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經 三才章第七
【原文】
曾子曰:「甚哉,孝之大也!」子曰:「夫孝,天之經1也,地之義2也,民之行3也。天地之經,而民是則4之。則天之明5,因地之利6,以順天下7。是以其教不肅8而成,其政不嚴而治。先王見教之可以化民9也,是故先之以博愛,而民莫遺其親;陳之以德義,而民興行。先之以敬讓,而民不爭十;導之以禮樂,而民和睦;示之以好惡,而民知禁。《詩》云:『赫赫師尹,民具爾瞻。』」
【註釋】
1天之經:是說孝道是天之道。天空中日月、星辰,永遠有規律地照臨人世。孝道也是如此,乃是永恆的道理,不可變易的規律。經,常,指永恆不變的道理和規律。
2地之義:是說孝道又如地之道。
3民之行:是說孝道是人之百行中最根本、最重要的品行。
4則:傚法,作為準則。
5天之明:指天空中的日月、星辰。日月、星辰的運行更迭是有規律的,永恆的,這可以成為人民傚法的典範。
6地之利:指大地孳生萬物,供給豐饒的物產。
7以順天下:這裡是說聖王把天道、地道、人道「三才」融會貫通,用以治理天下,天下自然人心順從。順,理順,治理好。
8肅:指嚴厲的統治手段。
9教:這裡指合乎天地之道,合乎人性人情的教育。化民:指用教育的辦法感化人民,使人民服從領導。
十不爭:指不為獲得利益、好處而爭鬥、爭搶。孔傳:「上為敬則下不慢,上好讓則下不爭,上之化下,猶風之靡草,故每輒以己率先之也。」禮:禮儀,指處理人際關係的準則及對社會行為的各種規範。樂:音樂。好(hǎo):善。惡(e):不良行為,罪惡。邢骨疏云:「故示有好必賞之令,以引喻之,使其慕而歸善也;示有惡必罰之禁,以懲止之,使其懼而不為也。」「赫赫」二句:語出《詩經·小雅·節南山》。
【譯文】
曾子說:「多麼博大精深啊,孝道太偉大了!」孔子說:「孝道,猶如天有它的規律一樣,日月星辰的更迭運行有著永恆不變的法則;猶如地有它的規律一樣,山川湖澤提供物產之利有著合乎道理的法則;孝道是人的一切品行中最根本的品行,是人民必須遵循的道德,人間永恆不變的法則。天地嚴格地按照它的規律運動,人民以它們為典範實行孝道。傚法天上的日月星辰,遵循那不可變易的規律;憑借地上的山川湖澤,獲取賴以生存的便利,因勢利導地治理天下。因此,對人民的教化,不需要採用嚴肅的手段就能獲得成功;對人民的管理,不需要採用嚴厲的辦法就能治理得好。先代的聖王看到通過教育可以感化人民,所以親自帶頭,實行博愛,於是,就沒有人會遺棄自己的雙親;向人民講述德義,於是,人民覺悟了,就會主動地起來實行德義。先代的聖王親自帶頭,尊敬別人,謙恭讓人,於是,人民就不會互相爭鬥搶奪;制定了禮儀和音樂,引導和教育人民,於是,人民就能和睦相處;向人民宣傳什麼是好的,什麼是壞的,人民能夠辨別好壞,就不會違犯禁令。《詩經》裡說:『威嚴顯赫的太師尹氏啊,人民都在仰望著你啊!』」
【評析】
三才,天、地、人,合稱「三才」。《易·說卦》:「立天之道,曰陰與陽;立地之道,曰柔與剛;立人之道,曰仁與義。兼三才而兩之,故《易》六畫而成卦。」又,《易·系辭》:「《易》之為書也,廣大悉備,有天道焉,有人道焉,有地道焉,兼三材(才)而兩之。」本章說孝道是「天之經,地之義,民之行」,聖王能遵天地之道,順人性人情,因此篇題擬為《三才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