儒家經典《禮儀》14【禮儀士虞禮第十四】文言文翻譯解釋

士虞禮第十四

  
【題解】
  《士虞禮》講述的是士既葬其父母後返回殯宮而舉行的安魂禮。所謂「虞」,就是「安」的意思,安者,安神也。因此,如果說《士喪禮》和《既夕禮》旨在送形而往的話,那麼,《士虞禮》則旨在迎神而返。
  《士虞禮》經文的結構比較簡單,它主要述及以下幾個環節和步驟:殯宮中祭物之陳設,主人、賓客之就位;迎屍、妥屍(此屍指代死者受祭之活人,非指死者自身),饗神、饗屍;主人一獻屍,主婦二獻屍,賓長三獻屍;祝告禮畢,送屍送賓。
  歷來學者將《士虞禮》歸結為喪禮,但在我們看來,《士虞禮》既是士喪禮的繼續和延伸,也是祭禮的開始,兼有喪禮和祭禮的雙重意義。這一點,如果我們聯繫其經文之後所附之《記》來看,聯繫《記》中所述之「卒哭祭」、「袝祭」、「薦祭」、「小祥」、「大祥」、「禫祭」等等來看,就顯得尤為清楚。
  士虞禮於五禮中亦屬凶禮。
  士虞禮:特豕饋食,側亨於廟門外之右,東面(1)。魚臘爨亞之,北上(2)。
  ■爨在東壁,西面(3)。設洗於西階西南,水在洗西,篚在東(4)。尊於室中北塘下,當戶,兩■醴酒,酒在東(5)。無禁,冪用絺布;加勺,南枋(6)。素幾,葦席,在西序下(7)。苴刌茅,長五寸,束之(8)。實於篚,饌於西坫上。饌兩豆菹醢於西楹之東,醢在西,一鉶亞之(9)。從獻豆兩亞之,四籩亞之,北上(10)。饌黍稷二敦於階間,西上,藉用葦席(11)。■水錯於槃中,南流,在西階之南,簞巾在其東(12)。陳三鼎於門外之右,北面,北上。設扃鼏,匕俎在西塾之西(13)。羞燔俎在內西塾上,南順(14)。
  主人及兄弟如葬服,賓執事者如吊服,皆即位於門外,如朝夕臨位(15)。婦人及內兄弟服,即位於堂,亦如之。祝免,澡葛絰帶,布席於室中,東面,右幾;降,出,及宗人即位於門西,東面,南上(16)。宗人告有司具,遂請(17)。拜賓,如臨,入門哭,婦人哭(18)。主人即位於堂,眾主人及兄弟、賓即位於西方,如反哭位(19)。祝入門,左,北面。宗人西階前北面。
  祝盥,升,取苴降,洗之;升,入設於幾東席上,東縮;降,洗觶;升,止哭(20)。主人倚杖,入(21)。祝從,在左,西面。贊薦菹醢,醢在北(22)。佐食及執事盥,出舉,長在左(23)。鼎入,設於西階前,東面,北上。匕俎從設(24)。左人抽扃、鼏、匕,佐食及右人載(25)。卒,朼者逆退復位(26)。俎入,設於豆東;魚亞之,臘特(27)。贊設二敦於俎南——黍,其東稷(28)。設一鉶於豆南。佐食出,立於戶西。贊者徹鼎。祝酌醴,命佐食啟會(29)。佐食許諾,啟會,卻於敦南,復位(30)。祝奠觶於鉶南,復位(31)。主人再拜稽首。祝饗,命佐食祭(32)。佐食許諾,鉤袒,取黍稷祭於苴,三;取膚祭,祭如初(33)。祝取奠觶,祭,亦如之;不盡,益,反奠之(34)。主人再拜稽首。祝祝卒,主人拜如初,哭,出復位(35)。
  祝迎屍。一人衰絰,奉篚,哭從屍(36)。屍入門,丈夫踴,婦人踴。
  淳屍盥,宗人授巾(37)。屍及階,祝延屍(38)。屍升,宗人詔踴如初,屍入戶,踴如初,哭止(39)。婦人入於房。主人及祝拜妥屍;屍拜,遂坐(40)。
  從者錯篚於屍左席上,立於其北(41)。屍取奠,左執之,取菹,擩於醢,祭於豆間(42)。祝命佐食墮祭(43)。佐食取黍稷肺祭授屍,屍祭之。祭奠,祝祝,主人拜如初。屍嘗醴,奠之(44)。佐食舉肺脊授屍。
  屍受振祭,嚌之,左手執之(45)。祝命佐食邇敦(46)。佐食舉黍,錯於席上。屍祭鉶,嘗鉶(47)。泰羹湆自門入,設於鉶南;胾四豆,設於左(48)。屍飯,播余於篚。三飯,佐食舉干;屍受,振祭嚌之,實於篚(49)。又三飯,舉胳,祭如初(50)。佐食舉魚臘,實於篚(51)。又三飯,舉肩,祭如初(52)。舉魚臘俎,俎釋三個(53)。屍卒食。佐食受肺脊,實於篚;反黍,如初設(54)。
  主人洗廢爵,酌酒,■屍(55)。屍拜受爵,主人北面答拜。屍祭酒,嘗之。賓長以肝從,實於俎,縮,右鹽(56)。屍左執爵,右取肝,擩鹽,振祭,嚌之,加於俎(57)。賓降,反俎於西塾,復位(58)。屍卒爵,祝受,不相爵(59)。主人拜,屍答拜。祝酌授屍,屍以醋主人;主人拜受爵,屍答拜(60)。主人坐祭,卒爵,拜;屍答拜。筵祝,南面(61)。主人獻祝;祝拜,坐受爵;主人答拜。薦菹醢,設俎。祝左執爵,祭薦,奠爵,興;取肺,坐祭,嚌之,興;加於俎,祭酒,嘗之。肝從(62)。
