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天祐中,秦州有劉自然者,主管義軍桉。因連帥李繼宗點鄉兵捍蜀,成紀縣百姓黃知感者,妻有美發,自然欲之,謂知感曰:「能致妻發,即免是行。」知感之妻曰:「我以弱質托於君,發有再生,人死永訣矣。君若南征不返,我有美發何為焉?」言訖,攬發剪之,知感深懷痛愍,既迫於差點,遂獻於劉。知感竟亦不免繇戍,尋歿於金沙之陣,黃妻晝夜禱天號訴。是歲,自然亦亡。後黃家牝驢,忽產一駒,左脅下有字,云「劉自然」。邑人傳之,遂達於郡守。郡守召其妻子識認,劉自然長子曰:「某父平生好飲酒食肉,若能飲啖,即是某父也。」驢遂飲酒數升,啖肉數臠,食畢,奮迅長鳴,淚下數行。劉子請備百千贖之,黃妻不納,日加鞭捶,曰:「猶足以報吾夫也。」後經喪亂,不知所終,劉子竟慚憾而死。(出《儆戒錄》)
【譯文】
唐昭宗天祐年間,秦州有個叫劉自然的人,主管義軍案卷文書。因為連帥李繼宗要招集鄉兵保衛四川,成紀縣的老百姓,有個叫黃知感的,他的妻子長了一頭的秀髮,劉自然就想要它。他對黃知感說:「如果你能把妻子的頭髮拿來,我就免除你去當鄉兵。」知感將此事告訴了妻子,他的妻子說:「我把自己微弱的身體都托付給你了,頭髮剪去還可以長出來,人如果死了,就永遠不能再見了,你如果去南邊打仗不能回來,我的頭髮再秀美又有什麼用呢?」說完,就摟起頭髮用剪刀把頭髮剪了下來,知感心裡十分的痛悔和憂愁,又被徵兵所逼迫,就只好將頭髮獻給了劉自然。但是知感最終也沒有免除彼徵召,只好去當了鄉兵。不久就在金沙之戰中死去了。他的妻子晝夜對著天禱告,號哭著向蒼天訴說此事。這一年,劉自然也死了。後來黃家的一頭母驢生下了一個驢駒,在左肋下寫著字。是「劉自然」。城裡的人們把這件事傳揚開去。於是被郡守知道了,郡守就把劉自然的妻子和孩子叫來辨認。劉自然的大兒子說:「我父親一生喜歡喝酒吃肉,如果它能夠飲酒吃肉,就是我的父親。」郡守讓人搬來了酒肉,結果那驢駒喝了好幾升酒,吃了好多塊肉。吃完,就興奮得鳴叫起來,然後又流下了幾行眼淚。劉自然的兒子準備了百千錢請求買回這頭小驢,但黃知感的妻子卻不接受這個要求,並且每天用鞭子抽打它,說:「這足可以給我丈夫報仇了。」後來經過喪亂,也就不知道這頭驢的下落了。劉自然的兒子後來也因慚愧遺憾而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