟,避讓謙退。主人以幾授賓,拜送之,時賓有幾在手,故以幾辟。(14)此節述納吉之儀。納吉:男家占卜得吉,認為適於聯姻,乃備禮告知女家。此為婚禮第三個步驟。
  (15)此節述納徵之禮。納徵:徵即成,使使者納幣以成昏禮。男家送聘禮於女家以證定婚事。此為婚禮第四個步驟。
  (16)玄纁:玄、纁二色。玄:黑色。纁:淺紅色。玄纁束帛,即玄纁二色的五匹帛(一說玄三纁二)。
  (17)此節述請期之儀。請期:男家卜得迎娶的吉期,備禮告於女家。為表示對女家的尊重,男家不直接告以吉期,而先請於女家,然後告之,故稱請期。此為婚禮的第五個步驟。
  (18)此節述將親迎所預設的食物、器具。期:取妻之日。
  (19)寢門:此寢指新婿所居之宮。寢門在大門內,與大門垂直。廟在寢東。  (20)去蹄:除去蹄甲。
  (21)舉肺:行禮所用肺有二種,一舉肺,離割之,食時可祭可嚌(嘗),故又稱作離肺、嚌肺。二祭肺,刌(cǔn)切之專用於祭,故又稱刌肺、切肺。祭時舉肺、祭肺皆有,食則只用舉肺。
  (22)祭肺:見注(21)。
  (23)臘一肫:臘(x9):乾肉。肫(ch*n)當作純。一純即一雙。鄭玄說:「臘,兔臘也。」
  (24)髀不升:髀(b@)即尾骨。《禮記·內則》說:「免去尻。」謂割去尾骨部分,不升於鼎。
  (25)飪:熟。
  (26)醯醬:醯(x9):醋。醯醬:賈公彥疏以醯、醬為二物;一說醯醬為醯與醬相合而成。
  (27)菹醢(u h3i):肉醬。
  (28)敦(du@):古代食器,圓形。
  (29)大羹湆在爨:大羹湆(q@):煮肉汁。在爨(cu4n):炊在火上。
  (30)綌冪:綌(x@):粗葛布。綌冪即粗葛布的蓋巾。
  (31)合巹(jǐn):巹,婚禮時所用酒器,一瓠分成兩個瓢叫作巹。未用時兩瓢合在一起盛於篚內,所以叫合巹。
  (32)此節述婿親至女家迎婦之儀。主人,這裡指新婿。袘(y@):衣裙的下緣。(33)墨車:《周禮·春官·巾東》「大夫乘墨車,士乘棧車。」墨車為大夫所乘之車。親迎士乘大夫之車,是表示隆重之義。
  (34)裧(ch1n):車帷幕。
  (35)次:一種頭飾。《周禮·天宮·追師》鄭玄注說,「次,次第發長短為之,所謂髲鬄。」髲(b@)鬄(d@)即假髮。髲是剃取他人之發,鬄是編益為己發。
  (36)纁■(r2n):淺絳色的衣緣。■即衣服的邊緣。
  (37)姆纚笄宵衣:姆:以婦道教女子的女師。纚笄:頭飾。纚(xǐ):束髮巾,寬整幅(二尺二寸),長六尺。笄:籫子。宵衣,即綃衣,黑色,婦女助祭之服。姆於此執禮事亦得服之。綃:生絲。以生絲織繒亦曰綃。
  (38)女從者:從嫁的侄娣。被■■:披上繡著花紋的單層披肩(鄭玄註:施禪■於領上,假盛飾耳)。■(jiǒng):單衣。■(fǔ):繡在衣服上的黑白相間的花紋。
  (39)稽(qǐ)首:一種跪拜禮,叩頭及地。
  (40)婿御婦車,授綏:新婿為新婦駕車,把引車繩交給新婦。綏(su0):引車繩,拉手登車用。姆辭不受:《禮記·曲禮》說:「凡僕人之禮,必授人綏。若僕者降等,則受;不然,則否。」就是說,乘車者的身份如比駕車人低,就不接受僕的授綏,這是表示不敢當的意思。姆比婿身份低,故不受。
  (41)加景:鄭玄註:「景之制蓋如明衣,加之以為行道御塵令衣鮮明也。」景即一種御避風塵的罩衣。
  (42)此節述新婦至男家成婚之儀。媵(y@ng):新婦隨嫁的人,即侄娣。奧:室之西南角。
  (43)媵御沃盥交:御(y4):夫家之女役。沃盥:澆水盥洗。沃盥交,即媵為新婿澆水盥洗,御為新婦澆水盥洗。
