詰術篇第七四
【題解】
漢代推算住宅吉凶的騙人法術,即所「圖宅木」,宣揚「宅有五音,姓有五聲」,住宅的方位必須與主人的姓氏所屬的五音相宜,即符合五行相生的原則,這樣就可以「富貴昌盛」,否則宅主就會遭到「甲乙之神」的懲罰,「疾病死亡,犯罪遇禍」。
本篇針對這種迷信法術提出了責問和批判。王充明確指出,「事理有曲直,罪法有輕重」,人的吉凶禍福與這種迷信法術毫不相干。
【原文】
74·1圖宅術曰:「宅有八術,以六甲之名數而第之,第定名立,宮、商殊別。宅有五音,姓有五聲。宅不宜其姓,姓與宅相賊,則疾病死亡,犯罪遇禍。」
【註釋】
圖宅術:指專講推算住宅吉凶的書籍。《漢書·藝文志·形法》有《宮宅地形》二十卷。這大概就是王充所指的「圖宅術」之類的書。八術:一種推算住宅吉凶的方術,可能與住宅的東、南、西、北、東南、西南、東北、西北八個方位有關。
六甲:古代把十天干和十二地支順序相配得六十組,叫做六十甲子,作為紀日的符號。「六甲」是指其中的甲子、甲寅、甲辰、甲午、甲申、甲戌,這裡泛指六十甲子。宮、商:五音中的兩個音。這裡泛指五音。宮、商殊別:指各個住宅所宜的五音就區別開來了。
五音:參見38·2注。宅有五音:推算住宅吉凶的人,用五音來配合住宅的方位,即角東、徵南、宮中、商西、羽北。
姓有五聲:《白虎通德論·論姓》:「古者聖人吹律定姓,以紀其族。人含五常而生。正聲有五,宮、商、角、徵、羽,轉而相雜,五五二十五,轉生四時異氣,殊音悉備,故姓有百也。」推算住宅吉凶的人,把人們的姓氏與五音相配,如錢屬商,田屬徵,馮屬羽,孔屬角,洪屬宮等。宅不宜其姓:推算住宅吉凶的人,利用五行相生(金生水,水生木,木生火,火生土,土生金)和相剋(金克木,木克土,土克水,水克火,火克金)的觀點,把住宅的方位、戶主的姓氏、五音、五行等毫不相干的東西湊合在一起,用來占卜吉凶。如有一住宅方位在東,與五音相配屬角,與五行相配屬木,那麼姓田的人住在這所住宅裡就被說成是吉利的。因為田屬徵音,徵屬火,而木能生火。這叫宅宜其姓。如果姓洪的人去住則不吉利,因為洪屬宮音,宮屬土,而木能克土。這就叫宅不宜其姓。下句「姓與宅相賊」,道理同此。
【譯文】
圖宅術說:「選擇住宅有八術,按六十甲子來推算和排列,住宅的次序排定了,它有關甲子的名稱也就確定了,與住宅相關的五音也就區別開了。住宅的方位與五音有關,宅主的姓氏與五音也有關。住宅方位與主人的姓氏不適宜,姓氏與住宅方位相傷害,那麼宅主就會疾病死亡,犯罪遇禍。」
【原文】
74·2詰曰:夫人之在天地之間也,萬物之貴者耳。其有宅也,猶鳥之有巢,獸之有穴也。謂宅有甲乙,巢穴復有甲乙乎?甲乙之神,獨在民家,不在鳥獸何?夫人之有宅,猶有田也,以田飲食,以宅居處。人民所重,莫食最急,先田後宅,田重於宅也。田間阡陌,可以制八術,比土為田,可以數甲乙。甲乙之術,獨施於宅,不設於田,何也?
【註釋】
詰(jie傑):追問,責問。
甲乙:指按甲子排列順序。
甲乙之神:參見65·7注。
【譯文】
責問說:人在天地之間,不過是萬物中最尊貴的罷了。人有住宅,如同鳥有窩,獸有穴一樣。說住宅有甲乙的排列順序,鳥窩獸穴也有甲乙的排列順序嗎?甲乙之神,為什麼只存在於民宅而不存在於鳥窩獸穴呢?人有住宅,就同有田一樣,靠田獲得食物,靠住宅來居住。老百姓所看重的,沒有比飲食更迫切的了,所以先治田後修住宅,田比住宅更重要。田間的小路縱橫交錯,可以根據它來制定八術,耕地相連成片,可以推算甲乙順序了。推算甲乙順序的方術,唯獨施行於住宅,而不施行於田,這是為什麼呢?
