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子38 下篇 第三十八章 德不德,是以有德》文言文翻譯成白話文

  下篇 三十八章1

  〔正字〕1本章各條王注,原皆在經文「故去彼取此」之後。今據文意分別附於相應經文之下。

  【文】上德不德1,是以有德2;

  〔正字〕1上德:無為無名,守其本母。 不德:無德名。 2有德:有德實。

  【注】德者,得也。常得而無喪,利而無害:故以「德」為名焉。何以得德?由乎道也1;何以盡德?以無為用2。以無為用,則莫不載也3:故物無焉4,則無物不經5;有焉,則不足以免其生6。是以天地雖廣,以「無」為心;聖王雖大,以「虛」為主。故曰:以「復」而視7,則天地之心見;至日而思之8,則先王之至睹也9。故滅其私而無其身,則四海莫不瞻,遠近莫不至十;殊其己而有其心⑾,則一體不能自全,肌骨不能相容。是以上德之人,唯道是用:不德其德,無執無用,故能有德而無不為;不求而得,不為而成,故雖有德而無德名也。

  〔正字〕1道乃物之所由,德乃物之所得。由之乃得,得之則利。 2有之以為利,無之以為用。 3載:成。萬物莫不由無以成。 4或謂「故物」之「物」字,當移至「則莫不載也」之「則」字後。暫如舊。 5經:由。道取於無物而不由。 6免其生:即下文之「滅其私而無其身」。 生:身。 7復:復卦,喻返本歸根,寂然至無。參十六章及《周易·復·彖》王弼注。 視:觀其卦象。震下坤上象天地,一陽五陰心主虛,動息地中終歸靜,聖王至日復寂然。 8至日:冬至和夏至,乃復卦之體現。冬至乃陰之復,夏至乃陽之復,皆復歸於虛寂。參《周易·復·大象》王弼注。 9至睹:一作「主睹」,或謂作「志睹」。暫如舊。 十瞻:仰望。 至:歸順。 ⑾殊其己:自貴而有其身。 有其心:有私而生分別。一作「有心」。暫如舊。

  【文】下德不失德1,是以無德2。

  〔正字〕1下德:有為有名,捨本逐末。 不失德:不失德名。 2無德:未盡其德,反有所失。

  【注】下德求而得之,為而成之:則立善以治物,故德名有焉。求而得之,必有失焉;為而成之,必有敗焉;善名生,則有不善應焉:故「下德為之而有以為1」也。

  〔正字〕1有以為:或謂作「有不為」,一引作「無以為」。〔按〕若作「無以為」則下文王注應作「無以為者,無所遍(遍)為也」。因「遍(遍)」已校作「偏」,故此句不作「無以為」。「有以為(有所偏為)」與「有不為(有所不能為)」均能與「無以為者,無所偏為也」相對,且皆可說通。暫如舊。

  【文】上德無為而無以為1,

  〔正字〕1上德無為:守其本母,無為無名。 無以為:無以心為,無所偏為,故無物不經,無所不為。非王注版本或作「無不為」,或與底本同。〔按〕「無以為」乃「無不為」之因,二者皆可說通。暫如舊。

  【注】無以為者,無所偏為也1。

  〔正字〕1喜怒同根,是非同門,不可偏舉。周行無所不至、無所不窮極,不偏於一逝而已。 偏為:原作「遍為」。據王注其他版本及文意校改之。

  【文】下德為之而有以為1。

  〔正字〕1下德為之而有以為:非王注版本或無此八字,或與底本同。暫如舊。 下德為之:棄本捨母,有為有名。 有以為:有以心為,有所偏為,故有分有止,有身有私。非王注版本或作「無以為」,或與底本同。暫如舊。

  【注】凡不能無為而為之者,皆下德也:仁義禮節是也。將明德之上下,輒舉下德以對上德。

  【文】上仁為之而無以為1,

  〔正字〕1上仁為之:有以心為,廣施仁愛。 無以為:無所偏私。

  【注】至於無以為1,極下德之量2,上仁是也:足及於無以為而猶為之焉3。為之而無以為4,故有為為之患矣5。本在無為,母在無名。棄本捨母,而適其子:功雖大焉,必有不濟6;名雖美焉,偽亦必生。不能「不為而成、不興而治」,則乃為之:故有宏普博施仁愛之者7,而愛之無所偏私:故「上仁為之而無以為」也。

