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馬遷《史記》【史記梁孝王世家第二十八】原文全文翻譯成白話文

梁孝王世家第二十八
劉軍 譯注
【說明】本篇雖以「梁孝王世家」名篇,實際載述孝文三王劉武、劉參、劉勝的行事。善舉著以包之,是《史記》多見的一種寫法。
漢王朝統治地位得以穩定之後,為進一步加強中央集權,必然要逐步消減同姓王的權勢,這就決定了劉武家族衰敗命運的必然性。但驕橫也是其衰亡的重要原因。劉武依仗其母竇太后對他的溺愛、孝景帝對他的放縱,驕橫恣睢。「出言蹕,入言警」,因為未能繼承帝位,怨恨並暗殺議臣十餘人,以致險遭殺身之禍,最終憂鬱而死。其子又依仗他受寵,或恣行忘禮,或濫殺無辜。五人中四人的封國被廢除,甚至有的被貶為庶人。湯諧《史記半解》云:「一篇寫太后之溺愛梁王,正所以幾危梁王,為千秋炯戒。後寫罍樽事,則又見梁王這急於貨寶,正所以危其後人也。然財物多太后所賜,則禍胎仍太后所貽,而溺愛這失益見矣。至其文境沉雄於淡泊深志之中,具生龍活虎之勢,哪得不令人歎絕!」
梁孝王劉武,是孝文帝的兒子,與孝景帝為同母兄弟。他的母親是竇太后。
孝文帝共有四個兒子:長子為太子,就是孝景帝;次子名武;三子名參;四子名勝。孝文帝即位第二年(前178),封劉武為代王,封劉參為太原王,封劉勝為梁王。過了兩年,遷代王為淮陽王。把代國的封地全部劃歸太原王,號為代王。劉參在位十七年,於孝文帝后元二年(前162)去世,謚為孝王。孝王的兒子劉登繼位,這就是代共王。代共王在位二十九年,於武帝元光二年(前133)去世。共王的兒子劉義繼位,這就是代王。過了十九年,漢朝擴充關塞,以常山為界,遷代王為清河王。改遷時在武帝元鼎三年(前114)。
起初,劉武封為淮陽王的第十年,梁王劉勝去世,謚為梁懷王。懷王是孝文帝最小的兒子,比其他的兒子更受到寵愛。第二年,遷淮陽王劉武為梁王。劉武初受封為梁王,是孝文帝十二年(前168)。梁王自起初受封為代王到改封為梁王,前後為王已十一年了。
梁王十四年(前165),入朝。十七年,十八年,連年入朝,並留在京師,到第二年才回到自己的封國。二十一年又入朝。二十二年,孝文帝去世。二十四年入朝,二十五年又入朝。那時皇上尚未立太子。皇上與梁王宴飲,曾經在閒談時說:「千秋萬歲之後,傳位於梁王你。」梁王謙虛地推辭。他雖然明知這不是真心話,但心中暗喜。太后也同樣高興。
那年春天,吳、楚、齊、趙等七國反叛。吳、楚先攻擊梁國的棘壁,殺死數萬人。梁孝王據守睢陽城,命韓安國、張羽等人為大將軍,抵抗吳、楚之兵。吳、楚受阻於梁,不敢越過梁國向西進兵,和太尉亞夫等人相持了三個月。吳、楚破滅,計算功勞,梁國所斬殺俘獲的吳、楚軍隊的數目和朝廷大略一樣多。次年,朝廷立太子。後來梁王因是皇上的親兄弟,立有大功,又受封於大國,據有天下肥沃的土地。其封地北以泰山為界,西達高陽,共有四十餘城,多數是大縣。
梁孝王,是竇太后的小兒子,很受寵愛,所得到的賞賜不計其數。於是,梁孝王建造東苑,方圓三百多里,擴展睢陽城至七十里。大興土木,建造宮殿,修築架空通道,從宮殿連接到平台長達三十多里。有天子賞賜的旌旗,外出隨從千乘萬騎。到處馳馬狩獵,排場之壯盛擬似天子。出入宮殿,清道禁絕行人,言「警」稱「蹕(bi,畢)。攬四方豪傑,自崤山以東的遊說之士,像齊人羊勝、公孫詭、鄒陽等人,莫不盡歸梁國。公孫詭多有奇特怪誕之計,初次拜見梁王,梁王賜他千金,官職做到中尉,梁國稱他「公孫將軍」。梁國鑄造了許多兵器,弓箭、戈矛之類就有數十萬件,府庫的金錢近萬億,珠玉、寶器等京師還多。
二十九年(前150)十月,梁孝王入京晉見景帝。景帝派使者拿著符節,駕著皇帝乘坐的駟馬車,到關前迎侯梁王。朝見景帝后,呈上奏折請求留在京師,因為太后很寵愛孝王的緣故得以獲准。孝王入宮則陪侍景帝同乘步輦,出宮則同車遊獵,到上林苑去射鳥獸。梁國的侍中、郎官、謁者只須在名簿上登記上姓名,使可以出入天子殿門,和朝廷的官員沒有區別。
