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言,近十舉而名未播。大中十一年,將取府解。本名岳,因晝寢,似有人報云:"宋秀才若頭上戴山,無因成名。但去之,自當通泰。"覺來便思去之,不可名獄,遂去二犬,乃改為言。及就府試,馮涯侍郎作掾而為試官,以解首送也。時京兆尹張毅夫以馮(馮原作馬。據《雲溪友議》八改。)參軍解送舉人有私,奏譴澧州司戶。再次,退解頭為第六十五人。知聞來唁,宋曰:"來春之事,甘已參差。"及李潘舍人放榜,言第四人及第。(出《雲溪友議》)
【譯文】
宋言本名岳,考了快十次也沒有中舉。唐大中十一年,府裡又要舉行各鄉的解元考試了。他白天作夢,好像有個人對他說:"宋秀才如果頭上頂著個山,便無法成名了。但只要把這個山去掉,則會平步青雲。"醒來之後,他便想把自己名上的"山"字去掉。不過,不能叫"獄"字,便去掉兩個"犬"字,改名為言。等到府試的時候,侍郎馮涯為主考官,他把頭名解元送給了宋言。當時,京兆尹張毅夫認為馮涯在解送舉人一事上有舞弊行為,便上奏一本,譴謫馮為澧州司戶。其次,把宋言從第一名退到第六十五名。朋友們聽到消息趕來慰問。宋言說:"起落都沒有關係,明年春天再見。"第二年春天,舍人李潘發榜時,宋言以第四名考上了進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