【原文】
74·3府廷之內,吏捨比屬,吏捨之形制,何殊於宅?吏之居處,何異於民?不以甲乙第捨,獨以甲乙數宅,何也?民間之宅,與鄉、亭比屋相屬,接界相連。不並數鄉、亭,獨第民家。甲乙之神,何以獨立於民家也?數宅之術,行市亭,數巷街以第甲乙。入市門曲折,亦有巷街。人晝夜居家,朝夕坐市,其實一也,市肆戶何以不第甲乙?州、郡列居,縣、邑雜處,與街巷民家何以異?州郡縣邑,何以不數甲乙也?
【註釋】
鄉、亭:漢代鄉村的地方行政單位。一百戶為一里,十里為一亭,十亭為一鄉。《漢書·百官表》:「大率十里一亭,十亭一鄉。」
「行」字上應有「亦當」二字。下文「五行之家數日亦當以甲乙」與此文法同。市:漢代城市裡的商業區。亭:這裡是指設於「市」內的一座樓房,又叫「旗亭」,是管理「市」的官吏辦公的地方。這裡市亭泛指商業區。
朝夕坐市:《周禮·地官·司市》:「大市,日昃而市,百族為主。朝市,朝時而市,商賈為主。夕市,夕時而市,販夫販婦為主。」
州:漢代的監察區,每州設刺史一人,負責本州所屬各郡的監察工作。郡:漢代的行政區,每郡統轄若干縣。這裡的州郡和下句的縣邑都是指官府而言。
縣、邑:郡以下的行政區。
【譯文】
官府裡面,官吏的住宅一間連一間,官吏住宅的形狀結構,與百姓的住宅有什麼不同呢?官吏居住的地方,與老百姓有什麼不同呢?不用甲乙順序來排列官吏住宅,卻唯獨用甲乙順序來推算老百姓的住宅,這是為什麼呢?民間的住宅,與鄉亭的房屋一所挨著一所,接界連成一片。不把鄉、亭也按甲乙順序排列,卻唯獨排列老百姓的住宅。甲乙之神,為什麼偏偏只存於老百姓家呢?推算住宅的方術,也應該施行於市亭,推算巷街以排列甲乙順序。進入市門曲折曼回,也有大街小巷,人晝夜在家中居住,早晚在市上做事,其實是一樣的,做買賣的人家為什麼不按甲乙順序排列呢?州、郡的官府排列相居,縣、邑的衙門混雜相處,與大街小巷中老百姓的住宅有什麼不同呢?州郡縣邑的官府,為什麼不按甲乙順序推算呢?
【原文】
74·4天地開闢有甲乙邪?後王乃有甲乙?如天地開闢本有甲乙,則上古之時,巢居穴處,無屋宅之居、街巷之制,甲乙之神皆何在?數宅既以甲乙,五行之家數日亦當以甲乙。甲乙有支幹,支幹有加時。支幹加時,專比者吉,相賊者凶。當其不舉也,未必加憂支辱也。
【註釋】
五行之家:指陰陽五行家。數日亦當以甲乙:意思是推算日子也應該用天干地支來定吉凶。支幹:地支、天干。《白虎通德率·姓名》:「甲乙者,干也。子丑者,枝也。」術家於支幹上下生剋以求日之吉凶,所以說數日以甲乙,甲乙有支幹。
專比:按照陰陽五行家的說法,干支分別與五行相配,「專比」指天干和地支上下相生之日。例如「甲午」,甲屬木,午屬火,木生火,是上生下之日。「壬申」,壬屬水,申屬金,金生水,是下生上之日。
相賊:指天干地支上下相剋。例如「己亥」,己屬土,亥屬水,土克水,是上克下之日。「甲申」,甲屬木,申屬金,金克木,是下克上之日。
支:疑涉上下支幹而衍,當刪。
【譯文】
天地開避之時就有了甲乙呢?還是後代才有甲乙呢?候如天地開避之時原本就有甲乙,那麼上古時代,人類巢居穴處,沒有房屋居住、街巷構成,甲乙之神都在哪裡去了呢?推算住宅吉凶既然用甲乙,那麼五行之家推算日子也應當用甲乙來定吉凶。推算日子的甲乙是用天干地支相配,天干地支又用在時辰上。天干地支用在時辰上,天干地支上下相生之日就是吉日;相剋之日就是凶日。如果正遇上人們沒有辦事情,那麼未必會給人們帶來災難。
【原文】
74·5事理有曲直,罪法有輕重,上官平心原其獄狀,未有支幹吉凶之驗,而有事理曲直之效,為支幹者何以對此?武王以甲子日戰勝,紂以甲子日戰負,二家俱期,兩軍相當,旗幟相望,俱用一日,或存或亡。且甲與子專比,昧爽時加寅,寅與甲乙不相賊,武王終以破紂,何也?
