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書新注卷四 文帝紀第四》古文譯文

漢書新注卷四文帝紀第四

  【說明】本卷記述漢文帝劉恆在位二十三年的政績,簡要得體。《史記·文帝紀》記文帝史事既有詳載,又多漏略。《漢書·文帝紀》則認真做了兩方面的事:一是將有些史事,僅保留事目,具體記載便移於有關的傳記;二是補記了一些史事和詔令。文帝在位二十三年,繼續推行與民休息政策,勸課農桑,減省租賦,約法省刑,募民實力,分封諸侯而少其力,故有促使社會安定和經濟發展之功績,值得稱道;但似也被司馬遷和班固稍微美化。對文帝的「仁」、「德」,不能只看馬、班的表面文字,還當作些具體分析。司馬遷於《文帝本紀》篇末錄景帝詔以頌文帝「大德」,這是一篇收結,頗具只眼;班固將此移於《景帝紀》中,交還作詔者,可謂知表而不知裡。  
  孝文皇帝(1),高祖中子也,母曰薄姬(2)。高祖十一年,誅陳豨,定代地,立為代王,都中都(3)。十七年秋(4),高後崩,諸呂謀為亂,欲危劉氏。丞相陳平、太尉周勃、朱虛侯劉章等共誅之,謀立代王。語在《高後紀》、《高五王傳。》。
  (1)孝文皇帝:劉恆,劉邦第四子,薄姬所生,前180年至前157年在位。(2)薄姬:吳人,劉邦之妃,劉恆之母。劉恆為帝以後,尊她為皇太后。(3)中都:縣名。在今山西平遙西。(4)十七年:指代王之十七年(漢代諸侯王國自有紀年)。
  大臣遂使人迎代王。郎中令張武等議(1),皆曰:「漢大臣皆故高帝時將,習兵事,多謀詐,其屬意非止此也(2),特畏高帝、呂太后威耳。今已誅諸呂,新喋(蹀)血京師(3),以迎大王為名,實不可信。願稱疾無往,以觀其變。」中慰宋昌進曰(4):「群臣之議皆非也。夫秦失其政,豪傑並起,人人自以為得之者以萬數,然卒踐天子位者,劉氏也。天下絕望,一矣。高帝王子弟,地犬牙相制,所謂盤石之宗也,天下服其強,二矣。漢興,除秦煩苛,約法令,施德惠,人人自安,難動搖,三矣。夫以呂太后之嚴,立諸呂為三王,擅權專制,然而太慰以一節入北軍,一呼士皆袒左,為劉氏,畔(叛)諸呂,卒以滅之。此乃天授,非人力也。今大臣雖欲為變,百姓弗為使,其黨寧能一邪?內有朱虛、東牟之親(5),外畏吳、楚、淮南、琅邪、齊、代之強(6)。方今高帝子獨淮南王與大王,大王又長,賢聖仁孝,聞於天下,故大臣因天下之心而欲迎立大王,大王勿疑也。」代王報太后,計猶豫未定。卜之,兆得大橫(7)。占曰:「大橫庚庚,余為天王,夏啟以光(8)。」代王曰:「寡人固已為王,又何王乎?」卜人曰:『所謂天王者,乃天子也。「於是代王乃遣太后弟薄昭見太尉勃,勃等具言所以迎立王者。昭還報曰:「信矣,無可疑者。」代王笑謂宋昌曰:「果如公言。」乃令宋昌驂乘(9),張武第六人乘六乘傳詣長安(10)。至高陵止,而使宋昌先之長安觀變。
  (1)郎中令:官名。這裡是指王的郎中令。(2)屬意:注意。(3)蹀血:涉血。蹀血京師:指誅除諸呂事件。(4)中尉:官名。掌管都城治安。這裡是指代王國的中尉。(5)朱虛:朱虛侯劉章。東牟:東牟侯劉興居。(6)吳、楚、淮南、琅邪、齊、代:指吳王劉濞、楚王劉交、淮南王劉長、琅邪王劉澤、齊王劉襄、代王劉恆。(7)大橫:燒灼龜甲以卜吉凶,發現是橫紋。(8)占曰云云:這幾句卜辭,預示代王當做皇帝。庚庚:變更之意。夏啟以光:指代王當如夏啟繼禹那樣,繼劉邦之位,而光大帝業。(9)驂乘:或作參乘,也叫陪乘,古時乘車在車右陪乘的人。(10)六乘傳:六匹馬拉的驛車。或指傳車六乘。
