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國藩相人識人典籍《冰鑒第02篇 剛柔鑒 第02章 外剛柔》文言文譯文

第二篇 剛柔鑒 第二章 外剛柔

五行有合法。合法有順合,有逆合。順者多富,逆者其貴非常。

五行有合法,木合火,水合木,此順而合1。順者多富,即貴亦在浮沉之間2。金與火仇,有時合火,推之水土者皆然,此逆而合者3,其貴非常。然所謂逆合者,金形帶火則然,火形帶金,則三十死矣4;水形帶土則然,土形帶水,則孤寡終老矣;木形帶金則然,金形帶木,則刀劍隨身矣5。此外牽合,俱是雜格,不入文人正論6。

【註釋】
1五行有合法,木合火,水合木,此順而合:合,五行之間具有相生相剋的關係,這種關係叫合。合又有「順」、「逆」之別,相生為順合,相剋為逆合。「順合」與「逆合」的優劣不能一概而論,應視具體情況而定。這四句話的意思是:五行之間具有相生相剋的關係,這種關係稱為「合」;而「合」又有順合與逆合之別,木合火即木生火,水合木即水生木,等等,這就是順合。
2順者多富,即貴亦在浮沉之間:古人認為,五行順合主富不主貴,即使偶或得貴,也不會保持長久。這兩句話的意思是:順合者多會致富,但是卻不會得貴,即使偶然得貴,也不會保持長久,總是在貴與不貴之間浮沉升降。
3金與火仇,有時合火,推之水土者皆然,此逆而合者:仇,又稱「侮」。而所謂「侮」,其實就是反克,如火本來克金,反過來,有時金也抑制、約束火,這就叫做金侮火或金仇火。俗語說「金火相成」,金沒有火煉,成不了有用的器具。五行之間的相仇關係為:金仇火,火仇水,水仇土,土仇木,木仇金。
由以上可知,逆合實際包括相剋和相仇。推之水土者皆然,其實是類而推之,土與木、火與水、木與金都是相仇關係。這四句話的意思是:五行中的金與火相仇,即金仇火,可是有時候金又與火克,即火克金。類而推之,水與土、土與木、木與金,都有這種既相仇又相剋的關係,這種關係稱為逆合。
4然所謂逆合者,金形帶火則然,火形帶金,則三十死矣:金形,古人認為,人的形貌可按五行分為五形,即金形人、木形人、水形人、火形人和土形人。所謂金形帶火則然,即上文所謂金形帶火,「其貴非常」,因為金仇火,所以金形人帶火形時,火能煉金,金得火煉,才成氣候。火形帶金,則三十死矣,這是因為火克金,金又干擾火勢,讓火不純,因而不吉,所以早亡。這四句話的意思是:然而在所謂的逆合之中,由於仇火,所以金形人帶有火形之相,就很高貴。反之,由於火克金,火形人帶金形之相,金便被克,所以這種人活到三十歲就要早亡。
5刀劍隨身矣:即將遭刀劍之災,遇殺身之禍。
6此外牽合,俱是雜格,不入文人正論:牽合,勉強湊合。這三句話的意思是:除此之外的種種牽強附會的說法,都是些雜湊的模式,不能歸入文人的正宗理論。

【譯文】
五行之間具有相生相剋相仇的關係,這種關係稱為「合」,而「合」又有順合與逆合之分,如木生火、水生木、金生水、土生金、火生土,這輾轉相生就是順合。順合之相中多會致富,但是卻不會得貴,即便偶然得貴,也總是浮浮沉沉、升升降降,難於保持永久。金仇火,有時火與金又相輔相成,如金無火煉不成器的道理一樣,類而推之,水與土等之間的關係都是這樣,這就是逆合,這種逆合之相非常高貴。然而在上述的逆合之相中,如果是金形人帶有火形之相,便非常高貴,相反,如果是火形人帶有金形之相,那麼年齡到了30歲就會死亡;如果是水形人帶有土形之相,便非常高貴,相反,如果是土形人帶有水形之相,那麼就會一輩子孤寡無依;如果是木形人帶有金形之相,便會非常高貴,相反,如果是金形人帶有木形之相,那麼就會有刀劍之災,殺身之禍。至於除此之外的那些牽強附會的說法,都是雜湊的模式,不能歸入文人的正宗理論。

【智慧解析】
前面已提到五行,在形體方面,古人也運用五行來分類,來說明人的性格、品德和命運。這種方法有一個名稱——「五行形相」。
「五行形相」,意思就是根據金、木、水、火、土五行的性質,用類比取象的方法,把人的形體相貌、性格氣質歸類為五種:金形、木形、土形、火形、水形。古人的「人稟陰陽五行之氣而生身」的哲學觀念是「五行形相」的理論依據。
古人認為,宇宙萬物都由金、木、水、火、土五種元素構成,人為宇宙之精華,萬物之靈長,其構成元素也是金、木、水、火、土,當然也該合自然之性,因而說:「稟五行以生,順天地之和,食天地之祿,未嘗不由於五行之所取,辨五行之形,須盡識五行之性。」這段話的意思就是說,人生於五行,與天地相合,既然來自五行,那麼,要想瞭解五行的形態,就必須知道五行的性狀,知根知底,才能把握事物的本質。

