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篇 三十二章
【文】道常無名:樸雖小1,天下莫能臣也2。侯王若能守之3,萬物將自賓4。
〔正字〕1樸、無、真、一,皆「道」之代稱。萬物各得其所,而不知其所由,若道無施於物,故曰「小」也。 樸:無為無名,無慾無求,虛靜自然。 小:非王注版本或作「微」,或與底本同。暫如舊。 2莫能:非王注版本或作「不敢」,或與底本同。暫如舊。 3侯王:非王注版本或作「王侯」,或與底本同。暫如舊。 4賓:賓服。
【注】道,無形不系,常不可名1。以無名為常,故曰「道常無名」也。樸之為物,以「無」為心也,亦無名2:故將得道,莫若守樸。夫智者可以能臣也,勇者可以武使也3,巧者可以事役也,力者可以重任也。樸之為物,憒然不偏4,近於無有:故曰「莫能臣」也。抱樸無為5,不以物累其真,不以欲害其神:則物自賓而道自得也6。
〔正字〕1無形不系,常不可名:一引作「無形不可名」。暫如舊。 2樸之為物,以無為心也,亦無名:一作「樸之為物無心,故無名」;一引作「物無心也」。暫如舊。 3武使:一作「武君」。暫如舊。 4憒(kui)然:猶「悶然」。我獨悶悶,無所別析。或謂作「隤(tui,左右貴)然」,訓作「柔順貌」;或謂作「遺然」,訓作「無我貌」。暫如舊。 5抱樸無為:一作「抱樸為無」。暫如舊。 6也:一作「矣」。暫如舊。
【文】天地相合,以降甘露;民莫之令,而自均1。
〔正字〕1而自均:非王注版本或作「而自均焉」,或與底本同。暫如舊。
【注】言天地相合,則甘露不求而自降;我守其真性無為1,則民不令而自均也。
〔正字〕1真性:樸。
【文】始制有名:名亦既有,夫亦將知止1:知止可以不殆2。
〔正字〕1夫:非王注版本或作「天」,或與底本同。暫如舊。 2可以:一作「所以」。非王注版本亦多作「所以」。王注亦引作「所以」。暫如舊。
【注】始制,謂樸散始為官長之時也1。始制官長,不可不立名分以定尊卑:故「始制有名」也。過此以往,將爭錐刀之末2:故曰「名亦既有,夫亦將知止」也。遂任名以號物,則失治之母也3:故「知止所以不殆」也。
〔正字〕1參二十八章王注。 2錐刀之末:喻「利」。 3母:本母,無為無名。
【文】譬道之在天下,猶川谷之於江海1。
〔正字〕1川谷:非王注版本或作「小谷」,或與底本同。暫如舊。 之於:一作「之與」。非王注版本或亦作「之與」,或作「與」,或與底本同。王注亦引作「之與」。〔按〕「之於」訓作「前往,流向」,「之」為動詞,「於」為介詞。「之與(yu)」訓作「加入,流入」,「之」為語助詞,「與」為動詞。二者皆可說通。暫如舊。 此句以「川谷之於江海」喻「道之在天下」,取其「自然而至」之義。
【注】川谷之求江與海1:非江海召之,不召不求而自歸者2。世行道於天下者3,不令而自均,不求而自得:故曰「猶川谷之與江海」也。
〔正字〕1川谷之求江與海:一作「川谷之以求江與海」,一作「川谷之不求江與海」,一引作「川谷求於江與海」,或謂作「川谷之與江海」。〔按〕此乃以「之求」釋經文「之於」(或「之與」),而非引述經文。故暫如舊。 求:追求,引申為流向。或通「逑」,訓作「聚」。暫從前者。 2召、求:招引。 3世:或謂作「也」,屬上句讀。暫如舊。
上篇 三十二章(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