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虛篇第二二
【題解】
本篇義在駁斥龍是神物會升天的虛妄說法,故篇名為「龍虛」。漢代盛行龍是神物,雷電擊斷樹木,劈壞房屋,是天來取龍上天的說法。王充一面運用邏輯推理,一面引用史書,駁斥了這種虛假的說法。他指出,龍是魚鱉一類的水生動物,有形體,能行動,會吃東西,龍肝還可以食用;古代有人會養龍,龍可供人騎坐,並沒有養龍的官,這些都證明「龍不能神,不能升天」。還進一步指出,這種荒謬的說法之所以被廣泛流傳,一方面是「俗人智淺,好奇之性,無實可之心」,另一方面是儒者「拘俗人之議」。
【原文】
22·1盛夏之時,雷電擊折破樹木(1),發壞室屋(2),俗謂天取龍,謂龍藏於樹木之中,匿於屋室之間也。雷電擊折樹木,發壞屋室,則龍見於外(3)。龍見,雷取以升天。世無愚智賢不肖,皆謂之然。如考實之,虛妄言也。
【註釋】
(1)破:下文有「雷電擊折樹木」,故疑「破」是衍文。
(2)發:打開。室:內室。古人房屋內部,前為堂,後為室。引申為房屋通稱。(3)見:同「現」。
【譯文】
夏天最熱的時候,雷電擊斷樹木,劈壞房屋,世俗認為這是天來取龍,因為他們認為龍藏在樹木中,藏在房屋之間。雷電擊斷樹木,劈壞房屋,那麼龍就會在外面出現。龍出現,雷就取它升天。世上無論是愚昧、智慧、賢良與不賢良的人,都認為是這樣。但是如果加以考察和核實,它便是句假話。
【原文】
22·2夫天之取龍何意邪?如以龍神為天使,猶賢臣為君使也,反報有時(1),無為取也(2)。如以龍遁逃不還(3),非神之行,天亦無用為也(4)。如龍之性當在天,在天上者固當生子,無為復在地。如龍有升降,降龍生子於地,子長大,天取之,則世名雷電為天怒,取龍之子,無為怒也。
【註釋】
(1)反:同「返」,回去。
(2)無為:不需要。
(3)遁(d)n盾):逃。
(4)用為:根據文意,疑「為用」之誤倒。「無為」連文,上文有「無為取也」,下文有「無為復在地」、「無為怒也」,可證。
【譯文】
天取龍是什麼意思呢?如果以為龍神是上天的使者,那麼就像賢臣是君主的使臣一樣,會定時回去報告,用不著來取它。如果認為龍會潛逃不回去,這不是神物的行為,上天也就用不著這樣做。要是龍的本性該在天上生活,那麼在天上的本來就該在天上生子,用不著又到地上來。如果龍有時升上天,有時降下地,降下地的龍在地上生子,子長大,上天來取它,然而世俗卻稱雷電為上天發怒。上天來取龍子,根本用不著發怒啊。
【原文】
22·3且龍之所居,常在水澤之中,不在木中屋間。何以知之?叔向之母曰(1):「深山大澤,實生龍蛇(2)。」傳曰:「山致其高,雲雨起焉。水致其深,蛟龍生焉(3)。」傳又言:「禹渡於江,黃龍負船(4)。」「荊次非渡淮(5),兩龍繞舟(6)。」東海之上有■丘訢(7),勇而有力,出過神淵(8),使御者飲馬,馬飲因沒。訴怒,拔劍入淵追馬,見兩蛟方食其馬,乎劍擊殺兩蛟(9)。」由是言之,蛟與龍常在淵水之中,不在木中屋間明矣。在淵水之中,則魚鱉之類,何為上天?天之取龍,何用為哉?如以天神乘龍而行,神恍惚無形,出入無間(10),無為乘龍也。如仙人騎龍,天為仙者取龍,則仙人含天精氣,形輕飛騰,若鴻鵠之狀(11),無為騎龍也。世稱黃帝騎龍升天,此言蓋虛,猶今謂天取龍也。