  祝取肝擩鹽,振祭,嚌之,加於俎,卒爵,拜。主人答拜。祝坐授主人。主人酌,獻佐食;佐食北面拜,坐受爵;主人答拜。佐食祭酒,卒爵,拜。主人答拜,受爵,出,實於篚,升堂復位(63)。
  主婦洗足爵於房中,酌,亞獻屍,如主人儀(64)。自反兩籩棗、栗,設於會南,棗在西(65)。屍祭籩,祭酒,如初(66)。賓以燔從,如初。
  屍祭燔,卒爵,如初。酌獻祝,籩燔從,獻佐食,皆如初。以虛爵入於房(67)。
  賓長洗繶爵,三獻,燔從,如初儀(68)。
  婦人復位(69)。祝出戶,西面告利成(70)。主人哭,皆哭(71)。祝入,屍謖(72)。從者奉篚哭,如初。祝前屍,出戶,踴如初;降堂,踴如初;出門,亦如之(73)。
  祝反,入,徹,設於西北隅,如其設也(74)。幾在南,厞用席(75)。
  祝薦席,徹入於房。祝自執其俎出。贊闔牖戶(76)。
  主人降,賓出(77)。主人出門,哭止,皆復位(78)。宗人告事畢。
  賓出,主人送,拜稽顙(79)。
  〔記〕虞,沐浴,不櫛(80)。陳牲於廟門外,北首,西上;寢右;日中而行事(81)。
  殺於廟門西,主人不視(82)。豚解。羹飪,升左肩;臂、臑、肫、胳、脊、脅,離肺(83)。膚祭三,取諸左膉上;肺祭一,實於上鼎(84)。升魚,■鮒九,實於中鼎(85)。升臘,左胖,髀不升,實於下鼎(86)。
  皆設扃鼏,陳之。載就進柢,魚進髻(87)。祝俎,髀、脰、脊、脅,離肺,陳於階間,敦東(88)。
  淳屍盥,執槃,西面(89)。執■,東面。執巾在其北,東面。宗人授巾,南面(90)。
  主人在室,則宗人升,戶外北面(91)。佐食無事,則出戶,負依南面(92)。
  鉶芼,用苦,若薇,有滑(93)。夏用葵,冬用荁,有柶(94)。豆實,葵菹。菹以西,蠃醢。籩,棗烝,栗擇(95)。
  屍入,祝從屍(96)。屍坐不說屨。屍謖。祝前,鄉屍;還,出戶,又鄉屍;還,過主人,又鄉屍;還,降階,又鄉屍;降階,還,及門,如出戶(97)。屍出。祝反,入門左,北面復位,然後宗人詔降。屍服卒者之上服(98)。男,男屍;女,女屍;必使異姓,不使賤者(99)。
  無屍,則禮及薦饌皆如初(100)。既饗,祭於苴,祝祝卒(101)。不綏祭,無泰羹,湆胾從獻(102)。主人哭,出復位(103)。祝闔牖戶,降,復位於門西;男女拾踴三;如食間(104)。祝升,止哭;聲三,啟戶。主人入,祝從,啟牖鄉,如初(105)。主人哭,出復位(106)。卒撤,祝佐食降,復位(107)。宗人詔降如初(108)。
  始虞用柔日,曰:「哀子某,哀顯相,夙興夜處不寧。敢用潔牲剛鬣、香合、嘉薦、普淖、明齊溲灑,哀薦袷事,適爾皇祖某甫(109)。饗!」再虞,皆如初,曰:「哀薦虞事(110)。三虞,卒哭,他,用剛日,亦如初,曰:「哀薦成事(111)。」
  獻畢,未撤,乃餞(112)。尊兩■於廟門外之右,少南(113)。水尊在酒西,勺北枋(114)。洗在尊東南,水在洗東,篚在西(115)。饌籩豆,脯四艇(116)。有乾肉折俎,二尹縮,祭半尹,在西塾(117)。屍出,執幾從,席從(118)。屍出門右,南面。席設於尊西北,東面。幾在南。賓出,復位(119)。主人出,即位於門東,少南;婦人出,即位於主人之北;皆西面,哭不止(120)。屍即席坐。唯主人不哭,洗廢爵,酌獻屍;屍拜受。主人拜送,哭,復位。薦脯醢,設俎於薦東,朐在南(121)。屍左執爵,取脯擩醢,祭之。佐食授嚌,屍受,振祭,嚌,反之(122)。祭酒,卒爵,奠於南方。主人及兄弟踴,婦人亦如之。主婦洗足爵亞獻,如主人儀,踴如初。賓長洗繶爵,三獻,如亞獻,踴如初。佐食取俎,實於篚(123)。屍謖,從者奉篚,哭從之。祝前,哭者皆從,及大門內,踴如初。屍出門,哭者止(124)。賓出,主人送,拜稽顙。主婦亦拜賓(125)。丈夫說絰帶於廟門外(126)。入徹,主人不與(127)。婦人說首絰,不說帶(128)。無屍,則不餞,猶出(129)。幾席,設如初;拾踴三。哭止,告事畢,賓出(130)。
