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齋誌異464 第十二卷 鴞鳥》文言文翻譯成白話文

原文

長山楊令,性奇貪。康熙乙亥間,西塞用兵,市民間騾馬運糧。楊假此搜括,地方頭畜一空。周村為商賈所集,趁墟者車馬輻輳。楊率健丁悉篡奪之,不下數百餘頭。四方估客,無處控告。時諸令皆以公務在省。適益都令董、萊蕪令范、新城令孫,會集旅舍。有山西二商,迎門號愬,蓋有健騾四頭,俱被搶掠,道遠失業,不能歸,哀求諸公為緩頰也。三公憐其情,許之。遂共詣楊。楊治具相款。酒既行,眾言來意。楊不聽。

眾言之益切。楊舉酒促釂以亂之,曰:「某有一令,不能者罰。須一天上、一地下、一古人,左右問所執何物,口道何詞,隨問答之。」便倡云:「天上有月輪,地下有崑崙,有一古人劉伯倫。左問所執何物,答云:『手執酒杯。』右問口道何詞,答云:『道是酒杯之外不須提。』」范公云:「天上有廣寒宮,地下有乾清宮,有一古人姜太公。手執釣魚竿,道是『願者上鉤』。」孫云:「天上有天河,地下有黃河,有一古人是蕭何。手執一本大清律,道是『贓官贓吏』。」楊有慚色,沉吟久之,曰:「某又有之。天上有靈山,地下有泰山,有一古人是寒山。手執一帚,道是『各人自掃門前雪』。」

眾相視腆然。忽一少年傲岸而入,袍服華整,舉手作禮。共挽坐,酌以大鬥。少年笑曰:「酒且勿飲。聞諸公雅令,願獻芻蕘。」眾請之。少年曰:「天上有玉帝,地下有皇帝,有一古人洪武朱皇帝。手執三尺劍,道是『貪官剝皮』。」眾大笑。楊恚罵曰:「何處狂生敢爾!」命隸執之。少年躍登几上,化為鴞,沖簾飛出,集庭樹間,四顧室中,作笑聲。主人擊之,且飛且笑而去。

異史氏曰:「市馬之役,諸大令健畜盈庭者十之七,而千百為群,作騾馬賈者,長山外不數數見也。聖明天子愛惜民力,取一物必償其值,焉知奉行者流毒若此哉!鴞所至,人最厭其笑,兒女共唾之,以為不祥。此一笑,則何異於鳳鳴哉!」

聊齋之鴞鳥白話翻譯:
長山縣有個姓楊的縣令,為官極其貪婪。康熙乙亥年間,朝廷往西部邊疆用兵,購買民間的騾馬運送軍糧。楊縣令以此為借口,大肆搜刮,將地方上老百姓的牲畜搶了個乾淨。

周村是商人雲集的地方,每逢集日,車水馬龍。楊縣令率領手下走卒,明火執仗,在集上搶奪了不下數百頭牲畜,各地商人,無處控告。當時山東各縣縣令都因有公務全在省城裡。正好益都縣的董縣令、萊蕪縣的范縣令和新城縣的孫縣令在旅店裡會聚到一起。有兩個山西商人在門外大聲喊冤。原來,兩位商人有四頭健壯的騾子,被楊縣令搶了,出門在外,又遠離家鄉,丟失了財產,沒法回家,懇求各位老爺給講講情。三縣令覺得他們可憐,答應下來,於是便一塊去拜訪楊縣令。楊縣令置酒款待。酒席上,三人說明來意,請楊縣令還給商人騾子,楊縣令不聽。三人苦勸,楊縣令忙舉杯勸酒,不讓他們說下去,說:「我有一個酒令,不能對的罰酒。這個酒令必須是說一個天上的東西,一個地下的東西,還要說個古人。左問手拿什麼東西,右問嘴裡說什麼話,隨問隨答。」自己先行令,說:「天上有個月輪,地下有個崑崙,有個古人叫劉伯倫。左問手拿什麼東西,回答是『手持酒杯』,右問嘴裡說什麼話,說是『酒杯之外的事不要提』。」范縣令接著說:「天上有廣寒宮,地下有乾清官,有個古人叫姜太公。手持釣魚桿,嘴裡說是『願者上鉤』。」第三個是孫縣令,也說道:「天上有條天河,地下有條黃河,有個古人名叫蕭何,手拿一本《大清律》,嘴裡說是『贓官贓吏』。」楊縣令一聽,臉上不自在,沉吟了一會兒。說:「我又有了一個:天上有座靈山,地下有座泰山,有個古人叫寒山。手裡拿把掃帚,說是『各人自掃門前雪』。」三人互相看看,臉上都有慚色。

忽然,一個少年從門外昂然進來,衣著華麗整潔,對四人舉手行禮。大家一塊請他坐下,拿大杯讓他喝酒。少年笑著說:「酒先別喝。聽見各位大人正行酒令。我也湊上一個。」大家便請他說,少年說道:「天上有玉帝,地下有皇帝,有個古人是洪武朱皇帝,他手持三尺劍,說是『贓官應該剝皮』。」大家大笑。楊縣令憤怒地罵道:「哪裡來的狂徒竟敢如此!」命羞役抓起來。少年一躍,跳到桌子上,變成了一隻鴞鳥,沖簾飛出,落到院子中的樹梢上,回顧室中。口裡作人笑聲。主人忙拿東西打它,鴞鳥笑著飛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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