【註釋】
(1)叔向:姓羊舌,名肸(x9西),一名叔肸,字叔向。春秋時晉國大夫。
(2)引文參見《左傳·襄公二十一年》。
(3)小的稱蛟,大的稱龍。引文參見《淮南子·人間訓》。
(4)引文參見《淮南子·精神訓》。
(5)荊:楚國的別稱。次非:人名,一作佽非、佽飛。引文參見《呂氏春秋·知分》。
(6)兩龍繞舟:《呂氏春秋·知分》記載,次非有一次乘船過淮河,有兩條龍繞船而行,興風作浪,被次非用劍殺死。
(7)■:疑「■」形似而誤。■:同「菑」(@自)。《韓詩外傳》卷十作「菑丘訢」可證。菑丘訢(x9n心):人名。春秋時齊王派往吳國的使臣,以勇猛聞名天下。
(8)出過:這裡是路過的意思。
(9)以上事參見《韓詩外傳》卷十。
(10)間:間隔。這裡作阻攔講。
(11)鴻鵠(h*胡):鳥名。天鵝。
【譯文】
況且龍居住的地方,經常在水澤裡,不在樹木之中與房屋之間。怎麼知道呢?叔向的母親說:「深山大澤,確實有龍蛇。」傳書上說:「山達到一定高度,雲雨就在那裡興起。水達到一定深度,蛟與龍就在那裡產生。」傳書上又說:「禹渡長江,看見一條黃龍背著船前進。」「楚國的次非渡淮河,有兩條龍繞船而行。」東海上有個叫菑丘訢的,勇猛有力,路過神潭,讓趕車的給馬飲水,馬一飲水就被淹沒了。菑丘訢大怒,拔出寶劍跳入深潭中去追馬,看見兩條蛟正在吃他的馬,於是手持劍殺死了兩條蛟。」從這些事情說來,蛟與龍常在深水之中,不在樹木中房屋間已經很清楚了。龍在深水中,那就是魚鱉之類。既然是魚鱉之類,為什麼要上天?天來取龍,又有什麼用呢?如果以為天神是駕龍行空,但神卻是恍恍惚惚沒有固定形體,出入沒有阻攔,根本用不著駕龍。如果是仙人要騎龍,天為仙人來取龍,而仙人懷有天的精氣,身輕能飛騰,像天鵝的形狀一樣,根本用不著騎龍。世俗稱頌黃帝能騎龍升天,這話大概是假的,就像現在說天要來取龍一樣。
【原文】
22·4且世謂龍升天者,必謂神龍(1)。不神,不升天;升天,神之效也。天地之性,人為貴,則龍賤矣。貴者不神,賤者反神乎?如龍之性有神與不神,神者升天,不神者不能。龜蛇亦有神與不神,神龜神蛇復升天乎?且龍稟何氣而獨神?天有倉龍、白虎、朱鳥、玄武之象也(2),地亦有龍、虎、鳥、龜之物。四星之精,降生四獸(3)。虎、鳥與龜不神,龍何故獨神也?人為裸蟲之長(4),龍為鱗蟲之長(5),俱為物長,謂龍升天,人復升天乎?龍與人同,獨謂能升天者(6),謂龍神也。世或謂聖人神而先知,猶謂神龍能升天也。因謂聖人先知之明,論龍之才,謂龍升天,故其宜也。
【註釋】
(1)謂:為,是。
(2)倉龍、白虎、朱鳥、玄武:古人把二十八宿分屬東、西、南、北四方,認為它們構成的形狀分別像龍、虎、鳥、龜,因而取名叫倉龍、白虎、朱鳥、玄武。參見14·5注(9)(10)(11)(12)。
(3)四獸:參見14·5注(14)。
(4)裸(lu%裸):同「裸」。裸蟲:舊時將沒有羽毛、貝殼、鱗甲蔽身的動物叫「裸蟲」,而將「獸類」稱為「毛蟲」。《禮記·月令》:「(季夏之月)其蟲裸。」孫希旦「集解」云:「凡物之無羽、毛、鱗、介、若蛙(蛙)、螾(蚓)之屬,皆裸蟲也;而人則裸蟲之最靈者。」《大戴禮記·曾子天圓》:毛蟲之精者曰麟,羽蟲之精者曰鳳。」