  死三日而殯,三月而葬,遂卒哭(131)。將旦而袝,則薦(132)。卒辭曰:「哀子某,來日某,隮祔爾於爾皇祖某甫。尚饗(133)!」女子,曰「皇祖妣某氏(134)。」婦,曰「孫婦於皇祖姑某氏」。其他辭,一也(135)。饗辭,曰:「哀子某,圭為而哀薦之。饗(136)!」
  明日,以其班袝(137)。沐浴,櫛,搔翦(138)。用專膚為折俎,取諸脰膉(139)。其他如饋食(140)。用嗣屍(141)。曰:「孝子某,孝顯相,夙興夜處,小心畏忌。不惰其身,不寧。用尹祭、嘉薦、普淖、普薦、溲酒,適爾皇祖某甫,以隮祔爾孫某甫。尚饗(142)!」
  期而小祥,曰:「薦此常事(143)。」又期而大祥,曰:「薦此祥事(l44)。」中月而禫(145)。是月也,吉祭,猶未配(146)。
  【註釋】
  (1)饋:歸也。側亨於廟門外之右:側,一半,此指豕之左半邊;廟,實「寢」也;右,指門外西邊。
  (2)魚臘爨亞之:爨,灶;亞之,次於烹豕之灶。
  (3)■(ch@,又讀x9):炊熟,此指炊黍稷。
  (4)洗:棄水之器,高三尺,口徑一尺五寸,足徑三尺,中士之「洗」以鐵為之。篚在東:在「洗」之東。
  (5)兩■醴酒:甜醴酒一■,酒一■,共兩■,酒在東:甜醴酒在西,酒在甜醴酒之東。
  (6)無禁:尊置於地也。絺布,麻葛粗布。
  (7)西序下:指堂上西牆下。
  (8)苴刌(c(n)茅:苴,猶藉也;刌,切斷;茅,白茅草。
  (9)鉶(x0ng)亞之:鉶,古代盛羹器;亞之,在菹以東。
  (10)從獻豆兩亞之:從獻豆兩,主人獻祝兩豆;亞之,在鉶之東。四籩亞之:四籩,主婦獻二籩於屍,獻二籩於祝;亞之,又在兩豆之東。北上:謂兩豆、四籩各自為列。
  (11)西上:謂黍在西,稷在東。
  (12)■:盥手澆水之器。盤:承盥洗者棄水之器,故又稱盥盤。流:指■之吐水口。簞巾在其東:簞,竹器也,以簞盛巾,故謂之簞巾;在其東,在盤■之東。
  (13)塾(sh*):古時門內東西兩側的堂屋。
  (14)羞燔俎:羞,見其非正俎也;燔,通「膰」,炙肉也。羞燔俎,將佳美炙肉陳設在俎上。南順:謂俎之上端在北,下端在南,執俎者於塾上向西執其下端。
  (15)朝夕臨位:即士喪禮朝夕哭位也。
  (16)祝:喪祝,為公臣。澡葛絰帶:澡,沆也;葛絰帶,葛絰、葛帶。宗人:亦為公臣。
  (17)宗人告有司具,遂請:告主人一切準備就緒,請行祭事。
  (18)拜賓,如臨。指主人言。入門哭:指主人及眾兄弟言。
  (19)如反哭位:和朝夕哭位相反,即主人在堂上於西階向東而立,眾主人及兄弟、賓客在堂下於西邊向東而立。
  (20)幾東:即幾前。東縮:謂設之自西而東,以西為上。
  (21)倚杖:倚喪杖於西牆。
  (22)讚:謂賓來助祭執事者。
  (23)佐食及執事盥:佐食,佐屍食者;執事,賓助祭者。舉:舉鼎也。長在左:長,助祭者之長;在左,在西邊。
  (24)匕俎從設:從鼎入而各設於其鼎之東。
  (25)左人抽扃、鼏、匕:左邊之助祭者抽槓於左手,取覆巾置於鼎北,加抬鼎之槓於覆巾之上,乃執匕。載:載牲於俎。
  (26)復位:復賓位也。
  (27)俎入:俎指牲俎或曰豕俎。魚亞之,魚即魚俎。臘特:臘即乾肉俎,設於豕俎之北。
  (28)黍,其東稷:即西黍東稷,黍在豕俎之南,稷在魚俎之南,以西為上。  (29)啟會:啟,開;會,敦蓋。
  (30)復位:復戶西原位。
  (31)復位:復主人之左位。
  (32)饗(xi3ng):通「享」,告神享此祭也。
  (33)鉤袒:挽袖以露臂。三:三祭之也。取膚祭:神祭用膚、(脰肉)。祭如初:亦以苴為藉而三祭之。
  (34)反奠之:還奠於鉶南也。
  (35)祝祝卒:謂祝讀享辭畢也。復位:復西階上東面之位。
  (36)一人:主人之兄弟。
  (37)淳(h&n)屍盥:淳,澆灌;淳屍盥者,執事者也。
  (38)延:進也。
  (39)哭止:將行事屍之禮,故哭止。
  (40)妥:安坐。屍拜:即答拜。
  (41)從者:即上「一人衰絰奉篚」者。北:即席之北。
  (42)取奠:取祝所返奠於鉶南之觶也。
  (43)墮祭:取下當祭之物以授屍。
  (44)奠之:復於故處也。
  (45)嚌(j@):嘗。