十一月,皇上廢黜栗太子,竇太后想要讓孝王作繼承人。大臣和袁盎等人勸阻景帝,竇太后的動議受阻,從此也就不再提讓梁王作繼承人這件事。因為這件事很秘密,世人沒有誰知道。梁王於是辭別朝廷回歸封國。
這年夏天四月,皇上立膠東王為太子。梁王怨恨袁盎和參與議嗣的大臣,就和羊勝、公孫詭等人謀劃,暗中派人刺殺袁盎和其他參與議嗣的十多位大臣。朝廷緝捕兇手,未獲。於是天子懷疑梁王,捕獲到兇手,果然是梁王所主使。於是景帝派遣使者不斷往來於至梁國的路上,到梁國去反覆按驗,逮捕公孫詭、羊勝。公孫詭、羊勝藏匿在梁王的後宮。使者責問二千石官員很急迫,梁相軒丘豹和內史韓安國進諫梁王,梁王才命令羊勝、公孫詭都自殺,之後把他們交出來。皇上因此怨恨梁王。梁王恐懼,於是派韓安國通過長公主向太后認罪,請求寬宥,這才得到寬恕。
皇上的怒氣逐漸消釋,梁王便上書請求朝見。到達函谷關後,茅蘭勸梁王乘坐布車,只帶兩個騎兵入京,躲藏在長公主的園囿之中。朝廷派使者迎接梁王,而梁王已經入關,隨從車馬都在關外,不知梁王所在。太后哭泣道:「皇上殺了我的兒子!」景帝為此憂恐。於是梁王背著刑具俯伏在宮廷門下,認罪自請處罰,太后、景帝非常高興,相對哭泣,兄弟之情又如以前。然後把梁王隨從官員悉召入關。然而景帝漸漸疏遠梁王,不再和他同乘車輦了。
三十五年(前144)的冬天,梁王又入京朝見。呈上奏折請求留住京師,皇上沒有答應。梁王回到封國後,心神恍忽不樂。到北方的良山打獵,有人獻上一頭牛,牛足長在背上,孝王對它感到厭惡。六月中旬,得了熱病,過了六天就病死了。謚為孝王。
孝王孝敬母親,每次聽說太后生病,吃不下東西,睡不好覺,常想留在長安侍候太后。太后也疼愛他。得知梁王病故,竇太后哭得很悲痛,不進飲食,說:「皇上果然殺了我的兒子!」景帝為之悲哀,憂懼,不知所措。和長公主商量,於是分梁國為五國,把孝王的五個兒子全封為王,五個女兒也都封給她們湯沐邑。把這些措施上奏給太后,太后才變得高興起來,特地因景帝的這種處置加了一次餐。
梁孝王長子劉買繼承王位,被封為共王;次子劉明被封為濟川王;三子劉彭離被封為濟東王;四子劉定被封為山陽王;少子劉不識被封為濟陰王。
梁孝王未死時,財產多得以億萬計算,無法計數。死後,他府庫所餘的黃金尚有四十多萬斤,其他財物也相當於此。
梁共王三年(前141),景帝去世。共王在位七年而死,他的兒子劉襄繼位,這就是平王。
梁平王劉襄十四年(前123),梁平王的母親是陳太后。共王的母親是李太后。李太后,是平王的親祖母。平王的王后姓任,叫任王后。任王后很受平王劉襄的寵受。當初,孝王在世時,有一個罍(lei雷)樽,價值千金。孝王告戒後人,要好好保管罍樽,不得送給別人。任王后聽說卻想得到罍樽。平王祖母李太后說:「先王有遺命,不得把罍樽送給別人。其他的東西即使價值億萬,任你自取。」任王后執意要得到這個罍樽。平王劉襄徑直使人開啟府庫取來罍樽,賜給任王后。李太后大怒,朝廷的使者來梁國,李太后要親自向使者訴說此事,平王劉襄和任王后攔阻她,關上門,李太后和他們爭門奪路,手指被門縫夾住,終於未能見到朝廷的使者。李太后私下和食官長以及郎中尹霸等人通姦,於是平王和任王后派人以此暗示勸阻李太后,李太后因為內有淫亂的行為,也就作罷了。後來李太后病故。她生病的時候,任王后未曾請安問病;死了,又不居喪守孝。
元朔年間,睢陽人有名叫類犴(an,岸)反的,有人侮辱了他的父親,這個人和淮陽太守的門客同車外出,太守門客下車離去,類犴反在車上殺死他的仇人便逃走了。淮陽太守很生氣,以此責備梁國二千石官員。二千石以下的官員緝捕類犴反非常緊急,就逮捕了類犴反的親屬。類犴反知道梁國宮中的隱秘事,於是向朝廷上書報告,詳細說出平王和祖母為罍樽而爭執的前後情況。當時丞相以下的官員知道了這件事,想借此打擊梁國的高級官吏,奏文終於讓天子知道了。天子交給官吏調查審問,果然有這件事。公卿奏請皇上廢黜平王劉襄為平民。天子說:「李太后有淫亂的行為,梁王劉襄又沒有良好的太師太傅,所以陷於不義。」於是削減梁國八城封地,把任王后斬首於市。梁國還剩下十城。劉襄在位三十九年去世,謚為平王。他的兒子劉無傷立為梁王。