(5)參見《大戴禮記·易本命》。
(6)能:根據文意,疑「龍」之聲誤。
【譯文】
況且社會上認為龍能升天,肯定是神龍。不是神物,就不會升天;能升天,就是神物的證明。天地間有生命的東西,人是最高貴的,相比之下而龍是低賤的。高貴的不是神物,低賤的反而是神物了嗎?如果龍的生命有是神物與不是神物的,是神物的能升天,不是神物的不能升天。那麼龜蛇也有是神物與不是神物的,神龜神蛇是不是又能升天呢?況且龍又是承受了什麼氣而偏偏是神物呢?天有倉龍、白虎、朱鳥、玄武的星象,地也有龍、虎、鳥、龜等動物。天上四種星的精氣,下到地上就產生了龍、虎、鳥、龜四種野獸。虎、鳥與龜都不是神物,為什麼龍偏偏是神物呢?人是裸露動物中的首領,龍是有鱗甲動物中的頭領,都是一類動物中的領袖,為什麼說龍能升天,人就不能升天呢?龍跟人一樣,只說龍能升天,是不是認為龍是神物呢?世上有人說聖人是神能先知,就說神龍能升天。因為錯誤地認為聖人有先知的高明,於是在評論龍的本領時,就說龍能升天,本來是可以的。
【原文】
22·5天地之間,恍惚無形,寒暑風雨之氣乃為神。今龍有形,有形則行,行則食,食則物之性也。天地之性,有形體之類,能行、食之物,不得為神。何以言之龍有體也?傳言:「鱗蟲三百,龍為之長(1)。」龍為鱗蟲之長,安得無體?何以言之(2)?孔子曰:「龍食於清,游於清;龜食於清,游於濁;魚食於濁,游於清(3)。丘上不及龍,下不為魚,中止其龜與(4)!
【註釋】
(1)引文參見《大戴禮記·易本命》。
(2)上文有「何以言之龍有體也」,故疑「何以言之」下脫四字,試以「龍行食也」補。(3)清:《呂氏春秋·舉難》作「濁」,可從。
(4)止:居住。這裡是處在的意思。引文參見《呂氏春秋·舉難》。
【譯文】
天地之間,恍恍惚惚沒有固定形體的東西,像構成寒暑風雨的氣才算是神物。如今龍有形體,有形體就會行動,能行動就要吃東西,吃東西則是動物的本性。天地的生性,有形體之類,凡能行動,會吃東西的動物,不能成為神物。為什麼說龍是有形體的呢?傳書上說:「有鱗甲的動物三百種,龍是它們的頭。」龍是鱗甲動物的頭領,怎麼會沒有形體呢?為什麼說龍會行動能吃東西呢?因為孔子說:「龍在清水中覓食,在清水中游動;龜在清水中覓食,在渾水裡游動;魚在渾水中覓食,在渾水中游動。我上不及龍,下不是魚,處在它們中間,可能是龜吧!」
【原文】
22·6《山海經》言(1):四海之外(2),有乘龍蛇之人(3)。世俗畫龍之象,馬首蛇尾。由此言之,馬蛇之類也。慎子曰(4):「蜚龍乘雲(5),騰蛇游霧(6),雲罷雨霽,與螾、蟻同矣(7)。」韓子曰:「龍之為蟲也鳴(8),可狎而騎也(9)。然喉下有逆鱗尺餘(10),人或嬰之(11),必殺人矣(12)。」比之為螾、蟻,又言蟲可狎而騎,蛇、馬之類,明矣。
【註釋】
(1)《山海經》:我國古代地理名著。十八篇。作者不詳。主要內容是民間傳說中的地理知識,包括山川、道裡、民族、物產、藥物、祭祀、巫醫等,其中還保存了不少遠古的神話傳說。書中關於礦物的記載,是世界上最早的有關文獻。
(2)四海之外:指我國以外,很遠的地方。
(3)這是概括《山海經》中海外東、西、南、北四經說的。
