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陵孔目吏歐陽某者,居決定寺之前。其妻少遇亂,失其父母。至是有老父詣門,使白其妻,我汝父也。妻見其貧陋,不悅,拒絕之。父又言其名字及中外親族甚悉,妻竟不聽。又曰:「吾自遠來,今無所歸矣。若爾,權寄門下信宿可乎?」妻又不從。其夫勸之,又不可。父乃去曰:「吾將訟爾矣。」左右以為公訟耳,亦不介意。明日午,暴風雨從南方來,有震霆入歐陽氏之居,牽其妻至中庭,擊殺之。大水平地數尺,鄰里皆震盪不自持。後數日,歐陽之人至后土廟,神座前得一書,即老父訟女文也。(出《稽神錄》)
【譯文】
廣陵孔目吏歐陽某,住在決定寺的前面。他妻子少年時遇到變亂,與父母失散了。如今有個老大爺來到他家門前,讓人告訴他妻子,說:我是你父親。妻子見他窮困骯髒,很不高興,拒絕了他。老父又說出他的名字和家裡家外親屬的情況,他對這些是那樣熟悉,妻子竟然不聽。老父又說:「我從遠處來,現已無處投奔了!若不行,暫且寄居在門下住上兩夜可以嗎?」妻子又不答應。丈夫勸說她,還是不同意。老父便告辭:「我要去告你狀了!」大家以為是去公堂訴訟罷了,也不把此事放在心上。第二天中午,從南面來了暴風雨,有暴雷進入歐陽氏的房間,把他妻子拉到院子中間擊死了。平地上的大水有幾尺深。鄰居都被震得站立不穩。幾天後,歐陽家的人到后土廟裡去,在神像前撿到一紙文書,這就是老父親控告女兒的狀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