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周宣,字孔和,善占夢。或有問宣者:"吾夢芻狗。"宣曰:"君當得美食。"未幾,復有夢芻狗,曰:"當墮車折腳。"尋而又雲夢芻狗,宣曰:"當有火災。"後皆如所言。其人曰:"吾實不夢,聊試君耳!三占不同,皆驗,何也?"宣曰:"意形於言,便占吉凶。且芻狗者,祭神之物,故君初言夢之,當得美食也。祭祀即畢,則為所轢,當墮車傷折。車轢之後,必載以樵,故雲失火。(出《魏志》)
【譯文】
魏國有個人叫周宣,字孔和,善於解夢。一日,有人對周宣說,我夢見了草扎的狗。周宣說,你能夠得到美味的食品。不一會兒,那人說自己又夢見了草扎的狗。周宣說,你要從車上摔下來弄折腳。有頃,那人又說自己第三次夢見了草扎的狗。周宣說,這回你該有火災。後來,正如周宣說的那樣。那人道:"我其實沒有作夢,只是想看看你的本事。三次雖然不同,可為什麼都應驗呢?"周宣說:"人的意念是通過語言表現出來的,所以能佔卜吉凶。芻狗是用來祭祀神靈的,所以你第一次說自己夢見了它,是應得到美味食品的。祭祀完畢,那芻狗也就被車輪碾軋,所以你會從車上摔下來弄壞腳。車軋之後,它只能當柴燒,所以我說你家要失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