  昌至渭橋(1),丞相已(以)下皆迎。昌還報,代王乃進至渭橋。群臣拜謁稱臣,代王下拜。太尉勃進曰:「願請閒(2)」。宋昌曰:「所言公,公言之;所言私,王者無私。」太尉勃乃跪上天子璽。代王謝曰(3):「至邸而議之(4)。」
  (1)渭橋:指中渭橋,在今陝西咸陽市東。(2)請閒:要求屏退從人,以便個別談話。(3)謝:辭謝。(4)邸:指代邸,即代王在京師的官邸。
  閏月已酉,入代邸。群臣從至,上議曰:「丞相臣平、太尉臣勃、大將軍臣武、御史大夫臣蒼、宗正臣郢、朱虛侯臣章、東牟侯臣興居、典客臣揭再拜言大王足下(1):子弘等皆非孝惠皇帝子(2),不當奉宗廟。臣謹請陰安侯、頃王后、琅邪王、列侯、吏二千石議(3),大王高皇帝子,宜為嗣。願大王即天子位。」代王曰:「奉高帝宗廟,重事也(4)。寡人不佞(5),不足以稱(6)。願請楚王計宜者,寡人弗敢當。」群臣皆伏,固請。代王西鄉(向)讓者三(7),南鄉(向)讓者再(8)。丞相平等皆曰:「臣伏計之,大王奉高祖宗廟最宜稱,雖天下諸侯萬民皆以為宜。臣等為宗廟社稷計,不敢忽(9)。願大王幸聽臣等。臣謹奉天子璽符再拜上。」代王曰:「宗室將相王列侯以為宜寡人(10),寡人不敢辭。」遂即天子位。群臣以次侍(11)。使太僕嬰、東牟侯興居先清宮(12),奉天子法駕迎代邸(13)。皇帝即日夕入未央宮。夜拜宋昌為衛將軍,領南北軍,張武為郎中令,行殿中(14)。還坐前殿,下詔曰:「制詔丞相、太尉、御史大夫:間者諸呂用事擅權,謀為大逆,欲危劉氏宗廟,賴將相列侯宗室大臣誅之,皆伏其辜。朕初即位,其赦天下,賜民爵一級,女子百戶牛酒(15),酺五日(16)。」
  (1)武:柴武。蒼:張蒼。郢:劉郢客。揭:劉揭。(2)子弘:指少帝弘。(3)陰安侯:劉邦兄劉伯之妻。頃王后:劉邦二兄劉仲之妻。琅邪王:劉澤。二千石:漢代對郡守之通稱,因郡守之通稱,因郡守的俸祿為二千石。(4)重事:大事。(5)不佞:自謙之詞,意謂沒有才能。(6)稱:副。(7)楚王:指劉邦之弟劉交。(8)西向讓:古時賓主東西對坐,東向為尊,代王西向讓,是以賓主之禮接待眾臣,以示謙讓。南向讓:古時君臣南北對坐,帝向南坐,代王南向讓,已轉變為以君主之扎對待群臣,再示謙讓。(9)忽:輕易。(10)莫宜寡人:無人比寡人更合適。(11)以次侍:各依職位的次序侍列。(12)太僕:官名。掌管皇帝的車馬。清宮:指清除宮中少帝及諸呂的殘餘勢力。(13)天子法駕:皇帝的車駕。(14)行:巡視。(15)女子百戶牛酒:古時民間女子不得封爵,故每百戶賜給牛一頭,酒十石。(16)酺:相聚飲酒。酺五日:特許百姓聚會飲酒五天。漢法,三人以上無故聚飲,便要受罰。
  元年冬十月辛亥(1):皇帝見於高廟(2)。遣車騎將軍薄昭迎皇太后於代(3)。詔曰:「前呂產自置為相國,呂祿為上將軍,擅遣將軍灌嬰將兵擊齊,欲代劉氏。嬰留滎陽,與諸侯合謀以誅呂氏。呂產欲為不善,丞相平與太尉勃等謀奪產等軍。朱虛侯章首先捕斬產。太尉勃身率襄平侯通持節承詔入北軍(4)。典客揭奪呂祿印(5)。其益封太尉勃邑萬戶,賜金五千斤。丞相平、將軍嬰邑各三千戶,金二千斤。朱虛侯章、襄平侯通邑各二千戶,金千斤。封典客揭為陽信侯,賜金千斤。」
  (1)元年:漢文帝元年(前179)。辛亥:初二。(2)高廟:漢高帝劉邦的廟。(3)皇太后:指薄太后。(4)襄平侯通:紀通。(5)典客揭:劉揭。
