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史·李參傳》
李參,字清臣,鄆州須城人。以蔭知鹽山縣。歲饑,諭富室出粟,平其直予民,不能糴者,給以糟籺,所活數萬。
通判定州,都部署夏守恩貪濫不法,轉運使使參按之,得其事,守恩謫死。知荊門軍,荊門歲以夏伐竹,並稅簿輸荊南造舟,積日久多蠹惡不可用,牙校破產不償責。參請冬伐竹,度其費以給,余募商人與為市,遂除其害。
歷知興元府,淮南、京西、陝西轉運使。部多戍兵,苦食少。參審訂其闕,令民自隱度麥粟之贏,先貸以錢,俟谷熟還之官,號「青苗錢」。經數年,廩有羨糧。熙寧青苗法,蓋萌於此矣。
朝廷患邊費益廣,參建議輦錢邊郡,以平估糴,權罷入中法,從之。比其去,省榷貨錢千萬計。召為鹽鐵副使,以右諫議大夫為河北都轉運使。與安撫使郭申錫相視決河,議不協;又與真定呂溱相惡,二人皆得罪,參移使河東,知荊南。
嘉祐七年,召為三司使,參知政事孫抃曰:「參為主計,外台將承風刻剝天下,天下之民困矣。」乃改群牧使。詔王安石、王陶置局經度國計,參言:「官各有職,臣若不任事,當從廢黜。不然,乞罷此局。」從之。
治平初,加集賢院學士、知瀛州,賜黃金百兩,帥臣有賜自參始。再遷樞密直學士、知秦州。蕃酋藥家族作亂,討平之,得良田五百頃,以募弓箭手。居鎮閱歲,未嘗以邊事聞。英宗遣使問故,對曰:「將在邊,期於無事而已,不敢妄以寇貽主憂。」以疾解邊任,判西京御史台,起知曹、濮二州。神宗久知其才,書姓名於殿柱。以知永興軍,不行,卒,年七十四。
參無學術然剛果嚴深喜發擿奸伏不假貸事至即決雖簿書纖悉不遺時稱能吏。(選自《宋史‧李參傳》)
李參字清臣,鄆州須城人。因恩蔭為鹽山縣知縣。遇到荒年,告諭富有人家拿出糧食,平價售給百姓,有貧窮買不起的,就發給酒糟和糧食的粗屑,所存活的有幾萬人。
作定州通判,都部署夏守恩貪污不守法,轉運使命李參審查他,查清了這件事,守恩被貶謫而死,掌管荊門軍,荊門每年在夏季砍伐竹子,徵稅並輸送到荊南造船,堆積的日子久了,很多都生蟲變壞不能用,牙校破產也不能償還債務,李參請求冬季砍伐竹子,估計其費用來供給,剩餘的招募商人和他們做買賣,於是除去了這個危害。
歷任興元府知府,淮南、京西、陝西轉運使。他所管轄的地方有很多戍守的士兵,常以糧少為苦。李參審查其短少之數,讓百姓自己估量麥子和粟米的剩餘,先借錢給他們,等糧食成熟後償還官府,號稱「青苗錢」。經過幾年後,倉庫中有多餘的糧食。熙寧年間的青苗法,實萌芽於此。
朝廷憂慮邊防費用越來越大,李參建議運錢到邊界諸州,以平價買進糧食,暫時停止入中法,朝廷聽從了他。等他離職時,節省專買錢以千萬計。召為鹽鐵副使,以右諫議大夫為河北都轉運使。他和安撫使郭申錫視察決口的黃河,議論不合;又和真定府的呂溱關係不好,兩人都得罪,李參移為河東轉運使,又知荊南。
嘉祐七年,召為三司使,參知政事孫抃說:「李參做主管財政的官,外任官員將會附和他的作風去搜括天下的財貨,天下的百姓將困乏了。」於是改為群牧使。皇帝下詔叫王安石、王陶設局規劃國家開支,李參說:「設官各有其職,臣如果不稱職,應當罷免。不然的話,請求撤銷此局。」朝廷接受了這個意見。
治平初年,李參加官為集賢院學士、瀛州知州,賞賜他黃金一百兩,任帥臣者受賞賜是從李參開始的。兩次陞遷後擔任樞密直學士、秦州知州。蕃人酋長藥家族作亂,李參加以討伐平定,得到良田五百頃,用來招募弓箭手。在鎮守地過了一年,從未有邊界衝突上奏。英宗派人問其原因,回答說:「守將在邊界上,只求沒有事端發生而已,不敢胡亂地用賊寇給君主帶來憂慮。」因病免去邊境官職,擔任西京御史臺通判,又起用為曹、濮二州知州。神宗久已知道他的才能,把他的名字寫在殿柱上。擔任永興軍知州,未到任,去世,年七十四。
李參沒有學術,但剛強果斷嚴厲苛刻,喜歡揭發隱藏的奸邪,從不寬貸,事情一到手就辦,即使是簿書中的小事也不遺漏,當時稱為能幹的官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