  (44)舉者:抬鼎的人。
  (45)匕俎從設:執匕人與執俎人隨鼎而入,並設置匕、俎。匕:匙、勺類取食器。俎:陳置牲體的禮器。
  (46)載:把牲體盛於俎。
  (47)匕者逆退:執匕者三人,後入者先退。
  (48)魚次:魚序設在俎東。
  (49)對醬:婦醬。婿東面,婦西面。
  (50)會(gu@):敦蓋。啟:開。卻:賈公彥疏:「卻仰也,謂仰於地也。」敦南:婿敦之南。對敦:與婿敦相對,即婦敦。夫婦二席相向。贊者開啟敦蓋,一仰置於婿敦之南,一仰置於婦敦之北,各取其便。
  (51)贊爾黍:爾:近,移之使近。將黍移置席上,便於取食。
  (52)以湆醬:以即用。
  (53)舉:即上舉肺。以其舉以祭以食,故名。參閱注(21)。
  (54)三飯:《少牢饋食禮》賈公彥疏說:「一口謂之一飯。」三飯即三口。但「三口」與今天所說吃三口飯的意義不同。古人吃飯不用筷子而用手取食。取食一次即一飯,也就是賈公彥所說的「一口」。
  (55)酳(y@n):酳有二義:漱以潔口;飲以安食。
  (56)以肝從:既飲酒,繼進肝以為餚。
  (57)振祭:振:動。振祭為古代九祭之一。《周禮·春官·大祝》鄭註:「擩肝鹽中振之,擬之若祭狀弗祭,謂之振祭。」
  (58)卒爵:猶今所謂乾杯。卒:盡。
  (59)無從:相對於上「以肝從」而言,謂不以肝從。
  (60)徹於房中:撤至中之饌,設於房中。
  (61)說(tuō)服:說通脫,脫去禮服。此處媵侍婿,御侍婦,與上文「媵御沃盥交」義同。
  (62)衽:臥席。此處衽作動詞用,即鋪設臥席。良:丈夫。
  (63)北止:腳朝北。止即趾。
  (64)餕(jun):食之餘。餕主人之餘,餕婦余,皆謂吃盡余食。
  (65)此節述新婦於婚禮第二日見公婆之儀。見:謂贊者通報使斬婦與公婆相見。舅姑:公婆。
  (66)笄(f2n):一種盛物的竹器。
  (67)撫之:撫摸之,表示已接受禮物。
  (68)腶(du4n)脩:捶搗而加姜桂的乾肉。
  (69)此節述贊者設筵禮婦之儀。疑立:安定正立。
  (70)此節述新婦饋公婆之儀。饋:進食於人。
  (71)合升側載:合左右牲體盛於鼎,獨置半牲於俎。側:特、獨。
  (72)贊成祭:佐助公婆完成祭食之禮。
  (73)北墉:室中之北牆。
  (74)舅辭易醬:舅辭謝婦之餕,親為之更換醬作為回報。禮必有報。下文姑酳新婦,亦此義。
  (75)與始飯之錯:媵從婦而餕舅之飯余;御從夫而餕姑之飯余。始飯:舅姑所食。錯:交錯。
  (76)此節述公婆饗新婦之儀。饗:以酒食款待人。
  (77)南洗設於庭,北洗在北堂。
  (78)婦氏人:女家送親的人。歸婦俎於婦氏人:饗禮有「歸賓俎」之儀,參見《士冠禮》注(111)。此處是說命有司把婦俎之牲授於婦氏人,其將歸示新婦之父母,以明新婦所受之禮遇。
  (79)此節述饗送者之儀。送者:女家有司。
  (80)此節述舅姑歿,三月廟見之儀。奠菜:鄭註:「以篚祭菜。」公婆死後始成親者,新婦於婚禮後三月擇日往公婆廟中,具素食供獻公婆的神主,以成就生前婦盥饋奉養公婆之義,即此奠菜,亦稱廟見。
  (81)席於廟奧:廟,考妣之廟。此席為舅席。奧:見注(42)。
  (82)席於北方:北方:室內北牆下。此席為姑席。此廟見布席,具有上文婦見舅姑的象徵意義。
  (83)帥:引導。入:入室。
  (84)某氏:新婦之姓氏。來婦:謂來此為媳婦。
  (85)嘉:美。皇:君。某子:如稱張子、李子。一說應為謚或字之稱。
  (86)扱地:手至地,為婦人重拜,猶男子之稽首。
