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驗篇第九
【題解】
在本篇中,王充用有關黃帝、舜、後稷、伊尹、齊桓公、楚共王五子、趙氏孤兒趙武、漢高祖劉邦、章武侯竇廣國、司徒虞子大、漢光武帝及烏孫王昆莫、夫余王東明等的傳說、神話和故事,來證明帝王將相的出現都是天命,都有天降的吉祥徵兆相伴隨。所以他說:「凡人稟貴命於天,必有吉驗見於地。見於地,故有天命也。」「創業龍興。。曷嘗無天人神怪光顯之驗乎!」
【原文】
9·1凡人稟貴命於天,必有吉驗見於地(1)。見於地,故有天命也。驗見非一,或以人物,或以禎祥(2),或以光氣。
【註釋】
(1)見:同「現」。
(2)禎(h5n真):吉祥。
【譯文】
人從天那裡稟受富貴之命,必定會在地上有吉祥的應驗出現。有吉祥的應驗在地上出現,所以是有天命。應驗的出現不只一種,有的以聖人吉物,有的以吉祥徵兆,有的以佛光仙氣。
【原文】
9·2傳言黃帝妊二十月而生,生而神靈。弱而能言(1)。長大率諸侯,諸侯歸之。教熊羆戰,以伐炎帝,炎帝敗績。性與人異,故在母之身留多十月;命當為帝,故能教物,物為之使。
【註釋】
(1)弱:年幼。參見《大戴禮記·五帝德》。
【譯文】
傳說黃帝被懷二十個月才生下來,一出生就有神奇靈異的表現,從小就能說話。長大之後能統率諸侯,諸侯又都歸附他。能馴化熊羆作戰,以討伐炎帝,炎帝大敗。這是生性與常人不同,所以在其母的身體內多停留了十個月;命該做皇帝,所以能馴化動物,使動物聽他使喚。
【原文】
9·3堯體就之如日,望之若雲。洪水滔天,蛇龍為害,堯使禹治水,驅蛇龍,水治東流,蛇龍潛處(1)。有殊奇之骨,故有詭異之驗(2);有神靈之命,故有驗物之效。天命當貴,故從唐侯入嗣帝后之位(3)。
【註釋】
(1)以上事參見《史記·五帝本紀》。
(2)詭異之驗:指上文的「就之如日」、「望之若雲」等徵兆。
(3)唐:古地名。侯:諸侯。後:天子,君主。
【譯文】
堯的身體靠近他有如太陽,遠看他好像雲彩。洪水滔天,蛇龍為害,堯派禹去治水,驅逐蛇龍,結果水被治好向東流去,蛇龍被迫潛藏。這是有特殊奇異的骨相,所以才有不同尋常的應驗出現;有神靈奇異的命,所以才有應驗的事來證明。從天稟承的命該尊貴,所以在唐侯之後就繼承了帝王的職位。
【原文】
9·4舜未逢堯,鰥彎側陋(1)。瞽瞍與象(2),謀欲殺之:使之完廩(3),火燔其下;令之浚井,土掩其上。舜得下廩,不被火災;穿井旁出,不觸土害(4)。堯聞徵用,試之於職,官治職修,事無廢亂(5)。使入大麓之野,虎狼不搏,蝮蛇不噬(6),逢烈風疾雨,行不迷惑。夫人欲殺之,不能害;之毒螫之野(7),禽蟲不能傷。率受帝命,踐天子祚(8)。
【註釋】
(1)側陋:指居住在狹窄簡陋的地方。以上事參見《尚書·堯典》。
(2)瞽瞍(g(s%n古叟):傳說是舜的父親。他屢次企圖殺舜,均未成功。像:參見5·6注(2)。
(3)完:修繕。廩(l!n凜):貯藏米的庫房。
(4)觸:蒙受。這裡作「被」解。
(5)廢:捨棄。
(6)蝮蛇:別稱「草上飛」、「土公蛇」,是一種毒蛇。
(7)之:往,到。毒:凶狠。這裡指凶殘的猛獸。
(8)踐:升,登。祚(u坐):君位,皇位。以上事參見《孟子·萬章上》、《史記·五帝本紀》。
【譯文】
舜在沒遇見堯的時候,是個鰥夫,住的地方狹窄簡陋。父親瞽瞍和弟弟象,密謀想殺他:讓他去修理糧倉,在下面用火燒他;叫他去掏井,從上面用土掩蓋他。舜只得跳下糧倉,卻沒有被火燒傷;只好鑿穿井壁從旁邊逃出,而沒有被土掩埋。堯聽說後把他召來做官,在任職中來考驗他。在做官任職中,他勤於職守,處理事情沒有擱置和混亂的現象。讓他到山麓曠野去,虎狼不撲他,蝮蛇不咬他;碰到狂風暴雨,走路也不會迷失方向。人想殺他,不能加害;到滿是猛獸毒蟲的荒野,禽獸蟲子也不能傷害。終於稟受帝命,登上了天子的寶座。