  〔正字〕1無以為:或謂作「為之而無以為」。暫如舊。 2極下德之量:猶言「下德之最」。原作「極下德下之量」。據前人校語及文意校改之。 量:有為則有所限量,無為則無所窮極。 3足及於:一作「是及於」。暫如舊。 4為之而無以為:或謂作「無以為而猶為之」。暫如舊。 5為為之患:即下文之「必有不濟」、「偽亦必生」。上仁既無所偏私,自當以無為為本;此則捨本而為為,以有限之量載無偏之愛:故終有所不濟也。 為為:或謂作「有為」,或謂作「為之」。三者義同。暫如舊。 6棄本捨母,而適其子:或謂作「棄本而適其末,捨母而用其子」。暫如舊。 本、母:無為無名。 末、子:有為有名。既得其母,以知其子;既知其子,復守其母。 不濟:不足,不周。 7宏普博施仁愛:猶言「廣施仁愛」。 宏:一作「弘」。暫如舊。

  【文】上義為之而有以為1;

  〔正字〕1上義為之:伸張正義,維護正義。 有以為:有以心為而有所分別。

  【注】愛不能兼1,則有抑抗正直而義理之者2。忿枉佑直3,助彼攻此4,物事而有以心為矣5:故「上義為之而有以為」也。

  〔正字〕1不能兼:有偏有私。 2抑抗正直而義理之:猶言「伸張正義」。 抑抗:退與進。或訓作「遏過與舉善」。暫從前者。 正直:原作「正真」。或謂作「枉直」。據王注其他版本及文意校改之。 3忿:恨。 枉:邪曲。 佑:維護。原作「祐」。「祐」同「佑」。 直:正直。 4彼:正直。 此:邪曲。 忿枉佑直、助彼攻此,皆維護正義之舉。 5物事而有以心為矣:待物處事,憑己心(分辨是非曲直)而分別對待。或謂作「物事而有心以為矣」,或謂作「而物事有以心為矣」。暫如舊。

  【文】上禮為之而莫之應1,則攘臂而扔之2。

  〔正字〕1上禮為之:游飾修文,以禮待彼;尚好修敬,校責往來。 莫之應:彼未能以中意之禮回應。 2攘(rǎng)臂:捋起衣袖,形容激奮之貌。忿彼失禮,怒彼不敬。 扔(reng):拉拽。強彼從己。非王注版本或作「仍」,或與底本同。或以「仍」通「扔」。或因訓「攘臂」作「紛爭貌」,而訓「仍」作「反覆不斷」。暫從作「扔」者。

  【注】直不能篤1,則有游飾修文禮敬之者2。尚好修敬,校責往來:則不對之間3,忿怒生焉。故「上禮為之而莫之應4,則攘臂而扔之」。

  〔正字〕1直:正直,正義。 篤:實行,實現。一作「售(或謂作『信』)」。二者義同。暫如舊。 2游飾修文:浮華修飾其外表與言行。 3校責往來:相互計較與責求。 則不對之間:若彼此不合。或未能行禮,或禮未合意。 間:原作「閒」。一直作「間」。「閒」通「間」。 4上禮:原作「上德」。據王注其他版本及文意校改之。

  【文】故失道而後德1,

  〔正字〕1道:以無為體,以無為用,為始為母,大之極也。 德:上德由道而得,以無為用,然不能以無為體,終非道之本體,故雖德如天地,其大不足以至極也。 所謂「失道」,並非「棄道不用」,乃因上德者已非虛無之體,故有損於道之大極也。

  【注】夫大之極也,其唯道乎1!自此以往2,豈足尊哉!故雖德盛業大,富有萬物3:猶各得其德4,而未能自周也。故天不能為載,地不能為覆,人不能為贍萬物5。雖貴以無為用,不能捨無以為體也;不能捨無以為體6,則失其為大矣7:所謂「失道而後德」也。