【註釋】
武王以甲子日戰勝:據《尚書·牧誓》記載,周武王率兵伐紂,是在甲子日天剛亮時到達殷都朝歌(今河南淇縣)近郊的。與殷戰,大克之。
甲與子專比:甲屬木,子屬水,水生木,所以說甲子日是專比的吉日。昧爽:天剛亮。寅:古人用十二地支記時,寅時指凌晨三點到五點。
乙:據文意當作「子」。甲子為紂亡之日,寅為紂亡之時,若作「甲乙」則無義。寅亦屬木,所以與「甲子」不相剋。
【譯文】
事理有曲有直,罪法有輕有重,長官本著公正的態度審核罪狀,沒有用干支來推斷吉凶的應驗,卻有判明事理曲直的效果,利用干支推斷吉凶的人怎樣解釋這種情況呢?周武王在甲子日取得戰爭勝利,殷紂王卻在甲子日戰敗,雙方同時,兩軍相遇,旗幟相望,都在同一天,有的勝利而有的敗亡。況且甲與子相生,天剛亮時屬寅時,寅與甲子不相剋,武王終於在甲子日寅時打敗紂王,是什麼原因呢?
【原文】
74·6日,火也,在天為日,在地為火。何以驗之?陽燧鄉日,火從天來。由此言之,火,日氣也。日有甲乙,火無甲乙何?日十而辰十二,日辰相配,故甲與子連。所謂日十者,何等也?端端之日有十邪?而將一有十名也?如端端之日有十,甲乙是其名,何以不從言甲乙,必言子丑何?
【註釋】
陽燧:古代向日取火用的凹面銅鏡。鄉:通「向(■)」。對著。
日:這裡指日子。
火無甲乙:王充利用「日」字有「太陽」和「日子」兩種詞義的特點,在前面論述了日(作為「太陽」)就是火,後面又通過形式邏輯推理質問:既然日(作為「日子」)有甲乙等名稱,為什麼火沒有甲乙等名稱呢?
日十:指以天干地支相配來紀日,天干從甲到癸,每一輪迴為十日。辰:時辰。辰十二:指以地支來紀時辰,從子時開始到亥時止,一晝夜有十二個時辰。《淮南子·天文訓》:「五音六律,音自倍而為日,律自倍而為辰,故日十而辰十二。」
端:通「團」,圓。日:這裡王充又根據「日」作為「太陽」的詞義進行反駁。從(從):疑當為「徒」,形近而誤。
【譯文】
太陽就是火,在天上是太陽,在地上是火。用什麼來證明這一點呢?用陽燧對著太陽,火就從天上取下來。由此說來,火就是日氣。日子有甲乙等名稱,為什麼火沒有甲乙等名稱呢?日子有十個名稱而時辰有十二個名稱,日子與時辰相配,所以甲與子等名稱就相連接。所謂日有十個名稱,指的是什麼呢?是圓圓的太陽有十個呢?還是一個太陽有十個名稱呢?如果圓圓的太陽有十個,甲乙等是它的名稱,為什麼不只是稱為甲日、乙日等,而必須提到子、丑等名稱呢?
【原文】
74·7日廷圖甲乙有位,子丑亦有處,各有部署,列布五方,若王者營衛,常居不動。今端端之日中行,旦出東方,夕入西方,行而不已,與日廷異,何謂甲乙為日之名乎?術家更說:「日甲乙者,自天地神也,日更用事,自用甲乙勝負為吉凶,非端端之日名也。」
【註釋】
日廷圖:估計是古代占卜時日吉凶用的,同「栻」類似的一種圖,上面分方位列有干支、五行及二十八宿等名目。
術家:指推算住宅吉凶的人。
【譯文】
日廷圖上甲乙等有位置,子丑等也有位置,各有部署,排列分佈在東、南、西、北、中五個方位,就像人間的君王四周的護衛一樣,所處的位置沒有變動。現在圓圓的太陽在天上運行,清晨出於東方,傍晚落於西方,運行不止,與日廷圖上的太陽不一樣,為什麼說甲乙等是太陽的名稱呢?術家又會說:「稱呼日子用甲乙等名稱,甲乙等本身就是天上的神,它們每天輪流主事,自身按照天干和五行相配相生相剋的道理來顯示吉凶,並不是圓圓的太陽的名稱。」
【原文】
74·8夫如是,於五行之象徒當用甲乙決吉凶而已,何為言加時乎?
