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鞏 越州趙公救災記》(曾鞏)原文及翻譯

曾鞏 越州趙公救災記
曾鞏
系列:唐宋八大家文選
曾鞏 越州趙公救災記1

【原文】
熙寧八年夏,吳越大旱。九月,資政殿大學士、右諫議大夫、知越州趙公,前民之未饑2,為書問屬縣:「災所被者幾鄉?民能自食者有幾?當廩於官者幾人3?溝防構築,可僦民使治之者幾所4?庫錢倉粟,可發者幾何?富人可募出粟者幾家?僧道士食之羨粟書於籍者5,其幾具存?」使各書以對,而謹其備。
州縣吏錄民之孤老疾弱不能自食者,二萬一千九百餘人以告。故事,歲廩窮人,當給粟三千石而止。公斂富人所輸,及僧道士食之羨者,得粟四萬八千餘石,佐其費。使自十月朔,人受粟日一升,幼小半之。憂其眾相蹂也,使受粟者男女異日,而人受二日之食6。憂其且流亡也,於城市郊野,為給粟之所,凡五十有七,使各以便受之,而告以去其家者勿給。計官為不足用也,取吏之不在職而寓於境者,給其食而任以事。不能自食者,有是具也。能自食者,為之告富人,無得閉糶7;又為之出官粟,得五萬二千餘石,平其價予民,為糶粟之所,凡十有八,使糴者自便如受栗8。
又僦民完城四千一百丈,為工三萬八千,計其傭與錢,又與粟再倍之。民取息9錢者,告富人縱予之,而待熟,官為責其償。棄男女者,使人得收養之。
明年春,大疫。為病坊十,處疾病之無歸者。募僧二人,屬以視醫藥飲食,令無失所恃。凡死者,使在處隨收瘞之。
法,廩窮人,盡三月當止,是歲盡五月止。而事有非便文者,公一以自任,不以煩其屬。有上請者,或便宜,多輒行。公於此時,早夜憊心力不少懈,事鉅細必躬親,給病者藥食,多出私錢。民不幸罹旱疫,得免於轉死雖死,得無失殮埋,皆公力也。
是時,旱疫被吳越,民饑饉疾癘死者殆半,災未有巨於此也。天子東向憂勞,州縣推布上恩,人人盡其力。公所拊循,民尤以為得其依歸。所以經營綏輯,先後始終之際,委曲纖悉,無不備者。其施雖在越,其仁足以示天下;其事雖行於一時,其法足以傳後。蓋災診之行,治世不能使之無,而能為之備。民病而後圖之,與夫先事而為計者,則有間矣;不習而有為,與夫素得之者,則有間矣。予故采於越,得公所推行,樂為之識其詳。豈獨以慰越人之思?將使吏之有志於民者,不幸而遇歲之災,推公之所已試,其科條可不待頃而具。則公之澤,豈小且近乎?
元豐二年,以大學士加太子少保致仕,家於衢。其直道正行在於朝廷,豈弟之實在於身者,此不著。著其荒政可師者,以為越州趙公救災記雲。

【註釋】
1越州:治所在山陰。也就是現在的浙江紹興縣。
2前:在……以前。
3廩:官方供給糧食稱為「廩」。
4僦(jiu):僱用。
5羨粟:余也,多餘的糧食。羨:多餘。
6蹂:踐踏。二日之食:兩天吃的東西。
7糶:賣出糧食。
8糴:買進糧食。
9息:利息。
十病坊:收容病人的地方。
瘞(yi):埋葬。
饑饉:谷不熟為饑,蔬不熟為饉。
綏輯:安頓。
科條:規程,條例。