  (87)降堂:出至階上。
  (88)老:家臣之長者。老醴婦:上見舅姑後有禮婦之儀,此與之同。
  (89)必用昏昕:昕即朝旦、始明時,使者納采、問名、納吉、納徵、請期,皆朝旦行事;新婿親迎則當昏時。
  (90)辭無不腆:腆:厚、善。以物贈人,自稱不腆之幣,猶今稱薄禮,是一種自謙之辭。辭無不腆,是說免去這種自謙客套之辭。
  (91)無辱:辱:卑污。如,有客來,主人稱「辱臨敝舍」,亦一種自謙之辭。無辱,即免去此種自謙之辭。婚禮乃禮之本,尚質直、誠信。「辭無不腆」、「無辱」,都是強調質直、誠信,不尚文辭之義。
  (92)可制:指已經過加工的皮子,可以製作衣物。
  (93)鮒:即鯽魚。殽全:張爾歧說:「殽全,指魚,其體肉完好也。」
  (94)許嫁:指已受「納徵」禮。
  (95)笄而醴之,稱字:笄:女子成年之禮,與男冠禮義同。醴:賈公彥疏說:「笄女,許嫁者用醴禮之;未許嫁者,用酒醮之。」稱字:與男子冠而命字義同。
  (96)祖廟未毀,教於公宮:這是講與國君同族女子的婚前教育問題依禮,天子諸侯除太祖廟外,代代只祀高祖、曾祖、祖、禰(父)四廟,五世以上則毀而遷之。公宮,國君之宮。就是說,與國君同高祖以內(包括同曾祖、同祖、同禰)的同族女子,都要在國君之宮中接受婚前教育。按《禮記·昏義》,教育的內容包括婦德、婦言、婦容、婦功四項。
  (97)宗室:大宗之家。
  (98)此祭醴,指上醴賓祭醴。扱即建柶。
  (99)攝之:折迭。內文:紋在內。攝之,內文:即把皮折迭起來,使紋在裡面。(100)兼執足:兩手兼執其四足。
  (101)釋外足,見文:執皮者放開外面二足,使皮張開,紋顯露於外。
  (102)戒:告誡。必有正焉,若衣若笄:正即證,胡培翬《正義》引盛世佐說:「以物為憑曰正。」謂父母誡女,並施予衣物,女見物即憶起父母之言。
  (103)婦乘以幾:婦以幾為階,登幾上車。
  (104)三屬於尊:屬:注。謂取玄酒(水)三次注於尊中。臨事而加水於玄酒尊中,乃婚禮貴新之義。
  (105)笲,緇被纁裡,加於橋:緇被纁裡,指笲的衣飾言。被即表。笲飾,黑色面絳紅色裡。橋:承笲器。加於橋,即將笲放置於橋上。
  (106)不敢辭洗:與下文不敢拜洗義同。辭洗、拜洗,都是地位相當的賓主所行之禮。婦與舅地位不同,故不敢。
  (107)婦入三月,然後祭行:新婦在婚後三個月,遇有祭事,即參與助祭。
  (108)庶婦:庶子之婦。使人醮之:醮:飲酒無酬酢叫作醮。嫡婦待以醴禮,庶婦用醮,禮節減於嫡婦。
  (109)吾子有惠,貺室某也:此為行納采禮時男方使者之辭。吾子:指女子之父。貺:賜。室某:使女為某之妻室。其:婿之名。室為動詞。
  (110)對曰:此為行納采禮時,擯者請使者入內之辭。
  (111)某:女父名。吾子:指男方使者。
  (112)致命:致辭。此為男方使者之辭。
  (113)某:使者名。
  (114)備數而擇之:此為女父之辭。猶言己女為男方選擇的對象之一,謙辭。  (115)請醴從者:此為醴賓之辭。醴賓而言「從者」,不直指賓,乃謙詞。
  (116)將事:行事。
  (117)吾子有貺命:此使者納吉之辭。貺命指女父告以女名事。
  (118)子有吉,我與在:與猶兼。謂子既得吉,我亦兼在吉中,表示感到榮幸。
  (119)典:常、法。
  (120)申受命:申:重複,一再。謂自納采以來,每度受命。
  (121)惟是三族之不虞:三族:父、己、子三代兄弟。不虞:不測、意料不到,謂猝有死喪之事。在此等服喪期內不得嫁娶。意謂因經常會發生不測之事,所以要抓緊選定結婚的吉期。