案加時者,端端之日加也。端端之日安得勝負?
【註釋】
像:據文意當為「家」,形近而誤。
端端之日加也:意思是,時辰是根據「端端之日」從早到晚在天空中的不同方位確定的,所以加時,就不能不與「端端之日」有聯繫。
【譯文】
如此說來,對於五行之家只須用甲乙等來推斷吉凶就可以了,為什麼要說那些把干支用在時辰上的話呢?考察干支用在時辰上的原因,是根據圓圓的太陽的不同方位而用的。圓圓的太陽怎麼會相生相剋呢?
【原文】
74·9五音之家,用口調姓、名及字,用姓定其名,用名正其字。
口有張歙,聲有外內,以定五音宮、商之實。夫人之有姓者,用稟於天。天得五行之氣為姓邪?以口張歙聲外內為姓也?如以本所稟於天者為姓,若五穀萬物稟氣矣,何故用張口歙、聲內外定正之乎?
【註釋】
五音之家:指利用五音相配宣揚禁忌的人。
字:表字,別名。
歙(xī西):合。
外內:指古代音韻學根據發音時口舌的動作所區分的外音和內音。發內音較難,發外音較易。內外是指韻母的洪細而言。例如,「乃」字,一等字,洪音,屬內音;「而」字,三等字,細音,屬外音。
宮商:泛指五音中的某一個音。《漢志·五行家》有《五音定名》十五卷。用稟於天:《白虎通德論·姓名》:「姓者生也,人稟天氣所以生者也。」天:據文意當作「人」。
張口歙:據上面文例應作「口張歙」。
【譯文】
五音之家,根據發音來使姓、名、字協調而不出現相剋的情況,根據姓的發音來確定名,又根據名的發音制定表字。發音時口有開合,聲音分外音和內音,根據口的開合和音的內外來確定某個屬於五音中的某個音。人之所以有姓,是由於承受了自然之氣。人是以獲得五行之氣來定姓呢?還是以口的開合、音的內外來定姓呢?如果是根據原來從自然承受的氣來定姓,就像五穀萬物承受自然之氣一樣了,為什麼要用口的開合、音的內外來制定姓呢?
【原文】
74·10古者因生以賜姓,因其所生賜之姓也。若夏吞薏苡而生,則姓苡氏;商吞燕子而生,則姓為子氏;周履大人跡,則姬氏。其立名也,以信、以義、以像、以假、以類。以生名為信,若魯公子友生,文在其手曰「友」也。以德名為義,若文王為昌、武王為發也。以類名為像,若孔子名丘也。取於物為假,若宋公名杵臼也(11)。取於父為類(12),有似類於父也。其立字也,展名取同義,名賜字子貢(13),名予字於我(14)。其立姓則以本所生,置名則以信、義、像、假、類,字則展名取同義,不用口張歙外內(15)。調宮商之義為五音術(16),何據見而用?