【譯文】
熙寧八年夏天,吳越地區發生了嚴重的旱災。這年九月,資政殿大學士、右諫議大夫趙公出任為越州長官。在百姓還沒有遭到饑荒威脅的時候,他就給所屬各縣下達文件,詢問:「有多少個鄉遭受了災害?有多少戶百姓能夠養活自己?還有多少人要靠政府提供救濟?可以僱用民工修築溝渠堤防的工程有多少?倉庫裡的錢糧還可以發出去多少?有多少富戶可以徵募糧食?和尚、道士那存了多少多餘的糧食?」各縣都要呈報文書給知州,並且小心地為災荒做好準備。
州縣官吏經過登記,報告上說全州孤兒、老人、疾病、體弱沒有生活能力的一共有二萬一千九百多人。按照以往的規矩,官府每年都要給窮人發救濟糧,但是發到三千石糧米就不再發了。趙公通過徵收富戶人家上繳的糧米與和尚、道士的餘糧,共得穀物四萬八千多石,用來補充不夠的救濟糧。規定從十月初一開始,每人每天領救濟糧一升,幼小的孩子每天領半升。趙公擔心人多,領糧食的時候容易出現踐踏的事情,他又給男人和女人規定了不同的領糧食的日子,而且每人一次可以領兩天的口糧。他還擔心人民將要流亡在外,就在大小城鎮和郊外地區設置了五十七處發糧點,使他們就近領糧,並下通知說,凡是離開家的人都不給糧食。這樣計算一下,官員就不夠用了,於是就把那些不在職但是家在當地的官員們就召集來,發給他們口糧還給他們安排工作。對於那些不能養活自己的人,就用這些措施來解決困難。對那些有能力買糧食的人,就告訴富人們不能不賣給他們糧食。又為他們調出官倉裡的糧食五萬二千餘石,按平常的價格賣給百姓。設置十八處賣糧點,使百姓買糧食就像領救濟糧一樣方便。
他又僱用民工修補城牆四千一百丈,利用工時三萬八千個,還給這些雇工發工錢,並給他們兩倍的糧食。老百姓中有願意出利息借債的,官府就勸說富貴人家盡量把錢借出去,等到有了收成,官府會出面為債主討回借款。被人扔掉的小孩子,也都由官府來收養。
第二年春天,瘟疫盛行。於是官府又設立了收養病人的處所,來收養無家可歸的病人。他還找來兩位僧人,委託他們照料病人的醫藥和飲食,讓那些病人有所依靠。凡是死去的人,讓所在地隨時將其收殮埋葬。
按規定,遇災年只給窮人發放三個月的救濟糧,這一年卻發了五個月。凡是不合公文規定需要處理的事情,趙公都攬到自己身上了,不想使下屬官員受到連累。下面向他請示的事情只要對救災有好處,就立即批准施行。趙公在這段時間,早晚身心疲憊、勞心費力從來都沒有鬆懈過,事無論鉅細一定親自去辦。給病人吃藥吃飯的開銷都是他自己出的。百姓不幸遭遇上旱災和瘟疫,能夠避免在逃亡、流浪中死去;即使死了也不會葬身野外,都是趙公的努力。
這時,乾旱、瘟疫遍及吳越一帶,百姓飽受饑荒、瘟病的折磨,人口減半,這是最大的一次災情。天子為此憂勞,州縣推廣佈施皇上的恩德,人人都盡自己的能力。趙公對百姓採取各種措施進行撫慰,百姓都覺得自己有了依靠和歸宿了。趙公對用來籌劃安頓民眾的事,各件事的輕重緩急以及如何開始和結束的方方面面的工作,都非常周到細緻,考慮周全。他的德政雖然只限於越州,但他的仁愛之心卻可以作為天下人的示範;他的措施雖然只是適合於短時間,但是他的方法值得傳給後人。對於災害的發生,即使在太平時期也是沒辦法避免的,只是能夠預先對其做些防備。等老百姓受了災,出於困境之後再來想辦法,和事先就謀劃好是有很大的差別的。不經過學習就去辦事情,和平時注意學習、積累經驗,也是有很大差別的。我特意到越地採訪,把趙公推行的一套辦法整理下來,並高興地把它詳細記載下來。我這樣做僅僅是撫慰越州百姓對趙公的思念嗎?我是想讓那些有心為民做事的官吏在不幸遇到災年時,能推行趙公已經試行過並得到實踐的辦法,這樣一來救災的章程條例就會很快制定出來,那麼趙公的恩澤還能說只是很小、只影響眼前嗎?
元豐二年,趙公被封為大學士兼太子少保,歸家還鄉在衢州。他的正直善良的行為被朝廷所重視,不像我只是有功於自己,這裡就不詳細說了。為了使大家能以他為榜樣,向他學習,我寫了這篇《越州趙公救災記》。

【作者逸事】
曾鞏到襄陽任職,遇到的第一件事就很麻煩,那就是襄陽嚴重的旱情。這些見於《襄州岳廟祈雨文》:「自從秋天就沒下過雨,到了冬天溫度還很高。麥田飽受乾旱,老百姓飽受災病。」面對這無法抗拒的天災,曾鞏非常著急。他唯一能做的就是求助於神靈,求降雨。從他留下的二十篇祈雨文中,足見他急民之所急、憂民之所憂的可貴品質。為了祈雨,他跑了很多寺廟,登山臨水,誠心誠意祈求上蒼。當降下大雨後,他比誰都高興。他還一連寫了《諸廟謝雨文》、《薤山謝雨文》等祭文來感謝上天。祈雨、謝神,在今天看來,是很荒謬的,但在封建社會,他的這種精神卻是值得稱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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