儒家經典《禮記》37《吳侵陳》原文全文翻譯成現代文

吳侵陳

吳侵陳(1)
——師出必須有名目

【原文】

吳侵陳(2)。斬祀殺厲(3)。師還,出竟(4),陳太宰嚭使於師(5)。夫差謂行人儀曰(6):「是夫也多言,盍嘗問焉(7):師必有名,人之稱斯師也者,則謂之何?」太宰嚭曰:「古之侵伐者不斬祀,不殺厲,不獲二毛(8)。今斯師也,殺厲與?其不謂之殺厲之師與?」與曰:「反爾地(9),歸爾之,則謂之何?」曰:「君王討敝邑之罪(10),又在矜而赦之(11),師與,有無名乎?」

【註釋】

 
1本節選自《檀弓》下。2吳:春秋時諸侯國名,姬姓。陳:春秋時諸侯國名,媯(gui)姓。3斬祀:破壞祭神地場所。殺厲:殺害患疫病地人。4竟:同「境」。(5)太宰:古代官名。嚭嚭(pi):人名。(6)行人:官名,負責朝勤聘問。儀:人名。 (7)盍(he):何不。(8)二毛:鬢髮班白的人。(9)反:同「歸」,歸還。(10)敝邑:對自己國家的謙稱。 (11)矜:憐憫。
【譯文】

 
吳國侵伐陳國,破壞了祭祀的場所,殺害了患疫病的人。後來吳軍返回,離開陳國邊境。陳國的太宰嚭出使吳軍。吳王夫差對行人儀說道:「這個人能說會道,我們何不試著問他一下:出師討伐一定要有個名目,如果人們問起我們的軍隊來,該怎樣稱呼呢?」太宰嚭回答道:「古人侵伐他國時,不破壞祭祀場所,不殺害患疫病的人,不俘獲鬢髮斑白的人。現在貴國軍隊不是殺了病人嗎?不是可以稱為殺害病人的軍隊嗎?」夫差說:「要是歸還你們土 地,歸還你們被俘的子女,又該怎樣稱呼我們的軍隊呢?」太宰嚭回答說:「君王討伐我國的罪過,卻又憐憫並赦免我們,這樣的軍隊,還能沒有好的名目嗎?」

【讀解】

  
春秋不僅多義士,也多辯士。太宰嚭一番巧辯,說得吳王夫差一陣尷尬,不能不使人歎為觀止。同時,我們注意到古人打仗極其重視規則:師出必須有名,否則,即使打了勝仗,也不會讓人心服;攻城掠地,燒殺搶奪,擒獲俘虜等等,都得有一個說法,否則,會被稱做「不義之師」。因此,出征之前要誓師,誓詞的主要內容便是羅列各種名目和說法,也就是找理由和借口,以便說服參戰的人相信征伐是合乎禮儀和正義的舉動。

  
這倒有點像外國人的決鬥,堂堂正正挑明理由,正大光明地按規則進行,甚至還找人當裁判,在公平的前提下決出勝負。

  
不過,任何戰爭,不管找出多麼堂皇的理由,,總該有些界線是不能超越的,諸如殺害傷病者、俘虜和平民百姓,搶劫財物,抓老弱病殘作人質等等,這類不人道的舉動,是任何堂皇的名目理由都無法抵銷的。

  
從某種意義上說,打仗也應當是一種公平的、按一定規則進行的競爭。名目重要,規則同樣也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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