【註釋】
夏:這裡指夏朝的第一個君王禹。薏苡:參見15·1注。
姓:古代標誌家族系統的稱號。最初,以人所生為姓。相傳舜母居姚墟生舜,乃姓姚,禹母吞薏苡而生禹,乃姓苡。其後,有由天子所賜得姓者,如堯賜契姓姬;有以國號為姓者,如魯、宋;有以官爵為姓者,如王、侯;有以事為姓者,如卜、陶;有以所居地為姓者,如西門、南郭。氏:姓的支系。
商:這裡指商的始祖契(xie謝)。燕子:燕卵。
周:這裡指周的始祖棄。
王充在本書《奇怪篇》中曾批判過關於禹、契和後稷(棄)出生的神話,認為它們也許是後人根據三家的姓氏憑空製造出來的「怪說」。這裡加以引用,是為了駁斥五音之家「用口調姓、名及字」的謬論。
信:表記,特徵。
公子友:參見54·8注。
文:同「紋」。紋理。魯公子友生下來時手紋有「友」字。故取名為「友」。事見《左傳·閔公二年》。王充在本書《自然篇》中駁斥過這種說法。
文王:周文王姬昌。昌,昌盛。武王:周武王姬發。發,發達。
丘:丘陵。孔子名丘:傳說孔子頭部中間低,四邊高,像丘陵,故取名為「丘」。《孔子世家》:「叔梁紇與顏氏禱於尼丘,得孔子。孔子生而首上圩頂,故因曰丘,字仲尼。」
(11)宋公:指宋昭公,春秋時宋國君,公元前619~前611年在位。杵臼(chǔjiu楚舊):舂(chōng充)米的木杵和石臼。見《左傳·文公十六年傳》。
(12)取決於父為類:根據類似父親之處來取名叫「類」。例如兒子和父親同日生,兒子就取名叫「同」。若魯莊公與桓公同日生,故名之曰同。
(13)賜:端木賜,字子貢。名賜字子貢:王充認為由於「貢」和「賜」是同義詞,所以端木賜要取這樣的字。《白虎通德論·姓名》:「或旁其名為之字者,聞名即名其字,聞字即知其名。」
(14)予:宰予,字子我。予與子我同義。《白虎通德論·號》:「予亦我也。」
(15)據上文「外」字上脫「聲」字。
(16)五音術:指上面所講的用五音定姓名的一套方法。
【譯文】
古時候,根據人的出生來賜姓,是根據他出生的情況來給他賜姓。例如夏禹是由於他母親吃了薏苡懷孕而生的。就姓苡;契是由於他母親吃了燕卵懷孕而生的,他的姓就為子;棄是由於他母親踩了巨人的腳印懷孕而生的,他的姓就為姬。取名是根據信、義、像、假、類這幾種情況來取的。根據出生時的特徵來取名這叫「信」,如魯公子友生下來的時候,手紋有「友」字所以取名叫友。根據德行來取名這叫「義」,像周文王取名為昌、周武王取名為發。根據類似的東西來取名這叫「像」,像孔子取名為丘。借用器物的名稱來取名這叫「假」,像宋昭公取名為杵臼。根據類似父親之處來取名這叫「類」,因為有類似於父親的地方。人們取表字,是把名轉成的它的同義詞來取的,端木名賜取字叫子貢,宰名予取字叫子我。人們取姓是根據原來出生的情況來取的,取名則根據信、義、像、假、類這幾種情況來取,取字則是把名轉成同義詞,並不是根據口的開合、發音的內外來取的。根據協調宮、商等五音的道理而產生的「五音術」,有什麼根據而值得採用呢?
【原文】
74·11古者有本姓,有氏姓。陶氏、田氏,事之氏姓也;上官氏、司馬氏,吏之氏姓也;孟氏、仲氏,王父字之氏姓也。氏姓有三:事乎、吏乎、王父字乎。以本姓則用所生,以氏姓則用事、吏、王父字,用口張歙調姓之義何居?匈奴之俗,有名無姓、字,無與相調諧,自以壽命終,禍福何在?《禮》:「買妾不知其姓則卜之。」不知者,不知本姓也。夫妾必有父母家姓,然而必卜之者,父母姓轉易失實,《禮》重取同姓,故必卜之。姓徒用口調諧姓族,則《禮》買妾何故卜之?