  〔正字〕1道乃可言之稱最大者。 2以往:以下。原作「已往」。「已往」通「以往」。下「下此以往」同。 3德盛業大,富有萬物:原作「盛業大富,而有萬物」。據王注其他版本及《周易·系辭上》校改之。 4各得其德:一作「各有其德」。暫如舊。 5而未能自周也。故天不能為載,地不能為覆,人不能為贍萬物:原無此二十四字。據王注其他版本校補之。 自周:自然周普。 人不能為贍萬物:即上文之「必有不濟」。 「萬物」二字原屬下句讀。今據文意以「贍萬物」連讀。 6不能捨無以為體也;不能捨無以為體:或謂作「不能捨無以為體也;捨無以為體」,且訓「捨(捨)」作「拋棄」。〔按〕「捨(捨)」當通「捨(she)」,訓作「止息,居處」。上德雖能以無為用,卻不能以無為體(終非道之本體);不能以無為體,則不足以為大之極也,故謂其「失道」。 7則:一作「也」,屬上句讀。暫如舊。

  【文】失德而後仁,失仁而後義,失義而後禮。

  【注】以無為用1,德其母2:故能己不勞焉而物無不理。下此以往3,則失用之母4:不能無為,而貴博施;不能博施,而貴正直;不能正直,而貴飾敬:所謂「失德而後仁,失仁而後義,失義而後禮」也。

  〔正字〕1以無為用:或謂作「萬物以無為用」。暫如舊。 2德其母:指「上德」。一作「則德其母」,或謂作「則得其母」。暫如舊。 3下此以往:指「下德」,即仁、義、禮等。下德者皆不能無為。 4用之母:無為無名。

  【文】夫禮者,忠信之薄而亂之首1。

  〔正字〕1忠信之薄:忠信衰微之體現。 亂之首:禍亂之源頭。

  【注】夫禮也,所始首於忠信不篤1,通簡不揚2:責備於表3,幾微爭制4。夫仁義發於內,為之猶偽:況務外飾5,而可久乎!故「夫禮者6,忠信之薄而亂之首」也。

  〔正字〕1夫禮也,所始首於忠信不篤:或謂作「夫禮之所始,首於忠信不篤」。暫如舊。 忠信:忠厚誠信。 篤:實行,實現。 2通簡:暢達易簡。 揚:發揚。原作「陽」。「陽(陽)」通「揚(揚)」。一作「暢(暢)」,訓作「通行」。二者皆可說通。暫從作「揚」者。 3責備於表:追求外在完美。 4幾微:細枝末節。原作「機微」。「機微」通「幾微」。 爭制:猶言「爭勝」,即上文「攘臂而扔之」之義。或謂通「爭執」。二義相近。暫如舊。 5務外飾:致力於外在修飾。 6夫:一作「失」。暫如舊。

  【文】前識者1,道之華而愚之始2。

  〔正字〕1前識:前瞻,先見。即聰明、仁義、禮樂之類。 2道之華:於道而言,浮華不實,流於其表。 愚之始:愚昧之開端。非王注版本或作「愚之首」,或與底本同。暫如舊。

  【注】前識者,前人而識也1:即下德之倫也2。竭其聰明以為前識,役其智力以營庶事3:雖德其情4,奸巧彌密;雖豐其譽,愈喪篤實5。勞而事昏,務而治穢6:雖竭聖智,而民愈害。捨己任物,則無為而泰7;守夫素樸,則不順典制8。聽彼所獲9,棄此所守十:識道之華而愚之首⑾。故苟得其為功之母⑿:則萬物作焉而不辭也⒀,萬事存焉而不勞也。用不以形,御不以名,故名⒁:仁義可顯,禮敬可彰也⒂。

