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李季霖攝篆沅江,初蒞任,見貓犬盈堂,訝之。僚屬曰:「此鄉中百姓瞻仰風采也。」少間,人畜已半;移時,都復為人,紛紛並去。一日,出謁客,肩輿在途。忽一輿夫急呼曰:「小人吃害矣!」即倩役代荷,伏地乞假。怒訶之,役不聽,疾奔而去。遣人尾之。役奔入市,覓得一叟,便求按視。叟相之曰:「是汝吃害矣。」乃以手揣其膚肉,自上而下力推之;推至少股,見皮內墳起,以利刃破之,取出石子一枚,曰:「愈矣。」乃奔而返。後聞其俗有身臥室中,手即飛出,入人房闥,竊取財物。設被主覺,縶不令去,則此人一臂不用矣。
聊齋之沅俗白話翻譯:
李季霖曾代任沅江縣令。剛到任時,見大堂上滿是狗、貓,他很驚訝。下屬官吏告訴他:「這是鄉中的老百姓,來瞻仰大人丰采的。」過了一會兒,已經有一半的貓狗變作人;又過了一會兒,貓狗都復原成了人,紛紛離去了。
有一天,李季霖出門會客,坐著轎子正走在路上,忽然有一個轎夫急乎乎地說:「小人受到傷害了!」就請別人替他抬轎,自己跪下向李季霖請假。李季霖生氣地呵斥他,轎夫不聽,疾跑而去。李季霖派人跟著他。轎夫跑到集市上,找到一位老頭,請他診治。老頭看著他說:「你是受到傷害了。」於是就用手揣按他的皮肉,自上而下地用力推按;推到小腿,見皮下有肉團聳起,用鋒利的刀割開,從裡面取出一枚石子,說:「好了。」於是轎夫就跑著回來了。後來聽說這個地方有個風俗,有的人身子躺在自己的臥室裡,手就能飛出去,進入別人家的房門,偷竊財物。假若被主人發覺,拴住他的手不讓它回去,那麼這個人的一隻手就殘廢不中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