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縱容子孫偷安,其後必至耽酒色而敗門庭;
專教子孫謀利,其後必至爭貲財而傷骨肉。
〔註釋〕
偷安:不管將來,只求目前的安逸。敗門庭:敗壞家風。貲財:財產。骨肉:比喻至親。
[譯文]
放縱子孫只圖眼前逸樂,其子孫日後一定會沉迷於酒色,敗壞門風。專門教子孫急功近利,其子孫日後定會因爭奪財產而彼此傷害。
[賞析]
做長輩的,應培養子孫勤奮的習性,而不應縱容他們好逸惡勞,否則,子孫必定流連於聲色犬馬的場所。而酒能亂性,色能傷身,一旦陷溺,如何能不因酒色而做出敗壞門風的事情?要子孫好,就要教導他們吃苦耐勞,可見得長輩的教育態度,十分重要。
如果專教子孫謀利,而不教他們孝悌忠信之道,子孫勢必淪為「喻於利」的小人。在他們眼裡,個人的利益比人倫親情還重要,因此,逢到分財產、爭利害的場面,必定骨肉相傷,敗壞人倫。倘若能教子孫孝悌之道,家中必是充滿著父慈子孝、兄友弟恭的和諧氣氛,兄弟更能相互合作扶持,拓展家業。這與「兄弟鬩牆」的情形相比,真有天淵之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