【原文】
9·5後稷之時(1),履大人跡,或言衣帝嚳之服,坐息帝嚳之處,妊身。怪而棄之隘巷(2),牛馬不敢踐之。置之冰上,鳥以翼覆之,慶集其身(3)。母知其神怪,乃收養之。長大佐堯,位至司馬(4)。烏孫王號昆莫(5),匈奴攻殺其父(6),而昆莫生,棄於野,烏銜肉往食之(7)。單于怪之(8);以為神而收長(9)。及壯,使兵(10),數有功,單于乃復以其父之民予昆莫,命令長守於西城(11)。夫後稷不當棄,故牛馬不踐,鳥以羽翼覆愛其身(12),昆莫不當死,故烏銜肉就而食之。
【註釋】
(1)時:根據下文文意,疑「母」字之誤。《太平御覽》卷三六。引《論衡》文作「母」,可一證。本書《案書篇》亦作「母」,可二證。
(2)根據文意,疑「怪」前奪一「生」字。隘:狹窄,狹小。
(3)慶(慶):疑「麇」形近而誤。麇(q*n群):通「群」,成群地。
(4)司馬:官名。掌管軍政和後勤。西周開始設置,春秋、戰國沿用,西漢置「大司馬」,後世用作兵部尚書的別稱。堯時根本沒有司馬之官,是後人妄以「周官」作比,漢儒未深究而信之,所以王充也據以為說。以上事參見《史記·周本紀》。
(5)烏孫:古族名。最初在祁連、敦煌之間。漢文帝后元三年(公元前161年)左右西遷到今天的新疆的伊犁河和伊塞克湖一帶,首都設在赤谷城。
(6)匈奴:古族名,亦稱胡。戰國時活動於燕、趙、秦以北地區。秦漢之際,冒頓(md*墨毒)單于統一各部,勢力強盛,統治了大漠南北廣大地區,並且不斷擴張。
(7)食(s@飼):通「飼」。
(8)單(ch2n禪)於:匈奴最高首領的稱號。
(9)《史記·大宛列傳》「長」下有「之」字,可從。
(10)《史記·大宛列傳》、《漢書·張騫李廣利列傳》「使」下皆有「將」字,可從。
(11)命:疑涉「令」而衍。《史記·大宛列傳》無此字,可證。以上事參見《史記·大宛列傳》。
(12)愛:隱藏。
【譯文】
後稷的母親,踩了巨人的腳印,有人說是穿著帝嚳的衣服,在帝嚳的位子上坐著休息了一會兒,就懷了孕。後稷生下來,他母親認為是妖怪,就把他扔到小巷裡,可是牛馬卻不敢去踐踏他。又放他在冰上,鳥就用翅膀遮蓋住他,成群地聚集在地的身上。他母親知道他神奇,於是收養了他,待長大輔佐堯,官做到司馬。烏孫的君主叫昆莫,匈奴進攻殺害了他的父親,而這時昆莫剛出生,被扔在野外,烏鴉就叼肉去餵他。單于感覺奇怪,認為他神奇就收養了他。等到了壯年,讓他率領軍隊,多次有功,單于於是重新又把他父親的百姓交給了他,叫他當君長在西城防守。可見,後稷不該被拋棄,所以牛馬不踐踏,群鳥用翅膀遮蓋保護他的身體;昆莫不該死,所以烏鴉叼肉去餵他。
【原文】
9·6北夷橐離國王侍婢有娠(1),王欲殺之。婢對曰:「有氣大如雞子。從天而下,我故有娠。」後產子,捐於豬溷中(2),豬以口氣噓之(3),不死。復徙置馬欄中,欲使馬借殺之,馬復以口氣噓之,不死。王疑以為天子,令其母收取奴畜之(4),名東明,令牧牛馬。東明善射,王恐奪其國也,欲殺之。東明走,南至掩淲水(5),以弓擊水,魚鱉浮為橋,東明得渡,魚鱉解散,追兵不得渡。因都王夫余(6),故北夷有夫余國焉(7)。東明之母初妊時,見氣從天下,及生,棄之,豬馬以氣吁之而生之。長大,王欲殺之,以弓擊水,魚鱉為橋。天命不當死,故有豬馬之救;命當都王夫余,故有魚鱉為橋之助也。
【註釋】