【註釋】
本姓:古人的本姓和氏姓本來是有區別的。最早的「姓」反映母系氏族社會的特點,同一個始祖母生下的子女及其後代就是一姓。同姓不能通婚。由於年代長久,子孫支系繁衍,為了區別同姓的貴族,又往往以封地、官職、爵號等來立「氏」。實際上「氏」是一姓中的支系。秦漢以後,姓與氏的區別就不存在了。《禮記大傳》鄭註:「玄孫之子,姓別於高祖。五世而無服,姓世所由生。姓,正姓也,始祖為正姓,高祖為庶姓。」此正姓即本性,庶姓即氏姓。
陶:制陶。《廣韻》六豪:「陶姓,陶唐之後,今出丹陽。」田:管理大田。《廣韻》一先:「田姓出北平,敬仲自陳適齊,後改田氏。」
上官:上官邑(春秋時楚國邑名)的大夫。《廣韻》二十六桓:「楚莊王少子為上官大夫,以上官為氏。」司馬:古代官名,掌管兵事。《潛夫論·志氏姓篇》:「重黎氏。。其在周世為宣王大司馬,其後失守,適晉為司馬,遷自謂其後。」
孟氏、仲氏:《潛夫論·志氏姓篇》:「魯之公族,有孟氏、仲孫氏。」王父字之氏姓:諸侯之子稱公子,公子之子稱公孫,公孫之子以王父字為氏。王父:祖父。《禮》:指《禮記》。引文見《曲禮上》:「取妻不取同姓,故買妾不知其姓則卜之。」取:通「娶」。《白虎通德論·號》:「不取同姓何?法五行,異類乃相生也。」姓:據文意當作「如」。
【譯文】
古時侯姓有本姓,有氏姓。陶氏、田氏,是根據職業制定的氏姓;上官氏、司馬氏,是根據官職制定的氏姓;孟氏、仲氏,是根據他們祖父的字制定的氏姓。制定氏姓有三種情況:根據職業、根據官職、根據祖父的字。制定本姓則根據出生時的情況,制定氏姓則根據職業、官職和祖父的字,根據口的開合協調姓的道理在哪裡呢?匈奴的習俗,有名而沒有姓、字,沒有什麼來與名調諧,照樣活到老才死,禍福又表現在哪裡呢?《禮記》說:「買妾不知道她的姓就用占卜求問她的姓。」所謂不知道,就是不知道她的本姓。妾必然有父母家的姓,然而一定要占卜她的姓,是妾的本性可能由於她被輾轉變賣而不確實了,《禮記》上把娶同姓的女子看作是嚴重的事,所以必須占卜她是否與自己同姓。如果僅僅用發音來調諧姓族,那麼《禮記》上為什麼規定買妾要占卜她的本姓呢?
【原文】
74·12圖宅術曰:「商家門不宜南向,徵家門不宜北向。」則商金,南方火也;徵火,北方水也。水勝火,火賊金,五行之氣不相得,故五姓之宅,門有宜向。向得其宜,富貴吉昌;向失其宜,貧賤衰耗。夫門之與堂何以異?五姓之門,各有五姓之堂,所向無宜何?門之掩地,不如堂廡,朝夕所處,於堂不於門。圖吉凶者,宜皆以堂。如門人所出入,則戶亦宜然。
【註釋】
商家:指姓屬於商音的人家。如張、王、錢等姓。
徵家:指姓屬於徵音的人家,如田、李等姓。
五姓:指按照宮、商、角、徵、羽五音來分類的姓。《唐書·呂才傳》:「言五姓者,謂宮、商、角、徵、羽等。天下萬物,悉配屬之,行事吉凶,依此為法。」參見74·1注。廡(wǔ伍):堂屋周圍的走廊。
戶:單扇門。這裡指大門以外的旁門、房門。《說文》:「門,從二戶,象形,半門曰戶。」
【譯文】
圖宅術說:「姓屬商音的人家門不宜朝南開,姓屬徵音的人家門不宜朝北開。」這是因為「商」屬「金」,南方屬火;「徵」屬「火」,北方屬「水」。水勝火,火克金,五行之氣相互不協調,所以五姓的住宅,開門各有合適的方向。誰家門向與姓氏適宜,就會富裕尊貴,吉祥昌盛;誰家門向與姓氏不適宜,就會貧窮低賤,衰弱破敗。門與廳堂有什麼不同呢?有五姓的門,就有五姓的廳堂,為什麼廳堂的朝向沒有適宜不適宜的問題呢?門所遮蓋的地方,不如廳堂、走廊占的地方大,人朝夕居住的地方,在廳堂而不在門。用圖宅術推斷吉凶的人,應當都根據廳堂來推斷樹。如果說大門是人所出入的應該規定朝向,那麼旁門也應該是這樣才行。
【原文】
74·13孔子曰:「誰能出不由戶?」言戶不言門。五祀之祭,門與戶均。如當以門正所向,則戶何以不當與門相應乎?且今府廷之內,吏捨連屬,門向有南北;長吏捨傳,閭居有東西。長吏之姓,必有宮、商;諸吏之捨,必有徵、羽。安官遷徙,未必角姓門南向也;失位貶黜,未必商姓門北出也。或安官遷徙,或失位貶黜何?
