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篇 五十章
【文】出生入死1:
〔正字〕1利害生死,禍福相依。
【注】出生地,入死地。
【文】生之徒,十有三;死之徒,十有三;人之生1,動之死地,亦十有三2。夫何故?以其生生之厚3。蓋聞善攝生者4:陸行不遇兕虎5,入軍不披甲兵6;兕無所投其角7,虎無所措其爪,兵無所容其刃。夫何故?以其無死地8。
〔正字〕1人之生:非王注版本或作「而民之生生而動」,或作「而民生生」,或與底本同。暫如舊。 之生:求其生。求生之甚,反入死地,此不善攝生者也。 2動之死地,亦十有三:一作「動之死地,十有三」。非王注版本或亦作「動之死地,十有三」,或作「動皆之死地,亦十有三」,或作「動皆之死地之十有三」。暫如舊。 3生生之厚:益生之甚。非王注版本或作「求生之厚」,或作「生生」,或與底本同。暫如舊。 4蓋聞:據說。 攝生:非王注版本或作「執生」,或與底本同。暫如舊。 5陸行不遇:非王注版本或作「陵行不避」,或與底本同。暫如舊。 兕(si):犀牛。 6披:原作「被」。「被」通「披」。 甲兵:非王注版本或作「兵革」,或與底本同。暫如舊。 7投:非王注版本或作「椯」,或與底本同。或謂「椯」借為「投」,或謂「椯」通「揣」。暫如舊。 8夫何故?以其無死地:非王注版本或作「夫何故也?以其無死地焉」;或與底本同。暫如舊。
【注】十有三,猶雲十分有三分。取其生道,全生之極,十分有三耳;取死之道,全死之極,亦十分有三耳1;而民生生之厚,更之無生之地焉2。善攝生者,無以生為生3:故無死地也。器之害者,莫甚乎戈兵4;獸之害者,莫甚乎兕虎;而令兵戈無所容其鋒刃,虎兕無所措其爪角:斯誠不以欲累其身者也,何死地之有乎!夫蚖蟺以淵為淺5,而鑿穴其中;鷹鸇以山為卑6,而增巢其上:矰繳不能及7,網罟不能到,可謂處於無死地矣。然而卒以甘餌,乃入於無生之地:豈非生生之厚乎8?故物苟不以求離其本,不以欲渝其真:雖入軍而不害,陸行而不可犯也9。赤子之可則而貴十,信矣。
〔正字〕1亦十分:一作「十分亦」。暫如舊。 2更之:改入。 3生為生:一作「主為生」。或據七十五章而謂作「生為」。暫如舊。 4戈兵:一作「兵戈」。暫如舊。 5蚖蟺:或通「螈鱔」,訓作「蠑螈和鱔魚」。或通「黿(yuan)鼉(tuo)」,訓作「大鱉和鱷魚」。二義皆可說通。暫如字。 6鸇(zhān):鷂類猛禽。 7矰(zēng)繳(zhuo):繫繩之短箭,可弋射飛鳥。 8益生之甚,為物所累,殉於所欲。 豈非:一作「豈弗」。暫如舊。 9陸行而不可犯也:或謂作「陸行而不犯,可也」。暫如舊。 十含德之厚,比於赤子。 赤子:嬰兒。 則:傚法。 貴:無物以損其全。
下篇 五十章(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