  十二月,立趙幽王子逐為趙王,徙琅邪王澤為燕王。呂氏所奪齊楚地皆歸之。盡除收帑(孥)相坐律令(1)。
  (1)收孥(nu)相坐:一人有罪株連全家老少。孥:妻子兒女。相坐:一同治罪。
  正月,有司請蚤(早)建太子,所以尊宗廟也。詔曰:「朕即不德,上帝神明未歆饗(享)也(1),天下人民未有愜志(2)。今縱不能博求天下賢聖有德之人而嬗(禪)天下焉,而曰豫建太子,是重吾不德也。謂天下何(3)?其安之(4)。」有司曰:「豫建太子,所以重宗廟社稷,不忘天下也。」上曰:「楚王,季父也,春秋高,閱天下之義理多矣(5),明於國家之體。吳王於朕,兄也;淮南王,弟也;皆秉德以陪朕(6),豈為不豫哉!諸侯王宗室昆弟有功臣,多賢及有德義者,若有德以陪朕之不能終,是社稷之靈,天下之福也。今不選舉焉,而曰必子(7),人其以朕為忘賢有德者而專於子,非所以憂天下也。朕甚不取。」有司固請曰(8):「古者殷周有國,治安皆且千歲,有天下者莫長焉(9),有此道也。立嗣必子,所從來遠矣。高帝始平天下,建諸侯,為帝者太祖。諸侯王列侯始受國者皆為其國祖。子孫繼嗣,世世不絕,天下之大義也。故高帝設之以撫海內(10)。今釋宜建而更選於諸侯宗室,非高帝之志也。更議不宜。子啟最長(11),敦厚慈仁,請建以為太子。」上乃許之。因賜天下民當為父後者爵一級。封將軍薄昭為軹侯。
  (1)歆享:欣然享受。(2)愜(qie)志:滿志。(3)謂天下何:怎能符合天下的願望。(4)安之:慢慢來的意思。(5)閱:閱歷。(6)陪:輔佐。(7)必子:必然傳位於子。(8)有司:主管部門的官吏。(9)莫長:沒有比它們更長的(10)設之:言設立此法。(11)子啟:劉啟,文帝劉恆之長子,後為景帝。
  三月,有司請立皇后。皇太后曰:「立太子母竇氏為皇后。」
  詔曰:「方春和時,草木群生之物皆有以自樂,而吾百姓鰥寡孤獨窮困之人或阽於死亡(1),而莫之省憂(2),為民父母將何如?其議所以振貸之。」又曰:「老者非帛不暖,非肉不飽。今歲首,不時使人存問長老(3),又無布帛酒肉之賜,將何以佐天下子孫孝養其親?今聞吏稟當受鬻者(4),或以陳粟(5),豈稱養老之意哉!具為令(6)。」有司請令縣道,年八十已上,賜米人月一石,肉二十斤,酒五斗。其九十已上,又賜帛人二疋,絮三斤。賜物及當稟粥米者,長吏閱視(7),丞若尉致(8)。不滿九十,嗇夫、令史致(9)。二千石遣都吏循行(10),不稱者督之(11)。刑者及有罪耐以上,不用此令(12)。
  (1)阽(dian):臨近。(2)省:視察。(3)存問:慰問,安撫。(4)稟(lǐn):賜給。鬻:稀粥。(5)陳粟:久舊之粟。(6)具為令:制定條令。(7)長吏:指縣的丞、尉等。(8)丞若尉致:縣丞或尉親自送去。(9)嗇夫、令史:皆是縣中小吏。(10)都吏:凡外事循行督捕盜賊,都由督郵主之,故稱都吏。(11)督:督察,督責。(12)不用此令:這句是說八十、九十之人員當加賜,但其中有被刑罪暑,則不能享受此條令之優待。
  楚元王交薨。
  四月,齊楚地震,二十九山同日崩,大水潰出。
  六月,令郡國無來獻(1)。施惠天下,諸侯四夷遠近歡洽。乃修代來功(2)。詔曰:方大臣誅諸呂迎朕,朕狐疑,皆止朕,唯中尉宋昌勸朕,朕以得保宗廟。已尊昌為衛將軍,其封昌為壯武侯。諸從朕六人,官皆至九卿。」又曰:「列侯從高帝入蜀漢者六十八人益邑各三百戶。吏二千石以上從高帝穎川守尊等十人食邑六百戶(3),淮陽守申屠嘉等十人五百戶(4)衛尉足等十人四百戶(5)。「封淮南王舅趙兼為周陽侯,齊王舅駟鈞為靖郭侯(6),故常山丞相蔡兼為樊侯。