(4)慎子:慎到(約公元前395~前315年)。戰國時趙國人。戰國中期的法家代表人物。其著作現存《慎子》七篇,已不全。
(5)蜚(f5i飛):同「飛」。
(6)騰蛇:古代傳說中一種類似龍會飛的蛇。
(7)螾(y!n引):同「蚓」,蚯蚓。今傳本《慎子》非其舊,所以沒有此四句話。但載於《韓非子·難勢》。
(8)鳴:《韓非子·說難》作「柔」,可從。
(9)狎(xi2峽):親近。
(10)余:「尺一」漢代人常語,故疑係「一」之聲誤。章錄楊校宋本作「一」,可證。
(11)或:假使。嬰:觸犯。
(12)引文參見《韓非子·說難》。
【譯文】
《山海經》上說:在遙遠的地方,有會騎龍蛇的人。一般人畫龍的樣子,是馬頭蛇尾。像這樣說來,龍是馬蛇之類東西。慎子說:「飛龍能駕雲,騰蛇在霧中游,雲散雨停,跟蚯蚓、螞蟻一樣。」韓非子說:「龍這種動物很溫和,可以親近並騎它。然而喉下有一尺多長倒著長的鱗,人要是碰著它,龍一定要整死人。」他拿蚯蚓、螞蟻來作比較,又說既然龍可以親近而騎它,那麼它是蛇、馬之類的東西,是很明白的了。
【原文】
22·7傳曰:「紂作象箸而箕子泣(1)。」泣之者,痛其極也。夫有象箸,必有玉杯。玉杯所盈,像箸所挾,則必龍肝豹胎。夫龍肝可食,其龍難得。難得則愁下,愁下則禍生,故從而痛之(2)。如龍神,其身不可得殺,其肝何可得食?禽獸肝胎非一,稱龍肝、豹胎者,人得食而知其味美也。
【註釋】
(1)象箸(h)築):象牙筷子。引文參見《韓非子·喻老》。
(2)從:跟隨。
【譯文】
傳書上說:「紂做象牙筷子箕子哭泣。」哭泣的原因是痛心紂做得太過分了。因為有象牙筷子,一定會有玉石杯子。玉石杯子裝的,象牙筷子挾的,那一定是龍肝豹胎。龍肝可以吃,這龍難得。龍難得就會使下面的人發愁,下人發愁就會產生災禍,所以箕子接著就悲痛起來。如果龍是神物,它的身體不可能被殺,它的肝怎麼可能被吃呢?禽獸的肝胎不止一種,稱作龍肝、豹胎的,人得吃了就知道它們的味道很鮮美。
【原文】
22·8春秋之時,龍見於絳郊(1)。魏獻子問於蔡墨曰(2):「吾聞之,蟲莫智於龍,以其不生得也。謂之智,信乎?對曰:「人實不知,非龍實智。古者畜龍,故國有豢龍氏(3),有御龍氏。」獻子曰:「是二者吾亦聞之,而不知其故。是何謂也?」對曰:「昔有飂叔宋(4),有裔子曰董父,實甚好龍,能求其嗜欲以飲食之(5),龍多歸之。乃擾畜龍(6),以服事舜,而錫之姓曰董(7),氏曰豢龍,封諸鬷川(8),鬷夷氏是其後也。故帝舜氏世有畜龍。及有夏,孔甲擾於帝,帝賜之乘龍,河、漢各二,各有雌雄,孔甲不能食也,而未獲豢龍氏。有陶唐氏既衰(9),其後有劉累學擾龍於豢龍氏(10),以事孔甲,能飲食龍。夏後嘉之,賜氏曰御龍,以更豕韋之後(11)。龍一雌死,潛醢以食夏後。夏後烹之(12),既而使求(13)。懼而不得,遷於魯縣(14),范氏其後也(15)。」獻子曰:「今何故無之?」對曰:「夫物有其官,官修其方,朝夕思之。一日失職,則死及之,失官不食。官宿其業,其物乃至。若泯棄之,物乃低伏(16),郁湮不育(17)。」由此言之,龍可畜又可食也。可食之物,不能神矣。世無其官,又無董父、後、劉之人,故潛藏伏匿,出見希疏,出又乘雲,與人殊路,人謂之神。如存其官而有其人,則龍,牛之類也,何神之有?