  (122)須:待,等候。
  (123)以禮告:執脯覆命。
  (124)父醮子:子即新婿。婿將親迎,婿父以酒醮之於寢。
  (125)往迎爾相:爾相,指新婦。相者助義。《禮記·祭統》說,「既內自盡,又外求助,昏禮是也。」稱婦為相,乃言婦為夫之助。
  (126)承我宗事:宗事即宗廟之事。謂承繼宗廟之事,使奉祀不斷。即《禮記·昏義》所說「上以事宗廟,下以繼後世」之義。
  (127)勖帥以敬:勖:勉。帥:導。意謂當勉力引導新婦,使之敬慎婦道。
  (128)先妣之嗣:之:是。嗣:繼承。意謂惟先妣是嗣。
  (129)若則有常:若:你;常:始終如一,不可有所懈怠。
  (130)賓至:指新婿親迎至女家。
  (131)命某:某即婿父。
  (132)茲:此。
  (133)使某將:使某行婚禮來迎娶。某:婿自稱。將:行。
  (134)夙夜毋違命:夙:早。從早到晚都不要違背舅姑之教命。
  (135)施衿結帨:衿(j9n):衣帶。帨(shu@):佩巾。為女束好衣帶,結上佩巾。
  (136)無違宮事:宮中之事,不違夫命。
  (137)庶母:父之妾。鞶(p2n),用來盛鞶巾等物的小囊。
  (138)申:重申。
  (139)宗:尊奉。
  (140)愆:過。
  (141)祝諸衿鞶:見衿鞶,即想起父母之言。即上文「必有正焉」之義。
  (142)宗子:嫡系長子。命:即請期以上五禮命使音之命。
  (143)躬:親。
  (144)支子:庶子對嫡子而言,支子對宗子而言。相對於一系的宗子,其他眾子皆為支子。稱其宗:以宗子的名義命使者。
  (145)弟則稱其兄:此弟指宗子母弟,亦謂無父者。
  (146)婿見:如果婿不親迎,則婚後三月婿往見婦父母。此節記婿不親迎,往見婦父母的禮節和辭命。
  (147)覿(d0):見。
  (148)主人:女父。
  (149)未得濯溉於祭祀:指婚後三月以前,新婦尚未參與祭祀。
  (150)請吾子之就宮,某將走見:謂請婿還家,自往見之。
  (151)某以非他故,不足以辱命:命:指女父「將走見」之言。非他故:即非他人之故,而是作為女婿、至親前來求見。
  (152)擯者以摯出,請受:擯者以摯授婿,復以賓客之禮與女父相見。
  (153)主婦:主人之婦。
  (154)扉:內門左扉。一說左扉指東扉,一說西扉。
  (155)及:與。
  【譯文】
  婚事的禮儀:男家先遣媒向女家提親,然後行納采禮,用雁作求婚的禮物。主人在禰廟堂上戶西布設筵席。筵席以西為上,幾設置於右方。使者身著玄端服而至。擯者出問事,入告於主人。主人身穿與賓相同的禮服,出大門外迎接。主人兩拜,賓不答拜。賓主相揖進入大門。至廟門,相揖而入。如此相對三揖,到達堂前階下,謙讓三番。主人與賓一同登堂,面朝西。賓從西階登堂,至棟下面朝東致辭。主人在阼階上方面朝北兩拜。使者在堂上兩楹之間授雁,面朝南方。賓下堂,出廟門。
  主人下堂,把雁交給年長的家臣。
  擯者出門問事。賓執雁為禮,請問女子名字。主人許諾。賓入門授雁等儀式,與納采的禮節相同。
  擯者出門問事,賓告知事已完畢,擯者入告主人。擯者出門請求以禮酬賓。賓推辭一番然後答應。主人撤幾,重新布設筵席,以東為上首。在房中設置一■醴。主人至廟門外迎賓。入門揖讓的禮節與前相同。賓主登堂。主人面朝北方兩拜,賓在西階的上方面朝北答拜。主人拭幾,執幾以幾足授與賓,然後拜送。賓執幾謙退避讓一番,面朝北把幾設置於座位左邊,而後於西階上方答拜主人。贊者斟醴,在觶上放置一角質的小匙,匙頭朝前,從房中出至堂上。主人接過醴觶,轉使匙柄朝前,進至筵席前,面朝西北方。賓拜而接受醴觶,復回原位。主人在阼階的上方拜送賓。贊者把脯醢進置於筵前。賓即席坐下,左手執觶,祭脯醢,又用小匙祭醴三番。繼而在西階上方面朝西坐下嘗醴。然後將小匙插置觶中,站起。復又坐下,放觶於地上,隨即一拜。主人答拜。賓即席,將觶放置於籩豆的東邊。下筵席,面朝北坐下,取脯。主人辭讓一番。