【智慧典例】

陶朱公由性格知人
性格是指人對現實中客觀事物持有的穩定態度,以及與之相應的習慣化了的行為方式。比如說,有的人小心謹慎,有的人敢拚敢闖,小心謹慎與敢拚敢闖就是兩種截然不同的習慣化了的行為方式,人們根據他們外現出來的習慣化了的特徵來判別這兩種人的性格差別。
性格的形成固然會受到遺傳因素的影響,但主要是在後天環境中磨煉出來的,而且定型之後,有很強的穩定性。一夜之間判若兩人的情況多半屬短期行為,是因為受到莫大刺激突變的結果;一段時間以後,固有性格又會重現,這就是因為習慣化了的行為方式的緣故。性格成型後,既不容易改變,對人的行為也會產生極大的支配作用。逆來順受慣了的人,如果不經歷大波折、大痛苦,很難迅速轉變成一個堅決果斷的人。即便由於這樣或那樣的機緣,這種人坐上了第一把交椅,時間一長,他多半還是會下來的。多年來的逆來順受已使他對權力沒有多大慾望,而且他也習慣了受人支配(或自己動手)、不用支配別人的行為方式。像金庸筆下的張無忌,身上就帶有這種特徵。他的武功智慧都是一流的,卻沒有強烈的權力慾望,學成蓋世神功純屬巧合,當上明教教主是因為形勢所迫,最終他還是攜佳人歸隱山林去了。
但是性格定型後並不是一成不變的。閱歷豐富後,魯莽的人可能學會了適當的謹慎,勇而無謀的人可能學會了相時而動,這都是習慣化了的行為方式發生若干變化的結果。
從性格上來識別人才,應充分把握其恆定不變的特徵和後天環境造成的變化。準確把握人才的個性,是事情成功的重要前提。
陶朱公原名范蠡,他幫助越王勾踐打敗吳王夫差以後,功成身退,轉而經商。後來輾轉來到陶地,自稱朱公,人們都稱他為陶朱公。後來他的二兒子因殺人被囚禁在楚國。陶朱公想用金錢贖回二兒子的性命,於是決定派小兒子帶著許多錢財去楚國辦理這件事。長子聽說後,堅決要求父親派他去,他說:「我是長子,現在二弟有難,父親不派我去反而派弟弟去,這不是說明我不孝順嗎?」並聲稱要自殺。陶朱公的老伴也說:「現在你派小兒子去,還不知道能不能救活老二,卻先喪了長子,可如何是好?」陶朱公不得已就派長子去辦這件事,還寫了一封信讓他帶給以前的好友莊生,並交代說:「你到那兒之後,就立即把錢給莊生,一切聽從他的安排,不要管他怎麼處理此事。」
長子到楚國後,發現莊生家徒四壁,院內雜草叢生。按照父親的囑咐,他把錢和信交給了莊生。莊生說:「你就此離開吧,即使你弟弟出來了,也不要問其中的原委。」但長子告別後並未回家,而是想:這麼多錢給他,如果二弟不能出來,那不是吃了大虧?欲留下來聽候消息。莊生雖然窮困,卻非常廉直,楚國上下都很尊敬他。陶朱公的賄賂,他並不想接受,只準備在事成之後再還給他,所以那些錢財他分毫未動。陶朱公長子不知原委,以為莊生無足輕重。
莊生向楚王進諫,說某某星宿相犯,這對楚國不利,只有廣施恩德才能消災。楚王聽了莊生的建議,命人封存府庫,實行大赦。陶朱公長子聽說馬上要大赦,弟弟一定會出獄,而給莊生的金銀就浪費了,於是又去見莊生,向莊生要回了錢財,並暗自慶幸。莊生覺得被一個小孩子欺騙,很是惱怒,又進宮見楚王說:「我以前說過星宿相犯之事,大王準備修德回報。現在我聽說富翁陶朱公的兒子在楚殺人被囚,他家裡拿了很多錢財賄賂大王左右的人,所以大王並不是為體恤社稷而大赦,而是由於陶朱公兒子的緣故才大赦啊!」楚王於是下令先殺掉陶朱公的次子,然後再實行大赦。結果陶朱公的長子只好取了弟弟的屍骨回家。
長子回家後,陶朱公悲泣地說:「我早就知道他一定會害死他弟弟的!他並非不愛弟弟,只是因為他年少時就與我一起謀生,手頭不寬綽,所以吝惜錢財。而小兒子一出生就看見我十分富有,所以輕視錢財,揮金如土。以前我要派小兒子去辦這件事,就是因為他捨得花錢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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