(1)此夷:我國古代對北方各民族的泛稱。橐(tu¥馱)離國:漢代北方民族建立的一個國家。(2)豬溷(h)n混):豬圈。
(3)噓(x&虛):緩慢地出氣。
(4)畜(x)蓄):留養。
(5)淲(bi1o彪):《後漢書·東夷列傳》作「■(s9斯)」,可從。掩淲水:古河名。李賢註:「今高麗中有蓋斯水,疑此水是也。」「蓋」與「掩」,「斯」與「■」,音相近,故李說近之。
(6)夫(f*扶)余:古族名,亦稱扶余;鳧臾。西漢時建國,在今松花江中游平原上,以今農安為中心南到今遼寧省北邊,東接挹婁,北至黑龍江。五世紀末,居地被勿吉人所佔,只得分散遷移。
(7)以上事參見《後漢書·東夷列傳》。
【譯文】
北方橐離國王的侍女有娠妊,國王想殺她。侍女解釋說:「我肚子裡有團氣大得像隻雞,從天而降,所以我懷了孕。」後來生下孩子,丟在豬圈中,豬用口中之氣慢慢地呵他,沒有死。又移放在馬欄中,想讓馬踏死他,可是馬又用口中之氣緩緩地呵他,竟活了下來。國王疑心以為是上天的兒子,就命令他的母親把他當奴隸收養起來,起名叫東明,叫他牧牛放馬。東明的箭射得很好,國王害怕東明奪去他的國家,想殺死他。東明就逃跑,一直向南到了掩淲水,用弓擊打河水,魚鱉浮出水面架成橋,東明得已渡過,之後魚鱉解散,追兵無法渡河。於是就在夫余建都稱王,所以北方有個夫余國。東明的母親最初懷孕時,看見氣從天降,等生下來,拋棄了他,豬馬用氣緩緩地呵他才活了下來。長大,國王想殺他,追到河邊,他用弓擊打河水,魚鱉就為他架起了橋。可見,天命不當他死,所以有豬馬拯救;命該在夫余建都稱王,所以有魚鱉架橋援助。
【原文】
9·7伊尹且生之時,其母夢人謂己曰:「臼出水(1),疾東走,母顧(2)。」明旦,視臼出水,即東走十里,顧其鄉皆為水矣(3)。伊尹命不當沒,故其母感夢而走(4)。推此以論,歷陽之都(5),其策命若伊尹之類(6),必有先時感動在他地之效(7)。
【註釋】
(1)臼(ji)舊):舂米用的石臼。
(2)母:遞修本作「毋」,可從。《呂氏春秋·本味》作「毋」,可證。
(3)以上事參見《呂氏春秋·本味》。
(4)走:離去。
(5)參見《淮南子·俶真訓》。
(6)策命:君主封后妃、侯、王、將相、大臣的命令稱做「策命」。
(7)在:根據文意,疑「去(去)」形近而誤。
【譯文】
伊尹快要出生的時候,他的母親夢見有人對自己說:「石臼冒出水來,趕快朝東邊跑,不要回頭看。」第二天早上,她看見石臼裡果然冒出水來,馬上朝東跑了十里,回頭一看她住的地方,完全被水淹了。伊尹命不該被水淹,所以他母親感受夢的啟示而離開。按這來推論,歷陽城中,那策命像伊尹一樣的人,一定會有事前感動讓他們躲到別處去的預兆。
【原文】
9·8齊襄公之難(1),桓公為公子(2),與子糾爭立(3)。管仲輔子糾,鮑叔佐桓公。管仲與桓公爭,引弓射之,中其帶鉤(4)。夫人身長七尺,帶約其要(5),鉤掛於帶,在身所掩不過一寸之內,既微小難中,又滑澤銛靡(6),鋒刃中鉤者,莫不蹉跌(7)。管仲射之,正中其鉤中,失觸因落(8),不跌中旁肉。命當富貴,有神靈之助,故有射鉤不中之驗。
【註釋】
(1)齊襄公:春秋時齊國君主。公元前697~前686年在位。後被其堂兄弟殺死。參見《左傳·莊公八年》。
(2)桓公:參見3·2注(12)。
(3)子糾:公子糾,齊襄公之弟,齊桓公之兄,曾與桓公爭君位。失敗後,奔魯,不久被魯君殺於笙瀆。
(4)以上事參見《史記·齊太公世家》。
(5)約:纏束。要:同「腰」。
(6)澤:明亮。靡:細膩。
(7)蹉(cu#搓)跌:失足跌倒。比喻差錯,失誤。這裡指從帶鉤上滑到旁邊去。
(8)固:隨著。
【譯文】
