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廣記08交際表現卷_0490.【韓琬】文言文翻譯成白話文

唐韓琬與張昌宗、王本立,同游太學。博士姓張,即昌宗之從叔,精五經,懵於時事。畜一雞,呼為勃公子,愛之不已。每講經,(經字原空缺,據明抄本補)輒集於學徒中(中原作巾,據明抄本改)。或攫破書,比逐之,必被嗔責曰:"此有五德,汝何輕之?"昌宗嘗為此雞被杖。本立與琬,頗不平之,曰:"腐儒不解事,為公殺此雞。"張生素取學徒回殘食料。本立以業長,乃見問合否。本立曰:"明文案即得。"張生喜,每日受之,皆立文案。他曰,張生請假,本立舉牒,數雞罪,殺而食之。及張生歸學,不見雞,驚曰:"吾勃公子何在?"左右報本立殺之,大怒云:"索案來,索案來。"見數雞之罪,曰:"縱如此,亦不合死。"本立曰:"雞不比人,不可加笞杖,正合殺。"張以手再三拍案曰:"勃公子,有案時,更知何道。"當時長安,以有案,動曰為實。故知耽玩經史者,宜詳時事。不然,何古人號為愚儒、樸儒、腐儒、豎儒耶?亦可貽誡子弟。(出《御史台記》)
【譯文】
唐朝時,韓琬、張昌宗、王本立一起在太學(國子監下屬學校)學習,有個授課的博士姓張,是張昌宗的從叔。此人精通五經,但是對世事很糊塗。他養了一隻雞,起名叫勃公子,對它十分寵愛。每次來講課,總是把雞放在學生之中。有時候抓破了學生的書,等到趕它,就會被張博士責怪道:"此有五德。你為何輕視?"昌宗還曾因這隻雞被杖責過。王本立和韓琬對這事都覺得很不公平,說:"腐儒不明事理,我們一定為你殺了這隻雞!"張博士平時都是拿學生們剩餘的飯菜作飼料。王本立因是業長,先去問過這樣是不是合適。王本立說:"明天就可以立文案。"張博士很高興,每天接受了誰的食料,都寫在文案上。有一天,張博士告假不在,王本立舉起文案,歷數雞的罪狀,然後殺而吃掉,等到張生回來,發現雞沒了,驚呼:"我的勃公子在哪裡?"左右告訴他讓王本立給殺了,他大怒,道:"把文案拿來!把文案拿來!"他看見文案上歷數的雞的罪狀,道:"縱然如此,也不應當殺死啊?"王本立道:"雞不像人,不能杖罰,正應當殺。"張博士的手不住地拍著文案道:"勃公子呀,有了這文案時,更加知道殺你是什麼道理!"當時在長安,很講有案作根據,只要有案可查,就說是事實。由此可知,沉溺於經史的人,也應該悉知世事。不然,為什麼古人把他們的號稱作愚儒、樸儒、腐儒、豎儒呢?這也可以遺留下來告誡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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