【註釋】
引文參見《論語·雍也》。
五祀:說法不一,一般指祭門神、戶神、井神、灶神、中霤(宅神)。參見本書《祭意篇》。傳:古代為使臣和過往官吏所設的住處。捨傳:這裡泛指長官的宿舍。閭(lǘ驢):里巷的大門,這裡指「捨傳」的門。
安官:官職穩定。遷徙:指官位提升。
角:據上文「徵家門不宜北向」應作「徵」。
北:據上文「商家門不宜南向」應作「南」。
【譯文】
孔子說:「誰能夠不經過屋門走出屋外去呢?」孔子只說屋門而不說大門。對五種神的祭祀中,門神與戶神是同樣的。如果應該以大門來確定住房的方向,那麼屋門為什麼不該和大門相應用來確定方向呢?況且現在官府之內,官員的房屋一間接一間,門的朝向有南有北;長官的宿舍,門所處的方向有東有西。長官的姓,一定有屬於宮音、商音的;一般官吏的宿舍,一定有姓屬徵音、羽音的人居住。官職穩定官位提升,不一定是因為姓屬於徵音的人門朝南開;丟掉官職,被降職罷官,不一定是因為姓屬商音的人門朝南開。有的人官職穩定官位提升,有的人丟掉官職,被降職罷官是為什麼呢?
【原文】
74·14姓有五音,人之質性亦有五行。五音之家,商家不宜南向門,則人稟金之性者,可復不宜南向坐、南行步乎?一曰:五音之門,有五行之人,假令商姓口食五人,五人中各有五色,木人青,火人赤,水人黑,金人白,土人黃。五色之人,俱出南向之門,或凶或吉,壽命或短或長,凶而短者未必色白,吉而長者未必色黃也,五行之家何以為決?南向之門,賊商姓家,其實如何?南方火也,使火氣之禍,若火延燔徑從南方來乎,則雖為北向門,猶之凶也。火氣之禍,若夏日之熱四方洽浹乎?則天地之間皆得其氣,南向門家何以獨凶?南方火者,火位南方。一曰:其氣布在四方,非必南方獨有火,四方無有也。猶水位在北方,四方猶有水也。火滿天下,水辨四方,火或在人之南,或在人之北。謂火常在南方,是則東方可無金,西方可無木乎?
【註釋】
質性:指人從自然中承受的氣質特性。有五行:指具有五行中的某一特徵。一曰:以下是王充的駁斥。
口食:據本書《辯祟篇》「夫使食口十人居一宅之中」當作「食口」。食口:指人口。五色:指人的不同的面部氣色。
色白:按陰陽五行家的說法,白色屬金,南方屬火,火克金,所以是凶。色黃:按陰陽五行家的說法,黃色屬土,南方屬火,火生土,所以是吉。洽浹(qiajiā恰加):周遍。
辨:通「遍」。
【譯文】
姓分屬於五音,人的氣質特徵也具有屬於五行中的某一特性。按照五音之家的說法,姓屬商音的人家不適宜朝南方開門,那麼稟性屬金的人,是否又不能朝南坐、朝南走呢?我要駁斥說:有姓屬五音人家的門,就有具有五行特徵的人,如果一個姓屬商音的人家有五口人,五個人就有五種面部氣色,稟木性的人臉色是青的,稟火性的人臉色是紅的,稟水性的人臉色是黑的,稟金性的人臉色是白的,稟土性的人臉色是黃的。有五種氣色的人,都從朝南的門出來,有的遇凶有的遇吉,有的壽命短有的壽命長,遇凶而短命的不一定是臉色白的人,遇吉而長壽的不一定是臉色黃的人,五行之家根據什麼來作出判斷呢?朝南開的門,傷害姓屬商音的人家,它的真實情況怎樣呢?南方屬火,如果火氣造成的禍害,就像烈火曼延一樣直接從南方來,那麼即使是朝北開的門,也同樣要遭受凶禍,要說火氣造成的禍害,就像夏天的熱氣一樣遍及四方嗎?那麼天地之間都要受到熱氣之害,為什麼唯獨朝南開門的人家遭凶害呢?南方屬於火,是因為火位在南方。駁斥說:夏天的熱氣分佈在四方,未必僅僅南方才有火,四方就沒有火。如同水位在北方,四方仍然有水一樣。火佈滿天下,水流遍四方,火有時在人的南面,有時在人的北面。如果說火經常在南方,照北說來東方可以說沒有金,西方可以說沒有木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