齊襄公被害,桓公成了公子,與子糾爭奪立為君主。管仲輔佐子糾,鮑叔牙輔佐桓公。管仲跟桓公爭,開弓射箭,定要射中桓公腰帶上的鉤。人身高七尺,帶子纏在腰上,鉤在帶上掛著,鉤在身上佔的地方不會超過一寸,既微小難中,又光滑銳密,鋒利的箭頭射中帶鉤的,沒有不滑落到旁邊去。管仲射箭,正射中桓公的帶鉤,箭碰著帶鉤隨即跌落在地,沒有誤中鉤旁的肉。桓公命該富貴,有神靈的幫助,所以有射鉤不中的應驗。
【原文】
9·9楚共王有五子(1):子招、子圉、子干、子皙、棄疾(2)。五人皆有寵,共王無適立(3),乃望祭山川(4),請神決之。乃與巴姬埋璧於太室之庭(5),令五子齊而入拜(6)。康王跨之(7);子圉肘加焉(8);子干、子皙皆遠之;棄疾弱,抱而入,再拜皆壓紐(9)。故共王死,招為康王,至子失之。圉為靈王,及身而弒(10)。子干為王,十有餘日;子皙不立,又懼誅死(11),皆絕無後。棄疾後立,竟續楚祀,如其神符(12)。其王日之長短,與拜去璧遠近相應也。夫璧在地中,五子不知,相隨入拜,遠近不同,壓紐若神將教跽之矣(13)。
【註釋】
(1)楚共(g#ng工)王:春秋時楚國君主,公元前590~前560年在位。
(2)子招:又作「子昭」,即楚康王。公元前559~前545年在位。圉:《史記·楚世家》和《十二諸侯年表》都作「圍」,可從。子圍:即楚靈王。公元前540~前529年在位。子干:又稱「子比」。靈王死後,被立為王,很快被其弟棄疾逼迫自殺。子皙:曾作楚國令尹,後被其弟棄疾逼迫自殺。棄疾:名居,即楚平王。公元前528~前516年在位。
(3)適(d0敵):通「嫡」,正統,正宗的繼承人。
(4)望:古代祭名。指對山川之祭。
(5)巴姬:楚共王的寵妄,璧:玉器名。平而圓,中央有孔,邊比孔大一倍。太室:太廟的中室。
(6)齊(h1i齋):通「齋」,齋戒。
(7)康王:即子招。跨:跨越。
(8)加:這裡是壓的意思。焉:指代詞,相當於「之」。
(9)紐:指玉璧上穿絲繩的紐。
(10)身:地位。這裡指即位。弒(sh@士):古代臣殺君,子殺父叫弒。
(11)懼:遞修本作「俱」,形近而誤,可從。
(12)符:祥瑞的徵兆。以上事參見《史記·楚世家》。
(13)將:扶,持。跽(j@計):跪。
【譯文】
楚共王有五個兒子:子招、子圍、子干、子皙、棄疾。五人都受到龐愛,共王還沒有立繼承人,於是舉行望祭,祭祀山川,請神來決定。就與巴姬在太室的院子裡埋下玉璧,叫五個兒子齋戒之後進去朝拜。康王(下拜的位置)超過了玉璧;子圍的手肘壓在埋璧的地方;子干、子皙離玉璧都較遠;棄疾年幼,抱著進去,二次下拜都壓在埋玉璧紐的地方。所以共王一死,子招做了康王,傳到他兒子就失掉了王位。子圍做靈王,等到即位就被殺了。子干做五十多天,子皙還沒有受封,又同時被殺害,都絕代無後。棄疾最後即位,終於延續了楚國的宗祀,正像他得到神降的吉祥徵兆一樣。他們五人做王時間的長短,與下拜時距離玉璧的遠近相應。玉璧埋在地中,五個兒子都不知道,一個跟著一個進去朝拜,各人距離埋玉璧地方的遠近不同,獨棄疾壓在玉璧紐上,就像神扶持著教他跪在那裡似的。
【原文】
9·10晉屠岸賈作難(1),誅趙盾之子(2)。朔死(3),其妻有遺腹子,及岸賈聞之,索於宮(4),母置兒於褲中,祝曰:「趙氏宗滅乎,若當啼(5);即不滅,若無聲。」及索之而終不啼,遂脫得活。程嬰齊負之(6),匿於山中(7)。至景公時(8),韓厥言於景公(9),景公乃與韓厥共立趙孤,續趙氏祀(10),是為文子(11)。當趙孤之無聲,若有掩其口者矣。由此言之,趙文子立,命也。
【註釋】