  (1)令郡國無來獻:當時有獻千里馬者,文帝不受,故有此令。(2)代來功:自代來時有功之人。(3)穎川:郡名。治陽翟(今河南禹縣)。尊:人名。(4)淮陽:郡名。治陳縣(今河南淮陽)。申屠嘉:漢初功臣,曾任丞相,本書卷四十二有其傳。(5)足:人名。(6)靖郭:據楊樹達雲,當是「清郭」之訛。
  二年冬十月,丞相陳平薨。詔曰:「朕聞古者諸侯建國千餘,各守其他,以時入貢;民不勞苦,上下歡欣,靡有違德。今列侯多居長安,邑遠(1),吏卒給輸費苦,而列侯亦無繇(由)教訓其民。其令列侯之國(2),為吏乃詔所止者(3),遣太子(4)。」
  (1)邑遠:指所食之邑離長安遠。(2)之國:回到封國去。(3)為吏:指列侯為卿大夫者。詔所止:詔令列侯留於京師者。(4)太子:這裡指列侯的太子。
  十一月癸卯晦(1),日有食之。詔曰:「朕聞之,天生民,為之置君以養治之。人主不德,布政不均,則天示之災以戒不治。乃十一月晦,日有食之,適(謫)見於天,災孰大焉!(2)朕獲保宗廟,以微眇之身托於士民君王之上,天下治亂,在予一人,唯二三執政猶吾股肱也。朕下不能治育群生,上以累三光之明(3),其不德大矣。令至,其悉思朕之過失,及知見之所不及,丐以啟告朕(4)。及舉賢良方正能直言極諫者,以匡朕之不逮(5)。因各敕以職任,務省繇(徭)費以便民。朕既不能遠德,故然念外人之有非(6),是以設備未息。今縱不能罷邊屯戍,又飭(敕)兵厚衛,其罷衛將軍軍。太僕見馬遺財(才)足(7),余皆以給傳置(8)。」
  (1)晦:陰曆每月的最後一天。(2)災孰大焉:災莫大於此。(3)三光:日、月、星。(4)丐(gai):乞求。(5)不逮:考慮不周的意思。(6)(xian)然:不安的樣子。(7)遺:保留。(8)傳置:驛站車馬的設置。
  春正月丁亥,詔曰:「夫農,天下之本也,其開藉田(1),朕親率耕,以給宗廟粢盛(2)。民謫作縣官及貸種食未入、入未備者(3),皆赦之。」
  (1)藉田:皇帝象徵性地耕種土地,以奉宗廟,勸民務農。(2)粢(zī)盛:盛於祭器以供祭祀的穀物。(3)種:谷種,種子。食:糧食。未入:未曾交納。入未備:交納不足。
  三月,有司請立皇子為諸侯王。詔曰:「前趙幽王幽死,朕甚憐之,已立其太子遂為趙王。遂弟辟強及齊悼惠王子朱虛侯章,東牟侯興居有功,可王。」乃立辟強為河間王,章為城陽王,興居為濟北王。因立皇子武為代王,參為太原王,揖為梁王。
  五月,詔曰:「古之治天下,朝有進善之旌,誹謗之木(1),所以通治道而來諫者也。今法有誹謗妖言之罪,是使眾臣不敢盡情,而上無由聞過失也。將何以來遠方之賢良?其除之。民或祝詛上(2),以相約而後相謾(3),吏以為大逆,其有他言,吏又以為誹謗。此細民之愚(4),無知抵死,朕甚不取。自今以來,有犯此者勿聽治。」
  (1)進善之旌,誹謗之木:相傳唐堯之時在交通要道設立旌旗和木牌,讓人們在旌旗下提意見,在木牌上寫諫言。(2)祝祖:祈神加害於人。上:指皇帝。(3)相謾:互相欺騙又互相告發。(4)細民:猶「小民」,普通老百姓。
  九月,初與郡守為銅虎符、竹使符(1)。
  (1)文帝以前已有銅虎符,而文帝始與郡守,故曰:「初」。銅虎符:以銅製的虎符,分為兩半,右蘭留京師,左半給郡守,調發軍隊時,持符驗合,才能生效。竹使符:以竹製的符。