  (46)邇:近也。
  (47)祭鉶,嘗鉶:謂以右手祭、嘗也,用祭勺。
  (48)湆:肉汁也。胾(@):切肉也,此指切好之大塊肉。
  (49)干:長脅也,即肋肉。
  (50)舉胳:亦佐食舉之也;胳,豕之後脛骨。
  (51)佐食舉魚臘,實於篚:屍不受魚臘,故佐食又放於篚中。
  (52)肩:豕之肩也。
  (53)釋:猶「遺」也。三:指臂、臑、肫。
  (54)反黍,如初設:佐食將黍稷放回原處。
  (55)廢爵:無足之爵。爵,古代酒器。■(y@n):古代宴會時的一種禮節,食畢用酒漱口。
  (56)賓長:賓客之長。右鹽:右為鹽則左為肝,肝鹽並也。
  (57)右取肝:「右」字乃後人所加,經文本無。
  (58)復位:復西階前眾兄弟之南東面位。
  (59)相爵:命主人拜送爵也。
  (60)醋:同「酢」,報也。
  (61)筵:筵席,細葦席也。
  (62)肝從:次賓從獻也。
  (63)升堂復位:虞祭時杖不入室,升堂復位則必取杖也。
  (64)足爵:有足之爵。亞獻屍:二次獻屍。如主人儀:如上主人■屍之儀。  (65)自反:主婦自返堂上取籩入室設之。棗在西:以棗為上,栗在東。
  (66)如初:如主人獻屍之儀。下同。
  (67)虛爵:即空爵。
  (68)繶爵:古代酒器,口足間有篆文為飾。三獻:第三次獻屍、祝及佐食。  (69)復位:復堂上西面位。
  (70)西面告利成:西面告,告主人也;利,猶養也;成,畢也;利成,養禮畢也。
  (71)皆哭:主人以下男子、婦人之在位者皆哭也。
  (72)謖(su):起立。
  (73)祝前屍:祝為導屍也。
  (74)祝反,入:祝送屍出門,返而入室。
  (75)厞用席:厞,隱也;厞用席,謂用席障蔽使之幽暗。
  (76)讚:即佐食。
  (77)賓出:賓出殯宮門。
  (78)主人出門:亦出殯宮之門。皆復位:謂主人、眾兄弟和賓客皆即位於門外,如朝夕哭時臨位。
  (79)主人送:亦送於大門外。
  (80)不櫛:不梳頭。
  (81)廟門:即殯宮門。寢右:將牲之右半邊放在地上。行事:指開始虞祭。  (82)廟門西:即殯宮門外西邊。不視:不視殺也。
  (83)飪:孰也。升左肩:升,升於鼎中;左,謂肩、臂等皆用左也。臂、臑:為前脛骨。肫、胳:為後脛骨。脊、脅:為正脊、正脅。
  (84)膉:脰肉,即項頸。上鼎:北邊一鼎。
  (85)中鼎:指上鼎與下鼎之中一鼎。
  (86)下鼎:南邊一鼎。
  (87)載:謂自鼎載於俎也。鬐(q0):魚脊。
  (88)脰,頸肉,即「膉」也。
  (89)盤:用於盛棄水。
  (90)宗人授巾:授巾於屍。
  (91)戶外:室戶外也。
  (92)依:指戶牖之間,即戶西牖東也。
  (93)芼(m2o):菜也,指可供食用的野菜。
  (94)荁(hu2n):植物名,堇菜類,古人用以調味。
  (95)棗烝:蒸熟之棗。
  (96)屍入:入門也。
  (97)鄉屍:即正面向屍。還:轉身前行。
  (98)上服:即玄端服。
  (99)異姓:指孫輩之婦。賤者:指庶孫之妾。
  (100)無屍:謂無孫輩之婦可使為屍。如初:謂與有屍者同。
  (101)祭於苴:指佐食取黍稷祭於苴。
  (102)綏:當為「墮」。
  (103)復位:復西階上東面位。
  (104)復位於門西:指門西北面位。如食間:如屍一食九飯之頃。
  (105)如初:如主人入,祝從在左。
  (106)復位:復堂上東面位。
  (107)祝、佐食降,復位:祝復門西北面位,佐食復西方位。
  (108)如初:與有屍者同也。
  (109)柔日:相對於剛日而言,指乙、丁、己、辛、癸五個日子,均為偶數,也稱偶日。《禮·曲禮上》:「外事以剛日,內事以柔日。」哀子:主人自稱。哀顯相:眾主人也,顯,明也,相,助也,哀顯相,亦即助祭者也。不寧:指悲思不安。敢:冒昧之辭。剛鬣:指豕。香合:黍也。嘉薦:菹醢也。普淖:有釋為「鉶」即菜羹的。明齊溲酒:明齊,新水也;明齊溲酒,新水釀的酒。袷(xi2)事:始虞也。皇祖某甫:皇祖,即「皇考」;甫,皇考的字。
