後魏高陽王雍,性奢豪,嗜食味,厚自奉養,一食必以數百萬錢為限,海陸珍羞,方丈於前。陳留候李崇謂人曰:"高陽一食,敵我千日。"崇為尚書令儀同三司,亦富傾天下僮僕千人,而性多儉吝,惡衣粗食,食常無肉,止有韭茹韭菹。崇家客李元祐語人云:"李令公一食十八種。"人問其故。元祐曰:"二韭十八。"聞者大笑。(出《洛陽伽藍記》)
【譯文】
後魏高陽王雍,性格大方豪爽。他非常喜好美食,生活奢侈,每一頓飯都要花費幾萬文錢,山珍海味擺滿桌子。陳留侯李崇對別人說:"高陽王雍吃一頓飯所花的錢,夠我一千天用的了。"李崇的官職是尚書令儀同三司,也富裕為天下少有,家裡的書僮和僕人多達一千多人,但是他非常吝嗇,吃的和穿的都很儉樸。他很少吃肉,平時只吃炒韭菜和醃韭菜。李崇家的食客李元祐對別人說:"李崇一頓飯要吃十八個菜。"人們問都有什麼菜。李元祐回答說:"二韭十八。"聽的人都大笑起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