(1)屠岸賈:春秋時晉國大夫。晉靈公時受寵,景公時為司寇,作亂,擅領諸將在下宮殺了趙盾全家。作難:作亂。
(2)趙盾:春秋時晉靈公的大夫。
(3)朔:趙朔,趙盾之子,晉成公的姐夫。
(4)據《史記·趙世家》記載,屠岸賈起兵殺趙氏全族時,趙朔的妻子逃入晉成公的王宮躲藏,生下趙氏孤兒趙武。屠岸賈得知就到宮中來搜索。
(5)若:你。
(6)程嬰:春秋時晉國人,趙朔的好友。齊:疑衍文。《史記·趙世家》、《說苑·復恩》無「齊」字,可證。
(7)匿於山中:趙朔的妻子生下趙氏孤兒後,程嬰與趙朔的門客公孫杵臼商量,用其他人的嬰兒代替趙氏孤兒藏於山中,由程嬰出面告發,屠岸賈信以為真,抓來殺了。於是程嬰才又抱趙氏孤兒藏於山中。
(8)景公:晉景公,春秋時晉國君主。公元前599~前581年在位。
(9)韓厥:即韓獻子。春秋時晉國大夫,景公時官至司馬,後為卿。
(10)祀:祭祀。這裡指祭祀的人。
(11)文子:趙文子,趙朔之子趙武,死後謚號「文」。以上事參見《史記·趙世家》。
【譯文】
晉國的屠岸賈作亂,殺了趙盾的兒子。趙朔死後,他的妻子有了遺腹子。等屠岸賈聽到這消息,就到宮中搜索,趙朔的妻子把兒了放在褲子中,禱告道:「趙氏的宗室該滅的話,你就哭;要是不該滅,你就別出聲。」直到搜索完畢始終沒有啼哭,於是逃脫得活。程嬰背著他到山中隱藏起來。直到景公的時候,韓厥對景公說了這件事,景公於是與韓厥共同立趙氏孤兒為卿,延續了趙氏的後代,這個人就是趙文子。當時趙氏孤兒沒有出聲,好像有個掩住他口的人。這樣說來,趙文子被立為卿,是命中注定。
【原文】
9·11高皇帝母曰劉媼(1),嘗息大澤之陂(2),夢與神遇。是時,雷電晦冥,蛟龍在上。及生而有美(3)。性好用酒,嘗從王媼、武負貰酒(4),飲醉,止臥,媼、負見其身常有神怪。每留飲醉,酒售數倍。後行澤中,乎斬大蛇,一嫗當道而哭(5),云:「赤帝子殺吾子(6)」。此驗既著聞矣。秦始皇帝常曰:「東南有天子氣。」於是東遊以厭當之(7)。高祖之氣也(8),與呂後穩於芒、碭山澤間(9)。呂後與人求之,見其上常有氣直起,往求輒得其處。後與項羽約,先入秦關王之(10)。高祖先至,項羽怨恨,范增曰(11):「吾令人望其氣,氣皆為龍,成五采,此皆天子之氣也,急擊之。」高祖往謝項羽,羽與亞父謀殺高祖,使項莊拔劍起舞(12)。項伯知之(13),因與項莊俱起。每劍加高祖之上,項伯輒以身覆高祖之身,劍遂不得下,殺勢不得成。會有張良,樊噲之救(14),卒得免脫,遂王天下(15)。初妊身有蛟龍之神。既生,酒捨見雲氣之怪。夜行斬蛇,蛇嫗悲哭(16)。始皇、呂後望見光氣。項羽謀殺,項伯為蔽,謀遂不成,遭得良、噲。蓋富貴之驗,氣見而物應,人助輔援也。
【註釋】
(1)高皇帝:指劉邦。媼(3o襖):對老婦人的敬稱。
(2)陂(b5i杯):岸。
(3)根據文意,疑「美」後奪一「質」字。
(4)負:通「婦」。貰(sh@士):賒欠。
(5)嫗(y)玉):老婦。
(6)赤帝:中國古代神話中的五位天帝之一。五位天帝指:東方青帝靈威仰、南方赤帝赤熛怒,中央黃帝含樞紐、西方白帝白招拒、北方黑帝汁光紀。
(7)秦始皇帝(公元前259~前201年):即嬴政。戰國時期秦國國君,秦王朝的建立者。公元前246~前210年在位期間,任李斯為相,消滅割據稱雄的六國,建立了中國歷史第一個統一的中央集權的封建國家,並統一了法律,度量衡,貨幣和文字。厭(y1壓):通「壓」。以上事參見《史記·高祖本紀》。
(8)氣:悼廠過錄楊守敬宋本作「起」,可從。
(9)呂後:參見3·4注(12)。芒、碭(d4ng蕩):兩座山名,都在河南省永城縣東北。碭山北八里是芒山。
(10)關:指函谷關。