  (110)再虞:第二次虞祭。如初:如始虞也。哀薦虞事:祝辭則與始虞異也。  (111)虞:第三次虞祭,也即最後一次虞祭。他:三虞和卒哭皆用剛日,然非同一剛日,卒哭別用一剛日即三虞以後之第二剛日,故云「他」。剛日:古人擇日行事,謂十日有五剛、五柔,也即五陰五陽,甲、丙、戊、庚、壬五日為剛日,也叫奇日,即陽日,取其動意,指庚日、壬日(參見注〔109〕)。成事:成祭事也。
  (112)獻畢,三虞、卒哭禮畢。未撤:指俎、豆而言。餞:送行飲酒曰餞,此指為屍餞行。(113)廟門:即寢門也。
  (114)在酒西:即在酒尊之西。
  (115)篚在西:在洗之西。
  (116)脯四艇:於肉四條實於籩。當有醢盛於豆,記文省略。
  (117)二尹縮:指正體二方。祭半尹:謂截正體之半置於其上。
  (118)屍出:自室出也。執幾從,席從:幾、席,素幾、葦席;從,執幾執席以從者皆賓執事者也。
  (119)復位:復門外原位。
  (120)哭不止:親將離其室,故哀更深。
  (121)朐(q*):屈曲的乾肉。
  (122)反之:返於佐食,佐食又返之於俎。
  (123)取俎:謂取俎上之乾肉。
  (124)屍出門,哭者止:大門外無事屍之禮,故屍出哭止而不送也。
  (125)主婦亦拜賓:於門內拜送女賓,古禮婦人送迎不出門。
  (126)說絰帶:絰帝,即腰絰;說絰帶,脫去腰絰,改為服葛(變麻為葛)。  (127)入撤:撤,指撤去祭物,此就兄弟大功以下者言之。主人不與:謂主人主婦不參與。
  (128)帶:指腰帶。
  (129)猶出:雖不餞,而主人、主婦及賓就出也。
  (130)告事畢:宗人告之也。
  (131)遂卒哭:遂於葬月而卒哭。
  (132)旦:次日早上。袝:新死者附祭於先祖。薦:同「餞」,兼有屍餞之、無屍不餞之禮。
  (133)哀子某:某,名也。來日某:某,甲子也。隮(j9):登上,升上。
  (134)女子:指未嫁而死或已嫁而歸娘家的女子。
  (135)其他辭:指「來日某」,「隮袝」、「尚饗」等。
  (136)饗辭:饗屍之辭。圭:潔也。
  (137)明日:卒哭之次日。班:次也。
  (138)搔翦:搔,同「爪」;翦,通「剪」;搔翦,即剪指甲。
  (139)用專膚為折俎:專,厚也。脰膉,頸部的肉。
  (140)如饋食:和特牲饋食禮一樣。
  (141)用嗣屍:嗣,繼也;屍,古代代表死者受祭的活人,此指虞祭、卒哭祭之屍。
  (142)曰:指祔祭之辭。小心畏忌:心常存畏忌。不惰其身:身不敢惰慢。尹祭:脯也。普薦:鉶羹。
  (143)期而小祥:期,期年,即週年;小祥,祭名,父母死一週年的祭禮。祥,吉也。曰:「薦此常事」:祝辭與袝同,惟「薦此常事」為異。常為祥。
  (144)又期而大祥:又,復也;期,指兩週年時,大祥,祭名,父母死兩週年的祭禮。
  (145)中月而禫:中,間也;中月,即大祥祭後一個月;禫(d4n),祭名,除喪服之祭。
  (146)是月:禫祭之月。吉祭:四時之常祭,相對於禫祭以前之喪祭而言。吉祭與禫祭同月,則禫祭之後乃行吉祭。猶未配:配,指以某妃配某氏;未配,不以先沒之母與新死之父合祭。
  【譯文】
  士虞祭之禮:用一隻豕致祭,將豕的左半邊置於寢門外的西邊烹煮,面向東。烹煮豕的灶的南邊依次是烹煮魚的灶和烹煮乾肉的灶,以北為上。炊黍稷的灶設在東牆下,面朝西。設棄水之器——洗於西階的西南邊,盥洗之水放在洗的西邊,盛物的竹器——篚放在洗的東邊。酒尊設於室中東北隅,正對著門,甜醴酒一■,酒一■,共兩■,其位置是,甜醴酒在西,酒在甜醴酒之東。酒尊直接放在地上,不用「禁」承墊,酒尊之口用麻葛粗布封蓋,其上放勺,勺柄朝南。設素幾和葦席於堂上西牆下。將白茅草以五寸長為一段切割,並束捆起來。然後將其放在盛物之竹器——篚中,將篚陳設於堂上西南隅的西坫上。繼而陳設菹菜和肉醬各一豆於西楹柱的東邊,肉醬在西,菹菜在肉醬之東,依於菹菜之東設一盛羹器——鉶。鉶之東又設喪主獻祝的兩隻豆,豆東設主婦獻屍二籩、獻祝二籩,兩豆和四籩各自為列,以北為上。設一盛黍、一盛稷的兩隻敦於東西兩階之間,盛黍之敦靠西,盛稷之敦靠東,以西為上,下用葦席墊著。把洗手澆水之器——■放在盥盤裡,■的吐水口朝南,將其設在西階的南邊,又把盛有巾的竹器——簞放在盤、■之東。置放三隻鼎於寢門外的西邊,鼎的正面朝北,以北為上。接著又設抬鼎的槓子和覆鼎之巾,設盛有匕的俎於西塾,即門內西側的堂屋的西邊。設炙肉之俎於內西塾,俎之上端在北,下端在南。