  詔曰:「農,天下之大本也,民所恃以生也,而民或不務本而事末(1),故生不遂(2)。朕憂其然,故今茲親率群農以勸之(3)。其賜天下民今年田租之半。」
  (1)本:指農業。末:指商業。(2)生不遂:生計困難。(3)今茲:現在。
  三年冬十月丁酉晦,日有食之(1)。十一月丁卯晦,日有蝕之(2)。
  (1)日有食之:日全食。(2)日有蝕之:日偏食。
  詔曰:「前日詔遣列侯之國,辭未行。丞相朕之所重,其為朕率列侯之國。」遂免丞相勃,遣就國。十二月,太尉穎陰侯灌嬰為丞相。罷太尉官(1),屬丞相(2)。
  (1)罷:這裡解作撤銷。(2)屬丞相:指丞相兼管太尉的事。
  夏四月,城陽王章薨。淮南王長殺辟陽侯審食其(1)。
  (1)審食其:呂後的寵幸者,封為辟陽侯。
  五月,匈奴入居北地、河南為寇(1)。上幸甘泉(2),遣丞相灌嬰擊匈奴,匈奴去。發中尉材官屬衛將軍,軍長安。
  (1)北地:郡名。治馬領(在今甘肅慶陽西北)。河南:指河套以南地區。(2)甘泉:宮名。在今陝西淳化西北。
  上自某泉之高奴(1),因幸太原(2),見故群臣,皆賜之。舉功行賞,諸民裡賜牛酒。復晉陽、中都民三歲租(3)。留游太原十餘日。
  (1)高奴:縣名。在今陝西延安市東北。(2)太原:郡名。治晉陽(在今山西太原市西南)。(3)中都:縣名。在今山西平遙西南。
  濟北王興居聞帝之代,欲自擊匈奴,乃反,發兵欲擊滎陽。於是詔罷丞相兵,以棘蒲侯柴武為大將軍,將四將軍十萬眾擊之。祁侯繒賀為將軍,軍滎陽。秋七月,上自太原至長安。詔曰:「濟北王背德反上,詿誤吏民,為大逆。濟北吏民兵未至先自定及以軍城邑降者,皆赦之,夏官爵。與王興居去來者(1),亦赦之。」八月,虜濟北王興居,自殺。赦諸與興居反者。
  (1)「興居」下脫一「居」字。與王興居居:指與北王興居共同反叛。去來:叛而來降。
  四年冬十二月,丞相灌嬰薨。
  夏五月,復諸劉有屬籍,家無所與。賜諸侯王子邑各二千戶。
  秋九月,封齊悼惠王子七人為列侯。
  絳侯周勃有罪,逮指廷尉詔獄(1)。
  (1)詔獄:奉詔令關押犯人的牢獄。
  作顧成廟(1)。
  (1)顧成廟:文帝自己建造的廟。
  五年春二月,地震。
  夏四月,除盜鑄錢令。更造四銖錢(1)。
  (1)四銖錢:錢文仍為「半兩」。
  六年冬十月,桃李華(1)。
  (1)華:開花。
  十一月,淮南王長謀反,廢遷蜀嚴道(1),死雍(2)。
  (1)嚴道:縣名。今四川榮徑縣。(2)死雍:「死」之前脫一「道」字。道死:在路上死去。雍:縣名。在今陝西鳳翔縣南。
  七年冬十月,令列侯太夫人、夫人、諸侯王子及吏二千石無得擅征捕(1)。
  (1)列侯太夫人:指列侯之母。
  夏四月,赦天下。
  六月癸酉,未央宮東闕罘罳災(1)。
  (1)東闕罘罳(fusī):設在東闕上交疏透孔的窗欞。
  八年夏,封淮南厲王長子四人為列侯。
  有長星出於東方(1)。
  (1)長星:拖著光芒的星,屬彗星一類。
  九年春,大旱。
  十年冬,行幸甘泉。
  將軍薄昭死。
  十一年冬十一月,行幸代(1)。春正月,上自代還。
  (1)代:郡名。治代縣(在今河北蔚縣東北)。
  夏六月,梁王揖薨。
  匈奴寇狄道(1)。
  (1)狄道:縣名。今甘肅臨洮。
  十二年冬十二月,河決東郡(1)。
  (1)東郡:郡名。治濮陽(在今河南濮陽西南)。
  春正月,賜諸侯王女邑各二千戶。
  二月,出孝惠皇帝後宮美人,令得嫁。