(11)范增(公元前277~前204年):項羽的主要謀士,被尊為亞父,他屢勸項羽殺劉邦,項羽不聽。後項羽中劉邦的反間計,削其權力,忿而離去,途中病死。
(12)項莊:項羽的部下。
(13)項伯(?~公元前192年):名纏,字伯。秦末下相(今江蘇省宿遷縣西南)人。楚國貴族出身。項羽的叔父。因與劉邦的謀士張良是好友,曾多次幫劉邦脫險。西漢建立後,賜姓劉,封射陽侯。
(14)樊噲(ku4i快)(?~公元前189年):秦末沛縣(今屬江蘇)人。初隨劉邦起義,為其部將。滅秦後,項羽擬在鴻門宴上殺劉邦,他直入營門,斥責項羽,劉邦始得脫走。西漢建立後,因平臧荼、陳豨和韓信叛亂有功,任左丞相,封舞陽侯。
(15)以上事參見《史記·高祖本紀》、《史記·項羽本紀》。
(16)蛇嫗:即上文「當道而哭」的老嫗。傳說她是西方白帝之妻,劉邦砍殺的蛇是她兒子變的,所以這裡稱為蛇嫗。
【譯文】
漢高祖的母親叫劉媼,曾在太湖岸邊休息,夢中與神交媾,這時,雷電交加天色昏暗,蛟龍在騰空。等生下來就有美好的形體。他生性喜好喝酒,曾經從王媼,武婦那兒賒酒,喝醉了,就躺下來休息,老媼和婦人看見他身上常有神怪。每逢逗留在店裡喝醉了,店裡的酒就會多賣出幾倍。後來去到澤中,手斬大蛇,一個老婦在路中間痛哭說:「赤帝的兒子殺了我的兒。」這話應驗了前邊說的,已是眾所周知了。秦始皇經常念道:「東南方有天子氣。」由此他向東巡遊以便壓制阻攔。當高祖剛起事時,與呂後在芒、碭山澤之間隱藏。呂後和其他人去找他,如果看見哪兒上面常有雲氣直起,就去尋找總是能找到他所在的地方。後來跟項羽約定,先進入函谷關就尊他為王。高祖先到,項羽怨恨,范增說:「我叫人看了他的氣象,氣象都是龍、成青、黃、赤、白、黑五色,這全是天子的氣象,要趕快殺掉他。」高祖去向項羽謝罪,項羽和范增密謀要殺高祖,就叫項莊拔劍起舞。項伯知道這事,於是跟項莊一同舞劍。每逢項莊的劍要刺向高祖的身上,項伯總用自己的身體遮往高祖的身子,項莊的劍始終不能下手,殺高祖機會無法得到。適逢有張良、樊噲來救,終於得避免逃脫,於是統一了天下。剛懷孕就有蛟龍神靈出現。以後長大,在酒店媼、婦又看見有雲氣的神怪現象。夜間去手斬大蛇,蛇嫗悲傷痛哭。秦始皇與呂後看見神光雲氣。項羽要密謀殺害,項伯為他遮蔽,密謀始終不能成功,又遇上張良、樊噲來救。這大概是富貴的證明,雲氣出現而事情應和,又有來幫助、輔佐和救援。
【原文】
9·12竇太后弟名曰廣國(1),年四五歲,家貧,為人所掠賣,其家不知其所在。傳賣十餘家(2),至宜陽(3),為其主人入山作炭(4)。暮寒,臥炭下,百餘人炭崩盡壓死,廣國獨得脫。自卜數日當為侯。從其家之長安(5),聞竇皇后新立,家在清河觀津(6),乃上書自陳。竇太后言於景帝(7),召見問其故(8),果是,乃厚賜之。文帝立(9),拜廣國為章武侯(10)。夫積炭崩,百餘人皆死,廣國獨脫,命當富貴,非徒得活(11),又封為侯。
【註釋】
(1)竇太后(?~公元前135年,一作?~公元前129年):西漢文帝皇后。清河觀津(今河北衡水東)人。呂後時,為代王(文帝)姬。代王為皇帝,被立為後。景帝繼位,尊為皇太后。好黃老之學。
(2)傳:轉。
(3)宜陽:縣名,在今河南省宜陽縣西。
(4)作:製作。
(5)長安:西漢都城,在今陝西西安市西北。
(6)清河:郡名,在今河北東南,山東西北部。
(7)太、景:《史記·外戚世家》作「皇」、「文」,可從。文帝:即漢文帝劉恆。參見1·6注(9)。
(8)故:舊事。
(9)文:《史記·外戚世家》作「景」,可從。景帝(公元前188~前141年):即漢景帝劉啟。文帝中子,繼文帝位。公元前157~前141年在位。舊史家將他與文帝統治時期並舉稱為「文景之治」。