  喪主及眾兄弟穿葬服,賓客執事穿吊服,都於門外就位,和朝夕哭位相同。婦人和內兄弟穿喪服於堂上就位,亦和朝夕哭位相同。喪祝穿「免服」,整理好葛絰和葛帶,然後在室中鋪席,席的正面朝東,席的右邊放幾;繼而下堂、出門,和宗人一起向東於門西就位,以南為上。
  宗人告訴喪主一切準備就緒,請行虞祭之禮。喪主隨即拜謝賓客,和朝夕哭時一樣,然後喪主和眾兄弟入門而哭,婦人也跟著哭。喪主於堂上西階向東就位,眾主人及兄弟、賓客於堂下西邊向東就位,和朝夕哭位相反。喪祝入門後於左邊向北就位,宗人則於西階前向北就位。
  喪祝洗手後,登堂,從西坫上取白茅草下堂,將其洗淨;然後登堂入室,將白茅草放在幾前的席上,自西而東置放,以西為上;繼而下堂,清洗酒觶;又上堂,止眾人哭。喪主倚喪杖於西牆,然後入室朝西而立。喪祝隨從喪主入堂,於喪主的左邊向西而立。助祭執事者——贊獻上盛菹菜和肉醬之二豆,盛菹菜之豆放在南邊,盛肉醬之豆放在盛菹菜之豆的北邊。佐食和執事洗手後,出去抬鼎,抬鼎時助祭者之長在左邊。鼎抬進門後,正面朝東陳設於西階的前面,以北為上。盛匕之俎從鼎而入,設於鼎的東邊。左邊之助祭者抽抬鼎之槓於左手,取下覆鼎之巾置於鼎的北邊,加放抬鼎之槓於覆巾之上,然後執匕,佐食和右邊之助祭者用匕將牲體從鼎中升出,載於俎上。完畢,左邊之助祭者先退而復賓位。
  取豕俎入而設於豆的東邊;取魚俎入而設於豕俎的東邊,取乾肉俎入而設干豕俎的北邊。助祭執事者贊設兩隻敦於俎的南邊——盛黍之敦在豕俎之南,盛稷之敦在魚俎之南和盛黍之敦的東邊。設一盛羹器——鉶於豆的南邊。佐食出室,立於戶西。助祭執事者撤去空鼎。祝斟甜醴酒,命佐食啟開敦蓋。佐食應諾,啟開敦蓋,仰置於敦的南邊後,復戶西原位。祝設斟有甜醴酒的酒觶於盛羹器鉶的南邊,回到喪主左邊原位。喪主再次叩首拜謝。祝告神享此祭,並命佐食行祭。佐食應諾,挽袖露臂,取黍稷置於白茅草上,祭三次:又取脰肉置於白茅草上,亦祭三次。祝取鉶南之酒觶,於白茅草上祭之,亦三次,觶中的甜醴酒不倒盡,添滿後還置於鉶南。喪主再次叩首拜謝。祝讀享辭完畢,喪主又叩首拜謝,和前面一樣,繼而哭著出來,返回西階上向東之原位。
  祝迎代表死者受祭之人——「屍」進門。喪主之兄弟一人服衰帶絰,捧拿盛物之器——篚,哭著從「屍」而入。「屍」入門,男子哭、踴,婦人亦哭、踴。執事用■倒水讓「屍」洗手,宗人授巾於「屍」揩手。
  「屍」至階前,祝請「屍」上階。「屍」上堂,宗人詔告,男子、婦人哭、踴和前面一樣。「屍」入室時,則只踴不哭。此時婦人迴避入房。
  喪主和祝向「屍」叩拜,請「屍」安坐;「屍」回拜後坐下。
  從「屍」而入者(即喪主之兄弟一人)將篚置放於「屍」左邊之席上,並於席之北邊侍立。「屍」取酒觶於鉶南,用左手拿著,又用右手取來菹菜,並雜以肉醬,於兩豆之間行祭。祝命佐食取祭物以授「屍」。佐食遵命取來黍、稷、肺等授於「屍」,「屍」以之行祭。祭畢放回原處,祝請「屍」享祭,喪主叩拜如前。「屍」嘗過甜醴酒後,亦放回原處。佐食又取來肺脊授於「屍」。「屍」接受振祭,嘗過後用左手拿著。祝命佐食將敦移近。佐食遵命並取黍置於席上。」屍」以右手用祭勺祭、嘗菜羹。太羹肉汁從門外拿進來,陳設於鉶的南邊;切好的大塊肉放在四隻豆中,陳設於太羹肉汁的左邊,「屍」吃飯,剩餘的放入篚中。俟「屍」取飯三次,佐食獻上肋肉;「屍」接受振祭,嘗過肋肉,剩餘的放入篚中。又俟「屍」取飯三次,佐食獻上豕之後脛骨,「屍」受和嘗如前。佐食又獻上魚和乾肉,「屍」不受納,故佐食直接將其放入篚中。又俟「屍」取飯三次,佐食獻上豕肩,「屍」受、嘗如前。佐食又獻上魚和乾肉二俎,而留下臂、臑、肫三俎。至此「屍」食完畢。「屍」取肺、脊於豆而交於佐食,佐食接過後放進篚中;佐食又取席上之黍放回原處,和開始陳設時一樣。
  喪主洗淨無足之酒爵,斟酒後獻給「屍」,讓其漱口。「屍」拜謝後接過酒爵,喪主面朝北回拜。「屍」繼而用酒行祭,然後嘗酒。賓客之長隨之獻肝和鹽於」屍」,肝、鹽皆盛於俎,肝在左側,鹽在右側。
  「屍」左手執酒爵,右手取肝,蘸鹽振祭,嘗過後放回俎上。賓客下堂,將俎放回西塾原位,然後自己返回西階前眾兄弟南邊原位。「屍」喝乾酒爵中酒,祝接過空爵,不命喪主拜送爵。喪主向「屍」叩拜,「屍」
