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史·董漢儒傳》全文翻譯

明史·董漢儒傳》
原文
    董漢儒,開州人。萬曆十七年進士。授河南府推官,入為戶部主事。疏陳減織造、裁冒濫諸事。且曰:「邇來九閽三殿間,惟聞縱酒、淫刑、黷貨。時事可憂,不止國計日絀已也。」不報。朝鮮再用兵,以郎中出理餉務。
    尋遷山東僉事,進副使,歷湖廣左右布政使,所在有聲。四十年就拜右副都御史巡撫其地帝賜福王莊田責湖廣四千四百餘頃漢儒以無所得田請歲輸萬金代租不聽楚宗五十餘人,訐假王事獲罪,囚十載,漢儒力言,王,假也,請釋系者。又為滿朝薦、卞孔時等乞宥。俱不報。憂歸。
    光宗立,召拜工部右侍郎。旋改兵部,總督宣府、大同、山西軍務。天啟改元,遼陽失,簡精卒二千入衛,詔褒之。明年秋,以左侍郎協理戎政。未上,擢兵部尚書。時遼地盡亡,漢儒請逮治諸降將劉世勳等二十九人家屬,立誅逃將蔡汝賢等,報可。毛文龍居海外,屢以虛言誑中朝,登萊巡撫袁可立每代為奏請。漢儒言文龍計畫疏,虛聲未可長恃;又請誅逃將管大籓、張思任、孟淑孔等,語甚切。帝命逮治思任等,而大籓卒置不問。諸鎮援遼軍多逃逸,有出塞投插部者。漢儒請捕獲立誅,同伍相擒捕者重賞;且給餉以時,則逃者自少。帝亦嘉納。
    奄人王體乾、宋晉、魏忠賢等十二人有舊勞,命所蔭錦衣官皆予世襲。漢儒據祖制力爭,帝不從。給事中程注、御史汪泗論等合疏諫,給事中硃大典、周之綱,御史宋師襄、胡良機特疏繼之,卒不納。漢儒旋以母喪歸。後忠賢大橫,漢儒服闋,遂不召。追敘甘肅功,即家進太子太保,廕子錦衣百戶。卒贈少保,謚肅敏。
(選自《明史·董漢儒傳》)

譯文
    董漢儒是開州人。萬曆十七年考中進士。官拜河南府推官,(後)調入京城擔任戶部主事。他上奏章陳說精簡織造、裁減冒濫等事宜。並且說:「近年來,朝廷裡只聽說嗜酒、濫用刑罰、行賄納賄(等事宜)。國事堪憂,若不阻止(此態),國力不久就會顯現不足。」朝廷沒有批復。朝廷(第二次)發動對朝鮮的戰爭,他以郎中身份離開京城前去處理糧餉之務。
    不久就任山東僉事,晉陞為副使,先後擔任湖廣左右布政使,所到之處都有很好的政治聲譽。(萬曆)四十年,又被升任為右副都御史,巡撫地方。皇帝要賞賜給福王莊田,要求湖廣(拿出)四千四百餘頃,漢儒認為(當地)沒有辦法拿出(這麼多的)田地,請求每年償付(福王)萬金代替田租,皇上沒有採納。楚宗等五十餘人,(因)攻訐假王事而獲罪,被囚禁十年,漢儒極力進諫,(認為)王是假的,請求釋放被囚禁者。又替滿朝薦、卞孔時等請求寬宥。皇上都沒有批復。(董漢儒因)父親去世,暫辭官歸家。
    宦官王體乾、宋晉、魏忠賢等十二人有舊功,皇上准許他們所承襲的錦衣衛的官職都可以世襲。董漢儒根據祖制極力諫諍,皇上沒有採納他的諫言。給事中程注、御史汪泗論等人聯名寫奏章進諫,給事中朱大典、周之綱,御史宋師襄、胡良機(又)特意上奏章跟著進諫,皇上最終也沒有採納。董漢儒不久因為母親去世離職回家守孝後來魏忠賢橫行天下,漢儒守孝期滿,最終沒有再被朝廷徵召。朝廷(只是)追敘他在甘肅的功勞,在家裡被晉陞為太子太保,使兒子在其蔭庇下做了錦衣衛的百戶長。(董漢儒)去世後被追贈少保,謚號是肅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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