隋開皇中,魏州刺史博陵崔彥武,因行部至一邑,愕然驚喜。謂從者曰:「吾昔常在此中為婦人,今知家處。」因乘馬入修巷,屈曲至一家,命叩門。主人公年老,走出拜謁。彥武入家,先升其堂,視東壁上,去地六七尺,有高隆處。客謂主人曰:「吾者所讀《法華經》並金釵五隻,藏此壁中高處是也。其經第七卷尾後紙,火燒失文字。吾今每誦此經,至第七卷尾,恆忘失,不能記得。」因令左右鑿壁,果得經函,開第七卷尾及金釵,並如其言。主人涕泣曰:「己妻存日,常誦此經,釵亦是其物(「物」原作「處」,據明抄本改)。」彥武指庭前槐樹:「吾欲產時,自解發置此樹空中。」試令人探樹中,果得發。於是主人悲喜。彥武留衣物,厚給主人而去。(出《冥雜錄》)
【譯文】
隋朝開皇年間,魏州刺史博陵人崔彥武,巡視所管轄的部屬來到一個市鎮,突然又驚又喜,對跟隨他的人說:「我從前曾經在這裡做過女人,現在仍記得原來的住處。」於是騎馬走進深長的小巷,拐彎抹腳來到一家門前,命人敲門。這家的男主人年齡很大,走出來拜見客人。崔彥武走進門去,先來到客廳,向東牆上看,離地七八尺高,有一處隆起的地方。他對主人說:「我過去讀的《法華經》和五隻金釵一起藏在這面牆壁中隆起的地方。那部經書第七卷最後一頁,被火燒去幾行文字。我現在每當背誦這部經書,到第七卷的末尾,總是想不起來失去的文字。」於是他令人鑿開牆壁,果然得到了一個裝經書的匣子。打開經書查看第七卷的末尾和拿到的金釵,同他說的一樣。主人哭泣著說:「我妻子在世的時候,經常讀這部《法華經》,金釵也是她的東西。」崔彥武來到庭前的槐樹下說:「我快要生孩子的時候,自己剪下了一縷頭發放在了這棵槐樹的樹洞中。」試著叫人在樹洞中尋找,果然找到了頭髮。主人見此情景悲喜交集。崔彥武留下一些衣物,又給了主人很多錢,然後離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