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子79 下篇 第七十九章 和大怨,必有餘怨》古文翻譯

  下篇 七十九章

  【文】和大怨,必有餘怨1:

  〔正字〕1和:調和。 必有餘怨:猶言「餘怨難平」。

  【注】不明理其契1,以致大怨;已至而德和之2,其傷不復3:故有餘怨也4。

  〔正字〕1明理其契:以「明」司契。慎終謀始,先事設誠,使怨不生。 明:明道若昧。雖執左契,而不責於人。 契:契約,喻誠信。契分左右,債主執左,負債執右,合以為證。 2以致大怨;已至而德和之:原斷句作「以致大怨已至。而德和之」。一作「以致大怨;已至而德以和之」。暫只改斷句。 已至:乃「大怨已至」之省。 3復:平復,復原。 4故有:一作「故必有」。暫如舊。

  【文】安可以為善1?是以聖人執左契2,

  〔正字〕1安:非王注版本或作「焉」,或與底本同。二者義同。暫如舊。 為善:稱善。 2左契喻聖位聖名,右契喻天道民心。聖人立契天下,當順天道、應民心,方能不負眾望,與天下相契。聖人無常心,以百姓心為心。

  【注】左契,防怨之所由生也。

  【文】而不責於人1:有德司契2,

  〔正字〕1為而不恃,長而不宰。 不責:非王注版本或作「不以責」,或與底本同。暫如舊。 2有德司契:非王注版本或作「故有德司契」,或與底本同。暫如舊。 司契:心存誠信。先事而設誠,德信於天下。或謂通「伺契」,訓作「伺察契約」。暫如字。

  【注】有德之人,念思其契1:不令怨生而後責於人也2。

  〔正字〕1念思:心繫之,以為念。 2不令:原作「不念」。據王注其他版本及文意校改之。

  【文】無德司轍1。

  〔正字〕1司轍:心繫人過。或通「伺轍」,訓作「伺察人過」。二者皆可說通。暫從前者。以明察物,物亦競以其明應之;以不信察物,物亦競以其不信應之。 轍:行跡。原作「徹」。「徹(徹)」通「轍」。下「轍,司人之過也」同。

  【注】轍,司人之過也1。

  〔正字〕1過:行跡,猶指過失。

  【文】天道無親1,常與善人2。

  〔正字〕1天道無親:非王注版本或作「夫天道無親」,或與底本同。暫如舊。 無親:無所偏私。 2與:給予,佑助。天將救之,以慈衛之。 善人:有德司契之人,德善德信之人。善者吾善之,不善者吾亦善之,德善;信者吾信之,不信者吾亦信之,德信。

  下篇 七十九章(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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