濟川王劉明是梁孝王的兒子,孝景帝中元六年(前144)由桓邑侯晉封為濟 川王。七年後,因射殺中尉犯罪,朝廷中的有關主事官員奏請誅殺濟川王,天子不忍心殺他,廢黜劉明為平民,貶遷到房陵,封地歸屬朝廷,變為郡縣。
濟東王劉彭離是梁孝王的兒子,在孝景帝中元六年受封為濟東王。二十九年後,劉彭離驕縱凶悍,沒有人君的風範,夜晚私下和他的奴僕、亡命少年幾十人去打劫殺人,掠取別人的財物以為樂事。他所殺的人被發覺的就有一百多,全國都知道,沒有人敢夜間外出。被他殺的人的兒子上書告發。朝廷中有關主事官員奏請誅殺他。皇上不忍心,把他廢黜為平民,貶遷到上庸,封地歸屬朝廷,變為大河郡。
山陽哀王劉定是梁孝子的兒子,在孝景帝中元六年受封為山陽王。在位九年而死,沒有兒子,封國被廢除,封地歸屬朝廷,變為山陽郡。
濟陰哀王劉不識是梁孝王的兒子,在孝景帝中元六年受封為濟陰王。在位一年而死,沒有兒子,封國被廢除,封地歸屬朝廷,變為濟陰郡。
太史公說:梁孝王雖然因為是天子親兄弟、太后愛子的緣故,受封於肥沃之地為王,也正趕上國運隆盛,百姓富足,所以能夠增殖其財貨,擴建宮室,車馬服飾和天子相似。然而,這樣做也屬於僭越行為了。
褚少孫先生說:我做郎官時,從宮殿中喜好說長論短的老郎官那裡聽說過梁孝王的事跡。我私下認為使梁孝王怨恨不滿,要圖謀不軌,想做皇帝,是從朝廷中惹出來的。當時的太后是國家的女主,因為疼愛小兒子的緣故,想讓梁王為太子。朝中大臣不及時直說這樣做不可以的情由,而一味阿諛奉承,淨管些無足輕重的小事情,私下討好太后以求得到賞賜,這不是忠臣啊!假如大臣們都能說出像魏其侯、竇嬰說出的那番堂堂正正的話,怎麼會有後來的禍患?景帝與梁孝王家宴,侍候太后飲酒,景帝說:「在我千秋萬歲之後,把帝位傳給你梁王。」太后為此很高興。竇嬰在宴席前,伏地諫道:「漢朝的法制規定,帝位傳給長子、長孫,現在皇上怎可傳給弟弟,擅自搞亂高皇帝的規定呢!」當時景帝沉默不語。太后心裡也很不愉快。
從前周成王和年幼的小弟弟站在樹下,他拿起一片桐葉對弟弟說:「我以此封你。」周公聽見了,向前拜見道:「天王分封弟弟,很好。」成王說:「我只不過和他開玩笑罷了。」周公說:「作為君主沒有不當的舉動,不應該有開玩笑的話,說了就一定要做到。」於是就把應縣封給小弟。從此以後,成王終生不敢有戲言,說的話一定做到。《孝經》上說:「不合法度的話不說,不合道理的事不做。」這是聖人的明訓啊。當時皇上不應該用那種好聽的話對梁王許願。梁王上有太后可以倚重,驕傲縱恣已經很久,多次聽景帝許願之言,要千秋萬歲後把帝位傳給梁王,可是實際上不這樣做。
另外,諸侯王朝見天子,根據漢朝的制度,應當一共只見四次。剛到京城時,入宮晉見,謂之「小見」;到了正月初一的清晨,捧著皮墊擺上璧玉向皇帝道賀正月,謂之「法見」;再過三天,皇帝為侯王設下酒宴,賜給他們金錢財物;再過兩天,諸侯王又入宮「小見」,然後辭別歸國。一共留居長安不過二十天。所謂「小見」,即在宮內不拘大禮相見,飲宴於王宮禁地,這不是一般士人所能進入的。現在梁王西入長安朝見皇上,趁此留居宮中,將近半年。他入宮和皇上同輦而坐,出宮與皇上同車而乘。皇上以誇大的言詞諷示他將來要做皇帝而實際上又不能兌現,以致使梁王口出怨言,圖謀叛逆,於是又跟著為他擔憂,這不是背離事理太遠了嗎?除了大賢大德之人,不懂得謙恭退讓。按漢朝的禮儀制度,朝見皇上慶賀正月,通常是一王和四侯一起朝見,十多年才進京一次。而今梁王卻常連年入京朝見,並久留於京。俗語說:「驕縱的孩子不懂得孝順。」這話說得不錯啊。所以對諸侯王應當替他們設置好的太師太傅,讓忠正敢言之士為相輔佐他,就如汲黯、韓長孺等人那樣,敢於直言極諫,這怎麼還會有禍患發生呢!