【註釋】
(1)絳(ji4ng降):春秋時晉國都城,在今山西省侯門市。
(2)魏獻子:魏舒。春秋時晉國大夫。蔡墨:即蔡史墨,又稱史墨。春秋時晉國太史。精通天文曆法及占卜。
(3)豢(hu4n幻)龍氏:和下文的「御龍氏」都是因官職而得姓氏。
(4)飂(li2o聊):古國名,即蓼(li3o了)國。己姓,在今山西省唐河縣西南。宋:《左傳·昭公二十九年》作「安」,可從。叔安:飂國君主名。
(5)食(s@飼):通「飼」。
(6)擾:馴服。
(7)錫:通「賜」。姓:上古時「姓」與「氏」是分開的,大家族系統稱「姓」,其下支脈稱「氏」。漢以後姓氏不分。
(8)諸:「之於」的合音,鬷(#ng宗)川:古地名。在今山東省定陶縣北。
(9)陶唐:堯所治理的地方。陶唐氏:即堯。既:已經。
(10)劉累:一作留累,人名,堯之後代。
(11)豕韋:一作韋。夏的同盟部落。彭姓。生活在今河南省滑縣東南。後為商湯所滅。以上事參見《史記集解》引賈逵語。
(12)烹:《左傳·昭公二十九年》作「享」,可從。
(13)既而:不久。
(14)魯縣:古地名。在今河南省魯山縣。
(15)范氏:春秋時晉國掌權的六卿之一。參見《國語·晉語八》。
(16)低:《左傳·昭公二十九年》作「坻」,可從。坻(h!紙):止。坻伏:潛藏不出。
(17)湮(y9n因):堵塞。
【譯文】
春秋時候,龍在絳城郊外出現。魏獻子問蔡墨說:「吾聽說,動物沒有比龍更聰明,因為它不會被活捉。說它聰明,是真的嗎?」蔡墨回答說:「是人實在不知道它的習性,並不是龍真的聰明。古時候養龍,所以國中有豢龍氏,有御龍氏。」獻子說:』這二個姓氏我也聽見過,但不知道他們的來歷。這兩個姓氏究竟是什麼意思呢?」蔡墨回答說:「過去有飂國的國君叔安,他有個後代子孫叫董父,實在很喜歡龍,能設法知道龍的嗜好和要求來餵養它們,很多龍都歸順他。於是他就馴養龍,以此來伺候舜,舜便賜他姓董,氏豢龍,封地在鬷川,鬷夷氏是他的後代。因此帝舜氏時代有養龍的。到了夏朝,孔甲順服上帝,上帝賜給他乘坐的龍,黃河與漢水各二條,各有一雌一雄,孔甲不會餵養,而又沒有找到豢龍氏。陶唐氏已經衰落,後來有劉累向豢龍氏學習馴龍,以此侍奉孔甲,才有了人能餵養龍。於是夏朝君主孔甲嘉獎他,賜氏叫御龍,用他來代替豕韋的後代。龍中一條雌的死了,劉累背地裡剁成肉醬給夏朝君主孔甲吃。孔甲吃了,不久又讓他再找來吃。劉累害怕找不到,就遷移到魯縣,范氏就是他的後代。」獻子說:「現在什麼緣故沒有了?」蔡墨回答說:「事物都有掌管它的官,官要改進他管理的方法,早晚都在考慮它。要是一天失職,就死到臨頭,丟官不再吃俸祿。官要安於自己的職業,生物才會到來。如果消滅丟棄它們,生物就會潛藏不出,鬱結不能繁殖。」像這樣說來,龍既可以養又可以吃。可以吃的東西,不可能是神物。世上沒有這樣的官,又沒有董父、孔甲、劉累這樣的人,所以龍潛藏隱伏,出現稀少,出來又都駕著雲,跟人不同路,於是人就認為它是神物。如果保存馴龍的官,又有能當這個官的人,那麼龍,就像牛之類,怎麼會是神物呢?
