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廣記10神鬼精怪卷_0300.【庾紹之】古文翻譯註解

晉新野庾紹之,小字道覆,湘東太守。與南陽宗協,中表昆弟,情好綢繆。紹元興末病亡,義熙中,忽見形詣協。形貌衣服,俱如平生,而兩腳著械。既至,脫械置地而坐。協問何由得來顧,答云:"暫蒙假歸,與卿親好,故相過也。"協問鬼神之事,言輒漫略,不甚諧對。唯云:"宜勤精進。不可殺生,若不能都斷,可勿宰牛。食肉之時,勿啗物心。"協云:"五臟與肉。乃有異耶。答曰:"心者藏神之宅也。其罪尤重。具問親戚。因談世事。末復求酒,協時與茱萸酒。因為設之。酒至杯不飲,雲有茱萸氣。協曰:"為惡耶。答雲。下官皆畏之。非獨我也。"紹之為人。語聲高壯,比言倫時,不異恆日。有頃,協兒邃之來。紹聞屐聲,極有懼色,謂協曰:"生氣見陵,不復得住。與卿三年別耳。"因貫械而起,出戶便滅。協後為正員郎,果三年而卒。(出《冥祥記》)
【譯文】
晉代新野的庾紹之,字道復,任湘東太守。他和南陽的宗協是表兄弟,兩人處得很親密。元興末年庾紹之病死。義熙年間,忽然現形來看望宗協。衣服相貌都和活著時一樣,但腳上戴著腳鐐子。進屋後,庾紹之把鐐子摘下放在地上後坐下。宗協問他怎麼能來看望,回答說:"請了假暫時回來,因為和你生前處得好,所以特來看你。"宗協問他鬼神的事,庾紹之總是扯些別的,不直接回答,只是說:"你要行為端正謹慎,不要殺生害命。如果不能完全做到不殺生,那就千萬別殺牛。吃肉的時候,不要吃動物的心。"宗協問:"五臟和肉,難道還有什麼不同嗎?"回答說:"心是神居住的地方,所以吃心獲罪更重。"談話中庾紹之不斷打聽親友的情況,談論些人間的事情。最後又向宗協要酒喝。宗協正好有茱萸泡的酒,就給他酌上一杯。但庾紹之不喝。宗協問:"你是不是不喜歡茱萸酒?"回答說:"不光是我,陰間的人都怕茱萸。"庾紹之活著時說話就聲高氣壯,現在說話談論時還和生時一樣。這時,宗協的兒子回來了,庾紹之聽到了腳步聲,顯得十分害怕,對宗協說:"生氣太重了我受不了,不能再停留了,不過我們也就再分別三年而已。"說完自己戴上鐐子站起來,出門就不見了。宗協後來當了正員郎,果然三年以後去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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