聽說梁王西入京師朝見,謁見竇太后,家人相見,和景帝一起陪坐在太后面前,他們母子、兄弟之間高興地說貼心話。太后對景帝說:「我聽說殷商的制度親其兄弟,周朝的制度尊其祖先,其道理是一樣的。百年之後,我把梁孝王托付給你。」景帝跪在坐席上抬起身子說:「是。」宴罷出宮,景帝召集袁盎等精通經術的大臣說:「太后說了這樣的話,是什麼意思?」袁盎等人一齊回答說:「太后的意思要立梁王為皇帝的太子。」景帝問其中的道理,袁盎等人說:「殷商的傳統親其兄弟,所以傳位於其弟。周朝的傳統尊其祖先,所以傳位於其子。殷商的傳統崇尚質樸,質樸就傚法上天,親其親人,所以傳位於弟。周朝的傳統崇尚華美,華美就傚法大地,尊是敬的意思,敬其本原,所以傳位於長子。周朝的制度,太子死了,立嫡孫。殷朝的制度,太子死了,立其弟。」景帝說:「你們的看法如何?」大家一齊回答說:「現在漢朝的制度是傚法周朝,周朝的制度不能立兄弟,應當立兒子。正因為這樣,所以《春秋》以此指責宋宣公。宋宣公死後,不立兒子而傳位給弟弟。其弟繼位為國君死後,又把君位歸給他的哥哥的兒子。其弟的兒子爭奪君位,認為自己應當接替父親身後之位,於是殺了宣公的兒子。因此國家大亂。禍患不斷。所以《春秋》說:『君子尊崇遵循正道,宋國的禍亂是宣公造成的。』臣等請求謁見太后說明這個道理。」袁盎等人入宮謁見太后說:「太后說要立梁王,那麼,梁王死後要立誰?」太后說:「我再立皇帝的兒子。」袁盎等人向太后陳述了這樣一些史實情況:宋宣公不立應當繼位的嫡子而發生禍亂,禍亂延續了五代而不斷絕,以及不克制小的私心便會遺害大義。太后聽了,這才理解其中的道理,因而也就高興了,隨即讓梁王歸回封國。梁王聽說這種意見出自袁盎等大臣,就怨恨起他們來,於是派人來殺袁盎。袁盎回頭看到刺客,說:「我就是所說的袁將軍,你不會弄錯人吧?」刺客說:「正是你!」刺客殺了袁盎,丟棄了他的劍,劍插在袁盎的身上。查看那把劍,是剛剛磨過的。查問長安城中製作或磨礪刀劍的工匠,工匠說:「梁國郎官某人曾來磨過這把劍。」以此得知線索,察覺陰謀,便派遣使者追捕兇手。光是梁王所要殺的大臣就有十多人,執法的官吏窮究其根源,梁王謀反的端倪已經十分明顯地顯露出來。太后為之食不下嚥,日夜哭泣不停。景帝為此很擔憂,問辦法於公卿大臣,大臣認為遣精通經術的的官吏去處理,才可解除太后之憂。於是派遣田叔、呂季主去處理此案。這兩人都精通經術,識大禮。結案歸來,走到霸昌廄,取火把梁王謀反的證辭全部燒掉,只空手來回奏景帝。景帝問:「案子辦得怎麼樣?」回奏說:「梁王不知情。參與其事的人,只有他的寵臣羊勝、公孫詭等人罷了。臣等謹按律令誅殺了他們,梁王平安無恙。」景帝很高興,說:「趕快去謁見太后。」太后得知,立刻起來坐著吃飯,心情恢復了平靜。所以說,不精通經術、不懂古今大禮的人,不可以委任為三公及左右近臣。孤陋寡聞之人,如同從管中窺天一樣。
梁孝王武者,孝文皇帝子也,而與孝景帝同母。母,竇太后也。
孝文帝凡四男:長子曰太子,是為孝景帝;次子武;次子參;次子勝1。孝文帝即位二年2,以武為代王,以參為太原王,以勝為梁王。二歲,徙代王為淮陽王。以代盡與太原子3,號曰代王。參立十七年,孝文後二年卒4,謚為孝王。子登嗣立,是為代共王,立二十九年,元光十年卒5,子義立,是為代王。十九年,漢廣關6,以常山為限7,而徙代王王清河。清河王徙以元鼎三年也8。
初,武為淮陽王十年,而梁王勝卒,謚為梁懷王。懷王最少子,受幸異於他子。其明年,徙淮陽王武為梁王。梁王之初王梁,孝文帝之十二年也。梁王自初王通歷已十一年矣9。