  〔正字〕1前人:先於人。 2倫:類。 3營:謀慮,思慮。 庶事:世事,俗事。 竭聰明、役智力,即上文之「有以心為」。 4德其情:指「下德」,即上文之「仁義發於內」。一作「得其情」。或謂「德」通「得」。暫如字。 5篤實:忠厚誠實,即上文之「忠信」。 6勞:操勞。 昏:昏亂。 務:忙碌。 穢:雜亂。原作「薉(上下歲)」。「薉」通「穢」。 7捨己:忘形棄智,無為也。即下文之「用不以形」。 任物:因物自然。 泰:安泰。 8守夫:或謂作「守失」。暫如舊。 素樸:無名之樸,無慾無求,虛靜自然。即下文之「御不以名」、「鎮之以無名」。 順:遵循,恪守。或訓作「陳列,列敘」。暫從前者。 典制:典章制度。 9聽(聽):聽從於,依從於。一作「耽」,訓作「沉迷於」。暫如舊。 彼所獲:指「前識」。 十此所守:指「素樸」。 ⑾識道之華而愚之首:所識不過道之華而愚之首而已。或謂作「故前識者,道之華而愚之首」。暫如舊。 ⑿苟:如果。 為功之母:以無為用,無為無名。無為而功成,功成而弗居。 ⒀參二章。 ⒁故名:一作「故」,屬下句讀。〔按〕「用不以形,御不以名,故名」即下文「用夫無名,故名以篤焉;用夫無形,故形以成焉」之義。故暫如舊。 ⒂顯之而無所尚,彰之而無所競。 可顯、可彰:可存於世。《莊子·在宥》曰:「天下將安其性命之情,之八者,存可也,亡可也;天下將不安其性命之情,之八者,乃始攣卷搶攘而亂天下也。」(八者,指聰明、仁義、禮樂、聖智。)

  【文】是以大丈夫處其厚1,不居其薄2;處其實,不居其華3:故去彼取此4。

  〔正字〕1厚:敦厚。 2薄:浮薄。 3實:篤實。 華:虛華。 整句之「處」與「居」,非王注版本或皆作「處」,或皆作「居」。暫如舊。 4彼:薄與華,末與子。 此:厚與實,本與母。

  【注】夫載之以大道,鎮之以無名1:則物無所尚,志無所營,各任其貞,事用其誠2:則仁德厚焉,行義正焉,禮敬清焉3。棄其所載,捨其所生,用其成形4,役其聰明:仁則誠焉5,義其競焉,禮其爭焉6。故仁德之厚,非用仁之所能也;行義之正,非用義之所成也;禮敬之清,非用禮之所濟也。載之以道,統之以母:故顯之而無所尚,彰之而無所競。用夫無名,故名以篤焉;用夫無形,故形以成焉。守母以存其子,崇本以舉其末:則形名俱有而邪不生,大美配天而華不作:故母不可遠7,本不可失。仁義,母之所生,非可以為母;形器,匠之所成,非可以為匠也。捨其母而用其子,棄其本而適其末:名則有所分,形則有所止8;雖極其大,必有不周;雖盛其美,必有患憂9:功在為之,豈足處也十?

  〔正字〕1載:承載,覆載。 之:天地萬物。 大道:無為大道。 鎮之:安之定之,撫之正之,以復所過。 無名:無名之樸,無慾無求,虛靜自然。 2尚:企慕。 營:謀慮,思慮。 各任其貞,事用其誠:原斷句作「各任其貞事,用其誠」。今據文意以「事用其誠」為句。 貞:正。或謂作「真」。或謂作「責」。暫如舊。 誠:真誠,忠信。 3清:純粹,清朗。 4所載:本,無為大道。 所生:母,無名之樸。 用其成形:不能以無為用。 5仁則誠焉:一作「則仁失誠焉」,或謂作「仁則尚焉」,或謂作「仁則偽焉」。〔按〕以「則誠」為非者,皆未明「則」義。此「則」當訓作「均」,故「則誠」當訓作「均施其誠」,即上文之「不能無為,而貴博施」。故暫如舊。 6義其競焉,禮其爭焉:一作「義則競焉,禮其爭焉」,或謂作「義則競焉,禮則爭焉」。暫如舊。〔按〕二「其」字與「則」同義,皆訓作「於是」。因前句「仁則誠焉」之「則」含義特殊,若此二句再用「則」字,則易與前句「則」義相混淆,故以「其」字代之。 競:即上文之「忿枉佑直,助彼攻此」。 爭:即上文之「幾微爭制」。 7遠:離。一作「棄」。二者皆可說通。暫如舊。 8分(fen):位。或讀作「fēn」,訓作「分別」。二者皆可說通。暫從前者。 止:局限。 9患憂:一作「憂患」。暫如舊。 十在:由於,成於。 處:居,守。

  下篇 三十八章(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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