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州滏陽縣人信都元方,少有操尚,尤好釋典,年二十九。至顯慶五年春正月死。死後月餘,其兄法觀寺僧道傑,思悼不已,乃將一巫者至家,遣求元方與語。道傑又頗解法術,乃作一符,攝得元方,令巫者問其由委。巫者不識字,遣解書人執筆。巫者為元方口授,作書一紙,與同學馮行基,具述平生之意,並詩二首。及其家中,亦留書啟。文理順序,言詞淒愴。其書疏大抵勸修功德,及遣念佛寫經,以為殺生之業,罪之大者。無過於此。又云:「元方不入地獄,亦不墮鬼中,全蒙冥官處分。今於石州李仁師家為男。但為隴州吳山縣石名遠,於華岳祈子,及改與石家為男。又再受生日逼,匆迫不得更住。從二月受胎,至十二月誕育。願兄等慈流。就彼相看也。」言訖,涕泣而去。河東薛大造寓居滏陽,前任吳山縣令,自雲,具識名遠。智力寺僧慧永、法真等說之。(出《冥報拾遺》)
【譯文】
相州滏陽縣有個叫信都元方的人,青少年時就有高尚的品德理想,尤其喜好佛教經典。二十九歲。在顯慶五年春天正月裡死去。死後一個月,他的哥哥法觀寺和尚道傑因為十分懷念他,就把一個巫師請到家中,讓他作法使自己能夠和元方的靈魂對話。道傑自己也精通法術,他寫了一道符,攝來了遠方的靈魂,讓巫師問他問題。巫師不認字,讓會寫字的人執筆記錄。巫師替元方口授。寫信一封,交給同學馮行基,元方陳述了一生的經歷和志願,同時還作了二首詩。對他的家屬也留下了書信。文理順暢,言詞淒慘悲涼。主要內容都是規勸人們修行功德和讓人們念佛寫經的。他認為罪惡深重,沒有能超過以殺生為職業的人的。他還說:「元方沒有入地獄,也沒有墮入鬼的行列中,這全是靠陰間官員安排決定。原已決定讓我去做石州李仁師的兒子,只是因為隴州吳山縣石名遠,到華岳拜祭求子,又改為去做石家的兒子。如今托生的日子逼近,所以不能久留。從二月懷胎、到十二月誕生。希望哥哥等對我慈愛的人們,到那裡同我見上一面。」說完,哭泣著離去。住在滏陽的薛大遠是前任吳山縣令,他說認識名遠。智力寺僧慧永和法真等也講述過這件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