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廣記11前生後世卷_0204.【張惟清】古文翻譯註解

黑山之陰,有李衛公廟。寶歷中,張惟清都護單于。其從事盧立嘗夢一人,頎長黑衣,告立曰:「吾居於衛公廟且久矣,子幸遷我於軍城中。」已而遂去。及曉,立不諭,即入白於惟清曰:「衛公於國有大勳。今廟宇隳殘,飄濡且甚,願新其土木之制。」惟清喜而可其語。先是單于府以惟清有美化,狀其政績。請護軍駱忠表聞於上。有詔,命中書舍人高公釴文事其,刻於碑。詔既至而未有碑石,惟清方命使採石於雲中郡,未還。及修衛公廟,鏟其西,得一石,方而長,其下有刻出「張」字,歷然可辨。工人持以獻惟清,惟清喜曰:「天賜吾之碑石。」即召從事視之,立且驚且異。因起賀而白前夢。於是以石為碑,刻高公之文焉。(出《宣室志》)
【譯文】
在黑山的北面,有座李衛公廟。唐敬宗寶歷年年間,張惟清奉命都護匈奴。他的從事(官名)盧立曾經夢見一個人,頎長的身體,穿著黑色的衣服。他告訴盧立說:「我在衛公廟居住的時間很長了,希望你能把我遷到軍城中。」說完就離去了。天亮後,盧立並沒說這件事,就進內對張惟清說:「衛公對國家有很大的貢獻,如今廟宇殘破,不避風雨,並越來越嚴重,希望能重新修建一下。」張惟清一聽很高興並同意了他的請求。在此之前,匈奴單于府因張惟清有美好的德行,已為他寫好了政績,並請護軍駱忠上表告知皇上,皇上曾下詔,命中書舍人高公釴著文表彰他的事跡,並要刻到碑上。詔書已經到了而還沒有碑石,張惟清不久前剛命人去雲中郡採石,至今還未回來。可是在修衛公廟時,鏟西側的土而得到一石,長方形,石的下方還刻出一個「張」字,清晰可見。做工的人把它獻給張惟清,張惟清大喜道,「這是天賜我碑石啊!」隨即叫從事來觀看,盧立看後又驚訝又奇怪,因而起身向張惟清祝賀並說了從前做夢一事。於是就用這塊石做石碑,在上面刻上高公的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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