  賓下堂,將脯交付從者,然後出門。主人送賓至大門外,兩拜。
  納吉,以雁為禮物,禮節與納采禮相同。
  納徵,以黑、紅兩色的五匹帛和鹿皮兩張作禮物,禮節與納吉禮相同。
  請期,以雁為禮物。(賓請女家確定迎娶的吉日)主人推辭,賓表示同意,然後告訴主人迎娶的吉期。其禮節與納徵禮相同。
  在迎娶之日,天色黃昏時,在寢門外的東邊陳放三隻鼎,面向北,以北為上。鼎中所盛之物有:一隻小豬,除去蹄甲,合左右體盛於鼎中。舉肺脊、祭肺各一對,魚十四尾,除去尾骨部分的干兔一對。以上各物,皆為熟食。鼎上設置抬摃和鼎蓋。洗設置在阼階的東南面。房中所設置的食物有,醯醬兩豆、肉醬四豆,六豆共用一巾遮蓋。黍稷四敦,敦上都有蓋子。煮肉汁燉在火上。酒尊設在室中北牆下,尊下有禁。玄酒(水)置於酒尊的西面。用粗葛布為蓋巾,酒尊上放置酒勺,勺柄都朝南。在堂上房門的東側置酒一尊,不設玄酒。篚在酒尊南邊,內裝四隻酒爵和合巹。
  新婿身著爵弁服、飾以黑色的下緣的淺絳色裙。隨從皆身穿玄端。
  新婿乘坐墨車,並有兩輛隨從的車子。隨從人役手執燈燭在車前照明。
  新婦的車子與新婿相同,並張有車帷。車隊到女家大門外停下。主人在堂上房門西面布設筵席,以西為上首,幾在右邊。新婦梳理好頭髮,穿上飾有淺絳色衣緣的絲衣,面朝南站立於房中。女師以簪子和頭巾束髮,身穿黑色絲質禮服,站在新婦的右邊。從嫁的娣侄皆身著黑色禮服,頭戴籫子和束髮巾,肩著繡有花紋的單披肩,跟隨於新婦之後。主人身穿玄端到大門外迎接,面朝西兩拜。新婿面朝東答拜。主人揖新婿,入門。新婿執雁隨後入門。到廟門前,相揖而入,如此三揖,到達堂下階前。
  謙讓三番,主人上堂,面朝西。賓上堂,面朝北,把雁放置於地,兩拜,叩頭至地。新婿下堂出門。新婦隨後,從西階下堂。主人不下堂相送。
  新婿親自為新婦駕車,把引車繩交予新婦。女師推辭不接引車繩。新婦登幾上車,女師為新婦披上避風塵的罩衣,於是驅馬開車,這時御者代替新婿為新婦駕車。新婿乘坐自己的馬車,行駛在前,先期到達,在大門外等候。
  新婦到婿家,新婿對婦一揖,請她進門。到寢門前,新婿又揖婦請入,從西階上堂。新婦從嫁的姪娣在室的西南角布設筵席。新婿進室內入席。新婦的位置在酒尊之西,面朝南。媵與御(夫家女役)相互交換:媵為新婿澆水盥洗,御則為新婦澆水盥洗。贊者撤除酒尊上的蓋巾。抬鼎人盥洗後出門,撤去鼎蓋,抬鼎入內,放置在阼階之南,面朝西,以北為上。執匕人和執俎人隨鼎而入,把匕、俎放置於鼎旁,執俎人面朝北把牲體盛置於俎上,執俎立待。執匕人從後至前,依次退出,回到寢門外東側原來的位置,面朝北,以西為上。贊者在席前設醬,肉醬放在醬的北邊。執俎人入內,把俎設置於肉醬的東邊。魚依序設置在俎東。