  三月,除關無用傳(1)。
  (1)除關:開放關津。傳:猶今之護照。
  詔曰:「道(導)民之路,在於務本。朕親率天下農。十年於今,而野不加辟(1),歲一不登(2),民有饑色。是從事焉尚寡,而吏未加務也。吾詔書數下,歲勸民種樹,而功未興,是吏奉吾詔不勤,而勸民不明也。且吾農民甚苦,而吏莫之省(3),將何以勸焉?其賜農民今年租稅之半。」
  (1)辟:開闢。(2)登:收成。(3)省:省察,瞭解
  又曰:「孝悌,天下之大順也。力田,為生之本也。三老,眾民之師也。廉吏,民之表也。朕甚嘉此二三大夫之行。今萬家之縣,雲無應令(1),豈實人情?(2)是吏舉賢之道未備也。其遣謁者勞賜三老、孝者帛人五匹,悌者、力田二匹,廉吏二百石以上率百石者三匹(3)。及問民所不便安,而以戶口率置三老孝悌力田常員,令各率其意以道(導)民焉。」
  (1)無應令:沒有孝悌力田之人可應察舉之令。(2)豈:難道。實:真實。(3)這句是指自二百石以上,每百石遞增三匹。
  十三年春二月甲寅,詔曰:「朕親率天下農耕以供粢盛,皇后親桑以奉祭服,其具禮儀。」(1)
  (1)具禮儀:令制定耕桑的禮儀。
  夏,除秘祝(1),語在《郊祀志》(2)。五月,除肉刑法,語在《刑法志》。
  (1)除:取消。秘祝:指向神靈禱告祈福消災。(2)語:這裡指具體內容。
  六月,詔曰:「農,天下之本,務莫大焉。今勤身從事,而有租稅之賦,是謂本末者無以異也,其於勸農之道未備。其除田之租稅。賜天下孤寡布帛絮各有數。」
  十四年冬,匈奴寇邊,殺北地都尉卬(1)。遣三將軍軍隴西、北地、上郡(2),中尉周捨為衛將軍,郎中令張武為車騎將軍,軍渭北(3),車千乘,騎卒十萬人。上親勞軍(4),勒兵,申教令(5),賜吏卒。自欲征匈奴,群臣諫,不聽。皇太后固要上(6),乃止。於是以東陽侯張相如為大將軍,建成侯董赫、內史欒布皆為將軍(7),擊匈奴,匈奴走。
  (1)卬:孫卬。(2)三將軍:指隴西將軍隆慮侯周灶,北地將軍寧侯魏遫,上郡將軍昌侯盧卿。(3)渭:渭河。(4)勞軍:慰勞軍隊。(5)申:申明。(6)固:堅決。要(yāo):強迫。(7)內史:官名。掌治京畿地區。
  春,詔曰:「朕獲執犧牲圭幣以事上帝宗高(1),十四年於今。歷日彌長,以不敏不明而久撫臨天下,朕甚自愧。其廣增諸祀壇場圭幣。昔先王遠施不求其報,望祀不祈其福,右賢左戚(2),先民後己,至明之極也。今吾聞祠官祝釐(禧)(3),皆歸福於朕躬,不為百姓,朕甚愧之。夫以朕之不德,而專鄉(享)獨美其福,百姓不與焉,是重吾不德也。其令祠官致敬,無有所祈。」
  (1)犧牲:古時用於祭祀的牲畜之通稱。圭幣:古時皇帝祭祀時用的禮器。(2)右賢左戚:注重賢才,不重親戚。古時以右為上,左為下。祠官:掌管祭祀之官。祝釐(xī):祈天降福。釐通禧。
  十五年春,黃龍見(現)於成紀(1)。上乃下詔議郊祀(2)。公孫臣明服色,新垣平五廟(3)。語在《郊祀志》。夏四月,上幸雍,始郊見五帝,赦天下,修名山大川嘗祀而絕者,有司以歲時致禮。
  (1)成紀:縣名。在今甘肅通渭縣東。(2)郊祀:古時祭祀之一。(3)五廟:指渭陽五帝之廟。
  九月:詔諸侯王公卿郡守舉賢良能直言極諫者,上親策之(1),傅(敷)納以言(2)。語在《晃錯傳》。
  (1)策:這裡指策問。(2)敷納:使陳述意見而加以採納。
  十六年夏四月,上郊祀五帝於謂陽(1)。
  (1)渭陽:邑名。在漢長安東北。