  答拜。祝又斟酒授於「屍」,「屍」以之回報喪主;喪主拜謝後接過酒爵,「屍」回拜。喪主坐下行祭,繼而飲盡爵中酒,拜謝「屍」;「屍」又回拜。祝坐在細葦席上,面朝南。喪主獻酒給祝;祝拜謝後,坐著接過酒爵;喪主回拜。喪主獻上置於俎上的菹菜和肉醬給祝。祝左手執拿酒爵,右手以所獻之菹菜和肉醬行祭,祭過後放下酒爵,站起來;繼而取肺坐下,祭、嘗之後,又起立;將肺放回俎上,又取酒行祭,並嘗酒。次賓接著獻肝於祝。祝取肝蘸鹽,祭、嘗之後,放回俎上,飲盡酒爵中酒,拜謝喪主。喪主回拜。祝坐下,將酒爵授給喪主。喪主斟酒後,獻干佐食;佐食朝北叩拜,坐下接過酒爵;喪主回拜。佐食以之行祭後,飲盡爵中酒,並拜謝喪主。喪主回拜,接過空爵,出而置於篚中,繼而登堂返回原位,取過喪杖。
  主婦在房中清洗有足之酒爵,斟上酒後二次獻「屍」,和前面喪主獻「屍」一樣。旋即自己返回堂上取兩籩入室,設於敦蓋的南邊,盛棗之籩在西,盛栗之籩在東。「屍」以籩行祭,又以酒行祭,和前面喪主獻「屍」之儀相同。賓接著獻上炙肉,也和前面儀節相同。「屍」以炙肉行祭,然後飲盡爵中酒,亦和前面儀節相同。賓又斟酒獻於祝,又獻二籩之棗、栗和炙肉於佐食,皆與前面儀節相同。於是主婦執拿空爵入房。
  賓客之長清洗口足間有篆文為飾的繶爵,斟上酒後,第三次獻給「屍」、祝等,接著又獻上炙肉,和喪主獻「屍」之儀相同。
  婦人返回室上原位。祝出室後,向西告訴喪主虞祭禮畢。喪主哭,男子、婦人皆哭。祝又入室,「屍」起立。從「屍」者捧拿盛物之器——篚而哭,和先前一樣。祝在「屍」前面引導,出室,這時男子、婦人哭、踴;祝和「屍」下堂,男子、婦人哭、踴;祝和「屍」出門,男子、婦人哭、踴,皆和先前一樣。
  祝又返回入室,撤去祭席,改設於西北隅,和前面設席時次第相同。
  置幾於南邊,又用蓆子擋住西北隅使之幽暗。獻給祝的坐席撤、收於房中。祝自己執俎而出。佐食關上門窗。
  喪主下堂,賓客從殯宮門出來。喪主亦從殯官門出來,哭聲停止。
  喪主、眾兄弟和賓客皆即位於門外,如朝夕哭時臨位。宗人詔告禮事完畢。賓客出大門,喪主叩首相送。
  〔記〕虞祭之前先洗頭浴身,但不梳頭。陳設祭牲於殯宮門外,牲首朝北,以西為上;將牲體之右半邊置放地上,至中午時分開始虞祭。
  宰殺祭牲於殯宮門外西邊,喪主不視殺牲的過程。俟牲體分解煮熟後,將左肩、左臂、左臑等左邊前脛骨和左肫、左胳等左邊後脛骨及正脊、正脅、肺升入鼎中。取牲體項頸左邊大肉三塊行祭,又取整肺一塊行祭,祭後放入北邊一鼎。又從俎中取鱔魚或鯽魚九條放入中間一鼎。
  又取夫髀後的乾肉的左半邊放入南邊一鼎。三鼎皆設抬鼎之槓和覆鼎之中。將祭物從鼎中升出載於俎上,獻俎時其下端朝前,魚脊亦朝前。祝則將煮熟的髀、頸肉、脊、脅和肺盛於俎上,陳設於東西兩階之間、敦的東邊。
  澆水供「屍」洗手。執棄水之器——盥盤的人於「屍」的一側侍立,面朝西。執盥手澆水之器——■的人於「屍」的另一側侍立,面朝東。
  執拭巾的人於「屍」的北邊侍立,面朝東。宗人面朝南授巾於「屍」。
  喪主在室內就位,宗人上堂即位於室戶門外,面朝北。佐食無事,就從室戶中出來,背靠門西窗東之間而立,面朝南。
  作羹用之野菜,用像薇菜一樣光滑的苦菜。如果是夏天,可用葵菜;如果是冬天,可用具有調味功能的荁菜;均要有祭勺。用豆盛葵菹。菹的西邊放蝸醬。用籩盛蒸過的棗和經過篩選的栗。
  「屍」入門,祝從「屍」而入。「屍」坐下,不脫鞋。「屍」起立。
  祝面朝「屍」在前面導引;繼轉身出戶,又面朝「屍」;接著轉身,從喪主面前走過去,又面朝「屍」導引;然後轉身下階,又面朝「屍」導引;「屍」下階,祝又轉身,走到大門,其儀節和出戶時一樣。「屍」
  出門,祝返回入門,於其左邊就位,面朝北,然後宗人詔告喪主下堂。
  「屍」穿死者之上服即玄端服。若死者為男性,以男子代死者受祭為「屍」;若死者為女性,則以女子代死者受祭為「屍」;然以女子為「屍」,則只可用孫輩之婦,不可用庶孫之妾。
