鹹通初,有天水趙和者任江陰令,以片言折獄著聲。猶是累宰劇邑,皆以雪冤獲優考。至於疑似晦偽之事,悉能以情理之。時有楚州淮陰農,比莊俱以豐歲而貨殖焉。其東鄰則拓腴田數百畝。資鏹未滿,因以莊券質於西鄰,貨緡百萬,契書顯驗。且言來歲繼本利以贖。至期,果以腴田獲利甚博,備財贖契,先納八百緡。第檢置契書。期明日以殘資換券。所隔信宿,且恃通家,因不徵納緡之籍。明日,繼余鏹至,遂為西鄰不認。且以無保證,又乏簿籍,終為所拒。東鄰冤訴於縣。縣為追勘,無以證明。宰邑謂曰:"誠疑爾冤,其如官中所賴者券,乏此以證,何術理之?復訴於州。州不能理。東鄰不勝其憤。遠聆江陰善聽訟者,乃越江而南訴於趙宰。趙宰謂曰:"縣政地卑,且復逾境,何計奉雪?"東鄰則冤泣曰:"此地不得理,無由自滌也。"趙曰:"第止吾捨,試為思之。"經宿召前曰:"計就矣,爾果不妄否?"則又曰:"安敢誣。"趙曰:"誠如是言,當為實法。乃召捕賊之干者數輩,繼牒牒至淮壖,曰:(曰原作口,據明抄本改)有嘯聚而寇江者,案劾已具。言有同惡相濟者,在某處居,名姓形狀,具以西鄰指之,請梏送至此。先是鄰州條法,唯持刀截江,無得藏匿。追牒至彼,果擒以還。然自恃無跡,未甚知懼。至則旅於庭下。趙厲聲謂曰:"幸耕織自活,何為寇江?"囚則朗叫淚隨曰:稼穡之夫,未嘗舟楫。趙又曰:"證詞甚具,姓氏無差,或言偽而堅,則血膚取實。"囚則大恐,叩頭見血,如不勝其冤者。趙又曰:"所盜幸多金寶錦彩,非農家所實蓄者,汝宜籍捨之產以辯之。"囚意稍解。遂詳開所貯者,且不虞東鄰之越訟也。乃言稻若干斛,莊客某甲等納到者;紬絹若千匹,家機所出者;錢若士貫,東鄰贖契者;銀器若幹件,匠某鍛成者。趙宰大喜。即再審其實。謂曰:如果非寇江者,何謂諱東鄰所贖八百千,遂引訴鄰,令其偶證。於是慚懼失色,祈死廳前。趙令梏往本土,檢付契書,然後實之於法。(出《唐闕史》)
【譯文】
唐朝鹹通初年,天水的趙和擔任江陰縣令。他平素以用非常簡要的程序和語言判明複雜的案件出名,所以多次出任政務繁重的縣的縣令,全都因澄清了許多冤案而受到高度評價。不論什麼複雜曲折的案件,他全能調查處理得清楚明白。當時楚州淮陰有個農民,他們村裡的人都因為豐收有錢而去經商。他的東鄰則購買了數百畝肥沃的田地。但是買地的錢不夠,他便把莊園房產的契據抵押給西鄰,借貸了一百萬文錢。交付檢驗了契據,說明第二年帶上本錢和利息去贖回契據。到了約定的日期,東鄰果然因為買來的土地肥沃,收穫了很高的利潤。他帶著錢去贖契據,先交納了八十萬文,並且驗看了契約,準備第二天把錢交齊,換回契據。因為只隔一兩宿,又是世交,所以東鄰沒有向西鄰索要已經交納的八十萬文的收據。第二天,他拿夠了剩餘那部分數額的錢去西鄰家。西鄰竟不承認他已經交納了八十萬文,因為沒有證明,所以西鄰一直拒絕交還契據。東鄰去縣衙告狀,縣衙進行調查,但找不到證據。宰邑對他說:"實在懷疑你是冤枉的,他賴帳不交還契據,但是缺乏證據,有什麼辦法處理呢?"他又去州府告狀,州府也無法審理。他無法忍受心中的憤怒,聽說江陰縣衙善於正確斷案,便過江向南面的江陰縣令趙和起訴。起和說:"縣一級的衙門級別低,並且超越了我們管轄地界,有什麼辦法為你昭雪呢?"他哭著說:"你們這裡如果不給審理,我就沒有辦法伸冤了。"趙和說:"如果真像你說的,應當為你執法。"於是趙和召集了幾個捕賊辦案的能手,帶著公文來到淮壖,對西鄰說:"有一夥聚集在長江常搶劫的土匪,案件已經調查審理結束。其中有人供認有同夥幫助作惡,居住在某地,長相姓名,指的就是你,所以要把你逮捕帶走。我們鄰州的法律規定,唯獨是對持刀在江上搶劫的,不允許藏匿不究,所以帶公文追捕到這,果然抓到了你。"西鄰倚仗自己並無劣跡,所以不怎麼害怕。等到被帶到縣衙大堂上,趙和厲聲說道:"有條件自己耕種織布生活,為什麼要作江上的強盜?"西鄰大聲哭叫說:"種田的人,沒有上過船。"趙和又說:"供詞非常具體明白,姓名也沒有差錯,你還要狡猾抵賴,則必須使用重刑迫使你招認。"西鄰非常恐懼,把頭磕出了血,似乎是非常冤屈的樣子。趙和又說:"所搶劫偷盜的東西幸好大都是金銀珠寶和綢緞布匹,不是農家所購買和積存的東西,你可以申報你的財產來進行核實辯護。"西鄰稍微緩解了一點恐懼的心理。詳細開列了自己財產的清單,一點也沒有料到東鄰越境訴訟這一招。他交待有稻米若干斛,是佃屍某些人交納的;綢絹若干匹。是自己家用織機織的;有錢若干貫,是東鄰交來贖契據的;銀器若幹件,是某銀匠給加工制做的。趙和大喜,便進一步核查落實,對他說:"如果不是在江上搶劫的強盜,你為什麼隱匿東鄰所贖契據的八十萬文錢?"於是把告狀的東鄰叫出來和他對質。這下子西鄰又慚愧又害怕,臉上變了顏色,在廳上請求恕罪饒命。趙和命令把他押回家去,檢查交還契據,然後按刑法罰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