  五月,立齊掉惠王子六人、淮南厲王子三人皆為王。
  秋九月,得玉杯(1),刻曰「人主延壽」。令天下大酺,明年改元。
  (1)得玉杯:新垣平詐獻的玉杯。
  後元年冬十月(1),新垣平詐覺(2),謀反,夷三族(3)。
  (1)後元年:文帝十七年改稱後元年(前163)。(2)詐覺:詐獻玉杯之事被發覺。(3)夷:夷滅。三族:指父族、母族、妻族。
  春三月,孝惠皇后張氏薨。
  詔曰:「間者數年比不登(1),又有水旱疾疫之災,朕甚憂之。愚而不明,未達其咎。意者朕之政有所失而行有過與(歟)?乃天道有不順,地利或不得,人事多失和,鬼神廢不享與(歟)?何以致此?將百官之奉養或費(2),無用之事或多與(歟)?何其民食之寡乏也!夫度田非益寡(3),而計民未加益,以口量地,其於古猶有餘,而食之甚不足者,其咎安在?無乃百姓之從事於末以害農者蕃(4),為酒醪以靡谷者多,六畜之食焉者眾與(歟)?細大之義,吾未能得其中(5)。其與丞相列侯吏二千石博士議之,有可以佐百姓者,率意遠思(6),無有所隱。」
  (1)間者:近來。不登:歉收。(2)費:浪費。(3)度(duo):估計。益寡:更少。(4)末:指商業和手工業。(5)中(zhoog):適合,恰當。這裡指恰當的答案。(6)率意遠思:暢開思想,深思熟慮。
  二年夏,行幸雍棫陽宮。
  六月,代王參薨。匈奴和親。詔曰:「朕既不明,不能遠德,使方外之國或不寧息(1)。夫四荒之外不安其生(2),封圻之內勤勞不處(3),二者之咎,皆自於朕之德薄而不能達遠也。間者累年,匈奴並暴邊境,多殺吏民,邊臣兵吏又不能諭其內志,以重吾不德。夫久結難連兵,中外之國將何以自寧?今朕夙興夜寐(4),勤勞天下,憂苦萬民,為之惻怛不安(5),未嘗一日忘於心,故遣使者冠蓋相望(6),結徹(轍)於道(7),以諭朕志於單于(8)。今單于反(返)古之道,計社稷之安,便萬民之利,新與朕俱棄細過,偕之大道,結兄弟之義,以全天下元元之民(9)。和親以定,始於今年。」
  (1)方外之國:指漢朝以外的國家。(2)四荒:四方荒遠之地。(3)封圻(qi):指京師附近之地。不處:不得安居。(4)夙(su)興夜寐:起早睡晚,形容勤奮。(5)惻恆(ceda):憂懼。(6)冠蓋:冠服和車蓋。(7)結轍:車轍交結。(8)單(chan)於:匈奴首領。(9)元元之民:眾多百姓。
  三年春二月,行幸代。
  四年夏四月丙寅晦,日有蝕之。五月,赦天下。免官奴婢為庶人。行幸雍。
  五年春正月,行幸隴西。三月,行幸雍。秋七月,行幸代。
  六年冬,匈奴三萬騎入上郡,三萬騎入雲中(1)。以中大夫令免為車騎將軍屯飛狐(2),故楚相蘇意為將軍屯句注(3),將軍張武屯北地,河內太守周亞夫為將軍次細柳(4),宗正劉禮為將軍次霸上(5),祝茲侯徐厲為將軍次棘門(6),以備胡(7)。
  (1)雲中:郡名。治雲中(今內蒙古呼和浩特市西南)。(2)中大夫令:官名。掌管宮門警衛,並統率南軍。免:人名。有說令免是人名。屯:駐紮(駐守之地)。飛狐:飛狐口。古時險要的關口。在今河北淶源縣北。(3)句註:句注山。在今山西代縣西。(4)次:駐於(備調發)。細柳:地名。在今陝西咸陽市西南。(5)霸上:地名。在今陝西西安市東。(6)棘門:地名。在今西安市北。(7)胡:指匈奴。
  夏四月,大旱,蝗。令諸侯無入貢。馳山澤(1)。減諸服御。損郎吏員(2)。發倉庚以振(賦)民(3)。民得賣爵。