1勝:卷十七《漢興以來諸侯王年表》也作「勝」,卷十《孝文本紀》以及《漢書·文帝紀》、《漢書·諸侯王表》、《漢書·文三王傳》等則作「揖」。2孝文帝即位二年:即前178年。3這一句的意思是說,把代國的封地全部劃歸太原王。與:給予。4孝文後二年:漢文帝后元二年,即前162年。5元光二年:前133年。元光,漢武帝的第二年號(前134—前129)。6廣關:擴展關塞。7限:界限。8元鼎三年:前114年。元鼎,漢武帝的第五個年號(前116—前111)。9通歷:共經歷。
梁王十四年,入朝。十七年,十八年,比年入朝1,留2,其明年,乃之國。二十一年,入朝。二十二年,孝文帝崩。二十四年,入朝。二十五年,復入朝。是進上未置太子也。上與梁王燕飲3,嘗從容言曰:「千秋萬歲後傳於王4。」王辭謝。雖知非至言5,然心內喜。太后亦然。
1比年:連年。按,卷十七《漢興以來諸侯王年表》未載十七年來朝。2留:指留在京師。3燕飲:指較隨便的家宴。燕,通「宴」,安閒。4千秋萬歲:君王死的諱辭。5至言:深切中肯的話,真心話。
其春,吳、楚、齊、趙七國反1。吳、楚先擊梁棘壁,殺數萬人。梁孝王城守睢陽2,而使韓安國、張羽等為大將軍,以距吳、楚3。吳、楚以梁為限4,不敢過而西,與太尉亞夫等相距三月5。吳、楚破,而梁所破殺虜略與治中分6。明年,漢立太子。其後梁最親,有功,又為大國,居天下膏腴地。地北界泰山7,西至高陽,四十餘城,皆多大縣。
1吳、楚、齊、趙七國反:漢景帝三年(前154),吳王劉濞聯合楚王劉戊、趙王劉遂、膠西王劉卬、膠東王劉雄渠、濟南王劉辟光、菑川王劉賢,為了反對朝廷的削藩政策,發動大規模叛亂。其中的膠西、膠東、濟南、菑川四國都是由齊國分出來的。這裡用「齊」概指這四個諸侯國。詳見卷一百六《吳王濞列傳》。2城守:據城守禦。3距:通「拒」,抵禦。4限:阻隔。5相距:相持。6略:大約。中分:對半分,相等。7界:以……為界。
孝王,竇太后少子也,愛之,賞賜不可勝道。於是孝王築東苑,方三百餘里。廣睢陽城七十里。大治宮室,為復道1,自宮連屬於平台三十餘里2。得賜天子旌旗,出從千乘萬騎3。東西馳獵,擬於天子4。出言5,入言警6。招延四方豪桀7,自山以東遊說之士8,莫不畢至,齊人羊勝、公孫詭、鄒陽之屬9。公孫詭多奇邪計,初見王,賜千金,官至中尉,梁號之曰公孫將軍。梁多作兵器弩弓矛數十萬,而府庫金錢且百巨萬十,珠玉寶器多於京師。
1復道:樓閣間有上下兩重通道,其架空者稱復道。又名閣道,俗稱天橋。2連屬:連接,連續。3千乘萬騎:古時一車四馬謂之「乘」,一人一馬謂之「騎」。這裡極言出從車輛、人馬之多。《索隱》引《引宮儀》云:「天子法駕三十六乘,大駕八十一乘,皆備千乘萬騎而出也。」4擬:比擬,類似。5:亦作「蹕」。古代帝王出行時止人清道謂之「蹕」。6警:警戒。以上兩句相互為文,即出入皆警蹕。7桀:通「傑」。8山:指崤山。9屬:類。十百巨萬:億萬。巨萬,一億。
二十九年十月,梁孝王入朝。景帝使使持節乘輿駟馬1,迎梁王於天下。既朝,上疏因留,以太后親故。王入則侍景帝同輦2,出則同車游錯,射禽獸上林中3。梁之侍中、郎、渴者著籍引出入天子殿門4,與漢宦無異。
1節:符節,使者所持的信物。乘輿:皇帝和諸侯乘坐的車子。駟馬:古時一車套四馬,因稱四馬之車或車之四馬為「駟」。2輦:這裡指輦車,即在宮中乘坐的人拉車,後世稱為步輦。3上林:苑名。苑內放養禽獸,供帝王射獵。故址在今陝西西安西南。4著籍:在名薄上登記。引:導引。
十一月,上廢栗太子1,竇太后心欲以孝王為所嗣。大臣及袁盎等有所關說於景帝2,竇太后義格3,亦遂不復言以梁王為嗣事由此。以事秘,世莫知。乃辭歸國。
1栗太子:劉榮,栗姬所生。2關說:諫阻。3義格:動議受阻。義,通「議」。格,受阻礙。