【原文】
22·9以《山海經》言之,以慎子、韓子證之,以俗世之畫驗之(1),以箕子之泣訂之,以蔡墨之對論之,知龍不能神,不能升天,天不以雷電取龍,明矣。世俗言龍神而升天者,妄矣。
【註釋】
(1)俗世:疑「世俗」之誤倒。上文有「世俗畫龍」,可證。
【譯文】
用《山海經》的話來說,用慎子、韓非子的話來證明,用世俗畫來險證,用箕子的哭泣來考訂,用蔡墨的回答來評定,知道龍不能是神物,不能升天,天也不會用雷電來取龍,這已經很清楚了。社會上一般人說龍是神物而且會升天,簡直是胡說。
【原文】
22·10世俗之言,亦有緣也。短書言:「龍無尺木,無以升天(1)。」
又曰「升天」,又言「尺木」,謂龍從木中升天也。彼短書之家,世俗之人也。見雷電發時,龍隨而起,當雷電樹木擊之時(2),龍適與雷電俱在樹木之側,雷電去,龍隨而上,故謂從樹木之中升天也。實者雷龍同類(3),感氣相致,故《易》曰:「雲從龍,風從虎。」又言:「虎嘯谷風至,龍興景雲起(4)。」龍與雲相招,虎與風相致,故董仲舒雩祭之法(5),設土龍以為感也(6)。夫盛夏太陽用事(7),雲雨干之。太陽火也,雲雨水也。火激薄則鳴而為雷(8)。龍聞雷聲則起,起而雲至,雲至而龍乘之。雲雨感龍,龍亦起雲而升天。天極雷高(9),雲消復降。人見其乘雲則謂「升天」,見天為雷電則為「天取龍(10)」。世儒讀《易》文,見傳言,皆知龍者雲之類。拘俗人之議,不能通其說(11);又見短書為證,故遂謂「天取龍」。
【註釋】
(1)短書:參見11·3注(1)。引文參見《意林》卷三引《新論》文。
(2)擊:根據文意,疑應在「電」後。上文云:「盛夏之時,雷電擊折樹木」,可證。
(3)雷龍同類:雷為火,龍乃水蟲,不能言同類。故疑「雷」系「雲」之誤。本書《偶會篇》云:「雲從龍,風從虎,同類通氣,性相感動」,可一證。下文言:「雲從龍,風從虎。」又言:「虎嘯谷風至,龍興景雲起」,可二證。下文又言「世儒讀《易》文,見傳言,皆知龍者雲之類」,可三證。雲龍同類:王充認為雲是水凝成的,龍在水中生活,因此說雲、龍同類。
(4)「又」前疑奪「傳書」二字。語不出《周易》,可一證。下文有「世儒讀《易》文,見傳言,皆知龍者雲之類」,「傳言」即承此文,可二證。景云:也作「卿雲」、「慶雲」。一種彩雲,古人認為它是吉祥的氣,是太平的徵兆。引文參見《淮南子·天文訓》。
(5)雩(y*於):古代一種求雨的祭祀。
(6)土龍:用泥土摶(tu2n團)成的龍,古人祈雨時所用。董仲舒在《春秋繁露·求雨篇》中,詳細說明了一年四季天旱求雨的時日,龍的長度、條數和顏色、方位等。
(7)太陽:這裡是個陰陽五行家的用語。與「少陽」相對,指最旺盛的陽氣。用:主持。用事:主事。這裡是統治的意思。太陽用事:按陰陽五行的說法,春天「少陽」統治,夏天「太陽」統治,秋天「少陰」統治,冬天「太陰」統治。這裡王充也沿用這個說法。
