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史·似鍾傳》全文翻譯

明史·似鍾傳》
原文
    似鐘,字大器,鄆城人。成化二年進士。授御史,巡鹽兩淮,按浙江還,掌諸道章奏。汪直諷鍾劾馬文升,鍾不可,被譖杖闕下。以都御史王越薦,擢大理寺丞,再遷右少卿。寇入大同,廷議譴大臣巡視保定諸府,乃以命鐘。居數月,即擢右副都御史巡撫其地。河間瀕海民地為勢家所據,鍾奪還之。召為刑部右侍郎。丁內艱,僦運艘載母柩南還。督漕總兵官王信奏之,逮下吏。弘治三年,以右副都御史巡撫蘇、松諸府,盡心荒政。十一年遷右都御史。居二年,進戶部尚書。十五年,上天下會計之數,言:「常入之賦,以蠲免漸減,常出之費,以請乞漸增,入不足當出。正統以前軍國費省,小民輸正賦而已。自景泰至今,用度日廣,額外科率。民已重困,無可復增。往時四方豐登,邊境無調發,州縣無流移。今大倉無儲,內府殫絀,而冗食冗費日加於前。願陛下惕然省憂,力加損節。且敕廷臣共求所以足用之術。」帝乃下廷臣議。議上十二事,其罷傳奉冗官,汰內府濫收軍匠,清騰驤四衛勇士,停寺觀齋醮,省內侍、畫工、番僧供應,禁王府及織濫乞鹽引,令有司征莊田租,皆權幸所不便者。疏留數月不下,鍾乃復言之。他皆報可,而事關權幸者終格不行。奸商投外戚張鶴齡乞以長蘆舊引十七萬免追鹽課每引納銀五分別用價買各場余鹽如其數帝許之鍾等力持皆不聽自此鹽法大壞奸人橫行江湖官司無如何矣東廠偵事者發鍾子瑞受金事,鍾屢疏乞休,命馳驛歸。正德時,劉瑾摭鍾在部時事,至罰米者三。又數年卒。 
(節選自《明史·似鍾傳 》)

譯文
    侶鐘,字大器,是城人。成化二年考中進士。投予御史職務,巡視兩淮鹽務。在任浙江巡按後回京,負責處理各道的奏章文書。宦官汪直暗示侶鍾彈劫大臣馬文升,侶鍾不同意,被誣陷在宮闕下遭受杖刑。後來因都御史王越的推薦,似鍾升為大理寺丞,再次晉陞為右少卿。敵寇入侵大同,朝廷討論派遣大臣巡視保定等府,於是命侶鍾(負責此項工作)。過了幾個月,似鍾升任為右副都御史,巡撫這一地區。河間府臨海的百姓土地被權勢之家侵佔,似鍾奪回歸還百姓。朝廷召似鍾回刑部任右侍郎。遭逢母親喪事,他租貨漕運船隻載母親靈柩南歸。督理漕運的總兵官王信向皇帝報告了這件事,似鍾被逮捕下交司法機關。弘治三年,似鍾以右副都御史的身份巡撫蘇州,松江等府,致力於救荒賑民。弘治十一年,晉陞為右都御史,過了兩年,晉陞為戶部尚書。弘治十五年,似鍾向皇帝報告天下收支的結算情況,說:「日常收入的賦稅,因減免而逐漸減少;日常支出的費用,因請開恩賞賜的增加而逐漸擴大,收入不足以應什支出。正統以前軍政費用節省,百姓只是交納國家法定的賦稅而已。自景奉至今,支出費用日益增加,正額之外不斷加征。百姓已經很窮困了,不能再增加稅賦。過去四方豐收,邊境不調撥糧餉,州縣沒有流民,現今國家倉庫已無儲備,皇室的儲藏也已窮竭,而各種開支每天都在增加,希望陛下警惕地思考這些問題,大力加以減損裁節,井命朝廷諸臣共同探討用來增加收入的措施,」皇帝於是將他的奏章發給朝臣討論,討論上奏十二條應對辦法,其中罷免不經吏部銓選直接由內宮任命的冗官,裁汏宮廷濫收的軍匠,清理歸驤四衛的冒名勇士,停止寺觀設壇求神,減省內侍、畫工、番僧的供應費用,禁止王府和織造濫求鹽引,命令有關部門徵收莊田租賦,這些都是對權奸幸臣所不利的。奏疏留在宮中幾個月都未發還,似鍾於是又上疏奏請。其他事都批答同意,但事關權費佞幸利益的終究被擱置不施行,有奸商投靠外戚張鶴齡,請求將長蘆舊引票十七萬免予追收鹽稅,每張引票納銀兩五分,另外按這個數字用錢購買各鹽場的余鹽,聽任販賣,皇帝同意。似鍾等人極力反對,皇帝都不聽從。從此鹽法壞亂,奸人橫行江湖,官府對此無可奈何。東廠偵探揭發似鐘的兒子似瑞接受賄賂之事,似鍾屢次上疏請求退休,皇帝命他乘驛車回鄉。正德時,劉瑾搜集似鍾在戶部任職時的「差錯」,以致三次獲罪罰米。又過了幾年去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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