  (1)馳山澤:廢除禁民開發山澤之法令。(2)損:裁減。(3)倉庚:各種糧倉。在邑稱倉,在野稱庚。
  七年夏六月己亥(1),帝崩於未央宮。遺詔曰:「朕聞之,蓋天下萬物之萌生,靡不有死。死者天地之理,物之自然,奚可甚哀!當今之世,鹹嘉生而惡死,厚葬以破業,重服以傷生,吾甚不取。且朕既不德,無以佐百姓;今崩,又使重服久臨(2),以罹寒暑之數,哀人父子,傷長老之志,損其飲食,絕鬼神之祭祀,以重吾不德,謂天下何!朕獲保宗廟,以眇眇之身托於天下君主之上(3),二十有餘年矣。賴天之靈,社稷之福,方內安寧(4),靡有兵革(5)。朕既不敏,常畏過行,以羞先帝之遺德;惟年之久長,懼於不終。今乃幸以天年得復供養於高廟,朕之不明與嘉之,其奚哀念之有!其令天下吏民,令到出臨三日,皆釋服。無禁取(娶)婦嫁女祠祀飲酒食肉。自當給喪事服臨者,皆無踐(6)。絰帶無過三寸(7)。無布車及兵器(8)。無發民哭臨宮殿中。殿中當臨者,皆以旦夕各十五舉音,禮畢罷。非旦夕臨時,禁無得擅哭以下(9),服大紅十五日(10),小紅十四日,纖七日,釋服。它不在令中者,皆以此令比類從事。佈告天下,使明知朕意。霸陵山川因其故⑾,無有所改。歸夫人以下至少使⑿。」令中尉亞夫為車騎將軍,屬國悍為將屯將軍⒀,郎中令張武為復土將軍⒁,發近縣卒萬六千人,發內史卒萬五千人,臧(藏)郭穿復土屬將軍武⒂。賜諸侯王以下至孝悌力田金錢帛各有數。乙巳⒃,葬霸陵。
  (1)六月己亥:六月一日。(2)臨:哭吊。(3)眇眇(miǎomiǎo):微末。(4)方內:方境之內。(5)兵革:指戰爭。(6)踐:徒跣,赤足。(7)絰(die)帶:古時服喪系的麻帶。(8)布車:以布飾車。或以為「布」乃陳列之意。(9)下:指下葬。(10)大紅:與下文之「小紅」、「纖」等,皆喪服的名稱。⑾霸陵:漢文帝陵,後置縣。在今陝西西安市東北。⑿歸:發遣歸家。夫人以下至少使:指後宮妃嬪。⒀屬國:典屬國,掌管各族事務的長官。悍:人名。將屯:掌管屯軍,以備非常。⒁復土:指穿壙治墳。⒂武:即張武。⒃乙巳:(六月)七日。
  贊曰:孝文皇帝即位二十三年,宮室苑囿車騎服御無所增益。有不便,輒馳以利民。嘗欲作露台(1),召匠計之,直(值)百金。上曰:「百金,中人十家之產也(2)。吾奉先帝宮室,常恐羞之,何以台為!」身衣弋綈(3),所幸慎夫人衣不曳地(4),帷帳無文繡,以示敦樸,為天下先。治霸陵,皆瓦器,不得以金銀銅錫為飾,因其山,不起墳。南越尉佗自立為帝,召貴佗兄弟,以德懷之,佗遂稱臣。與匈奴結和親,後而背約入盜,令邊備守,不發兵深入,恐煩百姓。吳王詐病不朝(5),賜以幾杖(6)。群臣袁盎等諫說雖切(7),常假借納用焉(8)。張武等受賂金錢,覺,更加賞賜,以愧其心,專務以德化民,是以海內殷富,興於禮義,斷獄數百(9),幾致刑措(10)。嗚呼!仁哉!
  (1)露台:露天平台。(2)中人:指不富不貧的中等家業之人。(3)弋:黑色。綈:厚繒。(4)曳(ye):拖。(5)吳王:劉濞。本書卷三十五有其傳。(6)幾:小木幾,供坐時依靠之用。杖:手杖。賜幾杖,是古時表示對老年人的尊重與優待。(7)袁盎:即愛盎。本書卷四十九有其傳(8)假借:這裡是寬容之意。(9)斷獄數百:天下定死罪者僅數百人。(10)幾致刑置:幾乎不用刑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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