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洲縣丞陸某,家素貧。三月三日,家人悉游虎丘寺,女年十五六,以無衣不得往,獨與一婢守舍。父母既行,慨歎投井而死。父母以是為感,悲泣數日,乃權殯長洲縣。後一歲許,有陸某者,曾省其姑。姑家與女殯相近,(相近原作同出,據明鈔本改。)經殯宮過,有小婢隨後,云:"女郎欲暫相見。"某不得已,隨至其家。家門卑小,女郎靚妝,容色婉麗。問云:"君得非長洲百姓耶?我是陸丞女,非人,鬼耳。欲請君傳語與府。今臨頓李十八求婚,吾是室女,義難自嫁。可與白大人,若許為婚,當傳語至此,其人尚留殯宮中。"少時,當州坊正,從殯宮邊過,見有衣帶出外,視之,見婦人。以白丞。丞自往,使開壁取某,置之廳上,數日能言。問焉得至彼,某以女言對,丞歎息。尋令人問臨頓李十八,果有之,而無恙自若。初不為信,後數日乃病,病數日卒。舉家歎恨,竟將女與李子為冥婚。(出《廣異記》)
【譯文】
長洲縣丞陸某,家境一向貧寒。三月三日,家人全去遊覽虎丘寺。女兒年齡十五六歲,因為沒有衣服不能去,獨自和一個婢女守著房舍。父母走了以後,她慨歎之餘投井而死。父母因此很悲傷,悲泣了幾天,就把屍體暫且停放在長洲縣。以後一年左右,有個姓陸的,曾經探望她的姑姑,姑姑家和那個女子殯葬的地方很近。經過殯宮,有個小婢女跟在後面,說:"女郎想要暫時相見。"陸某不得已,跟著到她的家。家門很窄小,女郎美麗端莊,容貌婉麗,問道:"你不是長洲百姓嗎?我是陸丞的女兒,不是人,是鬼。想請你傳話給我家,現在臨頓李十八求婚,我是有家的女兒,從道義上說難以自己出嫁。可以告訴大人,如果答應成婚,應當傳話到這裡。"那人還留在殯宮裡,不多會兒,當州坊正,從殯宮邊經過,看見衣帶露出來,仔細一看,見是婦人。把這事告訴陸丞,丞親自去。讓人打開殯宮牆壁取出陸某,放在廳裡,幾天才能說話。陸丞問陸某怎麼能到那兒,陸某把女子的話告訴他。陸丞歎息,派人尋問臨頓李十八。果然有這個人,卻沒有病很正常。最初不相信,過幾天就病了,病幾天就死了。全家歎息悔恨,最終讓女兒和李十八結為陰間婚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