(10)章武:縣名,在今河北滄州市東。以上事參見《史記·外戚世家》。
(11)徒:只是,僅僅。
【譯文】
竇太后的弟弟名叫廣國,四五歲的時候,因家裡貧窮,被人所拐賣,他家裡不知道他在什麼地方。轉賣十多家之後,到了宜陽,為其主人進山燒炭。晚上冷,睡在炭下,炭垮下來一百多人完全被壓死,唯獨廣國得逃脫。自己卜算要不了多久該封為侯。就從他主人家去長安,聽說新立了竇皇后,她家原在清河觀津,於是上書自己陳述情況。竇皇后對文帝說了這事,召見問他往事,果然說得對,就豐厚地賞賜了他。景帝即位,授廣國為章武侯。堆積的炭垮下來,一百多人都壓死了,廣國一個獨能逃脫,他命該富貴,不光得活,還被封為侯。
【原文】
9·13虞子大陳留東莞人也(1),其生時以夜。適免母身(2),母見其上若一匹練狀,經上天(3)。明以問人,人皆曰:「吉,貴。」氣與天通,長大仕宦,位至司徒公。
【註釋】
(1)虞子大:虞延。漢光武帝劉秀時任司徒。陳留:郡名,在今河南省東北部。莞:《後漢書·虞延傳》作「昏」,可從。東昏:縣名,在今河南省蘭考縣北。
(2)免:通「娩」。
(3)經:徑直。
(4)司徒公:三公之一,東漢時丞相稱司徒。
【譯文】
虞子大是陳留東昏人,他出生的時間在夜晚。剛從母體分娩下來,其母看見他身上像一匹光潔的白絹樣,那光亮徑直衝上天。天亮後以此問人,人們都說:「吉祥,富貴。」他氣與天相通,長大做官,官位直到司徒公。
【原文】
9·14廣文伯河東蒲阪人也(1),其生亦以夜半時。適生,有人從門呼其父名。父出應之,不見人,有一木杖植其門側(2),好善異於眾。其父持杖入門以示人,人占曰:「吉。」文伯長大學宦,位至廣漢太守(3)。文伯當富貴,故父得賜杖。其占者若曰:「杖當子力矣(4)。」
【註釋】
(1)廣文伯:人名。河東:郡名,在今山西西南部。蒲阪,縣名,在今山西省永濟縣西。
(2)有:《太平御覽》卷三六一引《論衡》文作「見」,可從。
(3)廣漢:郡名,在今四川省北部。
(4)全句,《太平御覽》卷三六一引《論衡》文作「以杖當得子之力矣」,可從。
【譯文】
廣文伯是河東蒲阪人,他出生也在半夜。剛出生,有人從門外喊他父親的名字。他父親出去答應,不見人,只見一根木杖立在他的門邊,木杖質好形美與眾不同。他父親拿著木杖進門來把它給人看,有人推測說:「吉利」。文伯長大學做官,官做到廣漢太守。文伯該富貴,所以他父親能得賜予木杖,以木杖預示他會得力於兒子。
【原文】
9·15光武帝(1),建平元年十二月甲子生於濟陽宮後殿第二內中(2),皇考為濟陽令(3),時夜無火,室內自明。皇考怪之,即召功曹吏充蘭(4),使出問卜工(5)。蘭與馬下卒蘇永俱之卜王長孫所(6)。長孫卜,謂永、蘭曰:「此吉事也,毋多言。」是歲,有禾生景天備火中(7),三本一莖九穗(8),長於禾一二尺,蓋嘉禾也。元帝之初(9),有鳳凰下濟陽宮,故今濟陽宮有鳳凰廬(10)。始與李父等俱起(11),到柴界中(12),遇賊兵,惶惑走濟陽舊廬。比到(13),見光若火正赤,在舊廬道南,光耀憧憧上屬天(14),有頃不見。王莽時(15),謁者蘇伯阿能望氣(16),使過春陵(17),城郭鬱鬱蔥蔥(18)。及光武到河北(19),與伯阿見,問曰:「卿前過春陵(20),何用知其氣佳也?」伯阿對曰:「見其鬱鬱蔥蔥耳。」蓋天命當興,聖王當出,前後氣驗,照察明著(21)。繼體守文(22),因據前基,稟天光氣(23),驗不足言。創業龍興(24),由微賤起於顛沛若高祖、光武者,曷嘗無天人神怪光顯之驗乎!