  兔臘單獨陳放在俎的北面。贊把黍敦設置在醬的東邊,稷敦更在黍敦之東。肉汁陳放在醬南邊。在稍靠東邊的地方為新婦設醬,肉醬在醬之南,以北為上首。黍敦設置於兔臘北邊,稷敦在黍敦之西。肉汁陳放在醬的北邊。御在婿席的對面為新婦設席。贊打開婿敦的蓋子,仰置於敦南地上,婦敦的敦蓋,則仰置於敦北。贊報告新婿饌食已安排完畢。新婿對新婦作揖請她入對面筵席,然後一起坐下,都進行祭祀。依次祭黍稷和肺。贊將黍移置席上,並把肺脊進授與新婿新婦。新婿新婦就著肉汁和醬進食。二人一起祭舉肺,食舉肺。取食三次進食便告結束。贊洗爵,斟酒請新婿漱口安食。新婿拜而接受,贊在室門之內面朝北答拜。又請新婦漱口安食,禮節如上。二人皆祭酒,贊進肝以佐酒。新婿、新婦執肝振祭,嘗肝後放置於菹豆中。乾杯,皆拜。贊答拜,接過酒爵,第二次服侍新婿新婦漱口飲酒,禮節與第一次相同。不進餚佐酒。第三次漱口飲酒,以巹酌酒,禮儀如前。贊洗爵,在室外的尊中斟酒。進門,面朝西北,置爵於地一拜,新婿、新婦皆答拜。贊坐地祭酒,然後乾杯,一拜,新婿、新婦皆答拜。站立起來。新婿出室;新婦則回復到原位。
  撤去室中筵席食物,按照原來的佈局設置在房中,不設酒尊。新婿在房中脫去禮服,交與媵。新婦在室中脫掉禮服,交與御。女師將佩巾交與新婦。御在室中西南角鋪設臥席,媵在稍東的位置為新婿鋪設臥席,都設有枕頭,腳朝北,新婿入室,親自為新婦解纓。撤出燈燭。媵吃新婿餘下的食物;御則吃新婦餘下的食物。贊斟房外尊的酒為媵和御漱口安食。媵在室門外伺侯,呼喚能夠聽得到。
  次早起床,新婦沐浴之後,以簪子和頭巾束髮,身穿黑色絲質禮服,等候拜見公婆。平明時分,贊引新婦拜見公婆。在阼階上方設席,公公即席。在房外設席,面朝南,婆婆入席。新婦手執一笲棗栗,從(公婆)寢門入內。從西階上堂,向東前至公公席前一拜,把棗栗放置於席上。
  公公坐下以手撫摸棗栗笲(表示已接受新婦所獻的禮物),然後站起,對新婦答拜。新婦回至原位,對公公又一拜。新婦下西階,從侍者手中接過腶脩笲。然後上堂,向北前至婆婆席前,面朝北拜,把笲放置席上。婆婆坐下,手持腶脩笲站起,拜,把笲交與從侍者。
  贊者代公婆設筵酬答新婦。在堂上室的門、窗之間布設筵席,在房中設置一■醴。新婦端正安靜地站立在席的西邊。贊者斟醴於觶,在觶上放置小匙,匙柄朝前。從房中出來至席前,面朝北方。新婦面朝東拜,接觶,贊者在西階上方,面朝北拜送。新婦復又一拜。贊者將脯醢進置於席前。新婦入席,左手持觶,右手祭脯醢。用小匙祭醴三次。下筵席面朝東坐下嘗醴。把小題插置於觶中,站立起來,一拜,贊者答拜,新婦又一拜。把醴觶放置於脯醢的東邊,面朝北坐下,取脯在手。下堂出門,在寢門外把脯交給從人。
  公婆進入寢室,新婦伺候公婆盥洗進食。一隻小豬,合左右體盛於鼎中,放置俎上時,則獨用其右體。不設魚、兔臘和稷,都以南為上首。其它食物的設置和迎娶時的佈局相同。新婦佐助公婆完成祭食之禮,吃完飯,則侍奉公婆以酒漱口安食,不用佐酒的菜餚。新婦在室中北牆下設席,撤去公婆的饌食,按照原先的次序設置於新設的席前,以西為上。新婦吃公公的余食,公公辭謝,並為新婦更換醬(作為回報)。新婦又吃婆婆食余之物。御侍奉新婦祭豆、黍、肺、舉肺脊。然後進食,吃畢,婆婆為新婦的酒漱口安食,新婦拜而接受,婆婆拜送。新婦坐下祭酒,然後乾杯。婆婆接過酒爵放置於地。新婦把食物撤置於房中,媵和御吃這些余食,婆婆親自為她們酌酒漱口安食。即使沒有娣從嫁,也要讓媵先食。至此,媵與御相互交錯:媵吃公公的餘飯,御則吃婆婆的餘飯。
  公婆共同以「一獻之禮」來款待新婦。公公在庭中所設的南洗洗爵,婆婆則在北堂所設的北洗洗爵,酬酒後一獻禮成,新婦把酒爵放置於薦的東邊。飲酒完畢,公婆先從西階下堂,然後新婦從阼階下堂。有司把婦俎之牲交與女家送親的人,以便向新婦的父母覆命。
  公公又以「一獻之禮」來款待送親的人,酒至酬賓,又以一束錦相贈。婆婆酬勞女送親者,酬賓時亦以一束錦相贈。如果是與別國通婚,則另外贈送男送親人一束錦。
