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建中元年,南康縣人葉朗之使奴當歸守田。田下流有鳥陂,陂中忽有物喚,其聲似鵝而大,奴因入水探視,得一大物,身滑宛轉,內頭陂下。奴乃操刀下水,截得其後圍六尺餘,長二丈許,牽置岸上,剝皮剖之。比捨數十人鹹共食炙,肉脆肥美,眾味莫逮。背上有白筋大如脛,似鱘魚鼻,食之特美。余以為脯。此物初死之夕,朗之夢一人,長大黑色,曰:「我章川使者,向醉孤游,誤墮陂中,為君奴所害。既廢王命,身罹戳辱,又析肌刳髒,焚醃充膳。冤結之痛,古今莫二。與君素無隙恨,若能殺奴,謝責償過,罪止凶身;不爾法科,恐貴門罹禍,朗之驚覺,不忍殺奴。奴明年,為竹尖刺入腹而死。其年夏末,朗之舉家得病,死者八人。(出《廣古今五行記》)
【譯文】
唐代德宗建中元年,南康縣人葉朗之派僕人回家鄉守護水田,水田下游有個群鳥聚集的池塘。僕人忽然聽到池塘裡有個東西在叫喚,聲音象鵝叫卻比鵝的叫聲大。僕人下水去尋找,看到一個大怪物,身上光滑而彎曲,把頭插在池塘下面的泥裡。僕人就取了刀下水,砍下那個東西的後半部分六尺多粗、二丈多長的一段,拖到岸上,剝去皮剖開肉,同鄰舍的幾十個人一起烤著吃了。肉味又脆又肥又鮮美,別的滋味無法與之相比。那個東西的背上有條白筋大小像人的小腿,又像鱘魚鼻,吃起來味道特別鮮美,他們還將剩下的肉做了肉脯。這個東西剛死的那天晚上,葉朗之夢見一又高又大,渾身漆黑的人對他說:「我是章川王的使者,喝醉了獨自出來遊玩,不小心陷到池塘裡,被你家的僕人殺害了。既耽誤了章川王的使命,自身又遭受殺戮的痛苦。被分割肌肉,取下五臟,烤熟當飯吃了。這冤仇和痛苦,古往今來沒有第二個人能比得上。我與你平時沒有隔閡和仇恨,如果你能殺了那個僕人來道歉陪罪,懲罰將只加在犯罪者的身上。如果不這樣做的話,恐怕你的全家都要遭受災禍。」葉朗之驚嚇醒來,不忍心殺僕人。第二年,那個僕人被竹子的尖刺刺進肚子裡而死去,那年的夏末,葉朗之全家人都得了病,死了八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