  倘若無孫輩之婦可使為「屍」,其禮儀和獻祭過程也仍要和前面有屍情況下一樣。享祭完畢,佐食又取黍稷置於白茅草行祭,祝詔告行祭完畢。不再進行墮祭,不用太羹、肉汁、大塊肉及行三獻屍之禮。喪主哭,出室後返回西階上原位,面朝東。祝關好門窗,下堂,返回門西原位,面朝北;男女輪流哭、踴凡三次,約相當於「屍」一食九飯的時間。祝上堂,止住男女之哭;繼發出三次「噫歆」之聲,然後打開室門。喪主入室,祝從喪主而入,並打開窗戶,和先前一樣立於喪主的左邊。喪主哭,出室回到堂上原位,面朝東。祭事完畢,撤去祭物,祝和佐食下堂返回原位。宗人詔告喪主下堂,亦和前面一樣。
  始行虞祭當用柔日,其祝辭為:「哀子某,眾主人,日夜悲思不安。
  冒昧地用潔淨祭牲豕及黍、菹菜、肉醬、菜羹、新水釀的酒等行始虞之祭,適爾皇考某甫。請亨祭!」第二次虞祭,禮儀和始虞相同,唯祝辭中有「哀薦虞事」一句,與始虞之祝辭稍異。第三次虞祭及卒哭之禮事,禮儀也都和始虞相同,但祝辭中有「哀薦成事」一句,與始虞之祝辭有異。另外,第三次虞祭和卒哭之禮事皆用剛日,不過卒哭之禮事別用一剛日,即用三虞以後之第二個剛日。
  三獻之禮事完畢,俎、豆撤去之前,須為「屍」餞行。陣設兩隻■於寢門外右邊偏南之處。盛水之■在盛酒之■的西邊,勺柄向北。洗設於■的東南邊,盛水之■在洗的東邊,篚在洗的西邊。設籩設豆,盛乾肉四條於籩,盛肉醬於豆。有乾肉二方置於俎上,又載祭牲正體之半置於其上,將此俎設於西塾。屍出室,賓執事者執拿素幾和葦席從「屍」
  而出。「屍」出寢門後於其門的右邊面朝南而立。將葦席設於■的西北邊,正面朝東。素幾設在席的南邊。賓客出室,返回門外原位。喪主出室,於寢門外東邊偏南之處就位;婦人出室,於喪主的北邊就位;喪主和婦人皆面朝西而哭,不停。「屍」於席上坐下。這時只有喪主不哭,其他人皆哭。喪主清洗無足之酒爵,斟上酒後獻於「屍」;「屍」叩拜後接過酒爵。喪主拜送,哭著返回原位,繼而獻上乾肉和肉醬,置於俎上,乾肉置放於俎上南側。「屍」左手執拿酒爵,右手取乾肉,蘸以肉醬後施祭。佐食又取乾肉授於屍祭、嘗。「屍」接受振祭,嘗肉後還於佐食,佐食成回俎上。「屍」以酒施祭,飲盡酒爵中酒,然後將酒爵置放於南邊。喪主及眾兄弟哭、踴,婦人也哭、踴。主婦清洗有足之酒爵,斟上酒後二次獻「屍」。其儀節和喪主獻「屍」一樣,哭、踴也一樣。
  賓客之長清洗繶爵,斟上酒後三次獻屍,其儀節和主婦二次獻「屍」一樣,哭、踴也一樣。佐食取俎上乾肉,盛於篚中。「屍」起立向外走,從者捧拿篚哭從於其後。祝於前面引導,哭的人皆從於其後,至大門跟前,哭、踴和先前一樣。「屍」出門後,哭聲停止。賓客出門,喪主相送,叩首拜謝。主婦則於門內拜送女賓。男子於寢門外脫去腰絰,改為服葛。返回入門後,其兄弟中大功以下者撤去祭物,喪主、主婦不參與撤祭。婦人脫去首絰,不解下腰帶。如果無「屍」,則不行餞「屍」之禮事,但喪主、主婦和賓客仍要按禮出室。素幾、葦席之設,和先前一樣;男子、婦人輪流哭,踴,凡三次。哭、踴停止,宗人詔告虞祭完畢,賓客辭出。
  士死第三天殯殮,三個月後出葬。出葬之月遂行卒哭之祭。次日清晨將死者附祭於先祖,然後舉行薦祭。薦祭完畢之禱辭為:「哀子某,來日某,升你於祖廟,使你附祭於你的皇祖某甫。請享祭!」倘若死者為未嫁而死或已嫁而歸娘家的女子,則禱辭為:「附祭於你的皇祖妣某氏。」倘若死者為媳婦,則禱辭為:「孫婦附祭於皇祖姑某氏。」其他的辭文「來日某」、「隮袝」、「尚飧」等,都無二致。饗」屍」之辭為:「哀子某,潔淨的供品已備好獻上,請享祭。」
  卒哭之次日,按昭穆之次序附祭於先祖。洗頭,浴身,梳頭,剪指甲。取豕之頸項厚肉置於俎上。其他的和特牲饋食禮一樣。仍以虞祭之「屍」為「屍」。附祭之辭為:「孝子某,孝顯相,晨起夜處,心常存畏忌。身不敢惰慢、安寧。用乾肉、菹菜、肉醬、菜羹、新水釀的酒行祭,以適你的皇祖某甫,以升你於祖廟,附祭於你的孫某甫。請享祭!」士死後一週年行小祥祭,祝辭與袝祭時相同,惟有「薦此常事」一句而稍異。士死後兩週年行大祥祭,祝辭亦與袝祭時相同,惟加有「薦此祥事」一句而稍異。大祥祭後一個月行除喪服之禫祭。與禫祭同月,禫祭之後可行吉祭,但不可以先沒之母與新死之父合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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