【註釋】
(1)光武帝(公元前6年~公元57年):即劉秀,字文叔,南陽蔡陽(今湖北省棗陽縣西南)人。漢高祖九世孫,東漢建立者。公元25~57年在位。
(2)建平:西漢哀帝年號。建平元年:公元前6年。十二月甲子:據陳垣《二十史朔閏表》,是夏歷十二月初六。內中:宮廷後院的房屋。
(3)皇考:宋以前對死去父親的尊稱。這裡指劉秀的父親劉欽。濟陽:縣名,在今河南省蘭考縣東北。令:縣的行政長官。漢制,萬戶以上縣的長官稱「令」,萬戶以下稱「長」。
(4)吏:疑作「史」。《後漢書·百官志》有「郡有功曹史,主選署功勞。縣邑諸曹,略如郡員」,可一證。本書《初稟篇》亦作「史」,可二證。
(5)卜工:以占卜為業者。
(6)馬下率:縣令出行時充當護衛和開道的士兵。
(7)「生」下疑脫一「屋」字。本書《奇怪篇》云「嘉禾生於屋」,《恢國篇》云「嘉禾滋於屋」,可一證。《宋書·符瑞志》:「嘉禾生產屋景天中」,可二證。景天:一名「八寶」、「蠍子草」。是一種多年生的肉質草木植物。古人認為庭院中種植景天能避火災。備火:景天的別稱,後人旁注誤入正文,《宋書·符瑞志》:「嘉禾生產屋景天中」,可證。
(8)本:草木花卉一株稱一本。
(9)元帝:《宋書·符瑞志》作「哀帝」,可從。本書《指瑞篇》言「光武皇帝生子成、哀之際」,可證。哀帝(公元前25~前1年):即漢哀帝劉欽。公元前7~前1年在位。
(10)根據文意,疑「故」後脫一「訖」字。
(11)父:疑「公」之誤。李公:指曾和劉秀一同起兵反王莽的李通、李軼兄弟。
(12)柴界:地名,不詳。
(13)比:等到。
(14)憧憧(ch#ng充):搖曳不定的樣子。屬(h(主):連接。
(15)王莽(公元前45~公元23年):字巨君。漢元帝皇后的侄兒。新朝建立者。公元8~23年在位。後漢宗室劉玄兵入長安,王莽登漸台,被商人杜吳所殺。
(16)謁(y8葉)者:官名。開始於春秋,為國君掌管傳達。漢制郎中令屬官有謁者,少府屬官有中書謁者令(後改稱中謁者令)。謁者掌儐贊受事,其長官稱謁者僕射。望氣:古代方士的一種占術,以望雲氣來預測吉凶。
(17)春:章錄楊校宋本作「舂」,可從。下「舂」字同。舂陵:縣名,在今湖北省棗陽縣南。
(18)郭:外城。
(19)參見《東觀漢記》。
(20)卿:古代君對臣,上屬對下屬的敬稱。
(21)照:明。
(22)體:體制。這裡指帝位。文:典章制度。
(23)光:章錄楊校宋本作「之」,可從。
(24)龍:古代尊帝王為龍。龍興:比喻王業創立。
【譯文】
漢光武帝,建平元年十二月初六在濟陽宮後殿第二間屋裡出生。他死去父親當時是濟陽縣令。這晚沒有燈火,室內卻自然明亮。他死去的父親感到奇怪,立即召來功曹史充蘭,派他去問會占卜的人。充蘭跟馬下率蘇永一起去卜人王長孫的住所。王長孫卜卦後,對蘇永和充蘭說:「這是件吉利的事情,不用多說了。」這年,在房前栽景天的地方有小米長出來,共三株,每株一根莖九個穗,比一般小米要長一二尺,真是好小米。漢哀帝初年,有鳳凰飛到濟陽宮,所以到今天濟陽宮還有鳳凰廬。光武帝開始和李通等一道起兵,到了柴界,碰到王莽的軍隊,感覺恐懼,驚慌逃回濟陽原來的小屋。等到那裡,看見光芒像火燒得正紅,在原來小屋靠路的南面,光芒閃爍得直上天,可是一會兒就不見了。王莽的時候,謁者蘇伯阿能望雲氣測吉凶,被派出差經過舂陵,看見外城的草木長得鬱鬱蔥蔥氣勢旺盛。等光武帝到黃河以北,跟蘇伯阿見面時,便問道:「你前次經過舂陵,根據什麼知道那裡的氣象好呢?」蘇伯阿回答說:「看見那裡鬱鬱蔥蔥罷了」。大概天命當興起,聖王該出現,前前後後總有氣象應驗得明明白白。那繼承帝位,奉行傳統典章制度,憑藉以前父兄基業,稟受天氣的,其應驗的事就不多說了,創立王業,像漢高祖、漢光武帝那樣由低賤出身在戰亂中興起的人,何嘗沒有天、人、神、怪、光顯示的應驗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