鹹和中,呼延冀者,授忠州司戶,攜其妻之官。至泗水,遇盜。盡奪其財物,乃至裸衫。冀遂與其妻於路旁訪人煙。俄逢一翁,問其故,冀告之。老翁曰:"南行之數里,即我家,可與家屬暫宿也。"冀乃與老翁同至其家。入林中,得一大宅,老翁安存一室內,設食遺衣。至深夜,親就冀談話。復具酒餚,曰:"我家唯有老母。君若未能攜妻去,欲且留之,伺到官再來迎,亦可。我見君貧,必不易相攜也。"冀思之良久,遂謝而言曰:"丈人既憫我如是,我即以心素托丈人。我妻本出官人也,能歌,仍薄有文藝。然好酒,多放蕩。留之後,幸丈人拘束之。"老翁曰:"無憂,但自赴官。"明日,冀乃留妻而去。臨別,妻執冀手而言曰:"我本與爾遠涉川陸,赴一薄官,今不期又留我於此。君若不來迎我,我必奔出,必有納我之人也。"泣淚而別。冀到官,方謀遠迎其妻。忽一日,有達一書者,受之,是其妻書也。其書曰:"妾今自裁此書,以達心緒,唯君少覽焉。妾本歌妓之女也,幼入宮禁,以清歌妙舞為稱。固無婦德婦容。及宮中有命,掖庭選人,妾得放歸焉。是時也,君方年少,酒狂詩逸,在妾之鄰。妾即不拘,君亦放蕩。君不以妾不可奉蘋蘩,遂以禮娶妾。妾既與君匹偶,諸鄰皆謂之才子佳人。每念花間同步,月下相對,紅樓戲謔,錦闈言誓。即不期今日之事也。悲夫!一何義絕。君以妾身,棄之如屣,留於荒郊,不念孤獨。自君之官,淚流莫遏。思量薄情,妾又奚守貞潔哉。老父家有一少年子,深慕妾,妾已歸之矣。君其知之。"冀覽書擲書,不勝憤怒,遂拋官至泗水。本欲見老翁及其妻,皆殺之。訪尋不得,但見一大塚,林木森然。冀毀其塚,見其妻已死在塚中,乃取屍祭,別葬之而去。(出《瀟湘錄》)。
【譯文】
鹹和年間,呼延冀,被授予忠州司戶,攜帶他的妻子上任,到達泗水,遇到強盜,把他們的財物全都奪去,致使他們赤身露體。冀就和他的妻子在路旁尋找人家。一會兒遇見一個老翁,問他們原因,冀告訴了他。老翁說:"向南走幾里,就是我家,可以和家屬暫住。"冀就和老翁一同到他家。進入林子裡,看見一大宅院。老翁把他們安排在一屋內,擺設飯食贈送衣服。到了深夜,親自與冀談話,又準備了酒菜。說:"我家只有老母,你如果不能攜帶妻子離去,要暫且留下她,等到任再來迎接,也是可以的。我看你貧窮,一定不適合攜帶家眷呀。"冀想了很久,於是拜謝說道:"丈人既然如此憐憫我,我就誠心誠意托付於丈人。我妻本來出自官宦人家,能歌,還略微有些文藝才能,可是喜歡酒,放蕩成性,留下她以後,希望丈人約束她。"老翁說:"不用擔心,你自管去赴任。"第二天,冀就留下妻子而離開。臨分別時,妻子拉著冀的手說道:"我本來與你遠涉水陸,奔赴一小官,現在沒想到又留我在這裡。你如果不來接我,我一定私奔離開,一定有要我的人。"哭泣灑淚而別。冀到任,正想遠道去接他的妻子,忽然一天,來了一個傳達信的人,接受了,是他妻子的信。那信中說:"我現在親自寫這封信,來表達我的心緒,希望你慢慢地看。我本來是個歌妓的女兒,幼時進入宮廷,憑著清歌妙舞而出名,本來就沒有婦德婦容,直到宮中有了命令,選入宮中旁捨,才得以放出回家。那時,你正年少,喝酒縱情寫詩豪放,在我的鄰舍,我既然不拘謹,你也放蕩不羈。你不因為我不會做家務,就按照禮儀娶我。我與你成為配偶,各位鄰里都認為是才子佳人。每當想起在花間共同散步,月下相對,紅樓戲笑,錦闈中發誓,就沒想到今天的事情,可悲呀!因何情義絕斷,你把我的身體象鞋一樣拋棄,留在荒郊野外,不考慮我孤獨。從你上任,眼淚流的不能制止,想到你的薄情,我又為什麼堅守貞潔呢?老父家有一個少年兒子,很愛慕我,我已經歸他了,現在讓你瞭解這一切。"冀看完信扔掉信,無比憤怒。於是棄官到泗水,本來想看見老翁和他的妻子,都殺掉,卻尋找不著,只見一個大墳,林木繁密。冀毀掉那墳,看見他的妻子已死在墳中,就取出屍體祭奠,另外安葬而離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