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齋誌異492 第十二卷 一員官》文言文翻譯

原文

濟南同知吳公,剛正不阿。時有陋規,凡貪墨者,虧空犯贓罪,上官輒庇之,以贓分攤屬僚,無敢梗者。以命公,不受;強之不得,怒加叱罵。公亦惡聲還報之,曰:「某官雖微?亦受君命。可以參處,不可以罵詈也!要死便死,不能損朝廷之祿,代人償枉法贓耳!」上官乃改顏溫慰之。人皆言斯世不可以行直道;人自無直道耳,何反咎斯世之不可行哉!會高苑有穆情懷者,狐附之,輒慷慨與人談論,音響在座上,但不見其人。

適至郡,賓客談次,或詰之曰:「仙固無不知,請問郡中官共幾員?」應聲答曰:「一員。」共笑之。復詰其故,曰:「通郡官僚雖七十有二,其實可稱為官者,吳同知一人而已。」是時泰安知州張公,人以其木強,號之「橛子」。凡貴官大僚登岱者,夫馬兜輿之類,需索煩多,州民苦於供億。公一切罷之。或索羊豕,公曰:「我即一羊也,一豕也,請殺之以犒騶從。」大僚亦無奈之。公自遠宦,別妻子者十二年。初蒞泰安,夫人及公子自都中來省之,相見甚歡。逾六七日,夫人從容曰:「君塵甑猶昔,何老誖不念子孫耶?」公怒,大罵,呼杖,逼夫人伏受。公子覆母號泣,求代。公橫施撻楚,乃已。夫人即偕公子命駕歸,矢曰:「渠即死於是,吾亦不復來矣!」逾年,公卒。此不可謂非今之強項令也。然以久離之琴瑟,何至以一言而躁怒至此,豈人情哉!而威福能行於床笫,事更奇於鬼神矣。

聊齋之一員官白話翻譯:
濟南府吳同知,性格剛強,清正廉潔。當時官府裡有一條不成文的規矩:哪個官犯了貪污罪,上司總是加以庇護,不但不處罰,反而把他貪污的錢分攤在其他同事身上,沒有人敢阻撓或違抗。只有這位吳同知不怕,上司強迫他為贓官墊錢,他不幹;上司氣得罵他,他回罵說:「我官雖小,也是朝廷任命的。你可以參奏處分我,但不可以咒罵我!要死便死,我絕不會損朝廷之祿,代贓官償還贓錢!」他這麼一說,上司拿他沒辦法,只得好言勸慰。人們都說那年頭不興走正道,叫我說,不能怪年頭不好,是有些混帳人自己不走正道罷了。

跟吳同知同時的有個叫穆情懷的,博興縣高苑鎮人,被狐狸精附了體。常常慷慨激昂地談論世道。外人只能聽見座上的說話聲,看不見跟他對談的人。這天他到了濟南,朋友們談話間有人問他:「你既是狐仙附體,該沒有不知道的事兒,請問濟南府有多少官員?」穆情懷馬上答道:「只有一個。」大家聽了,都笑他說得不對;又問他為什麼那麼說,他說:「合濟南府雖然有七十二名官員,其實,真夠格的只有吳同知一個。」

那時候,泰安張知州,因為脾氣倔,人們送外號「橛子」。過去大官僚等有地位的人來遊覽,登山的人工、牲畜、車輿等一切費用都向當地老百姓攤派。可是張知州到任後就把這個陋規廢除了。若是大官跟他要豬啊羊的一類物品,他就說:「我就是一隻豬、一隻羊,請把我宰了犒勞你的僕人去吧!」大官也無可奈何。張知州自從遠離家鄉到泰安做官,與妻子兒女分別已十二年。剛到任時,夫人領著兒子從都城來看望他,開頭一兩天挺喜歡;六七天後。夫人不慌不忙地說:「你做官這麼多年,窮困得連蒸飯的甑子上都蒙上了塵土。你難道老糊塗了,不顧子孫了嗎?」張公一聽這話氣壞了,把夫人大罵一通,還令人拿棍子來,逼著夫人跪下挨打。兒子伏在娘身上大哭,懇求代母受過。張公狠狠地打了兒子一頓,才算消了氣。夫人難過加失望,領著兒子回了家,發誓說:「老東西就是死在泰安我也不再來了!」過了一年,張知州死在了任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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