其夏四月,上立膠東王為太子1。梁王怨袁盎及議臣,乃與羊勝、公孫詭之屬陰使人剌殺袁盎及他議臣十餘人2。逐其賊,未得也。於是天子意梁王3,逐賊,果梁使之。乃遣使冠蓋相望於道,覆按梁4,捕公孫詭、羊勝。公孫詭、羊勝匿王后宮。使者責二千石急5。梁相軒丘豹及內史韓安國進諫王,王乃令勝、詭皆自殺,出之。上由此怨望於梁王6。梁王恐,乃使韓安國因長公主謝罪太后7。然後得釋。
1膠東王:劉徹,即後來的漢武帝。2陰:暗中,暗地裡。3意:懷疑。4覆按:反覆檢驗審查。覆,通「復」。按,查驗,審查。5二千石:漢代官吏祿等級,這裡用以指代這個等級的官吏。6怨望:怨恨,責怪。望,埋怨。7長公主:皇帝的姊妹,此指文帝長女館陶公主劉嫖。
上怒稍解,因上書請朝。既至關,茅蘭說王1,使乘布車,從兩騎入,匿於長公主園。漢使使迎王,王已入關,車騎盡居外,不知王處。太后泣曰:「帝殺吾子!」景帝憂恐。於是梁王伏斧質於闕下2,謝罪,然後太后、景帝大喜,相泣,復如故。悉召王從官入關。然景帝益疏王3,不同車輦矣。
三十五年冬,復朝。上疏欲留,上弗許。歸國,意忽忽不樂4。北獵良山,有獻牛,足出背上,孝王惡之。六月中,病熱,六日卒,謚日孝王。
1說:勸說。2斧質:古代殺人刑具。質,同「鑕」,殺人時作墊用的砧板。闕:宮闕,帝王居住的地方。此指宮門。3益:逐漸。4忽忽:恍忽不安的樣子
孝王慈孝1,每聞太后病,口不能食,居不安寢,常欲留長安侍太后。太后亦愛之。及聞梁王薨,竇太后哭極哀,不食,曰:「帝果殺吾子!」景帝哀懼,不知所為。與長公主計之,乃分梁為五國,盡立孝王男五人為王,女五人皆食湯沐邑2。於是奏之太后,太后乃說,為帝加一餐。
梁孝王長子買為梁王,是為共子3;子明為濟川王;子彭離為濟東王;子定為山陽王;子不識為濟陰王。
孝王未死時,財以巨萬計,不可勝數。及死,藏府余黃金尚四十餘萬斤4,他財物稱是5。
梁共王三年,景帝崩。共王立七年卒,子襄立,是為平王。
1慈:孝敬奉養父母。2湯沐邑:漢代稱皇帝、皇后、公主等收取賦稅的私邑。3共:通「恭」。謚號用字。卷十七《漢興以來諸侯王年表》正作「恭」。4藏府:府庫。藏存東西的地方。5稱:相副,相當。
梁平王襄十四年,母曰陳太后。共王母曰李太后。李太后,親平王之大母也1。而平王之後姓任,曰任王后。任王后甚有寵於平王襄。初,孝王在時,有罍樽2,直千金3。孝王誡後世,善保罍樽,無得以與人。任王后聞而欲得罍樽。平王大母李太后曰:「先王有命,無得以罍樽與人。他物雖百巨萬,猶自恣也4。」任王后絕欲得之5。平王襄直使人開府取罍樽6,賜任王后。李太后大怒,漢使者來,欲自言,平王襄及任王后遮止,閉門,李太后與爭門,措指7,遂不得見漢使者。李太后亦私與食官長及郎中尹霸等士通亂,而王與任王后以此使人風止李太后8,李太后內有淫行,亦已。後病薨。病時,任後未嘗請病9;薨,又不持喪十。
1大母:祖母。2罍樽:罍形酒器。罍:器名,青銅製或陶制,形圓或方,用以盛酒或水。3直:同「值」。4自恣:放任,自便。5絕:極,非常。6直:逕自,逕直。7措:軋,夾住。8風:通「諷」。用含蓄的話暗示或勸告。9請病:請安問病。十持喪:居喪守孝。
元朔中1,睢陽人類犴反者,人有辱其父,而與睢陽太守客出同車。太守客出下車,類犴反殺其仇於車上而去。睢陽太守怒,以讓梁二千石2。二千石以下求反甚急,執反親戚3。反知國陰事4,乃上變事5,具告知王與大母爭樽狀,時丞相以下見知之,欲以傷梁長吏,其書聞天子。天子下吏驗問,有之。公卿請廢襄為庶人。天子曰:「李太后有淫行,而梁王襄無良師傅,故陷不義。」乃削梁八城,梟任王后首於市。梁余尚有十城。襄立三十九年卒,謚為平王。子無傷立為梁王也。