(8)光是「火」無法「激薄」,故疑「火」之前奪一「水」字。本句承上文「太陽,火也;雲雨,水也」,可證。
(9)天極:天的最高處。雷:根據文意,疑係「雲」之誤。
(10)「天為雷電」的「為」,作產生講。
(11)通:貫通,溝通。這裡作理解講。
【譯文】
社會上一般人的說法,也有緣故。因為短書上說:「龍如果連一尺小樹那樣的憑借都沒有,就不能升天。」又說「升天」,又言「小樹」,所以認為龍是從樹木中升天的。那些寫短書的人,是社會上普通的人。看見雷和電發生的時候,龍跟隨著騰起,當雷電擊斷樹木的時候,龍正好跟雷電一齊在樹木的旁邊,雷電消失,龍隨著就向上飛昇,因此說是從樹木中升天的。實際上雲與龍同類,能夠用氣相互感召,所以《易經·乾卦》說:「雲跟著龍,風跟著虎。」傳書上又說:「老虎咆哮,山谷中會刮起大風;龍飛騰,天空中會出現彩雲。」龍與雲互相招致,虎跟風相互引致,所以董仲舒的雲祭辦法,是設一條土龍以此來感召雲雨。那炎熱的夏天太陽主事,雲雨來干擾。太陽是火,雲雨是水。水火互相衝擊而發出的響聲就是雷。龍聽見雷聲就騰起,一騰起雲就來,雲到龍就乘坐它升天。雲雨感召龍,龍也就駕起雲升天。升到天和雲的最高處,雲消失又降下來。人看見龍乘雲就說是「升天」,看見天產生雷電就認為是「天來取龍」。世上的儒者讀《易經》,看見傳書上說的,都知道龍是雲之類,但由於他們拘泥於庸人的議論,不能正確理解那說法;又看見短書能作證,因此就認為是「天來取龍。」
【原文】
22·11天不取龍,龍不升天。當■丘欣之殺兩蛟也(1),手把其尾,拽而出之至淵之外,雷電擊之。蛟則龍之類也。蛟龍見而雲雨至,雲雨至則雷電擊。如以天實取龍,龍為天用,何以死蛟為取之?且魚在水中,亦隨雲雨蜚(2),而乘雲雨非升天也。龍,魚之類也,其乘雷電,猶魚之飛也。魚隨雲雨不謂之神,龍乘雷電獨謂之神,世俗之言,失其實也。物在世間,各有所乘。水蛇乘霧(3),龍乘雲,鳥乘風。見龍乘雲,獨謂之神,失龍之實,誣龍之能也。
【註釋】
(1)■丘訢:即菑丘訢。
(2)蜚:同「飛」。這裡是跳出水面的意思。
(3)水:疑衍文。「蛇乘霧,龍乘雲,鳥乘風」,文例相同,可證。
【譯文】
其實天不會來取龍,龍也不會升天。當年菑丘訢殺兩條蛟的時候,是用手抓住它的尾巴,拖出來到深潭的外面,讓雷電擊殺它。蛟就是龍之類。蛟跟龍一出現雲雨就來了,雲雨一來那麼雷電就擊殺它。如果以為天確實來取龍,龍為天使用,那麼天為什麼要取死蛟呢?而且魚在水中,也隨著雲雨跳出水面,但乘雲雨卻不能升天。龍跟魚一類,龍駕雷電,就同魚隨雲雨跳出水面一樣。魚隨著雲雨跳出水面不認為是神物,而龍駕雷電卻偏偏認為是神物,可見社會上的說法,不真實。動物在世界上,各有各自乘坐的東西。蛇駕霧,龍乘雲,鳥御風。看見龍乘雲,就認為它是神物,這不符合龍的實情,而是在捏造龍的本領。
