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氏肅宗時為潤州刺史,兄侃,嫂張氏。女年十六,名采娘。淑慎有儀。七夕夜,陳香筵,祈於織女。是夜,夢雲輿羽蓋蔽空,駐車命采娘曰:「吾織女,汝求何福?」曰:「願工巧耳。」乃遺一金針,長寸餘,綴於紙上,置裙帶中。令三日勿語,汝當奇巧。不爾,化成男子。經二日,以告其母。母異而觀之,則空紙矣(「矣」原作「以」,據明抄本改),其針跡猶在。張數女皆卒,采娘忽病而不言。張氏有娠,歎曰:「男女五人矣,皆夭(「夭」原作「幼」,據明抄本改),復懷何為?」將服藥以損之,藥至將服,采娘昏奄之內,忽稱殺人。母驚而問之,曰:「某之身終,當為男子,母之所懷是也。聞藥至情急,是以呼耳。」母異之,乃不服藥。采娘尋卒,既葬,母悲念,乃收常所戲之物而匿之。未逾月,遂生一男。人有動所匿之物,兒啼哭。張氏哭女,其兒亦哭。罷即止。及能言,常收戲弄之物。官至柱史。(出《史遺》)
【譯文】
有一個姓鄭的人在唐肅宗時做潤州刺史,他的哥哥叫鄭侃,嫂子姓張。哥嫂有個女兒十六歲,名叫采娘,賢淑而又美麗。七月初七的夜晚,采娘擺上香案,向織女祈禱。當天夜裡,她夢見仙人乘坐的用羽毛裝飾的車蓋遮蔽了天空。車子停下來以後有人對采娘說:「我是織女,你請求得到什麼福分?」采娘說:「願我能獲得高超的針線活技藝。」於是織女送給采娘一根金針。針長一寸多,綴在紙上,放在采娘的裙帶裡,並告訴采娘,只要你三天不說話,你就會變得特別巧,如果做不到,就會變成男人。過了兩天,采娘把這件事告訴了母親。母親感到奇怪要看那根針,見只是空紙,但針跡還在。張氏原有幾個兒女都已經先後死了,采娘自發生這件事後又忽然病得不能說話。張氏這時又有了身孕,她歎息說:「男女五個孩子,都沒有養大,我還要孩子幹什麼?」就要吃藥打掉胎兒。她端起藥碗正要喝下去的時候,采娘在昏迷之中,突然喊殺人。母親驚異地問采娘為什麼喊殺人,采娘說:「我的女身死去後,當成為男子,母親懷著的就是。我知道母親就要服藥,情急之下,就那樣喊了。」母親感到奇怪,就不再吃藥,采娘不久就死了。埋葬了采娘,她母親十分悲痛非常想念她,就把她平常玩耍的物品收拾好保存起來,不到一個月,就生下一個男孩。有人動那些收藏起來的東西,男孩就哭。張氏思念女兒哭時,男孩也哭,張氏不哭了男孩也不哭了。到了男孩能說話的時候,經常拿起采娘原來玩過的東西。後來這男孩官做到柱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