1元朔:漢武帝第三個年號(前128—前123)。2讓:責備。3執:捉拿。4陰事:秘密不可告人的事。此指上文任王后與李太后爭罍樽事。5上變事:向朝廷報告突然發生的非常事件。
濟川王明者,梁孝王子,以桓邑侯孝景中六年為濟川王1。七歲,坐射殺其中尉2,漢有司請誅3,天子弗忍誅,廢明為庶人,遷房陵,地入於漢為郡。
濟東王彭離者,梁孝王子,以孝景中六年為濟東王。二十九年,彭離驕悍,無人君禮4,昏暮私與其奴、亡命少年數十人行剽殺人5,取財物以為好。所殺發覺者百餘人,國皆知之,莫敢夜行。所殺者子上書言。漢有司請誅,上不忍,廢以為庶人,遷上庸,地入於漢,為大河郡。
山陽哀王定者,梁孝王子,以孝景中六年為山陽王。九年卒,無子,國除,地入於漢,為山陽郡。
濟陰哀王不識者,梁孝王子,以孝景中六年為濟陰王。一歲卒,無子,國除,地入於漢,為濟陰郡。
1孝景中六年:漢景帝曾兩次改元,第一次改元史稱中元,第二次改元史稱後元。「孝景中六年」即前144年。2坐:因犯……罪。3有司:古代設官分職,各有專司,因稱官吏為有司。這裡指有關官員。4禮:禮儀,風範。5行剽:從事搶劫。
太史公曰:梁孝王雖以親愛之故,王膏腴之地,然會漢家隆盛1,百姓殷富,故能植其財貨2,廣宮室,車服擬於天子3。然亦僭矣4。
1會:適逢,遇上。2植:通「殖」。增殖,積累。3車服:車馬服飾。4僭:超越本分。
褚先生曰:臣為郎時,聞之於宮殿中老郎吏好事者稱道之也。竊以為令梁孝王怨望,欲為不善者1,事從中生2。今太后,女主也,以愛少子故,欲令梁王為太子。大臣不時正言其不可狀3,阿意治小4,私說意以受賞賜5,非忠臣也。齊如魏其侯竇嬰之正言也6,何以有後禍?景帝與王燕見7,侍太后飲,景帝曰:「千秋萬歲之後傳王。」太后喜悅。竇嬰在前,據地言曰8:「漢法之約,傳子適孫9,今帝何以得傳弟,擅亂高帝約乎!」於是景帝默然無聲。太后意不說。
1欲為不善:指個企圖繼承帝位事。2中:指宮中。3時:及時。4阿意:曲從人意。治小:指管一些無足輕重的小事。5私說意:指暗地裡辦些使太后感到滿意的事。說,同「悅」。6齊:皆,全。正言:指下文應「傳子適孫」而不應「傳弟」的話。7燕見:亦作「宴見」,謂帝王閒暇時召見臣下。燕,通「宴」。8據地:指稽首至地。9適(di,敵)孫:嫡長孫。適,同「嫡」。封建宗法制度下稱正妻為「適」。有時指正妻所生的兒子,有時也專指正妻所生的長子。
故成王與小弱弟立樹下1,取一桐葉以與之,曰:「吾用封汝。」周公聞之,進見曰:「天王封弟,甚善。」成王曰:「吾直與戲耳2。」周公曰:「人主無過舉3,不當有戲言,言之必行之。」於是乃封小弟以應縣。是後成王沒齒不敢有戲言4,言必行之。《孝經》曰:「非法不言,非道不行。」此聖人之法言也5。今主上不宜出好言於梁王。梁王上有太后之重,驕蹇日久6,數聞景帝好言7,千秋萬世之後傳王,而實不行。
1弱:年少。2直:只,但。3過舉:錯誤的、不恰當的舉動。4沒齒:沒世,一輩子。5法言:格言。6驕蹇(jiǎn,揀):不順從,傲慢。7數:多次。
又諸侯王朝見天子,漢法凡當四見耳。始到,入小見1;到正月朔旦2,奉皮薦璧玉賀正月3,法見4;後三日,為王置酒,賜金錢財物;後二日,復入小見,辭去。凡留長安不過二十日。小見者,燕見於禁門內5,飲於省中6,非士人所得入也7。今梁王西朝,因留,且半歲。入與人主同輦,出與同車。示風以大言而實不與8,令出怨言,謀畔逆9,乃隨而憂之,不亦遠乎十!非大賢人,不知退認。今漢之儀法,朝見賀正月者,常一王與四侯俱朝見,十餘歲一至。今梁王常比年入朝見(11),久留。鄙語曰「驕子不孝」(12),非惡言也。故諸侯王當為置良師傅,相忠言之士(13),如汲黯、韓長孺等,敢直言極諫,安得有患害!