【原文】
22·12然則龍之所以為神者,以能屈伸其體,存亡其形(1)。屈伸其體,存亡其形,未足以為神也。豫讓吞炭,漆身為厲(2),人不識其形。子貢滅須為婦人(3),不知其狀。龍變體自匿,人亦不能覺,變化藏匿者巧也。物性亦有自然。狌狌知往(4),乾鵲知來(5),鸚鵡能言,三怪比龍(6),性變化也。如以巧為神,豫讓、子貢神也。孔子曰:「游者可為網(7),飛者可為矰(8)。至於龍也,吾不知其乘風雲上升。今日見老子,其猶龍乎(9)!」夫龍乘雲而上,雲消而下。物類可察,上下可知,而雲孔子不知。以孔子之聖,尚不知龍,況俗人智淺,好奇之性,無實可之心(10),謂之龍神而升天,不足怪也。
【註釋】
(1)存:存在,出現。亡:消亡,隱藏。
(2)厲(l4i癩):通「癩」,即麻風病。
(3)參見《弘明集》卷三宗炳答何衡陽書、《鹽鐵論·殊路》。
(4)狌狌(x9ng星):猩猩,狌狌知往:《淮南子·汜論訓》高誘注說,猩猩見人走過,能叫出名字,這叫「知往」。
(5)乾(gan甘)鵲:喜鵲。《實知篇》作「鳱鵲」。乾鵲知來:《淮南子·汜論訓》高誘注說,人要有喜事,喜鵲就會叫起來,這叫「知來」。
(6)比:相似,跟。。一樣。
(7)網:《史記·老莊申韓列傳》與本書《知實篇》均作「綸」,可從。綸(l*n倫):釣魚線。
(8)矰(eng增):一種繫著絲線的短箭。
(9)引文參見《史記·老莊申韓列傳》。
(10)可:疑「事」草書形近而誤。「實事」本書常連文,可證。
【譯文】
然而龍之所以被認為是神物,是因為它能收縮與伸長自己的身體,形體可以時隱時現。能收縮與伸長自己的身體,形體可以時隱時現,不足以認為是神物。豫讓吞下木炭,用漆塗身變得像得了麻風病一樣,使人無法識別他的形體。子貢拔掉鬍鬚裝成女人,讓人不曉得他原來的樣子。龍變化身體自動隱藏起來,人不過不能察覺,這是由於它變化和隱藏得巧妙。動物的天性也有生下來就這樣的。像猩猩知道過去的事情,喜鵲知道未來的事情,鸚鵡會說話,這三種不常見的動物跟龍一樣,天性就能這樣變化。要是以巧變為神物,豫讓、子高就是神人了。孔子說:「水裡游的東西可以用魚線來釣,天上飛的東西可以用矰來射。至於龍,我不知道它能乘駕風雲上升至天。今天我看見老子,他大概就同龍一樣吧!」龍乘駕雲上天,雲消失就下來。動物一類的可以考察,上天下地可以知道,卻說孔子不曉得。以孔子的聖明,尚且不知道龍,何況庸人智慧低下,有好奇的性格,沒有實事求是的精神,於是認為龍是神物而且會升天,這就不足奇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