  如果是公婆去世後結婚,新婦則在婚禮三個月之後擇日到公婆廟中,具素食供獻公婆的神主。在廟室內西南角設席,面朝東,幾在右邊。又在室內北牆下設席,面朝南。祝和新婦各自盥洗完畢,新婦手執菜笲立於廟門外,祝引導著新婦入內。祝口稱新婦的姓氏對公公的神主禱告說:「某氏來做您家的媳婦,冒昧前來向尊敬的公公敬獻精美的菜蔬。
  新婦下拜至地,坐下,將菜供獻於幾東邊的席上。回至原位,與上次一樣又一次下拜。新婦下堂,另取一份笲菜,進入室內。祝禱告說:「某氏來做您家的媳婦,冒昧告知尊敬的婆婆。」把菜供獻於席上,禮儀與前相同。新婦退出之後,祝關閉上門窗。年長的家臣代公婆在房中設席酬答新婦,與贊者代公婆醴婦的禮節相同。新婿酬勞新婦的男、女送者,與公婆酬勞送者的禮儀相同。
  〔記〕士婚禮,事情都在早晨和黃昏時舉行,必在禰廟中受命,然後行事,免去諸如「不腆之幣」、「辱臨敝舍」一類的客套話。摯禮要用活雁,帛和鹿皮必須已經加工,可直接用以製作衣物。兔臘必須新鮮,魚要體肉完好的鯽魚。
  對已經許嫁的女子,要為她舉行表示已成年的笄禮,用醴法,稱呼她的表字。與國君同高祖以內的同族女子,都要在國君宮中接受三個月的婚前教育。如果高祖廟已經遷毀,則在大宗之家接受婚前教育。
  問名:主人接過雁以後,回到阼階上方,面朝西把女子之名告知賓。
  賓受命後下堂。
  祭醴的方法,用小匙舀醴,祭醴一次,插匙於觶。第二次祭醴時,再度用小匙舀醴,祭畢,仍插匙於觶(如此以至於三)。賓用右手取脯,並兼用左手捧脯;然後帶著脯回去向主人覆命。
  納徵:執皮的人要把鹿皮折迭起來,紋在裡面,兩手兼握其四足,頭向左邊。兩位執皮人相隨而入,以西為上首,在庭南端的三分之一處站定。賓致辭時,執皮人放開鹿皮外面二足,使皮張開,皮毛顯露於外。主人接受禮物時,主人屬吏中奉命受皮的人從東邊經執皮人的身後出來,在執皮人的左邊接過鹿皮,隨後坐下,仍將鹿皮折迭起來,然後依照自後至前的順序,退至東牆邊。
  新婦的父親設筵用醴款待女兒,等候來迎親的新婿,母親的位置在房外堂上,面朝南。新婦由母親的左邊出房門,父親面朝西訓誡女兒,並授與衣、笄等物作為依憑,使她不忘訓誡之言。母親在西階的上方教導女兒,不下堂。
  新婦踏著幾上車。兩個從者相對而坐把幾扶穩。
  新婦進入寢門時,贊者撤掉酒尊的蓋巾,以勺取玄酒(水)三次注於尊中,把剩餘的水潑在堂下兩階之間。把勺子放置於尊上。
  笲上蓋有黑面絳裡飾巾,放置於橋上。公公答拜畢,屬吏把笲撤下。
  醴婦和饗婦的筵席未設時,席和脯醢先安排在房中。在公婆款待新婦時,婆婆要親自把脯醢進置於新婦的席前。婦人所用的洗設置在北堂上,東西與室的東牆角相對;篚放置在洗的東邊,面朝北盥洗。新婦斟酒回敬公公,要更換酒爵,自薦脯醢。公公為新婦洗爵,新婦不敢(按與公公平等的地位),辭謝。公公下堂,新婦要退避於房中,不敢(按與公公平等的身份),拜謝公公為自己洗爵。大凡婦人以酒食相款待,不要下堂。
  新婦在婚禮三個月以後,逢祭事即可參與助祭。
  對庶子的新婦,則使人用酒來酬答她。庶子之婦不向公婆行進食之禮。
  行納采禮時,男方使者說:「您家先生惠賜女兒為某某的妻室,某某先生按照先人的禮法,命在下來敬請您家先生笑納采禮。」擯者回答說:「某某的女兒天性愚鈍,又未能很好地教育。但先生有命,在下不敢推辭。」使者致辭說:「冒昧奉上采禮。」
  問名,使者說:「在下既已接受先生之命,要回去卜問於神靈,冒昧請問令女的名字。」女子的父親回答說:「先生有命,並且把賤女當作候選的對象,在下不敢推辭。」