1小見:即「燕見」。2朔旦:夏歷初一早晨。3皮薦:皮墊。4法見:按照禮儀制度所進行的正式朝見。5禁門:皇宮門。禁,皇帝居住的地方。6省:王宮禁地。7士:一般官吏或書生。8大言:指繼承帝位的話。9畔:通「叛」。十遠:指遠離事理。(11)比年:連年。比,接連。(12)鄙語:俗語。(13)相忠言之士:即以忠言之士為相。
蓋聞梁王西入朝,謁竇太后,燕見,與景帝俱侍坐於太后前,語言私說1。太后謂語曰:「吾聞殷道親親2,周道尊尊3,其義一也。安車大駕4,用梁孝王為寄。」景帝跪席舉身曰:「諾。」罷酒出,帝召袁盎諸大臣通經術者曰5:「太后言如是,何謂也?」皆對曰:「太后意欲立梁王為帝太子。」帝問其狀,袁盎等曰:「殷道親親者,立弟。周道尊尊者,立子。殷道質6,質者法天7,親其所親,故立弟。周道文,文者法地,尊者敬也,敬其本始8。故立長子。周道,太子死,立適孫。殷道,太子死,立其弟。」帝曰:「於公何如?」皆對曰:「方今漢家法周,周道不得立弟,當立子。故《春秋》所以非宋宣公9。宋宣公死,不立子而與弟。弟受國死,復反之與兄之子十。弟之子爭之,以為我當代父後,即刺父兄子。以故國亂,禍不絕。故《春秋》曰:『君子大居正,宋之禍宣公為之』(11)。臣請見太后白之。」袁盎等入見太后:「太后言欲立梁王,梁王即終(12),欲誰立?」太后曰:「吾復立帝子。」袁盎等以宋宣公不立正(13),生禍,禍亂後五世不絕,小不忍害大義狀報太后(14)。太后乃解說,即使梁王歸就國。而梁王聞其義也於袁盎諸大臣所(15),怨望,使人來殺袁盎。袁盎顧之曰:「我所謂袁將軍者也,公得毋誤乎(16)?」剌者曰:「是矣!」剌之,置其劍(17),劍著身(18)。視其劍,新治。問長安中削厲工(19),工曰:「梁郎某子來治此劍。」以此知而發覺之,發使者捕逐之。獨梁王所欲殺大臣十餘人,文吏窮本之(20),謀反端頗見(21)。太后不食,日夜泣不止。景帝甚憂之,問公卿大臣,大臣以為遣經術吏往治之,乃可解。於是遣田叔、呂季主往治之。此二人皆通經術,知大禮。來還,至霸昌廄,取火悉燒梁之反辭,但空手來對景帝。景帝曰:「何如?」對曰:「言梁王不知也(22)。造為之者,獨其幸臣羊勝、公孫詭之屬為之耳。謹以伏誅死,梁王無恙也。」景帝喜說,曰:「急趨謁太后。」太后聞之,立起坐餐,氣平復。故曰,不通經術知古今之大禮,不可以為三公及左右近臣。少見之人,如從管中窺天也。
1語言私說:指他們母子、兄弟之間高興地說貼凡話。說,同「悅」。2親親:愛其親屬。3尊尊:尊敬其長輩。4安車大駕:安車,古代一種小車,以其可以坐乘,故名「安車」。又以凡婦人均坐乘,所以太后用以自指。犬駕:本指帝王出行的車駕,這裡用為死亡的諱稱。5經術:經學、儒術。6質:質樸。7法:取法,傚法。8本始:本原。9非:責備。十反:同「返」。(11)引語出自《公羊傳·隱公三年》。大,尊崇。居正,遵循正道。(12)即:如果。(13)不立正:指不立嫡長子。(14)小不忍:在小的方面不克制。此句指竇太后如果一味疼愛梁孝王,不克制自己的偏心,就將會造成皇族內部爭奪繼承權的禍亂。(15)義:通「議」。主意,建議。(16)得毋:莫不是,該不會。(17)置:放棄,丟棄。(18)著:附著,加……於上。(19)削歷工:製作或磨礪刀劍的工匠。(20)窮本:窮盡本源。(21)見:同「現」。(22)言:衍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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