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史·王徽傳》
王徽,字尚文,應天人。天順四年進士。除南京刑科給事中。憲宗即位數月,與同官王淵等疏陳四事。末言:「自古宦官賢良者少,奸邪者多。若授以大權,致令敗壞,然後加刑,是始愛而終殺之,非所以保全之也。願法高皇帝舊制,毋令預政典兵,置產立業。家人義子,悉編原籍為民。嚴禁官吏與之交接。惟厚其賞賚,使得豐足,無復他望。此國家之福,亦宦官之福也。」
其冬,帝入萬妃譖,廢吳後,罪中官牛玉擅易中宮,謫之南京,徽復與淵等劾之曰:陛下冊立中宮,此何等事,而賊臣牛玉乃大肆奸欺。中宮既退,人情鹹謂玉必萬死。顧僅斥陪京,猶全首領,則凡侍陛下左右者將何所忌憚哉!內閣大臣,身居輔弼,視立後大事漠然不以加意。方玉欺肆之初,婚禮未成,禮官畏權,輒為阿附。及玉事發之後,刑官念舊,竟至苟容。而李賢等又坐視成敗,不出一言。黨惡欺君,莫此為甚。請並罪賢等,為大臣不忠者戒。臣等職居言路,不為苟容,雖死無悔,惟陛下裁察。
詔謂妄言邀譽欲加罪諸給事御史交章論救乃並謫州判官徽得貴州普安侍郎葉盛編修陳音相繼請留不納。最後御史楊琅言尤切,幾得罪。
徽至普安,興學校教士,始有舉於鄉者。卻土官隴暢及白千戶賄,治甚有聲。
居七年,棄官歸,言者屢薦,終以宦官惡之不復錄。弘治初,吏部尚書王恕薦起陝西左參議。逾年,謝病還,卒,年八十三。
(節選自《明史‧王徽傳》,有刪改)
王徽,字尚文,是應天人。天順四年中進士。被授予南京刑科給事中的職務。明憲宗即位幾個月,他就和同僚王淵、朱寬、李翔、李鈞上疏陳述四件事。奏章末尾說:「自古以來宦官中賢良的人少,奸詐邪惡的人多。如果把大權授予他們,就會導致他們敗壞法紀,這之後再對他們施加刑法,這是開始愛護他們但最終卻傷害他們呀,不是用來保全他們的辦法,希望陛下傚法高皇帝過去的制度,不要讓他們干預政事主管軍事,置辦產業。他們的家人和義子都編入原籍劃為平民。嚴禁官吏和宦官勾結。只需豐厚地獎賞他們,讓他們豐衣足食,不要再給他們別的指望。這是國家的福氣,也是宦官們的福氣。」
這一年冬天,皇上聽信萬貴妃的讒言,廢除吳皇后,將擅自更換皇后人選的宦官牛玉治罪,把他貶到南京,王徽又和王淵等人彈劾說:「陛下冊立皇后,這是何等大事,但罪臣牛玉竟然大肆欺詐妄為!皇后已經退位,人之常情,大家都認為牛玉必定難逃死罪。(沒想到)只不過僅僅把他貶斥到陪都,還保全了他的性命,那麼(日後)所有伺候陛下的身邊的人將有什麼顧忌呢?內閣大臣,身居輔佐之位,看到立皇后的大事卻漠然置之不加理會。在牛玉大肆欺騙之初,婚禮還沒有舉行,禮部官員畏懼權勢,就依附牛玉。等牛玉的事情被揭發以後,刑部的官員念及舊情,竟然到了苟且容忍的地步。而李賢等人又坐觀成敗不說一句話。結黨作惡欺騙君主,沒有比這更嚴重的了。請陛下一齊治李賢等人的罪責,作為不忠大臣的懲戒。我等擔任諫官的職位,不做苟且容忍的事情,即使為之而死也不後悔,請陛下瞭解裁決此事。」
皇帝下詔認為王徽等人此舉是「妄言想獲取名譽」,想要追加他們的罪名。各位給事、御史交相上奏章並討論救助他們,於是王徽等人都被貶為州判官。王徽被貶到貴州普安,侍郎葉盛、編修陳音先後請求將他們留在朝廷,沒有被皇帝採納。最後御史楊琅的進言尤其懇切,幾乎獲罪。
王徽到了普安,興辦學校教化士人,普安才開始有人在鄉試中中舉。他拒絕了土官隴暢以及白千戶的財物,治理普安有很好的名聲。
在普安七年後,棄官回家,諫官屢次推薦他,最終因為宦官們厭惡他而不再被錄用。弘治初年,吏部尚書王恕推薦他起任陝西左參議。過了一年,王徽稱病辭官回家,去世時83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