  醴賓之辭說:「先生有事到某某家,某某按照先人的禮法,設席酬勞先生一行。」使者回答說,「在下既已辦完事情,就此告辭。」「謹遵先人禮法,冒昧再次請先生即席。」「在下推辭得不到准許,不敢不聽從先生。」
  納吉,使者說:「按先生賜命,某某進行了占卜,占卜的結果是『吉』。派在下冒昧告知先生。」女子的父親說:「在下教女無方,只怕不配。
  先生的吉利,我也榮幸有一份,因此不敢推辭。」
  納徵,使者說:「先生美意,惠賜令女為某某妻室。某某依照先人禮法,派在下奉上鹿皮兩張、帛五匹作為定親的禮物,敬請笑納。」致辭,說:「冒昧奉上定親的禮物。」主人回答說:「先生遵從先人常法,惠賜在下重禮。在下不敢推辭,不敢不遵命。」
  請期,使者說:「先生先前已賜命與我,在下已多次謹遵先生之命。
  只因三代人中難免會有不測之事發生(從而影響婚期),所以某某派我請先生及早確定迎娶的吉日。女子的父親回答說:「在下以前既已遵從您家先生意旨,這次也唯命是聽。」使者說:「某某命在下請先生來作決定。」女子的父親回答說:「在下只願唯命是聽。」使者說:「某某派在下來請先生決定吉日,先生不肯這樣做,在下不敢不告知迎娶的日期。」使者告知某日迎娶。女子父親回答說:「在下安敢不恭候。」
  凡是使者回來覆命,這樣說:「卑職已完成使命,現以脯覆命。」
  主人說:「知道了。」
  親迎之前,父親為兒子設筵飲酒,告訴他說:「去吧,迎接你的內助,繼承我家宗廟之事。勉力引導她,敬慎婦道,繼承先妣。你要始終如此,不可懈怠。」兒子說:「是。只怕力所不及,不敢忘記父命。」
  新婿親迎至女家,擯者問事。新婿回答說:「某某依照您家先生之命,在今天黃昏時舉行婚禮,遣在下前來迎娶,請予准允。」擯者回答說:「某某早已準備完畢在此恭候。」
  父親送女兒,告誡她說:「敬慎行事,從早到晚都不要違背公婆的教命。」母親為女兒束好衣帶,結上佩巾,告誡女兒說:「勤勉謹慎,家內之事,從早到晚,不違夫命。」庶母送至廟門內,為女兒繫上盛物的小囊,對她重申父母之命。告誡她:「恭敬地聽著,遵奉父母的話,從早到晚不要有過失。看一看父母的賜物,就會想起父母的教導。」
  新婿遞給女師引車繩,她推辭說:「沒有盡到教人的職責,不敢當此禮。」
  父親已死的宗子,母親來派遣使者。父母親都已去世,自己親自派遣使者。支子,則以宗子的名義命使者。宗子的同母弟,則以其兄長的名義派遣使者。
  如果舉行婚禮時新婿因故未去親迎,則在婚後三月往見新婦的父母。說:「晚輩因為姻親之故,請求賜見。」主人的答辭是:「在下與先生締結姻親,只因賤女尚未奉侍先生宗廟祭事,所以未敢前往一見。
  今天先生辱臨敝舍,請先生回家,在下將前往相見。」新婿的答辭是:「晚輩並非外人,岳父之言實不敢當,最終還請賜見。」主人的答辭說:「在下由於姻親的關係,不敢再推辭,哪敢不從!」主人從寢門東側出來,面朝西站定。新婿進入大門,面朝東放下禮物,兩拜,退出大門。擯者拿著禮物出門,請新婿接過禮物(復以賓客之禮與女父相見)。新婿推辭一番,表示同意,接過禮物進入門內。主人兩拜接受禮物,新婿兩拜送禮,退出門外。然後拜見主婦。主婦站在關閉著東邊一扇門的寢門之內;新婿面朝東站在門外。主婦對新婿一拜,新婿拜兩次作答。主婦又對新婿一拜,新婿退出。主人請新婿飲醴,與新婿相揖相讓而入,以「一獻之禮」款待新婿。主婦把脯醢進置新婿席前。酬新婿時不隨贈禮品。
  新婿出門,主人兩拜相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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